主任。17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下达任命书。林一山带领6名干部开始组建工作。其间,林一山奉命代表水利部参加了由陈云、董必武分任正、副团长的指导接收工作委员会华东区工作团,随董必武副总理等在南京正式接管了国民政府长江水利工程总局。
1950年2月1日,林一山向水利部部长傅作义报告:“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武汉开始办公,办公地点在汉口复兴路77号。”组建工作紧锣密鼓。2月5日,中原临时人民政府撤销,林一山以中南人事部调配的十几名老干部和原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农林水利部的部分人员为骨干组建长江水利委员会,与新成立的中南军政委员会水利部合署办公,直属于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1950年2月24日,长委会在湖北汉口召开成立大会,机构全称“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这一时期简称“长委会”)。3月7日,政务院正式任命林一山为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从机构组建启动到成立用时不到3个月。4月6日,长委会办公地点迁至汉口长春街。5月1日起与中南水利部分署办公,并不再兼理该部工作。
当时确定长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管理长江干堤、与长江直接有关的各支流、湖泊的水利建设事业。下设上、中、下游局及直属各工程处,在大行政区的指导下,直接进行水利建设工作。”中心任务是:“以防洪为重点,进行堤防、沿江排灌闸建设,开辟分蓄洪区,同时积极研制长江的治理计划。”长委会是新中国成立不久,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组建的第一批流域机构之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治江事业中最为迫切的是长江中下游溃口复堤工程。同时,长委会着眼民生安全,突破历来以堤防为防洪唯一措施的旧法,提出采取重大的分洪措施。在修防工程完成不久,1950年7月编制完成的《长江建设五年计划》中提出建立荆江分洪区,利用中下游湖泊洼地建立蓄洪垦殖区。经过中央批准,于1952年,仅用75天抢建了著名的荆江分洪工程。随后陆续兴建了洞庭湖蓄洪垦殖区,武汉附近的白潭湖、张渡湖蓄洪区。1954年长江发生全流域性特大洪水,建国几年来的堤防加固、荆江分洪工程的兴建以及分蓄洪方案的研究,在抗洪斗争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1954年12月在武汉召开长江水利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集中力量整治长江”,经水利部同意和国务院批准,1955年3~4月撤并上、中、下游工程局,集中技术力量,重点加强规划设计,并成立勘测设计院。原各工程局负担的江堤修防任务,改由沿江各省成立的修防处承担,交由地方政府负责。
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主席十分关注长江的治理开发。1953年2月,毛主席于汉宁途中,在“长江”舰上与林一山主任讨论长江的治理,提到要根治长江水患,在三峡建坝拦洪的设想。1954年长江流域发生大水后,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三位中央领导人在京汉线火车上召见林一山,听取治理长江工作的汇报。之后不久,周恩来总理函请苏联政府部长会议主席布尔加宁派专家来华帮助进行长江流域规划。1955年,长江流域规划正式提上国家议事日程,并明确由长委会主持进行此项工作。
建国初期长委会机构成立5年间,各项工作有序展开,并前瞻性制定计划,早期工作的起点较高,方向明确,且注重聚集和培育技术力量,因而成效卓然。
三、 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
为适应长江流域规划工作和三峡工程系统研究的需要,1956年10月22日,水利部转发国务院(国七水字15号)通知,批准以长江水利委员会为基础,成立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 (1956年~1988年曾简称“长办”)。
在机构设施方面,长办按照专业为主,配套齐全的方针,根据苏联专家的意见,撤销原勘测设计院,分别设立水文水利计算室、航运铁道室、农业灌溉室、水工建筑物室、经济室、汉江规划设计室、长江中下游室、长江上游室等,均属于长办主任直接领导,形成了专业基本齐全的编制流域规划的水文、勘测、科研、规划、设计的骨干力量。同时,将原试验研究所扩建为长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由于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涉及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1955年开始,直接参加长江流域规划工作的还有来自地质部、交通部、铁道部、水产部、文化部、电力部,以及中科院、湖北大学(现中南财经大学)等部门和院校的大批专家和科技人员1000多人。有的还参加了长办或有关专业的领导工作。如:原燃料工业部部长助理李善民、原交通部办公厅主任张文昂曾任长办副主任;原武汉水院副院长张瑞瑾曾任长江科学院副院长;作家蔡其矫曾任长办政治部宣传部部长;原水产部孙侠夫曾任长办经济室主任等。如此配备干部,在当时可谓特例,足见中央人民政府对长江治理开发建设的重视程度。
1958年1月中央“南宁会议”期间,毛主席听取了关于三峡问题不同意见的汇报,提出三峡建设要“积极准备,充分可靠”的方针,并委托周恩来总理亲自抓长江流域规划和三峡工程。1958年2月26日至3月6日,周恩来总理率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省军区领导和中外专家100余人考察长江中上游及三峡坝址。1958年3月23日中央“成都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确定了长江流域规划编制应遵循“统一规划,全面发展,适当分工,分期进行”的原则,以及要正确处理“远景与近景,干流与支流,上中下游,大中小型,防洪、发电、灌溉与航运,水电与火电,发电与用电”的七种关系。上述指导思想一直沿用至今。
“文革”时期,长江流域水利事业同样经历了动乱的磨难,经历了艰难曲折。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关怀下,长办这支科技队伍幸免重创,在全办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仍有新的进展。
1966年9月,在湖北省工作组的领导下,选举产生了长办革委会和各级分会、领导小组。下设办事组、政工组、生产组,直辖水文、勘测、科学院、长江工程大学、施工试验总队等5个二级革委会,生产陷于半瘫痪状态。1968年12月工宣队、军宣队进驻长办。1970年4月24日,中共长办革委会核心小组成立,由军代表和原长办领导人共同组成。
