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世纪英格兰贵族女性在经济、政治与法律等方面享有一定的权利与地位。对她们家族认同感的形成与体现的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这些贵族女性社会地位形成的深层次原因。本文拟从这一方面手,以其从一个不同的视角管窥彼时的英格兰社会。
[关键词]中世纪;英格兰贵族女性;家族认同感
中世纪英格兰的贵族处于社会等级金字塔的顶端,一人(国王)之下,万人之上,对英格兰社会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经济上,他们把持着大量的地产,依靠着地产供养,在自己的领地拥有绝对的权威;政治上,贵族们把持着王庭与政府中的各种要职,成为王权构成与发挥作用不可或缺的关键成分,即使国王要有所作为也要先寻求大多数贵族的支持;军事上,他们不仅豢养着自己的军队,协助国王作战,共同四处讨伐、抵制外侵,而且有时也举起反叛的大旗,与国王对抗,乃至弑君篡位。在一个历史由男性创造与书写的时代,女性往往生活在男性的阴影之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而事实上彼时英格兰贵族女性的社会状况绝不止相夫教子那么简单。贵族女性往往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法律授予的继承权,贵族女性可以持有田产、掌管财富,并在自己的领地行使司法权,这使她们在经济与法律上具备了与男性权威对话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为自己和家族争取利益。身为妻子和母亲,她们可以利用情感力量影响、甚至支配自己的丈夫与子女,从而实现自己的目的。本文试图对她们的家族认同感的形成与体现进行探析,以其从一个不同的视角管窥彼时的英格兰社会。
一、 贵族女性的家与家庭
贵族女性所属的贵族阶层所享有的各项特权促进了她们家族认同感的形成。作为贵族家族的一份子,贵族女性清楚地意识到自身高人一等的社会地位。这种家族荣誉感促进了她们更快更好地融入了夫家的家族。鉴于婚姻中妻子从属于丈夫,她们的财产也置于丈夫的控制之下这一事实,她们到底能拥有多大的权威还是一个问题。尽管寡妇会享有更多的自主权,但这点自主权往往也仅限于处理她们家庭内部事务的范畴。根据盎格鲁-撒克逊国王们颁布的最早的法律的规定,贵族们以各种各样不同的方式拥有着财富和田产。肯特王国的《埃塞尔伯特法典》划分了贵族厄尔(eorl)和自由民刻尔(ceorl),贵族与农民的社会等级,并且规定了贵族寡妇的监护权受到侵犯时赔偿金的金额由她所属的社会等级所决定。
已婚贵族女性的首要职责就是为夫家诞下继承人,诞下男嗣被认为对延续香火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妻子的职责不仅如此,人们还希望她们能够为维护家庭的幸福与声望尽心尽力。像乡镇妇女在婚姻中拥有自主与权威一样,贵族女性也经常成功地与丈夫建立起一种伙伴关系,并能够在田产继承与管理,有时甚至在战争当中取代丈夫的地位。而在多大程度上她们能够享有这种自主与权威不仅取决于环境,还取决于丈夫角色缺失的程度,取决于她们在政治中扮演的角色。一旦成为寡妇,贵族妇女就成了孤身女士(femmes soles),不仅要打理地产,还要照顾子女,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事实上的一家之主,这都有助于其家族认同感的形成。
二、 贵族女性的遗嘱与埋葬地
贵族女性社会地位的获得既取决于出身,更取决于她们的婚姻。婚姻把她们带入一个新的家庭,有的时候,这个新的家庭远离她们父母的家庭,使她们不得不背井离乡。已婚女性既要扮演好妻子和母亲的角色,同时她们还要维护自己的丈夫,结识新的人,熟悉新的环境。她们视自己为夫家的一分子,许多人也通过宗教庇护和死后葬于祖坟的方式与娘家保持着某种联系。
