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16篇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 关于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地几点思考 加强干部监督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防止和遏制党内腐败、建设高素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16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关于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地几点思考
加强干部监督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防止和遏制党内腐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地有效措施,也是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党地建设亟需解决地重要问题.对此,党地三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作过精辟论述.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地因素.”①“我们需要建立一定地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地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地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脱离客观实际情况地主观主义和片面性.”②当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地新形势下,由于新旧体制地转换,人际关系地变化,各种利益关系地调整等因素地客观存在,使干部监督工作难度加大,特别是对处于重要位置、发挥关键作用、位高权重地党政“一把手”地监督难度愈来愈大.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地监督,已成为党地干部监督工作亟待解决地重大课题.
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地主要问题
当前对党政“一把手”地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地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地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地权威;有地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地“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地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地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地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地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地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地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地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地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地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地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地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地态度可以决定自己地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地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地“一把手”对重大问题地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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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地监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地情况,缺乏有效地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地实效.b5E2R。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地主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地用权观构成了较大地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地象征,在权力地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地权限,把权力地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地甚至置党地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地.p1Ean。
(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地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地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地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地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地同意,很难发挥应有地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地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地权力特别是“一把手”地权力难以实施有效地约束.DXDiT。
(三)制度上地缺失导致监督工作难以到位.一方面,现有地对“一把手”监督地制度不配套.如有些制度只注重于一些细枝未节,没有抓关键.对干部地监督只注重日常行为,但对权力地来源、行使情况约束不够.而领导干部地行为是和权力紧密联系在一起地,如果不规范权力地运行,其他监督根本不起作用.另一方面,对“一把手”地监督在某些方面还无章可依.如对“一把手”“八小时”之外地监督就缺乏明确地制度,缺乏实质性、可操作性地措施和办法.另外,许多制度执行效果不佳.对各级“一把手”违反制度后地处理规定过于粗疏,有地甚至没有规定.在如何保障监督执行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各项制度方面,也缺乏操作性强地措施,使各项制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RTCrp。
(四)传统地人治思想在人们头脑中留下了深深地烙印.我国历史上虽然也有制度、法律,但人治一直居主导地位,从来没有真正地法治,法律、制度只是权力地附庸.这种传统强调人本身地自律,认为人本身可以做好自我监督,即使出台了一些法律制度,也是相信人能自觉去遵守.人出了问题,总是习惯于把主要原因归结为本人素质不高,而不善于从体制和法律制度上查找原因.5PCz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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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三、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地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督重点,使“一把手”监督工作有地放矢
在加强对党政“一把手”政治方向、学习教育、工作绩效、生活圈和工作圈等情况监督地同时,必须把对“一把手”行使权力地监督作为工作地重中之重.一是要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权地监督.“一把手”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地重大决策中起着十分关键地作用.强化对“一把手”决策权地监督,就要看“一把手”是否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集体控权;是否走群众路线,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地关系;是否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二是要加强对用人权地监督.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必须善于使用干部……共产党员地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地路线,服从党地纪律,和群众有密切地联系,有独立地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③加强对“一把手”用人上地监督,要看其是否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地原则,注重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是否出于公心,坚持干部职务安排由组织决策地原则,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选贤任能,带头防止和杜绝用人上地腐败.三是要加强对调控权地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在人员安排、资金调拨使用、重要项目地审批等方面地调控权要重点监督.jLBHr。
(二)拓宽监督渠道,着力构建“一把手”监督管理网络
、强化自我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地倾向,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地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地认识,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地要求,经常反思自己地思想、工作和生活,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xHAQX。
、强化上级监督.江泽民同志曾尖锐地指出,“有地领导干部对下面出现地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了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该教育地不教育,该批评地不批评,该查处地不查处.这种倾向既贻误党地事业,又害了同志,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因此,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地主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地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长期拉帮结伙、工作平庸、群众意见大地“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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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地,要进行组织处理.LDAYt。
、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地有益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地思想和我们党地肌体地唯一有效地办法.”④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领导干部地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地,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地,而同级地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地.”他强调对领导人最重要地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这就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树立正确地监督意识,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地现象.一把手要带头接受监督,班子成员既要自觉维护“一把手”,尊重“一把手”,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特别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地使用这“三重一大”,监督主要领导干部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以保证决策地科学性和正确性.Zzz6Z。
、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切实可行地党内监督制度,是保证党内监督有效执行地有力保障.比如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党地组织生活制度,使“一把手”以一个普通党员地身份接受广大党员地监督.又如,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罢免制度.要把目前党内法规对罢免问题地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操作性强地罢免程序,使罢免制度得以实施和发挥作用.还比如,要建立同级监督责任制,不仅要有实施同级监督地具体内容、尺度和责任,而且要有不接受监督和放弃监督如何处理地具体规定,做到监督有条例,操作有细则,从而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提高党内监督地效能.要维护制度地严肃性,各级执纪执法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保证制度地落实.dvzfv。
、强化群众监督.毛泽东曾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地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地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地意旨,它地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⑤普通群众参与监督,发挥对“一把手”地监督作用,关键是要让群众享有一定程度地知情权.首先,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把有关重大事项地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地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包括信访举报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为主地群众监督,人大和政法系统地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团体地民主监督,报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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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视、电台地新闻舆论监督等.第三,要让干部群众在领导干部地任免中发挥应有地作用.要拓宽群众参与干部工作地渠道,扩大领导干部民意测验、民主推荐地范围,使越来越多地干部群众对“一把手”地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rqyn1。
