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特殊教育学校管理遵循学校管理的共性规律,但由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管理的特殊性。本文基于对特殊教育学校管理与普通学校管理的共性与特殊性的分析,提出了在新时代背景下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应遵循的几条原则:以人为本原则,民主原则,有效原则,合作创新原则。
关键词: 特殊教育学校 学校管理 管理原则
一、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管理的共性
不论普通学校,还是特殊教育学校,都以教书育人为最高宗旨,都是培养人、造就人的地方,就学校管理而言,两者有很多共性方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学校管理的共性特点,对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质量具有一般意义上的指导、借鉴作用,应予以重视。
首先,在学校管理的理论基础方面,无论特殊教育学校,还是普通学校,都应反映学校管理的基本规律,都是管理经验的科学总结和概括。一般认为,学校管理原理的构成因素有目标、原则、过程、方法等,很显然,以上因素是构成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的基础理论部分。
其次,如果把学校看做一个不断适应外在环境需求的有机体,那么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在组织目标的制定与达成、组织机构的职责划分与运作、组织制度与文化的建设等方面,两者都遵循着共同的规律。
再次,从学校管理对象的构成要素看,两者都包括人、财、物、时间、信息等资源,学校管理就是对以上要素的合理组织、运作,实现管理效益(率)最大化、实现学校管理目标的过程。其中,“人”是学校管理活动中最具主动性和能动性的因素,要做好学校管理工作,首先就要紧紧抓住“人”这个核心因素。学校管理重视人的因素,尊重人的需求,以人为本,调动人的积极性,最终服务于人、服务育人,使人获得发展,这是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共同的追求。
最后,从学校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看,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有着基本一致的工作内容,都包括教学工作管理、德育工作管理、体育卫生工作管理、劳动技术教育管理、总务后勤工作管理等。
二、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的特殊性
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在遵循一般意义上学校管理的原则、方法、规律等的同时,存在管理方面的特殊性。因此,有必要对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的特殊性做深入思考和揭示,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应立足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实际情况,办出特色,以尊重并满足学生的差异化需求为宗旨。
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的特殊性主要决定于教育对象的特殊性。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对象为各类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他们可能有感官障碍、身体障碍,也可能有智力障碍、情绪行为障碍。障碍类别不同,教育上的特殊需求也会不同;同一种类别的学生,因障碍程度的不同,特殊教育需要也不一样。由于特殊儿童具有第一性缺陷和第二性缺陷,因此在感知、记忆、思维、等认知活动方面,情绪与行为问题方面,甚至包括生活自理方面,等等,他们表现出某种程度的特殊性。正是这种特殊性直接或间接地带来了在教师、教材、教法、课程设置、教学仪器设备、校园文化、学生评价等方面的特殊要求或特殊考虑,进而决定了特殊教育学校管理与普通学校管理在方方面面的“同”中有“异”。这些“异”即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的特点。
首先,特殊教育学校的管理理念,应充分彰显平等、关爱、参与、共享的理念,尊重差异、维护每个学生生命个体的价值和尊严,时刻牢记一切为了学生的管理理念,在此基础上,努力构建平等、博爱、接纳、和谐、自强、自立的校园文化。
其次,在校园无障碍环境构建方面,特殊教育学校从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不仅应营造适合特殊学生成长发展的无障碍的校园物理环境,更应重视营造平等、接纳、尊重、参与等有利于特殊学生健康、自由成长的支持性心理环境。
最后,在教学方法、课程设置及对教师素质的要求等方面,特殊教育学校有特殊性。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生的特殊需要,贯彻潜能开发与缺陷补偿辩证统一的思想,在开发学生潜能的同时,关注其缺陷的补偿,更强调因材施教、个别化教育。在课程设置方面,开设了许多有针对性的课程,如聋校的律动课、沟通课,盲校的定向行走课,等等,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即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应一切以人为出发点和中心,人人发展,发展人人。以人为本原则不仅是学校管理的最高价值取向,而且是教育的根本。以人为本原则要求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里的“人”,是多元的人,在学校管理中,主要指学生和教职员工。因此,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和教师的成长、发展为本。
以人为本,首先要以学生为本。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为各种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在学校管理中,我们要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即在学校管理的价值观上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理念,全员共识,形成一种博爱奉献人文关怀的校园文化氛围;其次,在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从教学计划、校园环境、师生关系、教学评价等,都体现出个性化发展的尊重,体现出获得最大限度地发展的促进,依其原本,促其发展,助其完善。
