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学分制从本质上来讲是一种尊重学生主体的教学管理制度,而主体性德育则重在培养学生的主体性人格,两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实施主体性德育是学分制条件下德育变革的必然趋势。学分制条件下高校应适时更新德育观念,以学生公寓为新阵地,以导师制为新途径、以校园文化等隐性教育为载体,以德育学分制考核机制为保障,构筑学分制条件下的主体性德育模式。
一、学分制与主体性德育
学分制是一种集选课制、导师制、学分和绩点制三位一体的教学管理制度。相比较学年制它是以学分及绩点计算学生的学习质量,允许学生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教师、自主选择学习年限。与学年制相比,学分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学制年限的灵活性。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提前或推迟毕业,甚至可保留学籍而中途休学。第二,选修课程的自主性。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地选择学科和课程,从而形成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体系。第三,学生管理的分散性。学分制下,不同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际学习进程各不相同,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年级、班级的概念。这一方面表现为学生个体行为的增强,学生的流动性增大,另一方面对学生的自主意识和自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主体性德育是指“重视人的主体性,在德育教育过程中,树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观念,以人的需要为出发点,以人的发展和完善为目的,按照人的特性在德育的组织和实施中引发受教育者内在需求,调动和激发人的自觉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以促进人的德性发展,培养主体性人格的教育活动。”[1]主体性德育以学生的“自我完善”为核心,突出了受教育者在德育过程中的主体性和个体性,要求学校为学生的“自我实现”提供各种有利的条件,并且把整个德育教育视为一种动态过程。
可见学分制与主体性德育在尊重受教育者主体性方面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学分制本质内涵要求实施主体性德育,同时主体性德育在一定程度上也弥补了学分制的不足之处,促进并完善学分制的发展。
二、学分制条件下实行主体性德育的必要性
1.学分制给传统德育带来的冲击要求主体性德育来弥补
学分制的实施旨在增强学生的自主意识,发展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但是这种着力于个性化管理的教学管理制度,势必会对传统的德育模式带来很大的冲击,它要求高校在德育过程中更加注重学生个体需要,更加重视学生的主体性。首先,在德育的理念方面,学分制具有积极的主体认定功能,它强调要充分尊重每一个个体的个性发展。表现在教育价值观上学分制注重学生的独特性,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一切从学生出发,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这种教育既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也兼顾了个人的发展和自我完善,实现了个人目标与国家发展的价值统一。这种理念对传统的“以社会为中心”重社会,轻个人的德育理念形成挑战,要求德育工作者转变观念,树立以人为本、尊重个体差异以及注重个性发展的德育理念。[2]其次,在德育的组织方面,由于学分制的打破了传统的班级建制,学生根据自己的选课流动,导致传统的以班级为单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集体活动的开展比较困难,从而有可能造成学生没有归属感,缺乏集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3]在这种情况下,学校要建立“大思想政治教育格局”,树立起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观念,真正做到“处处有德育,事事可育人”。进而在这一过程中提高大学生自身的主体道德认知能力、道德判断能力、道德自律能力。
2.实施主体性德育是学分制基本内涵的要求
首先学分制在教育理念上具有积极的主体认定功能,它的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契合了主体性德育根本思想;其次,在教育实践中它的选课制度充分尊重了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因材施教成为可能,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将被改变。同样,在德育过程中虽然实施德育的主体是教师,但是更强调学生这个自我学习的主体,教师的教学方法要以学生的学习方法来确定,以学生的需求、兴趣为中心;再次,在教育目的上,学分制旨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激发学生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学生成为自我教育的主体,成为德育教育的主体创造了条件。
三、学分制条件下主体性德育模式的建构
更新德育观念,以学生公寓为新阵地,以导师制为新途径、以校园文化等隐性教育为载体,以德育学分制考核机制为保障构筑学分制条件下的主体性德育模式。
1.德育观念的变革是学分制条件下实施主体性德育的前提
首先,将传统德育中的“管理”理念转向“服务”理念,落实“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教育的重心转变为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4]其次,将“权利”意识转变为“责任”意识。德育工作者要逐步消除权利领导思想,增强“责任”意识,更多地依靠自身的人格魅力、教育方法的艺术性开展工作。最后,将“本本”意识转化为“效益”意识。学分制增强了学生的效益意识,思想教育需更加密切考虑学生的切身利益。
2.学生公寓成为主体性德育的一个新阵地
学分制分散性的特点,导致传统自然班级的概念逐渐淡化,而学生公寓则成为学生学习和生活相对集中的地方,德育工作者可以充分利用这个较为稳定的小集体,把它发展成主体性德育的新阵地。在学生公寓中建立党团组织,以宿舍为单位建立党团小组,以楼层为单位建立党团支部,以公寓为单位建立党团总支,自上而下地进行宣传思想,组织活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此外,学生公寓中还要建立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如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学生自律委员会等,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作用。
3.利用导师制和导师助理制对学生进行行为模式的引导是实施主体性德育的新途径
导师制是实行学分制不可或缺的部分,新生入学后每10-20名学生配备1名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业与品行,协助安排学生的学习计划,关心学生的成长。导师由专任教师兼任,由学校或院(系)统一选拔与聘任,在对学生指导过程中引导和培养起学生自我管理的意识与能力。同时还可以在高年级中选拔优秀的学生作为导师助理,协助导师对学生进行管理,特别是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方面的指导,帮助解决新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惑。这种新型的师生关系和全新的教与学的关系,有利于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提高,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修养的能力,有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通过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等进行隐性教育是主体性德育的新载体
学校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以及校园内所有的文化活动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学生,塑造着学生。学分制条件下学校更应充分地发挥校园文化的隐性教育功能,尤其是通过社团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文学、艺术、体育、科技等活动,让在活动中学生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启发,不断提高认识,自学接受正确思想观念和良好行为方式,不断加强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进而提高素质和完善自我,从而最终提高主体性教育的实效。
其次,社会实践活动也是学分制条件下进行主体性德育的重要载体之一。社会实践活动从本质上来讲也是一种主体性教育活动。学校可以建立一些社会实践基地,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到医院、社区、工厂或农村,在广泛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了解国情、民情和国家的发展现状,在活动中不仅把课堂书本上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而且也增强了广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提升了他们的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
5.实行德育学分考核制,完善德育评价体系是实施主体性德育的保障
把德育纳入到考核机制,并赋予相应的学分,作为必修学分记入到学生的毕业总学分中。首先要根据大学生的特点,建立一套科学的、可操作的德育评价体系,在评价过程中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这样才能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其次要充分发挥德育考核及评价体系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引导学生自我观察、自我分析和自我评价,使其在知、情、意、行方面实现自觉、自律、自强、自理,为主体性德育的实施提供制度性保障。
参考文献:
[1]马亚静. 论主体性德育[J]. 中国电力教育,2002,(1):32-36
[2]吕淑云. 学分制条件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改革和创新[J]. 中国高教研究,2004,(8):86-87
[3]谢谷萍等. 完全学分制条件下高校辅导员工作探讨[J]. 教育学术月刊,2010,(6):66-67
[4]傅显捷,范云峰. 高校主体性德育与大学生德育自我教育[J].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1):80-85
基金项目:蚌埠医学院2012年人文社科课题“医学教育学分制培养模式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平台构建研究”(编号Byky12112sk)
作者简介:
时爱萍,女,1972年出生,汉族,安徽宣城人,蚌埠医学院医学影像学系教师,本科学历,硕士学位,讲师。
(作者单位:蚌埠医学院医学影像学系;安徽 蚌埠 23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