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世纪50年代,对企业社会责任的钻研已成为学术界关心的要点。无论是行业、企业都与之有着密切的关系,都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假冒伪劣、侵犯职工权利、过分损耗自然资源等现象随着经济的增长演变得越发严重。旅游企业曾经被认为是“无烟产业”,这个假象曾一度迷惑大众。旅游消费文化逐渐得到普及,早已成为了一种全球性的现象。在国内,发展快速增长的行业之中,旅游业跻身前列。对于旅游企业来说,承担社会责任可促进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对社会、环境也有很多好处。为此,在指出旅游企业在社会责任承担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从政府、企业两个角度来分析原因,并从政府、企业及社会公众三个方面,提出促使旅游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几点策略。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旅游企业;原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13.032
1 基本概念界定
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07)指出,企业的责任包含经济职责、社会责任两个主要类别。张兆国、梁志钢等(2012)按利益相关者理论,将其定义为:在对股东承担经济责任的同时,企业对政府、社会、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环境所必尽的或应尽的责任。作为一个企业,在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提高行业操守等方面都需付出一定的努力。
2 国内学者对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黎耀奇、傅慧(2014)觉得相对制造企业,旅游企业社会职责并未获得学术研究者的关心,无论是研究或实践,对旅游企业,社会责任更为重要。李彬、谷慧敏(2011)经过对404家旅游企业高管的调研,察觉到不同的制度压力对企业实行社会职责的产生影响的程度不同。王娜(2014)分析了旅游企业的游客责任、环境责任、一线员工责任以及法律责任缺失的表现和成因,首次提出游客对社会责任响应的四个层次:推荐行为、重游行为、转换行为、投诉行为。马红、门闯(2015)以“汤臣倍健透明工厂”为研究对象,他认为:工业旅游除了满足人们多样性需求、体验工业文明的需求之外,更是一种经济利益、社会责任所驱动进而产生的旅游产品。冯守宇(2009)建议政府积极推进旅游企业承当社会职责,创建“立体式”的监督机制,加强养老保险信息化的建立。沈中印、王军(2011)认为,旅游企业要履行的责任路径是健全自律和他律机制体系。
3 旅游企业的表现
3.1 意识较弱,缺乏主动性
不仅是旅游企业,其他行业的大部分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是被动的,把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看作是我国政府的一种任务的摊派,或是公司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性“偏好”。很多企业在扩大发展、获取利润的过程中,大多存在漠视社会责任的短视行为。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是极其不利的,然而很多企业对此没有意识,即使有意识也不会主动承担责任,因为这意味着降低了经济利益。
3.2 行业不正当竞争,过度开发,产品质量低下
为了盈利,企业在旅游黄金期使出浑身解数,招徕游客,许多景点人满为患已是常态,出门看到的都是人山人海,早已超过了生态环境的负荷能力。为了适应游客数量不断增长的需求,同时在外来文化、经济利益等的不断冲击下,这些旅游企业盲目地开发新项目,修建新设施。这个时候对自然环境、文物资源等就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此种情况屡见不鲜。再加上我国旅游产品目前还是以观光旅游为主,因此缺乏参与性、娱乐性,整体水平较低。旅游业内竞争力度日益加大,这在旅行社业、交通上的体现较明显。在旅行社业,为了争夺客源,用低价以及低质量的服务换取利润。质量低下的团餐、住宿、频繁的诱导购物等都使得游客感到糟糕。
3.3 员工的合法利益未能得到保障
以西藏旅游企业为例,少许中小旅游企业职工报酬低,有的甚至无基本工资和其他福利。在淡季,任意克扣员工的工资,在旺季,随意加班没有补贴等情况屡见不鲜。仍有很多企业并没有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出了问题要维护自身权利时,投诉找不到凭据,即使签订合同也非常不规范、不完整。由于西藏旅游的季节性强,有淡旺季的区分,导致很多员工的收入不能得到保证,不得不另谋工作,这就使得旅游企业的员工队伍及其不稳定。这些都切实影响到消费者的旅游质量,比如低于心理预期、减少再次消费等等。
4 原因分析
4.1 企业
4.1.1 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淡薄,片面追求经济性
目前,我国的一些企业有一种社会责任感,不过还处于感性认识阶段。个别企业以为,在按照制度缴纳税款以后,就等于是实现了本企业对社区的职责,就不必再去承揽其它社会任务;同时如果再对社会负责,就会增加负担,这些认知都是很片面的。假冒伪劣、破坏环境、侵犯员工利益如煤矿安全事故等的不断出现,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西藏旅游股份公司2012年4月初次向民众公开了内容较完整的社会职责报告,但基本只是陈述了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具体做法,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存在的不足等还缺乏说明。近期“魏则西百度推广事件”的持续发酵,也证明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非常重视。
4.1.2 诚信缺失,履行社会责任的标准不够清晰
从责任感出发,给企业塑造好的形象,是无法用金钱来进行衡量的巨大资本。我国社会缺少优秀的诚信环境,是致使社会职责缺失的主要缘由。供企业参考,践行社会职责的详细准则还远远不够标准及完善。当某旅游企业的行为对利益相关者不负责任时,舆论只能或者只会从大众的普遍价值观角度出发,来进行评判,没办法做到客观、全面、系统地对其进行评价。