以人为本,其次要以教职员工为本。相对而言,特殊儿童对教师的智能挑战更大,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历程更为漫长。特殊教育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原则,首先,应尊重教师成长的规律,为教师的专业发展创造条件,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其次,应注重团队合作,让新教师很快融入团结奉献博爱务实的教师团队中来,而不是孤立无援地面对特殊儿童。最后,应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努力为教师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二)民主原则
所谓民主,除了尊重个人的尊严及价值外,还应给予组织成员参与问题解决的机会。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的民主原则,简而言之,就是尊重人权、实行民主管理。《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特殊教育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加强对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由此可见,特殊教育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实践中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依照符合国家法令政策的程序或制度行事。二是全体教职员工要有充分的民主参与和管理意识,不仅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而且主动地对各个职能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到学校管理的各项活动中。特殊教育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有效的、基本的组织保障就是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
经验表明,民主管理既是校长决策科学化的前提之一,又是全体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内在要求。特殊教育学校在贯彻民主管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有助于学校从自我封闭管理向社会多部门参与的开放管理过渡。(2)有助于管理由少数教育行政人员独断向全员参与管理过渡。(3)有助于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我管理。
(三)有效原则
所谓有效,是指管理工作要讲究实效,即以较少的投入,创造出更多的绩效。特殊教育学校管理的有效原则指学校管理者能够充分利用人、财、物、时等资源,经科学合理的管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
有效是对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之所以强调这一原则,是因为某些特殊教育学校管理者在管理活动中还没有真正重视这个问题,往往不大讲究实效,效率、效益观念不强,意识淡薄,以致管理不能落到实处,甚至无为而治。造成以上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由我国特殊教育学校发展在水平和质量方面的不均衡性决定的,另一方面是对资源的认识和使用中重硬件轻软件,重一般资源轻专业资源的误区有关。
特殊教育学校管理贯彻有效原则,首先应特别注重选拔既有爱心又有事业心、业务素质强的人担任特殊教育学校的校长,进而组建合理、高效的管理者队伍;其次,特殊教育学校要努力塑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积极、进取的校园文化,重视师资培训,追求教学质量,切实做到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
(四)合作创新原则
伴随发达地区特殊教育的深度发展,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特殊教育已不再是学校内部的事情和责任,而是需要校内外的各部门、各学科、各界人士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合作创新原则强调满足特殊教育的需要,促进学生最大限度地发展。特殊教育学校内部人员与部门间应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以创新性地高效解决各种问题,特殊教育学校与家庭、社会各部门及专业人员应开展密切广泛的合作。诸多经验表明,合作已成为特殊教育学校管理走向成功与开放的基本实践途径,也是满足学生各种特殊教育需要的关键。
特殊教育学校贯彻合作创新原则,首先要开展和重视校内各个层面的合作,以保证政策、理念的一致性。学校内部的合作主要体现在学校领导层与教师、教师与行政人员及教师之间的合作。这种合作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学校全体人员对校内各项事务的职责充分了解,对学校正在进行的改革创新达成共识,积极参与,态度积极,从中扮演正确角色;学校建立起保障各部门有效合作、畅通交流的组织平台或制度机制,已形成能促进以上合作的组织文化,等等。
特殊教育学校贯彻合作创新原则,还应充分认识到与校外部门、人员合作的重要性。这些部门、人员主要包括教育当局、普通学校、其他特殊教育学校、社区、家长、校外专业人员、义工(或志愿者)等。办好特殊教育首先应重视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在特殊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再怎么强调家长的作用也不过分,学校应与家长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特殊教育学校还应与社区及专业机构经常保持联络,建立良好关系,以获得一些经费、人力的支持和援助。这些合作,能够为特殊教育学校的发展提供必要且宝贵的支持性资源,进而为教育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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