1970年长江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长办大批技术人员调往工地。开工后出现技术设计和施工质量问题,长办积极向国务院反映。1971年有人提出要撤销长办,把当时已拥有的8500多名技术人员为主的队伍锐减为450人。周恩来总理否定了这种意见,指示“长办不能动”,并经国务院下文保证执行。1972年11月,周总理听取葛洲坝工程已浇混凝土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汇报后,决定主体工程暂停施工,指示改由长办负责修改设计,成立葛洲坝工程技术委员会,并指定林一山担任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长办服从大局,临危受命,接受了重新设计的重任,大批技术干部深入现场,克服重重困难,并开展了大量复杂的科研勘测设计工作。从此,长办的形势出现重大转机,逐渐恢复正常工作。
1972年8月,经中共湖北省委批准成立中共长办临时委员会,林一山任临时党委书记。同年12月,长办临时党委发出《关于调整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组织机构的通知》,撤销各二、三级“革委会”和“革命领导小组”,恢复原职能机构和生产管理体制。
1976年长办还成功地组织了震惊中外的长江江源考察(1978年又组织过一次),探明长江正源为沱沱河,确定长江总长度6300公里,为世界第三大河。
这一时期,长办在集中力量建设葛洲坝工程的同时,还组织流域内水利水电部门参与进行了多次流域基本情况的调查,其中最主要的是水力资源的普查、水资源调查与评价。历时3年的《长江流域水力资源普查成果》用文字和图表全面反映了流域内1090条河流的水能蕴藏量、可开发量、已开发量和坝址,首次为长江流域的水能开发提供了详尽的依据,此外,1972年、1973年对长江中游的下荆江河道先后进行了两次人工裁弯,使闻名的“九曲荆江河道”得到一定的整治。1973年10月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竣工。1974年陆水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长办技术人员还进行了三峡工程三斗坪、太平溪两处坝址的比选工作和分期开发方案的研究,以及不同正常高水位方案研究等前期工作,为以后的三峡工程规划论证设计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 新时期的长江水利委员会
“文革”动乱结束,长江水利事业迎来了新的历史时期。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经过拨乱反正和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指引下,长江水利水电事业也有了新发展,长办广大干部职工焕发出高昂的精神风貌。
1979年2月,国务院决定分设水利部和电力工业部,长办隶属水利部,机构全称为水利部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决议,将水利部、电力工业部又合并组成水利电力部。198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划归水利电力部,长办机关及各二级机构曾有过多次调整。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带动重点工程研究力度。1980年4月16日,由水利部副部长张季农带队,组织了有交通部、电力部、中科院及沿线四省市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60余人参加的南水北调中线引汉线路查勘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沿途查勘,亦是对南水北调中线方案的一次可行性研究。
1980年7月12日,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从重庆乘船东下,视察了三峡坝址、葛洲坝工地和荆江大堤,听取了长办对三峡工程的汇报;抵武汉后,在与赵紫阳、胡耀邦、姚依林等会见时,建议国务院召开一次三峡专业会议。国务院随即责成科委、建委召开了三峡工程论证预报会。
1988年国务院进行体制改革,水电部分为水利部、能源部后,决定将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改名为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长委),明确为水利部派出机构,授权在本流域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
1989年2月,三峡工程重新论证结束,提交全国人大审议。1989年6月,长江水利委员会明确为副部级单位,除继续担负原有的流域规划、设计、科研、基本资料搜集等任务外,扩大加强了水行政管理的职能。
1989年7月21~2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水利部部长杨振怀、农牧渔业部部长何康陪同下,视察了三峡坝址、葛洲坝工程、荆江大堤、荆江分洪工程和长江委;参观了长江科学院的三峡水库模型试验。
1989年9月,长办成立防汛办公室(之前在规划处设有防洪科),为长江防汛总指挥部常设机构。
1990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兴建三峡工程的决议》。9月21日, 国务院以国发[1990]56号文原则批准《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此报告获当年水利科技进步一等奖。一年以后,国务院又批准了长委编制的《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初步设计报告(枢纽工程)》为之后开工创造了条件。
这一时期,长委承担的流域内干流和重要支流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和科研工作抓紧进行。1991年11月,长江葛洲坝水利枢纽通过国家验收;1992年12月负责设计的赣江万安水利枢纽基本建成;清江隔河岩工程提前发电;一批支流水利水电工程前期工作成果斐然。1992年,三峡工程前期工程启动。
1994年4月23日,水利部明确长委作为水利部在长江流域和西南诸河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责的派出机构。同时确定机关机构均为副局级机构,业务部门为水政水资源局、江务局(防办)、水土保持局、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局;正局级的事业机构为:综合勘测局(原勘测总队)、水文局、长江科学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水资源保护局;企业单位:陆水枢纽管理局、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
1994年12月,三峡工程正式开工。长委承担设计总承和主体工程的监理任务,以及库区移民安置规划。长委为工程的顺利建设提供了优质技术服务,确保工期按计划进行。1997年11月,工程实现大江截流;1999年大坝混凝土浇筑创世界纪录,年浇筑量突破4544万吨;移民规划和安置工作进展顺利。
在各项工作快速推进时期,部分事业单位工作受到重视。1997年事业单位长江水利水电学校(长江职工大学)、宣传新闻中心、长江勘测技术研究所升格为副局级机构。1995年,长江水利委员会简称由长委改为长江委。
1998年汛期,长江发生继1954年以来全流域性大洪水,江泽民总书记和朱镕基总理、温家宝副总理先后亲临防洪一线险工险段视察,长江委全力以赴充分发挥防汛耳目、参谋、尖兵的作用,准确报汛,及时调度指挥各防洪工程增蓄洪峰,派出数百名专家组、抗洪抢险队分赴一线排险指导。在第6次洪峰到来之际,长江全线几乎超历史高水位,长江委组织防洪专家会商,分析汛情,为中央决定荆江不分洪提供了科学决策的依据。
