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作为影视文化产业的新形态,“影视文化产业园区”应遵循产业化运作方式,以影视产业为主体,力促园区经济功能的实现。盈利模式包括:注重差异化和特色化;确立产业与高科技相结合的发展战略;追求集约化、规模化和国际化;全力延伸、完善和丰富产业链。同时,发展中还应实行特惠政策,以内容生产为核心,合理调整和搭建园区与旅游等其他产业的关系,这样,才能最终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关键词] 文化产业;影视文化产业园区;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盈利模式
自2001年国家将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纳入“十五”规划纲要中以来,文化产业逐步成为各地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着力点,在促进地域经济增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方面,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近年来,随着影视基地和主题公园的竞相兴建,建设中的同质化现象日益严重,制作方对影视拍摄地的市场需求也趋于饱和。据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影视中心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影视基地能实现盈利的并不多,约有80%的基地处于亏损,15%处于温饱,只有5%的影视基地可以实现盈利。①
那么,影视文化产业园区,如何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春潮中,合理做好园区发展规划,充分发挥集群效应,使其成为孵化和培育影视领域规模企业和重点企业的重镇,已成为影视文化产业园区建设者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已投入建设的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学习世界各国发展文化产业的先进经验,在园区盈利模式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
一、“影视文化产业园区”释义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认为,产业园区是在一大片的土地上聚集若干企业的区域。在中国,产业园区是指由政府或企业为实现产业发展目标而创立的特殊区位环境。因此,影视文化产业园区的主体是进行科技研发或商业经营行为的企业,而非建造景点(外景地只是影视产业体系中极小的一部分);企业的经营和产品产出均在影视产业体系之中,而非旅游服务。
因此,在进行中国影视文化产业园区研究时,有必要对何谓“影视文化产业园区”进行界定和厘清。
首先,就建立目的来讲,产业园区不同于“影视基地”。
一般来讲,“基地”一词有两个含义:武装部队赖以保障给养或由之发动军事行动的地点或设施;作为发展某种事业基础的地区。“影视基地”是“基地”后一种含义的类别化定义。“影视基地”“影视城”与“影视拍摄基地”通常为同义词,指某一区域是与影视拍摄、影视文化旅游等相关的地区。在2006年召开的中国影视旅游产业高峰论坛上,由中国电影家协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评选出“2006中国十大影视基地(影视城)”,包括横店影视城、上海影视乐园、中山影视城、长影世纪城等,成为普通百姓心中影视基地的杰出代表。此外,中影集团怀柔基地以及央视传媒旗下的四大影视基地(威海、南海、涿州和无锡)也逐渐在旅游者心中占据一席之地。可以看出,“基地”“城”以及“乐园”等命名不一而足,但多承担外景拍摄地和旅游景点的职责,尤其是横店率先免场租的经营方式出台以来,“外景拍摄地”几乎成为招揽游客赚取门票的招牌和旗帜,借影视之名,行旅游之实。
有研究者指出,影视基地在整个影视业的产业链条中处于下游,扮演着生产要素而非获利工具的角色。以央视传媒无锡影视基地为例,“一个剧组,成本的70%支付劳务,其中演员占总成本的50%,设备、道具等总共才占30%,影视基地作配套服务的大部分在30%花费内,一般只能占总成本的10%左右”。一个影视基地占地几千亩,但盈利只有一个剧组成本的10%,处于产业链低端位置。②
其次,从服务对象来看,产业园区不同于“主题公园”。
主题公园(theme park)是根据某个特定的主题,采用现代科技和多层次活动设置方式,集诸多娱乐活动、休闲要素和服务接待设施于一体的现代旅游目的地。1955年,华特·迪斯尼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兴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现代大型主题公园——迪斯尼乐园,风靡美国,并成为迄今为止主题公园经营管理以及旅游策划的成功案例。
如果说“影视基地”主要承担影视外景地的影视拍摄服务功能的话,那么影视主题公园与游客走得更近些。如迪斯尼乐园因为主题、形象、游戏形式等完全与具体的影视作品结合,更加关注游客的参与性、娱乐性和消费性,成为主题公园经营领域的一棵常青树。但公园很少以“外景拍摄地”的身份面向影视产业内部。在这方面,很多影视基地在“外景地”的功能衰退后,如镇北堡西部影视城,因为经营瓶颈的限制,在景地闲置、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不得不以旅游收入支撑基地运营,变为一个纯粹的影视主题公园。包括中影数字制作基地在内的很多基地也都在进行扩展旅游项目的尝试。
综合分析,影视文化产业园区并非影视基地和影视主题公园。影视文化产业园区是从产业的角度、结合产业链条的诸多节点来进行布局规划的影视产业相关企业的聚集区域,“科技研发”和“企业集聚”的特征较为明显。而影视基地和主题公园是依托“影视”但游离在影视产业之外、面向游客并以旅游服务业为旨归的公共文化旅游区域。
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的建设得到国家广电总局及省、市、区各级领导和部门的高度重视。2012年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广电总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计划总投资100亿元,力使园区通过3~5年的发展,引进影视及其衍生企业500家,集聚影视人才3万~5万人,实现影视及其相关产业年产值200亿元。到2020年左右,努力将园区打造为国际知名的影视拍摄制作高地、影视制作研发高地、影视文化交流高地和影视人才实训高地等,建成中国特色的现代科技与影视文化融合的产业示范区。
那么,怎样才能充分实现产业园区的经济效益?