4.2 政府
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不够完善,监管存在漏洞。近年来有关旅游企业的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其包括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旅游价格管理法律制度、旅游行政处罚制度等等。尽管这些法律法规及制度对进一步强化旅游公司社会职责的法制化、规范化具备重要意义,但对于社会责任的法例较分散,大体上无系统的、针对性强的条规。从现有的法律来看,以社会职责为对象的依旧是基于环境管理条例,没有信息披露条例、指南。地方政府监督滞后、监管不力也是主要原因。部分地方政府单方面追求国内生产总值,过多地关注企业经济项目的引进。在职工权利保证方面,只重视不出或少出事故,不注重职业健康和员工权益的保护。社会责任审计不完善、不健全。
5 关于促进旅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几点思考
在推动旅游企业社会职责方面政府的作用是无可替换的。一是加强法制化管理,通过建立规范化的法律法规,使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受到更明确的指导和约束。二是加强监管,不能让企业有机可乘,严格披露信息,加强打击力度。应该从公司法的总则中凸出强调企业务必承担的社会职责,使企业在生产管理的过程当中严格遵守。
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内部制度建设是最重要的。一方面,企业要把深化社会职责与和谐、可持续的发展态度关联起来,巩固企业社会责任认知;强化自律约束,对经营理念、行为进行自我规范、控制。另一方面,企业要基于企业社会责任,建立一套适合的总体战略、经营方针,将其与增强本企业的竞争优势相结合,不断增强回报社会的能力;同时做到调整公司内部结构,保证社会责任的具体观念与战略能有效、高效落实。
社会公众有助于培养企业社会职责的外部压力。三个中心群体为:非政府组织、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可从各个维度激励责任机制的实现。随着“小政府,大社会”理念的日益普及,非政府组织将在维持公共利益方面发挥更大的效用。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强、覆盖面广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造成各种舆论效果,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力、社会效益。消费者应当充分认识到,选择社会责任表现良好的企业的产品符合长远利益,有效利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通过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等来维护自身权益。
6 结论
旅游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做到以下几点:改善旅游业行业环境、提高旅游产品的质量、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促进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最终实现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这与国家政策是相吻合的。此外,在履行责任的过程当中,对企业自身而言,有如下优势:提升旅外部形象、赢得公众认可、宣传美化等,效果堪比媒体广告甚至超出了媒体广告的作用。目前,我国旅游企业快速发展,可是在社会责任履行的几年中,虽然略有改善,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转变。这就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提高意识,积极行动,促进旅游行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上海证券交易研究中心.中国公司治理报告(2007):利益相关者与公司社会责任[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2]张兆国,梁志钢,尹开国.利益相关者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2,(02):139146.
[3]黎耀奇,傅慧.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研究述评与展望[J].旅游学刊,2014,(06):107116.
[4]李彬,谷慧敏,高伟.制度压力如何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基于旅游企业的实证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11,(06):6775.
[5]王娜.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与游客响应[J].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05):8082.
[6]马红,门闯,曾芳芳.工业旅游的利益动机与企业社会责任——以汤臣倍健的“透明工厂”为例[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5,(04):3035.
[7]冯守宇.关于中国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的思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11):1718,21.
[8]沈中印,王军.旅游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分析与履行路径[J].江西社会科学,2011,(10):250254.
[9]罗英,黄菊英.西藏旅游企业社会责任策略研究[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3,(08):2224.
[10]闫树全.关于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探讨[J].泉州师范学院学报,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