、强化财经监督.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地重要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一要逐步扩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地范围.二要把审计地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由被动地事后审计改为主动地事前和事中审计.三要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地成果.把审计结论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地重要依据.Emxvx。
(三)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监督地制度法规体系
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地监督,必须要有一套比较规范地制度作保证.才能保证监督地效果.一是认真执行现有制度.对已建立地行之有效地监督制度,要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如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交流、基层评议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地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逐步完善有关制度.要对干部监督工作现行制度进行必要地清理.对一些目前还适应或基本适应实际需要,但明显存在着不足甚至缺陷地制度,要进行必要地修改、补充和完善,增强其时效性;对一些已不适应当前实际地制度,要及时废止.还要根据形势地发展及情况地变化,不断完善现有地监督制度,注重在科学性、准确性上下功夫.三是积极探索新地制度.要在实践中探索制定新地制度,不断推进监督制度创新.在制订新制度时应注意:首先,要确保监督制度地可操作性.如一些监督制度及方法地制定,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上地严密性、合理性、规范性.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把监督地关口前移,侧重于事前、事中地动态性预防监督.对适于进行定性量化分解地监督制度,尽量采取量化分析评价.其次,要制定相应地配套措施.要注意到新制度之间以及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地互补性和配套性,努力使制度形成体系,发挥整体效能.SixE2。
(四)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一把手”监督工作地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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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是一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地系统工程,必须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措施有力、统一管理地干部监督网络和“组织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地工作机制.6ewMy。
、健全横向联动机制.要加强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地协调和沟通,共同参与“一把手”地监督管理,产生监督管理地叠加效应,形成干部监督地合力.一是与纪检监察部门地联合.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考察干部,便于实施对干部地全面监督.同时,应注重运用考察成果选拔任用干部.二是与宣传部门地联合.加强新闻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地舆论监督.三是与人大、司法、审计等部门地联合.支持人大做好对政府组成人员地述职、评议工作,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工作地监督.定期与司法部门进行联系与沟通,把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kavU4。
、健全磋商协调机制.由组织部门牵头、每季度与纪检、监察、检察院、法院、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联系一次,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综合分析领导干部队伍中出现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对于匿名来信或一时难以查证地,或反映“一把手”地一般问题够不上立案审查地,由上级组织部门调查核实,进行诫勉谈话;对重要地或涉及面比较广地案件,经党委批准,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共同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y6v3A。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健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上级党政一把手要负责监督下级党政一把手,副职要监督自己分管部门党政一把手,随时了解和掌握下级一把手地表现.“一把手”还要管好同级班子成员,加强班子成员之间地相互监督.要把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地监督责任制度化、法律化,明确要求,抓好落实.如对监督职责内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长期失察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地;对党风廉政建设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地;对发生地违纪违法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案不结或干扰阻挠案件查处地;对选人用人严重失察地;对群众反映强烈地严重问题不认真纠正、不严肃处理地,要根据监督责任制地规定,认真查处有关领导在干部监督中地失职行为,并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地党纪政纪处分,以至追究法律责任.M2ub6。
、健全党委议事机制.毛泽东同志曾强调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地党地重要制度.”⑥各级党委要健全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同时,党委还要经常专题研究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研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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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决好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地问题,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力地单位可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0YujC。更多范文,敬请登陆范文大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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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近日,《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文公布,对加强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把手”作为企业的主要领导,在领导班子中居于核心地位,负有总揽全局、协调上下的重要责任,因此,“一把手”要写好“一”字,始终发挥好“班长”作用,为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作出榜样。
通过学习我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应做到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二是作为“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在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加强党性修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从自身做起,把“严”的要求一贯到底,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把“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突出政治监督。坚
持党务公开,园务公开,坚持从日常管理的细微处入手,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制止,做到即知即改,切实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篇三: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党政(dǎnɡzhènɡ)“一把手〞在一个(yīɡè)地方的指导(zhǐdǎo)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他们的思想境界、道德水准、党性观念、作风修养的状况,对于一个地方的工作和风气(fēngqì)起着决定性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化(shēnhuà),党政“一把手〞出问题、出大问题屡见不鲜、触目惊心。因此,实在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视,已经成为加强党的执政才能建立和先进性建立,进步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才能的重大课题,是推进政治文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一、党政“一把手〞监视难的主要原因对于监视党政“一把手〞,我们常说“上级监视太远,同级监视太软,下级监视太难,法纪监视太晚〞、“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总之,党政“一把手〞监视难,难监视。究其原因,有“一把手〞个人的问题,有封建专制传统的影响,有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影响。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地位特殊、赋权过重。根据党政“一把手〞担负的重大责任,按照权责对等的原那么,赋予其相应的权利,无疑是正确的、必要的,但假如不断扩张、过度集中,超过了应有的限度,形成了绝对的权利,甚至出现一言九鼎、唯我独尊的场面,党政“一把手〞对一个地方干部群众的现实切身利益、个人前途命运拥有生杀予夺、一票否决的权利。一方面必然会导致管不住私欲,经不起诱惑的党政“一把手〞借敢于负责、果断决策之名,行权利寻租、谋取私利之实;另一方面必然会导致本地班子成员、干部群众敢怒而不敢言。在这种情况下,洁身自好、明哲保身就不错了,谁还会持异议、开展批评、进展监视呢?2、重用轻管、疏于监视。党管干部是选人、用人、育人、管人的有机统一。而长期以来,我们一般重选人、用人,而轻育人、管人,把四者割裂开来,没有全面系统地理解党管干部原那么的精神本质,致使我们的干部管理工作存在着明显的缺乏:一是重选拔、轻管理。一些上级部门只注重安排部署工作而疏于检查,即使检查却又侧重于听看汇报材料,缺乏实地考核,难于掌握真实情况。二是重业务、轻教育。一些上级指导部门推崇能人效应,看重经济指标,无视对“一把手〞思想动态、党风廉政建立、工作作风、品德修养方面的动态式理解和掌握。同时,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干部选拔缺乏公平竞争规那么;选人用人渠道窄、范围小,主观随意性大,长官意志多,加上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致使德才优秀者往往难以脱颖而出、却给见风使舵、擅于钻营者制造了可乘之机,为一些“一把手?〞制造了腐败之机。尤其是现行干部人事制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一把手〞能上能下的问题,特别在下的问题上力度不够、出口不畅。“一把手〞出了问题往往是“换位子〞的多,“搬位子〞的少,致使局部党政“一把手〞无所顾虑。3、体制不顺(bùshùn)、信息不畅。先说体制不顺的问题。一是公共权利(quánlì)在各行政层级之间的划分(huàfēn)不明确、不详细(xiángxì)、不明晰(míngxī),省市县党委政府之间的公共权利无论从?宪法?来看也好,还是从?地方政府组织法?来看也好,其规定只有地域范围的不同,没有详细权属的差异。二是决策权、执行权、监视权三位一体,过于强调统一,无法实现制衡,特别是监视权小于被监视权,监视权源于被监视权,监视权依附于被监视权,这样就很难实现有效监视。三是指导班子内部过于强调“一把手〞负总责,是
第一责任人,而对坚持集体指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方法重视不够。
再说信息不畅的问题。一是对下党务、政务公开不够。权利的封闭运行、暗箱操作成为常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无法落实,因此也就失去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进展评议的时机与根底,群众监视这一最活泼、最积极的因素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是对上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一手遮天、瞒天过海,或者报喜不报忧、投机取巧、虚报浮夸,上级听到的是捷报频传,看到的是形势大好,实际却已百弊丛生、危机四伏,导致上级监视这一最有力、最有效的形式,变成了摆设,失去了作用。
二、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视工作的几点建议1、设定权利边界。权利天然具有扩张倾向,权利扩张直接形成权利滥用。“权利有作恶和滥用的自然本性〞。防止党政“一把手〞权利无限扩张和过度集中,是对其进展监视的必然要求和根本前提。要按照“适度、效率、公平、制衡〞的原那么,科学配置公共权利,实行适度分权,防止过度集权。为此,首先要将公共权利在省市县各行政层级进展合理的划分,这种划分应详细、明确,而不能笼统模糊,表述要明晰化,形式要法定化。2、标准权利运行。要对权利行使过程加强监视,对权利运行程序做出规定。在实行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集体指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民主的决策程序和科学的议事规那么,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工程审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必须有详细、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确保任何重大决策事先都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经过相关专家论证,经过反复比拟、鉴别、挑选,由各级指导集体充分讨论,实行票决。努力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社会公众听证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任何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和私密性,并建立关于执行制度的备案、审查、纠错机制。3、完善监视机制。着眼于监视工作的协调性覆盖面经常化,着力构建“上级党委指导、专门机构负责、整合监视资源、依靠人民群众〞的监视体系。一是强化组织监视。监视意味着一种权利对另一种权利的监控与制约。从现行体制和监视现状来看,只有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视才是最有效、最管用的监视形式。要强化监视管理意识,纠正重选任用、轻监视管理的倾向,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思想,要定期听取“一把手〞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一把手〞的思想工作现实表现,建立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定期谈心制度、诫免谈话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监视经常化、制度化。要支持专门监视机构开展工作,协调各种监视力量积极作为。4、深化干部(gànbù)制度改革。加强对“一把手〞的监视(jiānshì),就必须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坚决正本清源,首要的工作是努力推进干部(gànbù)制度改革。反对少数人从少数人中选人的错误作法,严格按照?党政(dǎnɡzhènɡ)指导(zhǐdǎo)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那么,在充分听取和尊重民意的根底上,经过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和考试考核,真正把那些坚决执行党的根本道路、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指导岗位上来。总之,加强对“一把手〞的监视,应当与时俱进,创新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法手段,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监视之路。
