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程度参差不齐,安全素质、安全意识不同,从而稀释了电厂的核安全文化氛围。
(五)核安全文化建设滞后于电厂发展
电厂管理层主要侧重于生产目标和企业发展,虽然注重安全管理,但未采取有效的措施,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敬畏意识等。电厂的快速发展却没有带动核安全文化的建设。
(六)核安全文化建设表面化
核电企业虽制定了一些列的核安全文化推进计划,并按计划开展了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对员工行为以及认识落实到位,核安全文化意识既没有加强员工的认识,也没有改变员工的行为。
三、培育卓越核安全文化的措施
(一)加强公众宣传、信息公开,完善事故预警机制
核行业作为一个开放性的领域,任何一次核事故都将影响世界核工业的发展和人们对核事业的信心。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公共宣传,提高公众对核能利用的认识,引导公众以一种理性、科学的目光看待核电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最终实现公众对核电发展从了解到认知,再到信任、支持的观念转变。
日本福岛核事故暴露了公众对核辐射知识的极度缺乏和对核安全事故的极度敏感,因此,应对公众普及核电科普知识,并及时公开与“核”有关的各类信息,以消除疑虑;涉核单位要完善事故预警机制,制定详细全面的应急预案,以便于在发生突发事故时,能够及时疏散群众,从而将损害降至最低;加强演习活动,确保发生事故时,群众能够安全逃脱。
(二)完善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核安全法》己被列入全国人大和国家安全立法规划。核工业企业必须满足相关安全规定,并且从业人员要取得操作许可证,并保障核工业生产的环境,做到凡事有法可依。
(三)加强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进一步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增强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各级环保部门辐射监管人员,要严格审批流程,熟练操作各类仪器,建立健全辐射监测质量保证体系。建议成立进行专项辐射风险评估的专家委员会,解决各类专业问题;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支具有极高技术水平的放射源监管正规化、专业化队伍。
(四)要建立大的核安全文化观
从福岛核事故后因信息通报受阻而造成的负面影响可以看出,需要在国家层面上建立一种大的核安全文化观,核电运营企业、政府监管机构及核电协作单位都应同步开展核安全文化建设,整合法规制度、教育培训、宣传报道、应急管理与监管体制等手段和措施,让核安全文化建设走出企业,走向民间。以核安全文化引领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核安全监督,推广全新的核安全管理方案
在我国核工业发展过程中应不断完善核工业生产全过程的监督大纲。按照核工业发展标准,明确核辐射影响处理方案,实施对其全面监督,从而确保核工业企业的运行质量。针对核电厂产品的堆形、技术标准和产品特点,完善核安全监管方法。做到加大监管力度、降低风险、减少企业运行负担。
日本福岛核事故的发生引起了全世界对核安全的高度重视,每一次核事故的发生都是对核安全管理技术的考验,每一次惨痛的教训都能促进核安全的管理技术提高。核安全文化的建立可谓是极其重要的,卓越的核安全文化是要求人们思维和行为的文明程度远远高于基本法律法规要求和制度程序要求,这时,才真正完成从知道到做到的蜕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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