二、影视文化产业园区经济功能的实现途径
文化产业作为一个庞大的概念,各个国家的分类不尽相同。据我国文化产业司文件中的界定,文化产业包括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网络文化业、图书报刊业、文物和艺术品业以及艺术培训业等门类,影视业是其中之一。③
作为产业集群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国内外产业园区发展的成功案例表明,“园区”这一形式能够有效地创造聚集力,通过共享资源,克服外部负效应,带动关联产业的发展,从而有效地推动产业集群的形成。
(一)文化产业园区的形成及运作
产业园区的形成一般包括两种方式:水到渠成式和筑巢引凤式。前者多是依据市场需求,自发形成,或在已有产业积淀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后者则是在政府有意规划、引导和利用特殊或优惠政策扶持下,从无到有,创造条件、建造载体,形成产业集聚。
在产业园区建设方面,文化部组织的关于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工作,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筛选出一批极具潜力的骨干企业和代表性园区,为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树立了榜样。
同时,国家对示范园区的命名有严格的要求。2010年8月,文化部出台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指出,园区每两年申报、命名一次,园区内非文化类商业及其他配套面积不得超过园区总建设面积的20%,文化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的60%以上,并且原则上每省级行政区内园区总量不超过两个。《办法》的出台对于目前国内频繁创立产业园区的现象是一种合理调控。④
自2006年以来,文化部共命名了三批次共6家文化产业园区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以及四批次共204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此外,文化部还命名广东省广州北岸文化码头等园区为首批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
经过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有效发挥了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家级示范园区、试验园区和各示范基地收入总额已超过900亿元。
(二)影视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概况及经济功能实现途径
影视产业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产业和突破口,尤其是电影,具有高科技、高文化含量、高知识含量和高人才素质要求,同时具有市场化的特征。
影视文化产业园区是文化产业园区中的一类。在文化产业园区中,单纯以发展影视文化产业为主体的园区并不多。获得国家广电总局“影视产业实验区”字牌的有两家: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和云南影视产业实验区。
2004年4月,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作为第一家国家级影视产业实验区正式挂牌,规划建立影视策划制作、要素构建、展示交易和后产品开发以及实验区服务等五大基本功能体系。
在这之后,云南整合全省影视基地资源,以“打包运作”的方式形成云南影视产业实验区,成为全国第二个国家级影视产业实验区。⑤
此外,除了国家中影数字制作基地,通过国家广电总局,以影视产业园区命名的国家级的侧重影视后期制作的产业园区,还有在建中的天津、南京和无锡等地。
影视文化产业园区经济功能实现模式可以采取以下途径:一是注重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二是主打“科技”这张牌,制定数字文化产业与高科技相结合的发展战略;三是追求集约化、规模化和国际化,倡导低本高效;四是着力做长、完善和丰富产业链条,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各关节点。
例如,影视文化产业链包括创意、剧本、融投资、制作、营销、播出、后产品开发等主要环节,而广义的产业链不仅包括各类延伸服务业,还包括各种中介组织、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影视教育和科研机构等。
有学者认为,影视文化产业园区的功能需要从制作环节向两端延伸,不断拉伸产业链。笔者认为,定位为影视后期制作的园区尤其应该如此。向上游延伸,将影视基地建成内容研创基地,并搭建投融资平台;向下游延伸,将影视基地建成节目交易平台。也可整合各种资源,与业界形成互动,共同构筑一个资源共享、互补的产业生态环境;也可与周边地区的影视基地或文化旅游设施联合成为产业共同体,共同做强区域影视产业,⑥使其成为具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集聚型园区。也许,这是影视文化产业园区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对影视文化产业园区产业发展模式的再思考
(一)政策扶持是园区建设初期的必要手段
就发展战略而言,纵观欧美及近邻,美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号称业界航母,其制胜法宝是:科技创新+版权保护;英国的产业最为成熟,其做法是:适当分权和“专”“宽”兼备;法国、日本、韩国的文化产业之所以日渐发达,依靠的是国家层面的大力扶持,如在行业政策、法律、金融和税收方面给予诸多优惠。结合文化产业厚积薄发的特点,因此,对于初创期的企业,首先要在政策上给予支持,调动积极性,不要急于求成、急于求快。
