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七年三月十七日,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是一位学者,该期的封面文章详尽介绍了这位风靡全球的大师级学者如何以其独特的视角和超人的才智剖析了人类历史。文章认为,大师的著作《历史研究》是自马克思《资本论》发表以来史学理论方面最令人振聋发聩的著作;该著作对知识界的贡献犹如从托勒密的时代进入了哥白尼的时代,甚至有人直接提出要以该著作的出版作为史学研究的新纪元;同时,由于《历史研究》对不同文明进行比较时强调了新的时空因素,它还被认为是具有某种爱因斯坦效应;……此外,文章还介绍了这位大师出访美国在费城郊区的大学里做讲座时所引发的轰动……
这位集学者、大师、明星和新时代开创者于一身的传奇人物,就是英国历史学家阿诺德·约瑟·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1889—1975)。
其实,在一九四七年,汤因比的十二卷巨著《历史研究》只有六卷面世,远没有到大功告成的时候,导致当时产生社会性轰动的种种因素中,当然也包含着人们对这位大师更多研究成果的高度期盼。然而,等到《历史研究》的后六卷在此后十多年里陆续出版(第七至第十卷出版于一九五四年,第十一卷一九五九年,第十二卷一九六一年;其中最后两卷也可看做是附录),媒体的反应却已是波澜不惊。与此同时,在学术圈子里,对汤氏研究的质疑和批评则有增无已减。学者们与汤因比之间的分歧涉及诸多方面,例如,认为汤氏过分强调了宗教在文明发展(尤其是文明复兴)过程中的作用而忽视了社会文化的其他方面;其文明发展的理论多用比喻,失之于文学化、甚至神学意义上的论述,而缺乏充分的实证材料的支撑;汤氏的思想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为老牌殖民主义英国推卸历史责任等等。此外,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尽管汤因比在其著作中专门讨论了人倾向于以自我为中心的弱点,但他自己在《历史研究》中的基本立场显然还是西方中心的,这一点表现在他的宗教观上就是以基督教(或亚伯拉罕宗教传统)为中心的宗教观,表现在论证上则是集中于对西方(希腊、罗马、基督教和欧洲传统为主导)历史文化例证的援引。这当然与他受教育的情况、知识结构及其个人和社会文化背景相关(汤氏本人毫不讳言这种由社会文化环境和个人经历造成的局限性。参见《汤因比论汤因比》,载田汝康、金重远选编:《现代西方史学流派文选》,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二年版)。在这种局限性的背景下,当他试图将得之于西方文明传统的某些结论或理论套用于其他文明(尤其是东方文明)时,则难免会有显得单薄、乏力,甚至流于肤浅的情况。
如今,时隔半个多世纪,当我们重温往事时不难发现,身为学者的汤因比显然一度被善于追求轰动效应的媒体过分抬举了。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无论过去几十年来有过多少批评和指摘,历经洗礼的汤因比,作为二十世纪最具影响力的学者之一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如果要说汤氏及其《历史研究》在学术上的贡献,最重要的恐怕并不在于他的史学理论学说(诸如“攀岩说”、“精英说”、“挑战与回应说”等)以及相关的结论,而更在于他从事历史研究的方法或视角。用汤因比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如何确定历史研究中用于分析和比较的基本单位(所谓“可被认识的单位”,即“intelligible unit”,或者“可被认识的研究范围”,即“intelligible fields of study”)的问题。在汤因比以前的史学传统中,学者通常以城邦、地区或民族国家作为研究的基本单位或范围;自十六世纪以后,民族国家更是成为史学研究最普遍的基本单位。