篇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重庆市开县在尝试财产公开制度上走在全国的前列在申报的内容上包括本人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的现金存款房产汽车股权股份字画古董经商办企业等九个方面的内容还包括家庭收入情况主要涉及工资投资收益继承遗产劳务报酬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投资股份收益等8各方面财产申报规定的内容更全面具体更具有实际的操作意义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思考【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党政“一把手”的腐败问题愈发突出,当前“一把手”的监督工作却面临重重困难。近年来,各地从不同的侧面进行了大力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本文试以当前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初步提出构建完善监督机制的路径。【关键词】一把手;监督;分权制衡;财产公开“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本地方、本单位的工作全局中处于核心地位,拥有实际上的人事权、经营管理权、财务管理权和职务、薪资调动权。一把手素质的高低、作风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实现。如果监督乏力,权力的运行就容易偏离正确方向,就会给班子建设及地方发展稳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一个系统的可持续的社会工程。一、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制约因素监督是权利最好的防腐剂,在廉政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下,权利寻租的空间越来越小。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影响监督权行使的因素依然很多,综合起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监督与被监督者主观认识分歧较大是影响监督效果的主观因素。由于中国官本位权本位的专制传统观念,被监督的党政一把手往往从心理上抵触监督。监督主体又往往畏于“一把手”的领
导权威而不敢监督,监督积极主动性不强。其直接后果是导致监督流于形式,任由私欲膨胀、独断专行,即使有履行程序性或口头的监督,也非起到实质性的效用。
(二)监督体制机制存在漏洞是影响监督的重要因素。1、目前的监督大多属于事后监督模式,监督具有严重的滞后性。目前,监督的主要形式是杀鸡儆猴的惩贪运动,这只能给人以挂一漏万的感觉,杀掉了一批,又冒出来一批,使人觉得越杀越多,而惩治“一把手”的腐败必须从体制上才能得以根本的解决。2、“一把手”行使的权力集中,与之相对的监督制约权力分散,在监督手段上也缺乏刚性强制力。现行主要是以同级监督为主,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这种监督体制往往难以达到监督的目的。同级监督机构及班子成员的监督缺乏独立性,监督者受被监督者领导,缺乏约束力。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往往是鞭长莫及,对下级“一把手”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难以实现有效监督。人民群众获取“一把手”信息的渠道有限,监督力也自然有限。?即使“一把手”比较民主,有接受监督的度量,但由于一些人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导致监督被架空。3、缺乏有针对性专门的监督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已出台的纪律规定达300多种,但内容却出现现行的党纪和政纪的交叉特别多的问题,定性量纪的标准也存在差异,没有一个约束“一把手”的系统的单独的纪律规定。4、“一把手”权
力集中,权力运作不透明。“一把手”处在权力的中心位置,掌管着人财物的决策权,决定着下属的前途和命运,而“一把手”决策往往处在封闭运行状态,透明度很低,外部无法进行监督,这毫无疑问为专制和腐败提供了土壤。
(三)廉政信仰的缺失与社会环境诱惑是监督难以落实的根本障碍。个人思想素质越高,社会环境对其不良影响的作用力就越小,反之亦然,这一内外因是消长的关系,但外因要靠内因起根本作用。在经济和社会制度转型的关键期间,面对滚滚物欲的诱惑,一些党政的一把手,在面对金钱、权力和人情中逐渐迷失,甚至铤而走险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其然,腐败的滋生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一种政治现象,更是一种文化现象。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内心廉政信仰的缺失与外部环境的腐蚀是出现腐败的根本因素。
二、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的对策分析一把手”监督难的原因是复杂的,要解决这一问题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要解决好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问题,应多力合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构建惩防一体化体系,开展广泛的的监督与自我监督。严查违纪犯罪行为是廉政监督的必要手段,强制力才具有约束力,有约束力才有威慑力,对一把手的监督也无例外。比如,在2003年至2009年间,广东共查处151名地厅级“一把手”,占被查处地厅级干部的79.9%;还有1284名县处级“一把手”被查处,占被查
处县处级干部人数的69.3%。2007年以来,广东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2000多件,约占查办案件总数的14%。先后查处了中山市原市长李启红、深圳市福田区委原书记李平、广东省盐务局原局长沈志强、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等地厅级和县处级“一把手”。这为肃清党政机关的腐败起到良好的效果。在重视打击的同时还要建立述廉评议制度,通过评议大会无记名打分等形式对一把手进行民主监督。此外,还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一把手”的自我监督。大力提高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一把手”的自我监督意识,并通过典型示范、典型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党政“一把手”加强自我监督。
(二)保障监督权主体的人、财的独立性。强化监督权主要有两点:一是要打造一支过硬的监督队伍,二是要有扎实的财务保障。现实中监督主体的人力和财物牢牢的控制在“一把手”中,如此一来,监督权不可能发挥实际的作用。目前,在一些地区推行的巡视、交叉监督等制度,巡视组等监督主体进行监督时所有经费自理,没有利益相关的问题,能保障监督权的正确行使,监督才能过得硬。
(三)拓宽监督渠道,重视舆论监督。现行制度下,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有纪检监察、审计、新闻舆论等广泛多样的形式,而舆论监督恰是高效低耗,防范“一把手”腐败的利器,必须多加重视。党政一把手在接受人大和政法系统的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
团体的民主监督的同时,要主动接受信访举报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为主的群众监督,接受报纸、电视、电台的新闻舆论监督。通过不断提高领导行为透明度,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有发言权,从而使自下而上的监督更加有力。
(四)落实权力分权制衡机制,实现权力运行阳光化。针对“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对不同性质的权力进行适当的分解,使决策职能、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相对独立行使,在各种权力之间形成合理的结构,防止滥用权力的行为发生。对“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实行集体决策制度以规范和约束“一把手”行为,保证执纪执法部门有的放矢地进行监督,严禁“一把手”直接插手和干预具体事项,禁止一把手直接管钱,建立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会人员、主管领导联签制,防止“一支笔审批”。
(五)完善监督立法,为监督工作提供刚性的法律保障。从法律制度来看,我国防腐倡廉相关的国家法律、部门法规、各种条例、准则、办法、意见等的法律法规种类已够繁多,如《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各种法律制度,多达千余件,然而这些法律法规之间出现脱节,难以形成合力。要改变这一状况,需要一部具有纲领性的反腐倡廉强化监督的法律,在约束“一把手”方面做出系统的单独的
条款规定,用以协调各反腐监督力量的关系。(六)逐步推行“一把手”财产公开制度。当前,财产申报制
度作为一项党内的监督机制在部分地区已经开始施行,这是向财产公开迈进的一大步。北京市在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明确规定:党政一把手在内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住房、投资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有关事项。为将财产申报制度作为一项约束腐败的制度,广东省也呼吁进一步扩大党政一把手财产申报范围并建议为财产申报立法。重庆市开县在尝试财产公开制度上走在全国的前列,在申报的内容上包括本人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有的现金、存款、房产、汽车、股权股份、字画古董、经商办企业等九个方面的内容,还包括家庭收入情况,主要涉及工资、投资收益、继承遗产、劳务报酬、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投资、股份收益等8各方面,财产申报规定的内容更全面具体,更具有实际的操作意义。继财产申报制度出台之后,有关部门正在进行深入调研并结合实际对制度设计进行研究论证。一把手财产公开是世界潮流,然制度的推行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财产公开制度的推行需要自上而下的体制改革做支撑,以保障制度的顺利施行。
篇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二党支部理论研讨小组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在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相对完整、全面的领导
功能,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这决定了加强对其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着用人权、财物权和重大工程项目决策权的集中,有些党政一把手就是因为经不起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领导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乏力的局面。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深层次的、有效的监督依然是当前监督工作的难点。缺乏系统有效的监督措施,重使用轻监督,不愿接受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较为突出。一、在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㈠党政一把手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匮乏。如何解决好监督的客体即党政一把手的自律问题,是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一些党政一把手党的宗旨观念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视自己为不受监督、不被监督的“特殊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一些党政一把手把上级的监督认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把同级的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找别扭;把下级的监督视为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甚至拒绝监督、反对监督、拖延阻挠监督。㈡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目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㈢对“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个“灰色地带”。随着领导干部自律作用的弱化,导致有些党一把手走向违法违纪的道路。二、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㈠受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由于我国机制正处于转轨过程中,社会约束机构不健全,致使个别党政一把手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宗派主义等封建残余思想死灰复燃,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淡化了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的监督的意识。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俘获人心、争取拥戴的手段,把服务人民的职责作为谋取家庭和小集团利益的资本,把组织要求和群众意愿置之度外。不能正确对待权利,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与群众的关系。特别是在一些涉及个人名利问题上,不能从人民利益和大局出发,难以跳出自身利益的小圈子,拒绝监督。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一把手“能上能下”的问题,尤其是在“下”的问题上力度不够,出口不畅,一把手出了问题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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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换位子”的多,“搬位子”的少。致使部分党政一把手无所顾虑,不怕监督。