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主革命先驱禹之谟烈士,是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时期民主主义革命的著名活动家。二十世纪初,他办工厂、兴学校、从事革命斗争,并把这三者紧密结合起来进行,最终为革命而壮烈牺牲。值得我们永远怀念和敬仰!
禹之谟,字稽亭,1866年7月18日生于湖南省湘乡县青树坪(今属双峰县)的一个破落的小商家庭,祖父经商。六岁入私塾,喜爱算术。十五岁去宝庆(今邵阳市)一家布店当学徒;因看不惯店主尔虞我诈的行为,不久返家,博览群书,尤爱王船山著作,对科举之学则不屑一顾。二十岁投身军营,历任文书、军需等职。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他在两江总督刘坤一军中任派运军械委员,因“随办转运,在事出力”,奏叙五品翎顶,候选县主簿。他以“外侮频仍,清延腐败,无以展其志”而辞官赴上海研习矿学,考察长江下游矿产资源,想兴办矿业,遇阻力而止。1898年回湘,时值维新变法运动高潮,他与谭嗣同、唐才常等均有接触。维新失败后,他深感“倚赖异族政府改行新法,等于与虎谋皮”,逐萌发革命之心,参与唐才常自立军活动。1900年自立军在汉口起义,他负责运输枪械弹药。起义失败,他恨事业不成,东渡日本攻习纺织和应用化学,并广交留学日本的革命志士,1902年学成归国。1903年起即与黄兴“畅谈,间作密语”;次年华兴会成立,他是其最早成员之一;1905年8月,同盟会在日本成立后,他受黄兴函托与陈家鼎在湖南筹建分会;1906年4月,他由易本羲主盟加入同盟会;随后,同盟会湖南分会成立,他被推为首任会长。与此同时,他又被推举为湖南商会会董、湖南学生自治会干事长,被公认为“湖南学界、工界、商界之总代表。”在1905至1906年间,他利用这些合法身份,在反对英人要索、抵制美货、电阻割闽换辽及争取粤汉铁路改归商办等斗争中,均为积极活动家和中坚人物。特别是与宁调元、陈家鼎等同盟会员发动省会长沙万余学生公葬烈士陈天华、姚宏业于岳麓山,矛头直指清廷,大张民族正气,影响极大。后来,毛泽东在《湘江评论》中称赞此举为“惊天动地可纪的一桩事”!
禹之谟的一系列政治活动,“不容于虏”;加上以王先谦为首的守旧势力的敌视和痛惩长善学务总监督俞诰庆宿娼的丑行所引发之嫉恨等;1906年8月10日被清廷借口“湘乡盐案”,以率众“哄堂塞署”罪逮捕入狱。在狱中,他受尽酷刑,遍体鳞伤,惨不忍睹,但宁死不屈。1907年1月3日立下《遗在世同胞书》,正告同胞曰:“身虽禁于囹圄,而志自若,躯壳死耳,我志长存。同胞,同胞!其善为死所,宁可牛马其身而死,甚毋奴隶其心而生!”2月6日凌晨被绞杀于靖州西门外,时年四十一岁。他临死前高呼:“禹之谟为救中国而死,为四万万同胞而死!”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南京留守黄兴呈请临时大总统孙文追赠禹之谟陆军左将军,恤其遗族。同年10月,他的遗骨从家乡运至长沙,11月15日省会各界举行盛大追悼会,黄兴执绋前导,公葬于岳麓山。“烈士禹之谟墓”于1956年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宣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禹之谟短暂而光辉的革命生涯中,兴办工厂、“实业救国”占了很重要的地位,甚至他被囚禁在靖州狱中仍念念不忘其工厂的盛衰。1902年他从日本留学回国即投身于振兴实业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他回国时随带铁木混合机构件四台,先在安庆组装,成立“阜湘织布局(厂)”,暗中鼓吹革命。阜者,盛、多也,厂名“阜湘”意在使湖南物阜民丰,即发展湖南经济,也说明他在安徽办厂属过渡性质。1903年,禹之谟回湖南,在湘潭租江西会馆为厂址,设立“湘利黔织布局(厂)”,“黔”即“黔首”,古指平民百姓,取有利于湖南人民大众之意。他亲自设计制成织毛巾的机器,招收艺徒十来人,织成的毛巾经过漂白、印花、熨烫和包装,同进口货无多大差别,且价格便宜,受人欢迎,往往供不应求。