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轨道交通大运能、准时、速达、舒适、安全、低污染等已成为大家出行的首选交通方式。在新投入运营的“复兴号”动车组异味遭到投诉情况后,中国铁总严查异味来源并责令中国中车提出整改方案及处置意见。中车各主机厂立即上报整改方案,通过实施“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后端处置”方案,整治后车内异味明显下降。车辆内装供应商参考主机厂环保管控方案制定适合产品的环保管控方案并严格执行,通过送第三方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本文旨在为轨道交通车辆内饰产品有效的环保管控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轨道交通;车辆;室内;环保管控;研究和探讨
1.项目背景
“复兴号”动车组自2017年6月上线运营以来,发生多起车内异味严重被投诉事件,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通知要求各相关企业开展自查,严控复兴号原材料采购,确保车内无异味后才能运营。
中铁总对“复兴号”制造企业中国中车提出了严格要求,中铁总要求中国中车对不同供应商的内饰材料进行有害物质检测,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装车;此外规范生产过程控制,新车完工开门通风必须纳入生产工序,交付车辆前必须进行车内有害物质检测。
对于车辆监造部门,中铁总要求要加强查验内装材料试验报告,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装车,验收时查验有害物质试验报告,发现有明显异味的不得接收。在车辆运营阶段,中铁总要求各路局集团公司如发现有明显异味要停止接车,并返回中国中车主机厂进行整改。
2.轨道交通车辆内饰环保
2.1法律法規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
TB/T 3139-2006《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规定了铁道机车车辆用客室及司机室内装材料有害物质限量、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还规定了客室及司机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限量及检测试验方法。该标准内容不能覆盖现行轨道交通车辆产品环保要求,适用的新版正在修订中。
2.2术语
挥发性有机物,常用VOCs表示,它是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三个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总挥发性有机物有时也用TVOC来表示。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定义,VOCs是在常温下,沸点50℃至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在我国,VOCs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且具有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
大多数VOCs具有令人不适的特殊气味,并具有毒性、刺激性、致畸性和致癌作用,特别是苯、甲苯及甲醛等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很大的伤害。VOCs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主要来源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燃料涂料制造、溶剂制造与使用等过程。
2.3有机挥发物来源
VOCs主要来源:在室外,主要来自燃料燃烧和交通运输产生的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光化学污染等;而在室内则主要来自燃煤和天然气等燃烧产物、吸烟、采暖和烹调等的烟雾,建筑和装饰材料、家具、家用电器、汽车内饰件生产、清洁剂和人体本身的排放等。在室内装饰过程中,VOCs主要来自结构材料、油漆、涂料和胶粘剂、溶剂型脱模剂。一般油漆中VOCs含量在0.4~1.0 mg/m3。
轨道交通车辆产品VOCs主要来自地板布、玻璃钢产品、座椅、隔音隔热等发泡材料,胶水和油漆(腻子)等。
2.4车内指标要求
2018年国家铁路局立项修订TB/T 3139,计划标号18T008。新的TB/T 3139标准或将参考2017年4月国家标准委发布GB 1851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将甲醛释放值标准统一为≤0.124mg/立方米,对相关技术内容进行升级。新标准将于2019年年内制定完成,新标准中的指标限值较老版本要进行提高。
目前,中车各家主机厂按照TB/T 3139和ISO 12219要求,结合各主机厂的产品及环保要求,编辑并下发了相关企业环保管控要求,2018年底,中车总部下发了相关环保管控企业标准。中车总部通知下发给各主机厂按照标准对有机挥发物进行严格管控。
3.环保管控方案
环保管控基本准则以人们健康出行为本。VOCs管控方案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在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生产中使用不含VOCs的替代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图1环保管控简易流程图。
3.1设计要求
在保证产品其它性能前提下,低VOCs含量的环保材料替代高VOCs含量的材料。结构材料选用低VOCs含量的原材料;油漆原则上选用水性油漆;胶水(结构胶除外)原则上选用环氧胶水/水性胶水;零部件连接形式尽量不采用或少采用胶水连接方式。
3.2原材料要求
动车内装非金属原材料环保要求除需满足TB/T 3139-2006《机车车辆内装材料及室内空气有害物质限量》,还需满足企业环保管控通用采购技术条件的要求。原材料入库前,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甲醛和VOCs的检测报告,报告需符合的企业环保管控通用采购技术条件指标要求。油漆、胶水类原则上选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油漆,环氧胶水或水性胶水。
原材料包装材料应使用环保类材质,防止包装运输过程对原材料的污染。原材料入库前,需进行通风凉晒。原材料仓储环境应满足通风环境要求。
3.3工艺要求
非金属材料(液态材料除外)在使用前应提前进行通风预处理,如有条件,可放入烘箱低温、通风预处理;发泡类产品在熟化后加温烘烤,进行滚压排出内部气体,放置通风环境3~4天;复合类(聚氨酯、环氧)胶水生产使用过程中,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延长固化时间;结构类胶水生产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环境要求(温度、湿度),通风环境中操作,须完全固化后才能流转下道工序;油漆类生产过程中,在满足性能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延长烘烤时间。树脂类(含预浸料)产品在固化过程中,在满足产品性能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延长固化时间。
3.4产品后处理
产品通过后处理能有效提升材料挥发性有机物的释放情况,如高温加热、通风处理、真空处理、光触媒处理等,根据产品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案。
成品入库前进行烘烤处理,产品根据项目环保管控需要进行烘烤,具体烘烤温度和烘烤时间根据产品特点进行确定。产品发运前放置专用通风晾置区域,晾置7~14天。生产现场应具有强排风设备和加热设备,室内温度低于25℃时需要进行加热确保不低于25℃;通风晾晒须专用工装,防止变形。烘烤设备和通风晾置应具备VOCs气体回收和处理功能。
3.5包装运输
为防止二次污染,产品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含有甲醛及VOCs物质成分。产品包装应满足空气流动及防水、防尘的要求。产品发货前须进行内部VOCs抽检,验证产品是否满足环保要求。产品运输过程中避免与其他高危物质混装发运。
4.结束语
随着高铁车辆技术逐渐国产化到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转化过程,不涉及到行车安全的少数C类零部件为降低成本,以次充好仍有发生,导致高铁出现异味。中国铁总责令中国中车提供的车辆是否满足环保相关标准要求,严查零部件供应商是否按照主机厂相关的环保管控要求。环保方案是根据主机厂环保管控要求和第三方检测单位指导意见,结合轨道交通车辆内装产品特点编制而成。通过实施环保管控方案,零部件产品检测结果明显下降,试验过程中个别指标偶尔有所超标准,后期通过不断试验和改进,现已符合客户要求。环保管控方案的执行延长了生产周期和增加了生产成本。后续将持续研究在满足产品环保管控质量要求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和控制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