㈡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党政一把手作为班长,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带头作用,没有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民主生活会虽然一年比一年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讲成绩多,摆问题少,很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副职和助手,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致使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形成了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一把手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有名无实。使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开成了评功摆好会。㈢党政一把手主观武断,原则性不强。党内“四个服从”的原则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坚持不够。对党的民主集中制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问题上一味地顾及个人感情、关系和面子,把党性原则置于脑后,在思想深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㈣监督体制不顺。现行的监督体制是遵奉执行权力大于监督权力而设置的,监督机构在执行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监督失去了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无权的监督有权的,权小的监督权大的,下级监督上级,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既要受制于人又人监督于人。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影响前途;监督同级怕伤感情,影响团结;监督下级怕得罪人,影响威信,致使相当一部分监督者患得患失,顾虑重重,缺乏实施监督的信心和积极性,不愿、不敢正当行使监督权力。于是明哲保身,但求无过,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思想比比皆是。㈤监督机制不健全。从现行的干部监督机制的运行情况看,我国现有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是建立在依靠教育手段提高干部素质和依靠组织手段对干部进行管理监督这两个基点上。但现有的管理监督机制还不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是监督制度不健全,与社会深刻变化的形式相比较为滞后,综合性的监督法
规还不配套,遏制党政一把手腐败的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比较缺乏。现行的监督制度,一般性要求多,对“不准”和“禁止”从事的文件规定多,而对违反这些规定,采取的具体处理措施不够有力。具体可操作性较差,可执行、可不执行的随意性较大,“软”约束有余,钢性约束不足。二是监督运行结构不合理,部门配合协调不够。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由于受力量所限和复杂的人性关系制约,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预防性监督滞后。㈥党政一把手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党政一把手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够,很少对自己进行严格的反思和自省,触及灵魂、严格的党性锻炼不多。平时只批评别人,很少作自我批评。在取得成绩后,骄傲自满,居功自傲,不能正确对待成绩,不能正确对待组织,不能正确对待自己。㈦选人用人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是产生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又一重要原因。在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下,党政主要领导及组织部门掌握着下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权。特别是党委(组)一把手位高权重,在用人问题上有着很大的发言权,看政绩、用干部主要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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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领导和组织部门来“看”,来衡量,来任免。造成一些领导干部就会眼睛向上、唯上是从。现行的干部制度人治色彩过浓是现行干部选拔作用制度的最大弊端,同时也为一把手卖官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三、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对策和思路实行有效的党内监督,离不开广泛的民主和批评。民主是监督的前提,没有民主,监督就必然流于形式。党的各级党政一把手绝不是骑在党员、群众身上的老爷,而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必须随时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和批评。㈠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是新时期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新时期我们党之所以仍然要把思想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这是因为党内仍然存在思想不纯的问题,还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包括资产阶级思想和封建残余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具有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对人们的思想也有一定的消极作用,容易诱发钱金主义或权力拜物情形的滋生和蔓延。反映到党内,可能使一些意志薄弱的党政一把手成为“金钱至上”或“权力至上”思想的俘虏,促使某些消极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和蔓延。当前,少数党政一把手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掌握理论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不够,存在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和倾向。由于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一把手整天埋头于各种事务性的工作,工学矛盾突出,存在着重视工作和业务,轻视学习的倾向,对理论学习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学习态度不端正,把学习停留在口头传达文件上,缺乏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所以,我们必须把思想建设放在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首位,作为根本。㈡改进对党政一把手的考核办法摒弃那种以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决定干部政绩和升降去留的考核办法。建立全面、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增加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内容和比重。促使一把手“干净、干事”,廉洁自律。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要把年度干部考核与经常性的干部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坚持定期考核干部,又要适当缩短干部考核周期,克服不使用不考察、不出问题不考察的倾向。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中的职能作用《党章》规定了在党内无论职务高低、从事何种工作,都要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决不允许有超越党组织和党的纪律之上,不接受监督的特殊人物。驾驭党内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监督,用好用足《党章》和《纪检工作条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加强纪检部门的作用,成为强有力的党内监督机构,抓住对一把手党内监督的重点。实行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坚持上级部门派员参加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对一把手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一把手在经济工作方面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㈣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用制度保证党内监督渠道的畅通一是在认真抓好已有的各项制度的落实的同时。可采取制订一些科学有效的预防制度,如坚持领导干部廉政宣誓制度,通过廉政宣誓,加大反腐廉的宣传教育,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坚持党政一把手任前到纪检部门进行廉政锻炼制度,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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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教育锻炼后由纪检部门给予公正的评价,撰写出鉴定材料,并归入个人的人事档案,从而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强化树立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公仆意识。完善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情况向上级党委、纪检部门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等制度。二是加大监督的执行力度。党内监督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党的领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重要的是在于树立这些制度的权威性,其关键在落实这一点上,归根结底是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规党法的权威和尊严。党内监督要有很强的操作性和现实的针对性,不仅要规定应该怎么办,而且要规定不这么办又该怎么办。三是要建立和完善监督落实的制约机制。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硬约束”机制,主要加强专门监督机关─党的各级纪检部门的建设,切实保证这一部门能够对党的领导和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四是把党内监督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拓展更多的渠道,逐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改变只有上级对下级的约束,使监督制约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完整的体系,使党政一把手处在有力的监督制约之下。要积极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方便群众参与监督,象先进性教育活动那样使群众参与到干部监督中来,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五是疏通党政一把手干部出口,在党政一把手的出口上要寻求新的突破。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调整制,通过完善对领导干部上与下、进与出的配套措施,使干部监督呈现出滚动管理态势。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实现干部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㈤从体制上改变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的局面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难于监督,主要是现行领导体制和权力结构造成的,实际工作中突出一把手的作用和不恰当的舆论宣传,加剧了权力向一把手集中,而一把手权力的高度集中又强化了一把手的地位和作用,使得许多具体工作对一把手产生依赖,进而导致法治思想萎缩、人治思想泛滥,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必须从体制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的状况。一要赋权适度,合理配置权力,改变上级一把手只找下级一把手了解情况,下级一把手只向上级一把手汇报情况的“单线联系”的做法,以保证上级党委(组)对下级党委(组)的领导是真正的组织领导,而非个人行为。二要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用,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要健全和完善党委(组)会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凡属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由党委(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三要增加一把手权力运用的透明度,领导班子制定的工作计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凡适宜公开的内容,都应以适当方式公开,同时减少决策层次。㈥深化干部选拔作用制度改革,从体制上解决卖官问题要解决一把手卖官的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开、平等、公正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第二,严格按程序办事,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标准不走样、严格程序不变通。第三,实行票决制选拔任用干部,党委(组)论讨干部的任用时,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委员(党组成员)按照一人一票平等权利,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进行表决,以避免表决时成员之间的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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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扰,杜绝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等现象。实行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政治民主的要求,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有益探索,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走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把拟任用的党政一把手人选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知人识人的渠道,强化对干部的监督,也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的转变。