盎格鲁-撒克逊的婚姻权益有时是通过夫妻双方共同起草遗嘱的方式实践的。十一世纪中期的乌尔夫(Ulf)和麦德瑟琳(Madselin)夫妇在动身前往耶路撒冷朝圣之前就是这样做的。另一个例子发生在十世纪晚期,布里特赫理克(Brihtric)和埃尔夫海赫(AElfheah)夫妇当着亲属们的面宣布他们的遗嘱。丈夫们把土地赠给妻子,以期在他们死后他们对田产处置的遗愿能够得到执行。汉普郡的厄德曼(Ealdorman)埃尔夫海赫(AElfheah)把财产留给了妻子掌管,并提醒她要乐善好施,从而使他们的灵魂得到升华。其他的人在立遗嘱时更关心的是自己父母的家庭。埃德蒙国王(King Edmund)的第二任妻子埃塞尔弗莱德(AEthelflaed),以及她的姐姐——埃塞克斯(Essex)厄德曼拜特诺丝(Byrhtnoth)的妻子(AElfflaed)关心的是如何执行她们的父亲埃塞克斯厄德曼(AElfgar)的遗愿。通过捐献三块地产给伊利(Ely)的教堂,AElfflaed兑现了其夫的承诺,显示了她对丈夫的忠诚。
尽管再婚有时使情况变得复杂,但是这种已婚女性对夫家和娘家两个家族的双重认同感还是持续到了中世纪末。十四、十五世纪的许多夫妻在遗嘱当中仍然表达了合葬的愿望。约克公爵夫人塞西莉(Cecily)希望能在百年之后与她“最深爱的夫君”约克公爵理查德(Richard)葬在一起。有些妻子则选择和娘家人葬在一起。March伯爵夫人菲利帕(Philippa)要求自己以后被葬在Bisham修道院,而这座修道院正是她父亲索尔兹伯里伯爵威廉于1338年兴建的。卢斯夫人玛丽选择与丈夫并排葬在里沃兹(Rievaulx)修道院,而她的墓碑则要与葬在林肯郡波士顿教堂的祖母一样。有时,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因为这位女性是她家族最后一位幸存者和继承人。沃里克伯爵夫人伊莎贝尔(Isabel)希望能和她的先人一起葬在图克斯伯里(Tewkesbury)修道院,玛格丽特·帕斯顿(Margaret Paston)同样也选择葬在自己家族在莫特比(Mautby)教堂的墓地。有时,选择葬在哪里不仅是出于家族的考量,而且也受到年龄和宗教因素的影响。彭布罗克伯爵夫人(countess of Pembroke)Marie de Stpol把她的丈夫葬在了威斯特敏斯特教堂,墓碑上记录的致哀者包括了夫妻双方的家人,这样做可能是出于她的意愿,并且她本人也在记录当中出现了两次。半个多世纪后,当这位伯爵夫人去世的时候,她理想中的埋葬地则是剑桥郡的Minoresses修道院。
三、 贵族女性的印章
印章是一个人身份的象征,英格兰贵族女性自我认同感的形成也体现在她们的印章上面。印章突出了她们高人一等的社会地位和权威。印章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盎格鲁-撒克逊时期,但是现存最早的女信徒的印章属于亨利一世的妻子玛蒂尔达(Matilda)。贵族女性大约从十二世纪三十年末期开始使用印章,到了1250年的时候,印章的使用已经自上而下地普及开来。十二、十三世纪女性的印章通常是椭圆形的,上有一位手持一支百合花或者一只鹰的女性形象。从十二世纪中期开始,纹章的使用越来越多,女性的自我认同感得到加强。这些徽章的使用表明了贵族女性出自夫家与娘家两个家族的荣耀感。最早使用印章的是可追溯至1156年之后的林肯伯爵夫人Rohaise de Clare,她使用的就是娘家的V形徽章。她的女儿爱丽丝也效仿了她的做法。这对母女可能认为,娘家的徽章比夫家的徽章更为显要。
在十三、十四世纪的时候,更为流行的徽章逐渐地取代了印章。有些女性使用的双面印章也于此时期消失了。取而代之,女性们常常使用自己丈夫的徽章Margaret de Neville就使用了两任丈夫的徽章。许多女性不仅使用丈夫的徽章,还使用父亲的徽章,例如,彭布罗克女伯爵Marie de St-Pol,印章上承载了众多的信息。Elizabeth de Bough的徽章就包含了以下诸多信息:她三任丈夫的印章,代表她父亲的家族的Clare臂章,英格兰国王的豹子,卡斯提尔(Castile)和莱昂(Leon)王冠的象征等;她的母亲正是爱德华一世和卡斯提尔的Eleanor的女儿。
四、 结论
综上,英格兰贵族女性家族认同感的形成离不开其贵族出身给他们带来的荣誉感与归属感,这种认同感同时也在法律上和经济上得到了保障,并在遗嘱、埋葬地、以及印章上得到体现。
参考文献:
[1]Doris Stenton, The English Woman in History, London: Allen & Unwin, 1957.
[2]John Thrupp, The Anglo-Saxon Home, London: Longman, 1862.
[3]Lisa Hilton, Queens Consort: England’s Medieval Queens, London?: Weidenfeld & Nicolson,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