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书法必须首先临帖,也就是照着优秀的法帖临摹。历代的名帖美不胜收,比如天下第一行书王羲之的《兰亭序》、天下第二行书颜真卿的《祭侄稿》,天下第三行书苏东坡的《寒食帖》,都非常美,但美的面目不同。要多临帖,多读帖,先继承、后创造是学习书法的必由之路。如果不经过传统的借鉴过程,上来就想自己创造一体字,是不行的。临帖要先临楷书,有些人看着行书、草书好看,一开始就学行、草,这是学不好的。楷书如立,行书如走,草书如奔。未立而走而奔是不成的。楷书是基础,也是写字的楷范的意思,所以应该先写楷书。
常言道:“书法通神”。这个“神”不是指神仙的“神”,而是指神气、精神和意识。古人云:“字如其人”、“书为心画”;有人形容书法为“心灵的艺术”,的确如此。当书家作书时,将全部的精神、情感和意念流泻于笔端,其中包括了书家的阅历、学养和品格,使生动的思绪和感情凝固在其作品中,这作品便饱含了丰富的生命力。思想越深邃,情感越丰富,其生命力就越强;生命力越强的作品,就越具有震撼人心的魅力。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云:“能移人情乃书法之至极”,此言不谬。笔者在临帖时,常被法帖的魅力所感染,有时夜阑人静,观赏或临习法帖会使人沉浸于难以名状的物我两忘的境界,感到字帖上的字是一个个的生命体,观赏或临习它,就如与书家对话聊天,如此常常竟至达旦。
书法的确是寄托精神和抒发感情的很好形式,人们把它形容为“无声的音乐”、“纸上的舞蹈”。世界著名画家毕加索曾言:“如果我是一个中国人,那么我一定不是一个画家,而是一个书法家,我要用笔来写我的感情。”唐代草圣张旭,情感激越时,捋起自己的头发泼墨疾书。历代优秀的书法作品,无不表现出强烈的精神力量。王羲之的《兰亭序》表现了作者的雅逸与旷达;张旭的《古诗四帖》则表现了作者的狂放;颜真卿的《祭侄稿》表现了满腔悲愤与浩然正气。书法的欣赏者,就是常常被书法作品的这种强烈的精神魅力所感动。
书法还可体现造化之魅力。“书画同源”,书法和绘画一样也是以造化为归,从大自然(包括人类本身)中汲取营养。名书法家沈尹默说:“我国文字是从象形的图画发展起来的,象形记事的图画文字即取法于星云、山川、草木、兽蹄、鸟迹各种形象而成。因此,字的构造虽然在纸上,而其神情意趣,却与纸墨以外的自然环境中的一切动态有自然相契合的妙用。”唐代张旭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而得其神,怀素凝望星云而生灵感。怀素在其《自叙帖》中对书法就有这样得记述:“奔蛇走虬势入座,骤雨旋风声满堂”、“初疑轻烟澹古松,又似山开万刃峰”、“笔下唯见激电流,字成只畏盘龙走”。韩愈在叙述张旭作书的情形时曾写道:“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万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孙过庭在《书谱》中形容书法时说:“或重若崩云,或轻如蝉翼;导之则泉注,顿之则山安;纤纤乎似初月之出天涯,落落乎犹众星之列河汉”等等。这样的描述不胜枚举,笔者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引证,就是要证明,书法师于造化,要反映大千世界。当然这种反映不像是摄影和绘画,而是凭着书家对大自然的感悟,去其形体,取其神态,是对自然事物的高度抽象化。所以书法作品对所反映的对象,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也正因为如此,决定了书法有别于摄影、绘画而独具特色的审美意趣。
书法家以其高超的书技,外取万物,内抒百感,其作品表现出独特的和无穷的魅力,这就是中国书法流传千载并已走向世界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