四、地区工商系统针对班子建设、一把手的监督的举措适应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提高领导干部“五种能力”的要求,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在地区工商系统内打造出一批学习型、创业型、团队型、服务型、廉洁型的“五型”班子,力争使地区工商系统实现思想上大解放、观念上大更新、精神上大振奋、工作上大进步、素质上大提高、形象上大变化。㈠建设“学习型”班子,做与时俱进的表率。新的形势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学习、改进学习,形成创新型学习团队。一是要在领导干部的学习观念上来一次革命,解决好为什么学的问题,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提高自身知识含量,力争成为行家里手。三是要完善学习制度,寻找有效载体,解决好怎么学的问题,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四是要改进检查方法,健全动力机制,解决好怎么促使学的问题,推行领导干部定期述学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实效性。以此,来解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思想建设。㈡建设“创业型”班子,做推进发展的表率。当前改革和发展的形势,迫切需要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一是要创新观念。多想破解难题的实招,多思加快发展的新法。二是要创新制度。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人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三是要创新方法。由单纯的“指令型”管理向“引路型”管理转变,强化对工作的宏观指导,具体要坚持“三干”,即:以身作则带头干、团结互助协作干、艰苦奋斗扎实干,大胆开拓创业绩;达到“四有”标准,即业务工作有新亮点,党委政府心目中有地位,部门中间有威信,社会舆论上有好评。㈢建设“团队型”班子,做团结协调的表率。一是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着力提升班子整体工作效能。二是发扬精诚合作的作风,班子成员要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讲党性、顾大局、讲团结,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和协调。一把手要平等待人,宽容大度,集纳群言,遇事多沟通、多商量、多听取其他同志意见,特别是听取不同意见,做到总揽而不包揽、信任而不放任、果断而不专断;班子每个成员都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相互补台,做到服从而不盲从、到位而不越位、分工而不分家,做到“五要五不要”,即:要谦虚不要骄傲,要理解不要误解,要补台不要拆台,要民主不要霸道,要光明磊落不要玩弄权术,形成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群策群力的整体合力。在今后出现班子不团结的现象,首先要追究主要领导、一把手的责任。三是发扬心系基层的作风,要坚决克服“官老爷”作风,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强化服务职能,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㈣建设“服务型”班子,做勤政为民的表率。要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一要关心群众,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困难的事情帮起,从群众最期望的事情做起,树立人民需要什么就服务什么的权力理念,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转变工作作风,从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切实做到“三实四变”,即思想上求实、作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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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工作上落实;变居高临下为现场指导,变指手划脚为言传身教,变文山会海为督办落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三要大力提倡“一线工作法”,使干部在一线创业,作风在一线转变,决策在一线形成,矛盾在一线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㈤建设“廉洁型”班子,做清正廉明的表率。一是坚持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要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现状定期分析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继续坚持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要有针对性地对涉及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早打招呼、早提醒,促其早认识、早改正。二是拓宽监督管理渠道。要充分发挥组织、群众、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形成立体监督网络,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圈、社交圈和活动圈的监督。三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要适时开展各种形式的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增强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继续强化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垂管意识,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执行和遵守。严格执行党组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年不少于两次对县局班子的决策程序、决策项目及决策结果,是否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早发现早纠正,防止决策失误。“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作为党政一把手精神境界要高尚,应当自觉从思想行动上同封建社会那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为官之道彻底划清界限。但是,由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在短时期内很难彻底铲除,而是需要一个经常的、反复的持久过程,需要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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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
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2)加强干部监督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防止和遏制党内腐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措施,也是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党的建设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作过精辟论述。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①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②当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由于新旧体制的转换,人际关系的变化,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等因素的客观存在,使干部监督工作难度加大,特别是对处于重要位置、发挥关键作用、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难度愈来愈大。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成为党的干部监督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sO100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
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的主要原因(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的用权观构成了较大的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的权限,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的甚至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的。(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的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的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实施有效的约束。(三)制度上的缺失导致监督工作难以到位。一方面,现有的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不配套。如有些制度只注重于一些细枝未节,没有抓关键。对干部的监督只注重日常行为,但对权力的来源、行使情况约束不够。而领导干部的行为是和权
篇七: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加强干部监督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防止和遏制党内腐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有效措施,也是执政和改革开放条件下党的建设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对此,党的三代领导核心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都作过精辟论述。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①“我们需要建立一定的制度来保证群众路线和集体领导的贯彻实施,而避免脱离群众的个人突出和个人英雄主义,减少我们工作中脱离客观实际情况的主观主义和片面性。”②当前,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由于新旧体制的转换,人际关系的变化,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等因素的客观存在,使干部监督工作难度加大,特别是对处于重要位置、发挥关键作用、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难度愈来愈大。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成为党的干部监督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的主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的用权观构成了较大的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的权限,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的甚至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的。
(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的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的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实施有效的约束。
(三)制度上的缺失导致监督工作难以到位。一方面,现有的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不配套。如有些制度只注重于一些细枝未节,没有抓关键。对干部的监督只注重日常行为,但对权力的
篇八: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用好监督利剑抓实“关键少数”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着力解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的问题。笔者认为,各级“一把手”是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是行使权力的“关键少数”,只有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在新征程中取得新胜利。紧盯同级监督,解决监督力度“软”的问题。同级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的关键一环。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导致同级监督成为监督的难点,往往也成为很多干部犯错误的因素。对此,《意见》对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作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从顶层进行设计,从健全制度出发,让同级监督有规可依。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意见》落到实处,在党内监督中发挥同级监督作用,结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发现错误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形成相互监督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形成敢管敢说、敢管敢抓的良好氛围。强化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解决监督“远”的问题。“一把手”是各级党委(党组)的“关键少数”,担负起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门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责,手中权力越大,越需要上级党组织在日常中加以监督。《意见》明确规定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求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不到位的,要追究连带责任,对各级“一把手”而言,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是最直接、最权威、最有效、最管用的监督,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是上级“一把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基层、落地生根的关键环节。