汤因比在寻求其史学研究最合适的“intelligible unit”的过程中,一方面将传统研究的“基本单位”在空间上予以扩展,从单个的民族国家扩展到文化或文明的范围;另一方面将“基本单位”在时间上予以扩展,从而不仅仅拘泥于一国一邦的盛衰兴亡,而是关注整个文明体系的发生、发展和消亡。汤氏这种打破传统“国别史”和“断代史”研究的方法,大大拓展了史学的视野,使人们能够在更为宏观的舞台上认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随着“二战”结束以来全球化进程的加剧,不同文化和文明之间的接触和碰撞越发频繁,汤因比的这种宽广的文化与文明研究的视角也越发受到学界的肯定和接受。追溯起来,早在汤氏《历史研究》的第一至第三卷中,其基本学术思想就已得到了充分阐述,而这三卷书是由牛津大学出版社于一九三四年同时出版的,远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前,足见汤氏作为一位史学大家的敏感、犀利和开创精神。在史学史的意义上,汤因比堪称二十世纪的一代宗师。然而,汤因比的研究范式在学术上的影响绝不仅仅局限于历史学科。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无论是在历史学,还是在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政治学、国际关系、文化研究等学科和领域,都可以见到汤氏范式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比如,“九一一”事件引起学界和世人格外关注的一本书就是萨缪尔·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此书初版于一九九六年),这本极具争议的书,就其立论和分析的框架而言,无疑直接效仿于汤氏的模板。
然而,促使本文作者对汤因比的研究产生特别兴趣的,却在于汤氏范式对于文学研究的影响,尤其是对库齐乌斯的影响。恩斯特·罗伯特·库齐乌斯(Ernst Robert Curtius,1886—1956)是德国著名历史语言学家和文学批评家,其最重要的著作《欧洲文学与拉丁中世纪》(德文版发表于一九四八年)被认为是西方比较文学学者的案头必备书。在该书第一章“欧洲的文学”中,库齐乌斯开宗明义地指出,人类在二十世纪对历史的认识有了重大的进步,而进步最主要就体现于汤因比的研究。或许多少也受到当时“汤因比热”的影响,库齐乌斯对汤因比的研究推崇备至,认为汤因比解答了“文化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历史实体是怎样兴起、成长和消亡的”问题,而这些作为汤氏研究中的基本单位的历史实体,被“汤因比称之为‘社会’,我们可以称之为文化”。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其一,在汤因比的体系中,虽然曾经对“社会、文化、文明”的概念分别做过专门的定义,但在实际应用中往往并非总是区别得那么明细,而人们在论及汤氏研究的基本单位时,也常常“可以称之为文化”。其二,库齐乌斯用所谓“作为文化载体的历史实体”来指代汤氏研究的基本单位,在于强调作为研究对象的基本单位中的历史文化内涵。例如,在欧洲文学的研究中,“欧洲作为一个历史概念是我们从事研究的必要前提。但如果欧洲不是我们观念中的一个历史实体,那么欧洲只不过是一个名称而已,一个‘地理上的术语’……”也就是说,那样的“欧洲”只不过是一个标明地理位置的概念,而不是一个承载着丰富文化(包括古希腊、古罗马、基督教等文化传统)的历史实体。说到底,库齐乌斯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借鉴汤氏范式,在分析框架中突出文化和传统的存在。