但他觉得湘潭是个纯粹的商业地区,不利于开展革命活动,便于1904年迁厂至长沙,并附设工艺传习所,招收青少年学生,教以简化的应用化学及手工艺。厂址先设小吴门附近,后迁北正街圣公会侧的一民房。其时,又得到了湖南巡抚赵尔巽拨借官银千两的资助,便扩大规模,工人、艺徒发展到五、六十人。到了1905年,“湘利黔”年产各色花布八万米、毛巾二千五百打,还有提花被面及新式家具等,均物美价廉,畅销四方。禹之谟和工人、艺徒“同寝食、同起坐、同工作、同商量、同谈笑,恍若一家父子兄弟之亲密,毫无劳资长属的区别”。“每月收支公开,量入为出,他和职工支取同样的薪资,绝无私自多取。对生徒除供给衣食外,酌予津贴,家贫者多给,由大家共同商定”。这些可算是一种民主管理。“他的这种自奉节约、待人忠厚的品行,为全体职工、生徒所翕然心服,莫不把爱护厂内财产和发展厂的业务视为每个人应有的责任”。他还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学习,亲自讲课,传授技术,提高职工素质。因而他的工厂日益兴旺。
禹之谟兴办工厂的目的,在于实现其“实业救国”的理想。曾说,他办工厂“非仅关乎一家,即社会上实业发达系之;吾家负有先觉之责,若因循不进,或一蹶不振,其负罪于社会也深矣”。即不仅仅着眼本厂的利益,还要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为人民大众谋福利,他的两次厂名均寓此意。他以社会利益为重,向别人传授经营经验,如其好友黄钺在宁乡创办了织布厂,希望与他合作,因有眷属和女工,有所不便;但表示“我厂所经历之事,无不尽情告之也”,答应毫无保留地介绍经营经验。又曾热情接待常德来省城参观他的工厂的同行。特别是向各地输送工艺传习所培养的艺徒和自己工厂的熟练工人帮助别人开办织布厂。当时,衡山、常德、宁乡、湘乡各地纷纷开办机织厂,上海《时报》报道称:“湘省织布机坊,一时开设不少”,都得力于他精心培训的技工的协助,至1907年,全省纺织工业发展到五十余家。他吸收少量家庭妇女参加工厂的生产劳动,曾招收三名女工,在一份“《湘利黔主要职工情况一览表》的十七名职工中,除了他的继母、妻子、弟媳之外,就有招自湘乡和宁乡的两个女工。同时,他计划俟年终对工厂彻底稽核盈绌如何,倘敷衍得来,明年(应指1907年)可专立一女工厂”。他主张“男女皆生利之人,非分利之人”,认为妇女参加生产劳动“不仅为社会增幸福”,也是“安家之长策”。实乃妇女解放的思想,其意义十分深远!凡此种种,无不体现了他的“实业救国”的理想。
禹之谟是把办工厂、兴学校和从事反清革命斗争三者紧密结合起来进行的,在办起了工厂之后的1905和1906年间,先后创办了“驻省湘乡中学堂”(今湘乡市一中)和“惟一学堂”(今湖南师大附中),为革命培养人才。前者他“首捐百金”作为开办经费,后者由他亲自任监督,在经费不足时,由他办的工厂补助。且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他又在其厂内辟阅览室,备有“多种有关宣传反清革命的书报,那时,最新出版的革命刊物,都可以在那里先看到,并且每种备有很多份”,供来厂和他联系的青年学生阅读,广泛宣传革命思想。“为了联系方便,他还把同盟会湖南分会的机关设在厂内。”这些都是他以工厂为掩护来进行革命活动。
禹之谟对于办工厂十分热衷,在狱中对其诸伯母、诸堂弟的七封家书中有四封谈及了工厂。如“明年专办女工厂,求继母大人主持内务”;告诫家人、劝勉职工同心协力,力求上进,不辜负社会的期望;告诉其堂弟不宜与宁乡黄钺合作办厂,但愿传授办厂经验,等等,始终关注他的织布厂。遗憾的是在他就义后,“湘利黔”于1907年出顶(售)给朱华堂及堂弟禹泽亭经营,改名“湘利乾”,迁至贡院东街左边,禹的家属也迁出厂外;大约到1921年又出顶(售)给陈松藤和陈鹤跹,厂名改为“湘利元”,因经营不善,到1924年停业。
禹之谟办的织布厂虽自己只经营了短短的五、六年,但他创办织布厂比人们常常提到的民国元年筹办的湖南第一纺织厂早十年,而且推动了省内不少织布厂的设立,史载“湖南之有机织自君(禹之谟)始”,他不愧为湖南近代纺织业的开拓者。他把办工厂、兴学校与革命斗争三者结合起来进行,在当时是罕见的,也取得了成效,实践了他的“实业救国”和“教育救国”的思想。他在兴办工厂中,对民主管理和妇女解放的尝试,也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