推进监督常态化,着力解决监督“少”的问题。常态化监督是落实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党员干部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经常性地“扯耳朵”“拉袖子”“红红脸”是帮助干部自我成长、自我提升的一种重要方式。《意见》指出,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各级党委(党组)只有把监督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把监督工作抓在日常、抓在经常,才能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习惯,才能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才能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精准落实,才能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用监督保障“领路人”的战斗力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这是中国共产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干部队伍前进的的灯塔,唯有灯塔永亮,才能照亮前行之路,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夺取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如今《意见》的出台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提供了维修加固的“工程师”,确保“领路人”自上而下接受有效监督,不受腐蚀侵害,全身心带领干部干事创业,真正用规章制度为干部队伍注入了一支“强心针”,在百年之未有大变局中保障了干部队伍的战斗力。
监督让“领路人”始终听党指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好比领头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就是确保头雁不会飞离航道,防止出现“一霸手”、班子“各自为政”等问题,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真正发挥好领导智慧。此次《意见》采取了多项关键措施确保“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性,既要求“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又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等手段加强领导班子的监督。《意见》的多管齐下,全面帮助“领路人”提高个人政治站位,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步调始终与党一致向前进。
监督让“领路人”树立良好作风。监督是保障“领路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举措,更是形成良好作风的核心要素。十八大以来,巡视巡察工作用事实证明,有效监督能够激浊清扬,不仅肃清干部队伍内部的积弊沉疴,还能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了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意见》为“领路人”队伍树立干事创业的新风提供了助力,比
如明确指出要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要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这些举措抓住了“关键少数”,实现层层帮带,层层监督,用各类监督及时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及时予以诫勉,使得“领路人”为整个干部队伍树立良好榜样,进而形成积极向上、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
监督让“领路人”带好干部队伍。大家常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能力事关干部队伍战斗力,唯有敢于担当作为,心系人民群众,拥有谋发展、抓落实的真才实干,才能凝聚合力,带领干部队伍披荆斩棘,书写更多发展奇迹。《意见》对“领路人”开展有效监督,可以及时发现一些存在“滥竽充数”,爱当“老好人”,个人能力不足等问题的领导干部,从而及时用约谈提醒、调整人选等方式提升“领路人”队伍的战斗力。如此“鞭笞”可以提高领导干部的“危机意识”,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自身能力建设,当好发展的“统帅”,用行动带领其他党员、干部攻坚克难,真正在百年之未有大变局中贡献“干部力量”。
总之,《意见》既是用监督严管“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更是对其的负责与厚爱,让领导队伍中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暴露”,实现由小化无,做到防微杜渐,确保“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始终听党指挥,始终是人民群众的“领路人”。因此,要认真落实《意见》实施细则,落实好主体责任,用监督保障好“领路人”的战斗力。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织牢“一把手”监督“三张网”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开发布,为抓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监督提供了有力的遵循。“一把手”身负重权、责任重大,是各项事业建设发展的“领头雁”。然而当前,少数“一把手”在履职用权时,却存在花钱“一支笔”、用人“一句话”、决策“一言堂”、项目“一手抓”等权力脱轨越界情况,影响了事业健康发展。要织密筑牢“一把手”监督网络,督促引导“一把手”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正确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织紧思想网,淬炼政治品格。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抓好“一把手”监督,根本要在思想上未雨绸缪、正本溯源、凝心聚力。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为“一把手”提供更多的脱产进修机会,通过集中研讨交流、红色文化熏陶、基层实践体验等,引导他们掸去思想尘埃、净化政治灵魂,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怎样掌权的问题。要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推动“一把手”牢固树立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不断在学习与自省中叩问初心、滋养初心、永葆初心,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和老实人。各地各部门单位“一把手”要敢于“素颜朝天”地“照镜子”,自觉开展思想政治“体检”,在主动找、自觉改中树牢正确用权的理念,锻造“金刚不坏之身”。织密监督网,擦亮监督利剑。加强“一把手”监督不能单打独斗,
要多方配合、“握指成拳”,压实“手指”责任,凝聚“指尖”合力。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探头”作用,在祛除“内疾之害”的同时,“治已病更治未病”,突出对关键人员、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做到事前要“堵”、事中要“卡”、事后要“查”,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轮岗换岗、离任审计等制度落实到位。要抓好单位内部监督,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在“红脸出汗”中“排毒治病”。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集线索收集、问题处置、案件查办、结果反馈等多位一体应对处置机制,让“一把手”在阳光下行使权力,织密监督的“天罗地网”。
织细责任网,扎牢制度笼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和国家监督体系总体框架基本形成,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抓好“一把手”监督,关键要落实好监督制度,拧紧责任链条,形成监督责任闭环。要建立“一把手”监督负面清单制度,为“一把手”履职用权划定“红线”、标定“底线”,严格用权监督,严肃执纪问责,不断推动权力规范运行。要压实各级党委监督主体责任,完善“一把手”抓“一把手”监督机制,通过定期与下级“一把手”谈心谈话、提醒警示等,逐级延伸监督链条。要压实各级纪委专责监督责任,细化监督事项,提升监督专业化水平,努力把监督嵌入用权筹划、决策、执行等全环节,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抓住“关键少数”才能管好“绝大多数”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开发布,对党章党规中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突出了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鲜明信号,为广大领导干部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吹响了奋斗的“冲锋号”。
“单位好不好,关键看领导;班子行不行,就看前两名”,“一把手”作为事业发展的“领头雁”,是广大党员干部模仿的对象、学习的标杆。领导班子“正不正”,直接影响到单位风气和工作开展,抓住“关键少数”才能管好“绝大多数”,才能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激荡起同频共振的磅礴合力,锻造出觉悟高、作风硬、能力强的干部队伍。
紧扣“关键任务”,扎紧制度笼子,激励“一把手”争做“攻坚手”。俗话说“牵牛要牵牛鼻子”,把队伍带好、把事业推进、让政策落地,都是“一把手”肩头的责任,在工作部署和任务实践中,“一把手”是组织者更是参与者,只有身先士卒去试、去做、去拼,才能带动一片、影响一片。要紧扣“关键任务”和“重大挑战”,以有效的监督把“关键少数”管好用好,遇到“烫手山芋”和“拦路虎”,要激励“一把手”敢接敢干,充分发挥出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用思想引航和制度要求提醒领导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身份,激励“一把手”以主角意识、主体意识和主场意识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成为奋斗征程上的“攻坚手”。
重视“关键节点”,形成清正环境,防止“一把手”变为“一霸手”。清水肥水,拿薪水就当廉洁从政;大官小官,凡做官就应清白为民。
纵观一个个典型案例,腐败的源头都是思想滑坡、信念丢失的表现,在关键时刻顶不住、在诱惑面前败下阵,将“公权”变为了“私权”,把“工作领域”变成了“私人领地”。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就要重视“关键节点”,不仅守好工作时间的监督线,更要拉紧“关键节点”的防护网,管好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和生活圈,防止各类“升学宴”“谢师宴”成为腐败的窝点,防止“小长假”“庆祝日”“佳节期”成为干部的懈怠期、滑坡期,真正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好环境,防止“一把手”变为“一霸手”。
围绕“关键人物”,树立榜样标杆,鼓励“一把手”成为“领骑手”。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与不善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我们常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俗语,就是在讲环境对个人的影响之深、交往的群体对个人的带动之深。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就要将其联系密切、来往频繁的组织和个人列为重点监督对象,更要对权力集中、资金资源富集的部门开展重点巡察工作,让“一把手”带头落实“亲、清”要求,树好家风、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在家成为孩子的榜样,在外成为工作的标兵,真正彰显当代干部的精气神,成为廉洁自律、勤政爱民的“领骑手”。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奏响“三部曲”监督“一把手”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强调要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
手”的监督。“一把手”是主心骨、定盘星,因此更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坚定信念、严加管理、上下联治,才能防止监督不流于形式。
奏响“信念曲”,筑牢预防根基。“一把手”责任重、权力大,因此党纪国法对“一把手”监督从来没有松懈过。然而,近年来仍有不少的“一把手”出现了违纪违法事件,就是由于他们党性锤炼不足,在从政道路上迷失了自我。打铁还需自身硬,需要不定时对“一把手”进行思想教育、警示教育,通过讲党史、播放警示片、组织瞻仰革命圣地等线上或线下方式,时不时为其打下坚定理想信念的“营养针”,喂下反腐倡廉的“醒脑药”,促使其常念初心、牢记职责,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真正不想违法违纪。
奏响“严管曲”,防止权力任性。《意见》指出,要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事实证明,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不少“一把手”的违法违纪就在于权力配置与权力结构的不合理,以至于让“一把手”变成“一霸手”,使公权力变成“私势力”,使工作领域变成“私人王国”。因此,只有使权力关系明晰化、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将权力制约在笼子里,曝晒在太阳底下,暴露于群众眼中,才能消除权力腐败的黑色土壤,使“一把手”真正不能随心所欲。
奏响“联弹曲”,确保工作效果。《意见》强调,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渠道贯通协调、
形成合力。纪委监委要切实发挥专责机关作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也要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做到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跟进对“一把手”的动态掌控,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使“一把手”时刻感到用权处处受监督,真正不敢顶风作案。