在对“历史实体”展开的讨论中,库齐乌斯首先分析了当时德国“教科书中的旧式历史”的教学情况,指出其中存在着“双重肢解”的问题。一方面,呈现于教科书的欧洲“旧式历史只是一些并存的族群和国家,毫无历史的关联”;通过这类各自孤立的国别史的讲授,“欧洲被肢解为地理上的碎片”。另一方面,依照将欧洲分为不同历史时期的方法,进行不同时期的断代史教学,则将欧洲“肢解成时间序列上的碎片”。如此生动的比喻确实切中问题的要害,而且入木三分,但若以此对历史教学一概而论,则又不免有偏执于一端之嫌。库齐乌斯也明白这一点,于是他补充道,从教学法的立场出发,这种双重肢解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把这种双重肢解的做法统一于一个整体的观念之下来弥补它的片面性”,同样是必要的。这里所谓“统一于一个整体的观念之下”,就是要在欧洲文化传统的框架里对讲授的知识进行整合性的认识,从而使那些“地理和时间的碎片”得以在文化的视野下显现出其内在的和有机的联系,历史也就不仅体现为空间和时间的变化而是整个文化体系的演化和发展的过程。如此将“历史画面的欧洲化”,对于欧洲几十个国家的人来说,既是实现欧洲文化认同和认识“自我”的基本途径,也是认识“他者”的前提。这种高度的文化意识当然也呼应了汤因比的史学思想。
回到文学的主题,库齐乌斯主张将“历史画面的欧洲化”应用于文学。然而,当库齐乌斯将当时的文学史研究与欧洲历史课程相比较时,发现文学史的情况更糟——“问题已不是肢解,而是(欧洲意识的)完全缺失”。一个时代的文学史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同时代文学研究的翻版。库齐乌斯对欧洲二十世纪前五十年文学研究的评价是:“大体说来,是个幻影。”他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刻意缩小的狭窄视野;没有认识到(欧洲)文学的内在结构。”
关于欧洲的文学,库齐乌斯认为,它与欧洲文化共有同样的时空范围和界限,它拥有大约长达二十六个世纪的一段历史(从荷马到歌德来计算)。对于文学的认识,恰如认识文化一样,必须有一种整体的意识,因为文学的历史发展过程同样有其内在的、有机的联系。任何只知道中世纪和现代时期文学的人,其实并不懂得这两个时期的文学,因为“他会碰到如‘史诗’、‘古典主义’、‘巴洛克’……以及很多其他的现象。而这些现象的历史和意义只能从更早时期的欧洲文学中才能理解”。所以,库齐乌斯说,如果要把欧洲文学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一个人必须从荷马到歌德的每个阶段都获得“公民身份”之后才有可能。然而,在当时,即使有从荷马到歌德的教科书,也不可能从中获得这样的欧洲文学的整体观。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当时的学科分割和文学研究的方法使得文学史教科书倾向于成为地理与时间的文学碎片,正如当时的历史教科书一样;另一方面,由于当时的学科结构和人们对中世纪研究的冷漠态度,“没有一段欧洲文学史像中世纪早期和全盛时期的拉丁文学如此鲜为人知,鲜为人涉足”。然而,了解这一介于衰败的远古时期和逐步形成的西方世界之间的历史时期,对于形成欧洲文学的整体观有着关键性的作用。正是为了弥补这方面的缺憾,库齐乌斯进行了这一项题为《欧洲文学与拉丁中世纪》的研究。
这是一项极其艰巨的研究,从事这项研究的基本前提是研究者必须熟练掌握至少两门古典语言——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包括不同时期的拉丁语和数门现代欧洲语言,并具备深厚的历史语言学功底。作为最后一代历史语言学大师之一的库齐乌斯,是当时世界上可能胜任这项工作的最后几位人选之一。即便身为大师,这项研究也绝非手到擒来之作。在《欧洲文学与拉丁中世纪》英文版的作者序言中,库齐乌斯讲述了研究的经过——这是他中年(时年四十七岁)以后,耗时整整十五年潜心研究的成果。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愿意献出其学术年华中最有价值的十五年从事这项研究,并非出于单纯的学术兴趣以便使西方文化的某些遗缺得以留存,而是为了通过文学更好地认识西方文化传统,并体现出这一传统跨越时空的一体性。在长达十三个世纪(从维吉尔到但丁)的时间里,拉丁语是欧洲(尤其是西欧)的教育语言和宗教语言,同时也是欧洲文学和各种文献中使用的最主要的语言。不具备拉丁中世纪的文学和文化背景知识,要理解欧洲中世纪的“俗语文学”(the vernacular literature)是不可思议的,要深刻理解文艺复兴以及随之而来的民族文学和国别文学同样是不可能的。
