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的话:在河南大学举行的“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西方哲学史》教材编写”研讨会上,专家组与教材编写人员结合国内外研究成果和现状,尤其是近十年来国内的当代西方哲学研究现状,对热呈于学界的诸多前沿问題进行了历史、动态、成果、价值和取向分析,尤其是对长期获得学界持续关注的“近现代西方哲学的转换问題”、“现象学”、“科学实在论与现代唯名论”、“心灵哲学与分析哲学”等问題进行了专題讨论。工程首席专家、著名现象学研究专家倪粱康教授围绕现象学原著译介、现象学基本问題和现象学方法实质等问題进行了详尽分析;工程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张志伟教授通过对黑格尔哲学及其终结的效应分析,解答了近现代西方哲学转换的路径问題;工程课題组其他专家也分别对上述前沿问題进行了学术综评和最新研究成果报告。现基于当代西方哲学研究的前沿性、广泛性和热点性,我们从相关报告和研究论文中遴选出部分论文集为笔谈,总结研讨成果,以期对准确把握当代西方哲学研究动态、推动前沿问題研究的深入开展有所助益。
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11)03—0001—14
收稿日期:2010—11—1—10
意识哲学的基本问題 倪梁康
意识哲学的当代形式是意识现象学。胡塞尔是意识现象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他把一生都投入在认知现象学研究领域。海德格尔承袭胡塞尔,他早期的现象学可以叫做“此在现象学”,根据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有些人称之为“存在现象学”,我觉得也是可以的。在海德格尔看来,显现的东西并不一定存在,但存在的东西必须以某种方式显现出来。那么,意识现象学讨论的问題是什么呢?或者说,“认识如何能够超越自身,它如何能够切中在意识框架内无法找到的存在?”“认识如何能够确信自己与自在的事物一致,如何能够‘切中’这些事物?自在事物同我们的思维活动和那些给它们以规则的逻辑规律是一种什么关系呢?”这些,正是意识现象学所要探讨和研究的关键所在。
我们可以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Cogito,ergo sum)的命題人手来进行讨论。笛卡尔说的“思”代表所有的意识活动。文德尔班曾经认为应用德文的“意识”(13ewusstsein)这个词来翻译笛卡尔的“思”(Cogito),即:“我意识,我在。”笛卡尔不是这种想法的创始人,有史记载的最严格的当属中世纪的奥古斯丁,他在《忏悔录》中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不要向外走,要回到你自己,真理就在你自己的心中。”这称得上是意识哲学的一个基本宗旨,即最确然的东西不是外在的,而是在你内心中间。那么,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谈意识哲学的话,所有返回到自己本身的这样一种目光、这样一种讨论都称得上是意识哲学。我们再来看另外一种哲学——心灵哲学、心智哲学(The philosophy of mind),这一领域集中在英美。英美心灵哲学的一个代表人物叫塞尔(约翰•R.塞尔),欧洲大陆有一个代表人物是胡塞尔。
意识哲学的问題首先是面对意识,方法可能是一种反思的方法,这是其最大的一个概念。意识哲学怎么来讨论?我仅举伦理学为例。伦理学,大家都知道,用得比较多的、较为出名的当代伦理学或政治学著作当推罗尔斯的《正义论》,这在政治学界和伦理学界是被引用较多或讨论最多的一部作品。但是,罗尔斯和麦金泰尔他们所从事的都不是现象学研究。比如说,当罗尔斯谈正义的时候,他首先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題是:正义是什么?他必须先给正义下一定义。而现象学提出问題的方式则有明显区别,即:碰到任何一个事情都是这样的思维图式——我不会去追问某物应该是什么,而是去探究我怎么会意识到它。比如说正义,现象学的提问方式应为:我怎么会有正义感呢?同样的,又比如说美,现象学不会说什么是美,也不会去给美下定义,而是追问我怎么会有美感呢?它面对的问題是:我怎么会感受到美?我们的美的意识是从哪里来的?或者说,当我觉得一种很舒适的感觉出现时,有哪些动机、哪些感触会导致我如此舒适的这种情感出现?
大家可能感觉有点像心理学的分析,确实有这么一点,但不尽相同。胡塞尔明确说过,意识哲学和心理哲学一直是平行的,这一点也可以从胡塞尔于1911年在德国哲学杂志《逻各斯》上发表的一篇长文《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中看到,在这篇文章中,有多处是批评心理学的。我们现在看到,意识哲学里边或多或少包含了一些心理学的因素,还或多或少包含了一些比如精神分析的东西,还或多或少包含了一些比如说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的东西。然而,胡塞尔没有将自己的现象学冠之以“精神现象学”,而是将之称为“意识现象学”。精神和意识有什么区别呢?精神是德国人常用的一个概念,我不太用它来概括胡塞尔,是因为胡塞尔本人并不喜欢黑格尔。实际上我们看到,他们二人称得上是“殊途同归”。但是问題在于黑格尔的方法过于思辨,过于任性或独断,即他意图将整个历史的整个发展框架纳入到他的思考框架之内,这是有点生硬和牵强的。胡塞尔却认为自己不是要去构造一个哲学体系,构造一种发展模式,而是要去描述它。所谓描述,意味着它本来就在那里,所以才能对之进行描述;不是去发明它,而是去发现它。在胡塞尔看来,在整个的意识活动中,有一种最为强烈的客观性,这就是主观性的客观性。所谓主观性的客观性即当你思维时,你必须这样思维,这不由你主观的意识来决定,你是必须这样去思维的,而非用其他方式,思维本身不由你的主观意志所决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成为了客观。康德曾经讲了两种意义上的客观,一种是物自体的,跟我们没有关系;一种是“严格的普遍性”,即对所有人都有效。因此,在我们的意识现象界也有客观性,所有人都必须这样执行。但是,最基本的一个规律我们是必须遵守的,这就是胡塞尔在其著作中曾经谈及的“内时间意识”的一个最基本规律,即:我们随时都有绵延感,有延续感,而且你不会将之考虑为对象。胡塞尔讲时间意识时曾经讲过音乐的问題,你如果将所有的音符放在一个瞬间播放,那么听众将什么也没听到,你必须要有一个绵延感,而且你还将有一个期待;如果下一个瞬间会有爆炸声,你就会觉得意外。但是这种期待一般是循序渐进的,特别是你听一个熟悉的音乐时你更会这样。享受音乐时会清晰地体验到这种绵延感,但是我们一般不会将它作为对象去反思;当你去反思时,内在时间就出现了,即主观时间。
哲学的最根本问題,用海德格尔的话来讲,一个是时间,一个是存在。它们是哲学的两个最为核心的问題,当然哲学的时间跟科学的时间还不太一样。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没有客观时间,根本就没有钟表,也没有时间的刻度,也没有年历。在远古时,是没有时间感的,人们可能会非常自然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据说后来在玛雅人那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年历,一旦有了历,年历也好,日历也好,这个时候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