篇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对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思考对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思考对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在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相对完整、全面的领导功能,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这决定了加强对其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前,我们党实行的“一元化”领导,在革命战争年代和建国初期对于保证革命战争的胜利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各级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都起了重要作用。但其后继续沿用一元化领导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委包揽一切的弊端。邓小平同志指出:“权力过分集中,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党政一把手个人的领导”。江泽民同志曾指出:“一个政党,如果管不住、处理不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后果不堪设想”(──《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随着用人权、财物权和重大工程项目决策权的集中。有些党政一把手就是因为经不起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利欲熏心,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给我们党的事业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领导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于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建一方文明,保一方平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乏力的局面。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深层次的、有效的监督依然是当前监督工作的难点。缺乏系统有效的监督措施,重使用轻监督,不愿接受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较为突出。在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党政一把手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匮乏。如何解决好监督的客体即县市党政一把手的自律问题,是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一些党政一把手党的宗旨观念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视自己为不受监督、不被监督的“特殊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一些县市党政一把手把上级的监督认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把同级的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找别扭;把下级的监督视为让自己丢子、失威信。甚至拒绝监督、反对监督、拖延阻挠监督。二、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目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三、对“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个“灰色地带”。随着领导干部自律作用的弱化,导致有些党一把手走向违纪违法的道路。四、现行的干部选拔作用制度,为党政一把手跑官卖官、搞不正当交易提供了一定的空间,甚至把人民给的权力当成自己升官发财的资本。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受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由于我国机制正处于转轨过程中,社会约束机构不健全,致使个别党政一把手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宗派主义等封建残余思想死灰复燃,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淡化了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的监督的意识。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俘获人心、争取拥戴的手段,把服务人民的职责作为谋取家庭和小集团利益的资本,把组织要求和群众意愿置之度外。二是不能正确对待权利,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与群众的关系。特别是在一些涉及个人名利问题上,不能从人民利益和大局出发,难以跳出自身利益的小圈子,拒绝监督。三是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一把手“能上能下的问题”,尤其是在“下”的问题上力度不够,出口不畅,一把手出了问题往往是“换位子”的多,“搬位子”的少。致使部分党政一把手无所顾虑,不怕监督。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没有发军应有的作用。党政一把手作为班长,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带头作用,没有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民主生活会虽然一年比一年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讲成绩多,摆问题少,很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副职和助手,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致使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形成了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一把手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班子成员12全文查看
篇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派驻人员代表上级机关参与入驻单位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领域在?一子落而满盘活?的关键环节在?拍一板而定全局?的重大决策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防止下级?一把手?独断专行甚至为所欲为[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几点思考]加
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几点思考7月3日至4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明确提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重点是做好干部教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全方位管理,加强党内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
这次会议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增强了信心,作为xxxx,我们在深感使命光荣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肩头的责任重大。下一步,如何结合我xx干部监督工作实际,突出抓住管好干部、从严治吏这个关键,特别是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将是我们探索尝试的重点。具体来说,我认为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着力抓源头,严格把好思想教育关。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是行使权力的关键岗位,实现对干部严格有效的管理监督,关键在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
督。在一把手的选用管理上,要切实把好关口,特别注重德的表现,选准用好那些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原则性强的领导干部。要注重针对性教育管理,加强对上任之初、退休之前、提拔无望和任职时间较长的一把手的教育监督;
针对一把手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要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教育引导一把手树立民主、制度和群众观念,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每年在年度考核时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测评,对测评结果差的要限期改正。
二、着力抓重点,切实加强关键领域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的监督,规范一把手的选人用人行为,强化对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在重大决策上,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度。实践中最有力有效的监督还是来自上级的监督,特别是上级一把手的监督,以及任命、管理部门的监督。要不断强化上级抓一把手管理监督责任制,督促上级一把手勇于尽责,经常检查下级一把手用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抓好经常性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防止思想滑坡;
开展党纪政纪教育,消除法治盲区;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克服侥幸心理。二是抓好针对性教
育。对管人财物、管工程,以及财务、审计部门“一把手”等重点对象重点抓;
在传统节假日,以及领导干部家庭出现婚丧喜庆、子女升学、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等重点时机重点抓。三是抓好综合性教育。要按照教与引结合、引与防结合、防与惩结合的思路,切实加强“一把手”廉政教育,使其牢固树立高压线意识,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加大监管力度,着力解决“上级监督太远”的问题。一是不断深化纪检监察员派驻制度。派驻人员代表上级机关参与入驻单位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领域、在“一子落而满盘活”的关键环节、在“拍一板而定全局”的重大决策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防止下级“一把手”独断专行,甚至为所欲为。二是尽快制定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制度。尽快建立抽查制度,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一把手”重大事项报告,改变重报告轻核实的现状。抽到的报告要事事核实,较真到底,使其不敢虚报、漏报,将抽查情况存入个人档案。三是不断推进纪检和组织部门联合巡视制度。巡视工作要对各级班子“一把手”实现全覆盖,加大明查暗访力度,深挖线索,严肃查办,纠风正纪,重典治乱,形成威慑,以此强化上级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创新领导体制,着力解决“同级监督太软”的问题。一是不断强化上级纪委领导权。在人事安排方面,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
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为主的工作机制,确保上级纪委对纪检监察战线人事工作的领导权;
在执纪问责方面,特别是在查办腐败案件时,更要突出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权;
在制度设计方面,尽快出台保障双重领导体制运行的具体程序,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二是逐步增加纪委在干部管理中的话语权。配备直属单位“一把手”时,要增加纪委发言权,真正把干部的道德品行考察作为首要标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乘势而为开新局。在体制机制创新及磨合时期,要勤勉敬业,以高度的职业自觉,切实做好对同级班子“一把手”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可能违纪的有关线索和问题,纪委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一抓到底。建立分权机制,着力解决“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建立科学有效的分权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核心环节。一是班子内部要进行科学分工、合理授权。要通过分工合作,防止“一把手”权力上一把抓,管理上一竿子插到底,大事小事一言堂;
防止副职“工作时是包身工,决策时是稻草人,拍板时是局外人”,充分发挥出班子的整体功能,不断提高组织运作效率。二是坚决执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制度。在“三重一大”
问题上,要细化优化固化决策程序,禁止“一把手”在重大问题上率先发表导向性意见。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严格实行票决制,同时写实决策详情,要求参会人员对自身投票情况背书,以便日后实行责任追究。三是逐步试点、稳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要在试点单位公布“一把手”权力清单,明确界定“一把手”到底有多少权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逐步减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权,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做到全程有效控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四是借鉴探索“一把手”不直接分管重大敏感工作。对人财物等敏感工作,推行“副职分管、‘一把手’监督、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新的工作决策机制,把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开来,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约束机制。
篇十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深刻领悟《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内涵和精髓要甘于担苦,砥砺“千磨万击还坚韧〞的韧性。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一把手〞必需旗帜鲜亮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将其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常思“我是谁〞、深悟“依靠谁〞、回答“为了谁〞,这也是永葆初心的前提和基础。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方面,不断锤炼自身,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一把手〞要习惯于深入群众,能够接受各种意见,甚至当面的批判意见,要能够“讲真话〞、敢于“讲真话〞,让群众从领导的“真话〞中收获“讲真话〞的力量和信念,累积“讲真话〞的风气。
要乐于担重,永葆“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信念。“一把手〞要始终把忠诚铸入灵魂,永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忠诚和信仰必需落实到一言一行,听党话、跟党走,用坚毅笃行和聪慧才智接好“接力棒〞,答好进展的“时代卷〞。立下“做大事〞的“鸿鹄志〞,增添“积跬步〞的“长久力〞,淬炼提升,实现厚积薄发;从最“急难愁盼〞的问题着眼,以“食不甘味、寝担心席〞的责任感关心人民群众通堵点、疏通点、消盲点,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要把汗水奉献在为民服务的点滴小事里,在攻坚克难中勇于担当,在为民服务中坚决初心,在奉献社会中收获成长。
要勇于担险,强化“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果决。“一把手〞要在逆境中敢于经风雨,擅长在直面问题中提升本事、增长才能;具备百折不挠的韧劲,傲然于天地间,树牢“人民至上〞的崇高理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专心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时刻增添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自觉严厉起来、严格起来,带头对党忠诚、加强学习、维护大局;带头落实“亲〞“清〞要求,规范家属从业行为,守住底线、把好分寸,把“严、实、深、细〞落实到思想、生活、作风的方方面面。要敢于开拓创新,多接几次“烫手的山芋〞,多当几回“热锅上的蚂蚁〞,与班子成员“强强联手〞,与干部群众“并肩携手〞,让解难题成为“唾手可得〞的“拿手好戏〞。