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在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广电总局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国家广电总局将加大对电影产业园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在企业发展、人才培养方面,给予电影产业园更多的政策扶持。在建园过程中,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参与园区中心平台区的建设规划,诸多业界专家、高校科研院所对重大项目进行项目论证和技术支持。如今,无锡市也即将出台专门针对市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有了较大力度的政策扶持,一定会为园区在吸引人才、集聚企业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二)摆正影视产业园与旅游等其他文化产业的关系
一定要转变观念,不要以简单的大兴土木建造外景地作为发展影视文化产业的惟一途径。尤其是随着科技进步和发展,特效制作正在逐步降低实景拍摄的成本,微缩模型等不断成熟,耗时费力、占用巨大土地面积的人工搭建的场景应用越来越少。
同时,从定位上看,影视产业园区与主打旅游牌的影视城不同的是:它以影视制作全过程为内容的产业发展区域,其面对的客户群是影视制作各个环节的“影视人”,包括影视拍摄剧组、影视后期制作团队、影视前期策划人、影视公司、院线,也包括培养影视精英的相关培训、学习机构。⑦
据资料介绍,国外对于影视拍摄环节重在管理,而非建造。例如在美国,各个州、县、市政府都设有“电影委员会”或“电影办公室”,由政府出资运作,其职责是通过免费提供本地外景资源和服务,来吸引影视剧组到本地拍片,以刺激本地区经济增长。⑧而我国与之相比,不但不是有效利用现有场地,更多的报道内容却是诉及因拍摄搭建而导致对原景地的肆意破坏,不能不令人扼腕叹息。
影视城向影视产业基地升级,一方面影视产业链的延伸降低了发展成本,另一方面影视产业集群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因此,影视产业基地比单薄的影视城更具有成功的可能。
(三)尊重产业发展规律,坚持以内容生产为核心
内容是影视产业园的核心竞争力。目前产业园区多以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发展重点,但作为文化产业的影视,影视基地产业链应向内容产业、创意产业拓展。在这方面,横店所走的道路值得思考和借鉴。为了在中国影视市场站稳脚跟,横店和中影集团、时代华纳集团共同投资成立中影时代华纳横店影视公司,之后又独立成立了影视制作公司,直接将触角伸展到内容制作的核心区域,以优秀的作品在产业界赢得了一席之地。因此,如果说,横店在上阶段影视的核心竞争力表现在完备的场景和优质的服务上面;那么现阶段,影视文化产业园区的竞争力将依赖产品内容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这正是影视作为文化产业的特征所在。
同时,影视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一定与科技密不可分。在这方面,文化部拟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园区”“文化与科技融合优秀产品”“文化与科技融合优秀企业”的评选工作,加快文化与科技的结合,发展新兴业态,大力培育新兴产业。
以上,笔者针对影视文化产业发展中出现的“影视文化产业园区”这一新型产业形态,结合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的建设现状,就影视文化产业园区的内涵、特点、经济功能实现模式以及发展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探索。
影视文化产业被誉为是提供就业机会的重要行业、产业结构优化的朝阳行业和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毋庸置疑,在文化振兴的时代大潮中,如何加快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培育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已成为不同城市和区域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产业转型的同时深入思考的问题。相信国内众多影视文化产业园区的相继建设和良性发展,一定会为中国影视产业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能量。
注释:
① 郑洁:《立项影视基地八成亏损为何“圈地”仍继续》,《北京商报》,2011年9月26日。
② 邵培仁、杨丽萍:《金钱的声音:中国影视基地的运作、盈利模式及其困境与对策》,中华传媒网:http://academic.mediachina.net/article.php?id=6481。
③ 依据文化产业网对文化产业的分类。
④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网站:http://.cn/c/2005-12-08/13267656692s.shtml。
⑥ 许学峰:《我国影视基地的运营模式与发展空间探讨》,《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9年第24期。
⑦ 詹成大:《试析我国影视基地发展的现状、问题与趋势》,《当代电视》,2010年第40期。
⑧ 周铁东:《外景地的生意经》,《大众电影》,2006年第7期。
[作者简介] 贺昱(1972— ),女,陕西户县人,文学博士,江南大学人文学院影视传播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影视文化产业研究及影视文化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