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李斯,李斯制定的《秦律》对我国法律建设影响深远),法家对法律的贡献,相当于制度创新,这种制度创新,压缩了技术创新的需要。所以,即使中国有相关的技术和理论,也会因为社会不需要而难以发挥。欧洲的人力泵浦于1627年(北京王徵)引入中国,到1686年(杭州金鋐)才有仿制,到1746年(苏州陈肇泰)才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其中的气候周期(60年)非常明显。在这种消防工具(即消防科技)推广之前,各地方都是通过人治和人事管理(即消防文化)来对付火灾,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地方消防文化。
图4.中国公元前4世纪的风箱(左,李约瑟仿制)和公元11世纪的猛火油柜(右,曾公亮研制),都是按照柱塞原理工作,距离泵浦发明一步之遥,但这一跃进不可能在中国完成,这是因为缺乏相关的科技需求。
从环境上看,由于古代中国普遍湿热,所以木构建材供应丰富而石材供应不足,形成了中国特有的木建文化,结果是缺乏高层建筑,导致转而发展合院建筑文化,抑制了对救火科技的需求,妨碍了科技的发展。相比之下,位于北方的古代欧洲各国比较冷干,冷干环境对建筑的取暖要求比较高,导致砖瓦建筑的流行。这两种不同的建筑文化给消防队员的灭火战术带来很大的影响。
根据进入中国的次序,有两种人力泵浦,一种是1627年进入中国的“土龙”(相对洋龙而言,日本叫作龙吐水,典型特征是单杠杆、大澡盆、鹤嘴管),另一种是1725年故宫进口的“洋龙”(Newsham型泵浦,双杠杆/蝴蝶龙,有气箱,有软管)。后者更轻便,理论上应当更流行。可是我国更喜欢使用前者,不喜欢复杂的技术,为什么呢?泵浦不常用,日常维护很重要,前者简单,便于维护。而中国不缺人手,所以笨重不是问题,这是一种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国自古木材建筑多,火场更危险,所以没有进火场的战术要求,只需要在外部洒洒水,防止火灾蔓延即可,所以软管技术对中国来说太多余,这一点与欧洲自古就有的入室灭火战术是迥然不同的。由于大量使用砖瓦,所以欧洲建筑在火场不会倒塌,比较安全,这又导致了欧洲消防科技向室内救火救人技术的倾斜,入室救火战术(比如以石棉防火毯为代表的救火战术)和自救救人科技(以云梯为代表的救人科技)的发展,是对当地建筑文化的一种适应。一般的趋势是,欧洲火场重视消火(以水灭火)和救人,中国火场重视防火(隔断火场、防止蔓延),两者带来不同的技术需求。也就是说,为什么中国在消防领域重文化轻科技?地理条件带来的建筑文化导致火场战术与欧洲完全不同,因此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
5.中国古代异常丰富的消防文化
那么,在缺乏消防科技的情况下,中国古人是如何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社区火灾风险的呢?消防文化是安全文化的一种,是人类社会面对社区火灾的威胁时,采取的防火、灭火、戒火等措施的集合。典型的消防文化包括,法律典章、政策措施、人事组织、建筑特色、地名渊源、城市布局、风俗习惯、技术演化等。比如地理条件导致的地方灾情,杭州是因为水汽大,靠海边;武汉的“风火之虞”是因为地形有利火场大风;徽州是因为木材燃料多,居住空间狭窄;福州是因为气候湿热,需要“纸揹”对付通风问题;“温州怕火煨”是因为木材发达,交通不便;重庆多火,自汉代就是如此,因为水汽大,山地助蔓延;广州的“火烛车”文化来源于洋行经济。中国每一座多火多消防文化的城市,都有它内在的火灾动力学原因。
中国古代的防火文化包括:四大藏书阁之一的浙江天一阁,对于防火采取严格控制游客数量和点灯防火的办法;广树防火墙,这是徽州地方的建筑文化特色;北京为代表的北方民居多胡同和火巷,这是有意识增加防火间距,目的是隔离燃料,与封火墙的作用异曲同工;中国古代的停水文化包括:洛阳的大铁镬、杭州的七星井、重庆的七星缸、广州的防火大桶、开封的司马光砸缸、北京故宫的门海,徽州民居准备水缸水桶,都是古代常见的停水措施。汉代皇宫、隋代大兴、宋代开封、元代大都、明清故宫、徽州汪村呈坎村的布局规划,都有着防火的内在考量。
中国古代的救火文化包括:宋代五甲制、元代保甲制、明代火甲制、清代救火会。今天有派出所和消防站,其中的差异与灭火技术(工具)和战术有关。
中国古代的戒火文化包括:商代“弃灰于道者断其手”;商鞅对“弃灰于道者处黥刑”,用以立威治国;唐代法律“见火起不告救”;无锡的民谣,“水缸满满,灶膛清清”,既停水又慎火。杭州的更夫,喊的是“寒冬腊月,天风干燥,楼上楼下,灶前灶后,鸡钟烤笼,一街两岸,各家火烛小心!”。古代有重阳节“入火”、寒食节禁火、清明节“出火”习俗作防火宣传,现代则有消防日科普教育作防火宣传。
所有这些消防文化,与当地的地理条件和植被燃料、气候条件、人口组成等有着复杂的关联,所以是一种文化,非文化不足以表达其内在的关联。上述消防文化,每一条都可以写成长篇故事,这里难以一一深入。
6.中国消防文化的源头
那么,中国消防文化的源头到底是什么?由于古代中国的地理条件和气候条件,刀耕火种经济在中国持续很久。《周礼》对火灾的管理,就是对人的管理。“凡失火,野焚莱,则有刑罚”这一处罚措施,影响了中国几千年。凡是失火,就是责任事故,就需要判刑,这种观念夸大了人在火灾中的作用,忽视了环境和气候的贡献,对火灾的本性认识不足,对全面认识灾害不利。刀耕火种经济下,对于失火的处罚极为严厉,因为这是全氏族部落的生计问题。东晋泰始年间,失火是要灭族的,北宋年间,失火是要被公开处决的,即使是在解放后,失火也是要被枪毙的,《中国火灾大典》上有无数的例子。这种严惩当事人,转移对真相关注的法家做法,可以说是刀耕火种经济方式的残余。火耕强调集体的利益,为了集体的利益去问责,为了集体的利益牺牲个人,是集体为本的精髓,所以火耕文化是中国文化的源头之一。
除了法家思想,中国古代的消防文化还有一个源头,就是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天人合一”论,遇到灾祸就认为是人祸,通过问责制寻找替罪羊,就是不愿深入寻求真相,是我国典型的应对灾难的程序化措施。这是董仲舒针对公元前135年发生的高庙大火提出来的观念,深入影响了2000多年。冯友兰认为中国多从人的角度,而不能客观认识事物,这是董仲舒的影响。
由于上述的两个源头,以及中国多木构建筑的事实,导致古代中国放弃了对消防科技的探索和追求,而是转而追求消防文化和管理措施,这让中国走上了与欧洲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于是有李约瑟难题的产生。地理条件和气候变化,是揭开这一文化奥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