诚然,当时并非没有其他关于拉丁中世纪文学的研究,有些关于中世纪国别文学的著述也很优秀。而库齐乌斯注重的是以整个欧洲文学为视野的研究。同时,由于借助于历史语言学和文化研究的方法,库齐乌斯所分析的内容绝不仅仅局限于学科意义上的“文学”。通览全书,不难发现,作者讨论的范围如此之广,涵盖了文学、修辞、教育、历史、宗教、博物、艺术、心理、哲学等诸多学科。然而,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全书的中心内容始终聚焦于文学——“文学的主题、文学的技巧、文学的源头与发展、文学的社会学”等。如此汪洋恣肆地驰骋于学术的原野,既显示了大师学识的广博,也体现了大师对文学精到的理解和无限的激情。
如此跨国别、跨学科的文学研究不正体现了比较文学(尤其是美国学派)的研究方法和学术思想吗?随便捧起一本比较文学教科书,读者都被告知,主张“平行研究”的比较文学美国学派的创立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由韦勒克、雷马克等人肇始等等。然而,库齐乌斯在他们之前二十年就开始了广泛的“平行研究”的实践,并早在一九四八年就已经硕果累累。那么,所谓比较文学的“平行研究”是否应该向这位德国学者认祖归宗呢?或者,至少应该在比较文学的学术史上给予库齐乌斯以应有的地位吧?
库齐乌斯或许并不在乎他在比较文学方面的名分或地位,他非常在乎的是默默地耕耘,以十五个寒暑的笔耕给我们留下了一份弥足珍贵的遗产——《欧洲文学与拉丁中世纪》。从这部大作的最初发表至今已经六十多年了,如今介绍到中国来,仍可认为是十分及时的。原因有二。
其一,我们的时代。在全球化日益成为现实的时代,在跨文化的传播和跨文化的沟通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一部分的时代,“文化意识”至关重要。库齐乌斯的著作是关于文学的,但贯穿其中的“文化意识”给我们带来的启发绝不局限于文学,其价值和意义绝不局限于文学研究,正如汤因比之不局限于历史研究一样。
其二,我们的现实。这里要说的主要是我们的外国文学研究的现实。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外国文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仍呈现出库齐乌斯所谓“地理与时间的碎片”的特点。例如,在时下广为使用的高校外国文学史教材(二○○六年修订版)中,有关基督教和《圣经》文学的内容被归在欧美文学之外的“亚非文学”部分。这种以“祖籍”为原则的划分,无疑更多考虑了地理因素而缺乏文化意识,尤其缺乏对欧洲文化的整体把握。尽管教材在“欧美文学”部分的导论中也讨论了作为欧洲文学源头的“两希传统”,但客观上将希伯来传统编排于占全书最后约五分之一的亚非文学部分稍做介绍,要想使学生在学习欧美文学(约占全书前五分之四的篇幅)的过程中深入领会两希传统是困难的。更为重要的是,从整体上来看,我们有太多的研究仍处于“双重肢解”而又缺乏“统一于一个整体的(文化)观念之下来弥补它的片面性”的情况。
可以认为,在二十一世纪的高校里,任何外国文学的学习和研究都应该是文化的。仍以欧洲为例。如果我们的学生在欧洲文学的窗口前久久伫立,以一学期或一学年的时间选修欧洲文学的课程,而他们最终得到的仅仅是一堆概念、术语和其他碎片式的信息,并没有通过欧洲文学深刻感受和认识西方文化数千年的传统,以及这一文化传统跨越时空的一体性,那么,我们的研究/教学方法是过时的,我们的课程,如果不是失败的话,至少说是不成功的。
这就是库齐乌斯的启示。也是汤因比的启示。
(Ernst Robert Curtius, European Literature and the Latin Middle Ages, translated from the German by Willard R. Trask, 1953. New York and Evanston: Harper & Row Publishers, 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