1999年12月,新世纪即将到来之际,长江委的机构有了新的变化。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划归长江委管理(正局级);在灾后重建工作中,为适应重要堤防建设需要,长江委成立了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建设管理局(临时机构)。同期,长江委首次按年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流域水资源公报,提升了流域机构在社会的影响力。
2000年,长江委新增了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长江流域分站(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大坝安全检测中心、长江移民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
2000年北方发生严重旱情,南水北调工程的兴建提到议事日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取得突破性进展,长委编制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水利部、国家计委两级论证审查。2000年9月27日和10月16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两次主持南水北调会议,2001年该工程纳入国家“十五”计划。
2002年9月,水利部下文明确长江委“为水利部的派出机构,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的西南诸河,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流域机构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
经过长江委不懈努力,流域内三峡等一大批综合利用水利枢纽陆续建成,我国最大的水电基地金沙江干流梯级水电开发逐步推进。
南水北调中、东线工程按计划开工建设,我国水资源配置战略格局初步形成,2002年12月27日,南水北调工程开工典礼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和江苏省、山东省施工现场同时举行。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人民大会堂宣布南水北调工程开工,标志着南水北调工程历史性地由规划转入实施阶段。长江委成立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技术骨干调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管理局、中线水源公司工作。2005年9月,长江委负责的中线丹江口大坝加高和穿黄两项关键工程相继开工。2009年2月26日,南水北调中线补偿工程——汉江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开工。2010年6月22日,南水北调中线穿黄工程全线贯通,标志着穿黄工程建设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21世纪初水电开发的战略重点转向长江上游干支流,这一时期新开工建设的30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达24座,上游有18座(百万千瓦以上的11座)。其中包括仅次于三峡工程、世界第三大水电站的金沙江溪洛渡,以及由长江委负责监理的雅砻江锦屏一级水电站。
2005年7月1日,长江水文118个中央报汛站自动测报系统经过试运行后正式投入使用,标志着水文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长江水利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全江118个中央水文报汛站在全国率先实现自动报汛,被誉为我国水文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2008年2月,国务院批准《长江口综合整治开发规划》。时代的发展和变化给长江委提供了新的历史平台,治江事业面临着新的跨越,流域管理正在酝酿着新的变革。长江委在实行新一轮的机构改革的同时,用宽阔的眼界、宽广的胸怀,站在时代发展的新高度,审视治江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继承和发展以防洪为中心的“治江三阶段”战略思想,提出了“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的新时期治江思路。
2009年11月26日,长江委历时3年编制完成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2009年修订)通过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预审,标志着长江流域在全国七大流域中率先完成流域规划修编。2012年2月,该规划报告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审查。
长江委在长江的治理开发及水利水电科学技术方面为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国家颁发的多种甲级资格证书,荣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400余项。
作为中国第一大河——长江的流域管理机构,长江委现有职工近3万人,其中,在职职工近两万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8000多人,高级专业人才近3000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中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8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00余人。截至目前,长江委有12人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12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省部级劳模达130人。在治江实践中,长江委创造了震古烁今的经济、社会效益,形成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
长江水利委员会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与共和国同步发展,优良传统代代相传,取得了辉煌的业绩。随着时代前进的脚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维护健康长江、为流域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努力当好长江的代言人、保护神,让长江永远造福人类,让人类永远拥有健康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