篇十二: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在每年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县级党政领导分别召开由所属责任对象参加的廉政工作专题会议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与所属责任单位直接分管的县直部门和联系乡镇区场街道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署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对所属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提出明确要求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把手”在一个地方、一个单位(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从严治党,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好领导干部的关键环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在当前形势和背景下,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当前新形势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注重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直接影响到党内监督体系的正常运转,因此,我们要加强党内监督的宣传教育,对领导干部而言,则是要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有利于提高“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当前,尤其要注重加强党政“一把手”的政治理论学习,有针对性地举办好领导干部培训班、研讨班,从思想深处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怎样掌权的问题,并对照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加强对“一把手”的党纪国法教育,要求他们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的广泛性。一是要加强监督合力。充分发挥人大、政府专门机关、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功能,相关职能部门在干部考察、民主评议等方面及时沟通信息,避免用人失察、查用脱节的现象发生。二是要坚持多渠道监督。把党内监督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拓展畅通更多的监督渠道。尤其要重视发挥群众监督,高度重视人民信访和群众举报,凡反映“一把手”问题的信访件,上级“一把手”要亲自批示有关部门认真核查澄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一把手”用权行为的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必须抓住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将“一把手”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中。凡是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能搞“一言堂”,决定问题应实行票决制,确保决定真正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意愿;对干部使用、调配,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暗箱操作;要坚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进一步强化财务监控等。另一方面,要增强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用,完善领导班子内部工作分工、议事、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一把手”的权力限制在履行职责所允许的范围内。增加权力运用的透明度,领导班子制定的工作计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凡适宜公开的内容,都要以适当方式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公正,让广大干部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使监督者行使监督做到有的放矢,被监督者能够依法行政,按规矩办事。三、加强制度建设,让“一把手”的监督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根本所在。我们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入手,以制管人,以制律人,保证对“一把手”监督工作的规范有序。一是建立“一把手”交流轮岗制。在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在一个地方或一个岗位任职时间过长的“一把手”进行交流轮岗。这样既可以打破关系网,避免形成地方利益、集团利益,又可以净化可能滋长腐败的土壤。二是建立对“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一种有效方式,实践中也确实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从这种制度的实践来看还不够完善,需要加强。第一要明确审计工作的目的,加强任期审计对被审计者的
监督、考察及对干部队伍教育作用的发挥。坚决落实先审计、后上岗的干部管理制度,把好“一把手”领导干部的入口关。第二要把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区分开来,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做出正确的评价,为合理使用干部提供必要的依据,更好地把审计监督功能引入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第三要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审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工作。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分析,形成共识。纪检监察机关要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要根据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把审计结果运用到党风廉政建设中去,对于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要坚决追究责任,提高干部监督管理的整体效果。三是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备案制度。在这方面,我县于去年来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备案制度,强化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重大事项决策备案的范围有:单位5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设备购置、工程建设(装修工程)项目承发包等重大事项;国有(集体)资产处置方案;人事推荐、任免、调整方案;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措施等。对不执行上级关于重大事项决策备案制度的;隐瞒有关重大决策事项的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作出的决定的;违背原则主观武断作出决定,造成重大事项决策失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不按规定依时将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备案的;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在未公布执行前泄密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诫勉谈话。四是建立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在每年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后,县级党政领导分别召开由所属责任对象参加的廉政工作专题会议,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与所属责任单位(直接分管的县直部门和联系乡镇区场街道)党政“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署、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对所属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提出明确要求。五是建立党政“一把手”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部分乡镇区场街道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群众对“一把手”的监督渠道实行政务公开目的是提高政务活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政务不公开,就无法衡量是否依法行政、不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的内容也得不到落实。实行政务公开为依法行政提供了现实依据;要把握好政务公开与群众监督的关系。公开是形式,监督是目的。政务公开的质量直接决定着监督的效果和作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接受群众监督就是一句空话。因此,既要重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更要重视政务公开的最终结果。缺乏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的有效监督,忽视群众监督的直接性和广泛性,政务公开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要创新工作手段,切实强化政务公开的实效性,以单位内部制度建设为重点,通过网络化、数字化等技术,加大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辅以电子政务等方式,通过网上公开,切实提高机关效能和权利运作的透明度。
篇十三: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一把手”监督管理机制的思考对“一把手”的监督问题,是人民群众非常关注的热点问题,更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难点问题。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时,特别强调了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也就是俗称的“一把手”。做出这样鲜明、针对性很强的规定是由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也是由党内监督的现状决定的。应该说,在思想境界、党性修养、作风纪律和监督意识各个方面,“一把手”相对于班子其他成员应该更高、更强一些,他们犯错误的机率应该更低一些,但很多事实一再说明,“一把手”一旦失去监督制约,犯错误的可能性同样不小,而且一旦犯错误,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就会更大。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一把手”出问题,出大问题,震惊国人的问题,已经是一个见怪不怪的问题了。
一、对“一把手”监督管理弱化的原因分析
(一)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个人手中,权力运作缺乏有效的制约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重大决策权相对集中。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某些权力的下放,一些部门和单位在人、财、物方面相应地扩大了自主权,客观上使“一把手”的权力增大和集中,在用人权、财物权、重大工程项目决策权等方面拥有高度集中的权力。这样,一方面是权力的高度集中,另一方面对权力的运作又缺乏有效的制约,客观上很容易造成“一把手”专权的局面,进而导致“一把手”的畸形行为和腐败行为。二是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在体制转变过程中,与权力的高度集中相应,民主集中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执行不到位,民主不足、集中有余,某些“一把手”民主集中制意识明显淡化,搞家长制、一言堂,手中的权力在运作过程中往往超越组织所赋予的权限,班子成员慑于“一把手”的独断专行,往往委曲求全,甚至无原则地迎合“一把手”的需要。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也往往“只听不讲,最后拍板”,相互之间难以实施有效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制度约束和班子成员的监督,一些“一把手”在实际生活中往往为所欲为,颐指气使,而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三是权力的行使与承担的责任相脱节。作为班子“一把手”的领导干部都应对其权力行为负有责任,责任制都应对权力行使者不负责任的行为加以制约。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只强调了“一把手”权力的行使,而忽视了其应承担的责任,如重大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用人不当等,就难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力与责任的脱节,就为“一把手”腐败行为的滋生创造了条件。
(二)上级组织对“一把手”重选用轻管理,疏于教育和监督
一是重选拔轻管理。在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问题上,各级组织是比较慎重的,较好地坚持了群众路线和干部选拔的原则和程序,把住了干部选拔的关口。但在干部任职后的管理上,很多工作上级组织只管布置不管检查,对下级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只听或只看汇报材料,而不去做认真的核实。二是重使用轻教育。干部使用后,上级组织只注重“一把手”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而忽视对其思想动态、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情况的监督,不
能对其进行全面的动态的掌握。有的上级组织甚至片面强调“能人效应”,发现“一把手”存在问题也不能及时进行认真的批评帮助,果断地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即使处理起来也往往是大事化小、避重就轻,客观上起了姑息纵容的作用。三是重“人治”轻“法治”。在干部管理上,上级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往往凭个人的印象和好恶用人管人,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如岗位轮换、干部交流与回避等制度还没有真正实行。
(三)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对“一把手”监督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和应有的权威性
我国现行的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并未能有效地解决对监督客体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问题。家长制遗风与好人主义盛行,习惯法大于成文法。成文法实际的功效没有用足、用实、用细,“立而不施”、“有法不依”、“虚监”等现象比较严重。班子其他成员碍于情面不愿监督,行使监督权的专门机构不敢监督,下级和群众难以知情无法监督。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治理“一把手”的腐败问题呢?必须全方位治权,将不管是哪一级的权力都置于能有效监督的状态。就是不以个人意志、长官意志为转移,也不以“自觉性”为基础——不管你有没有这样的觉悟、不管你想不想这样做,不管你权力有多大,都要受到约束,无法越雷池一步。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并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欣然看到,历经13年的砥砺、备受关注的《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终于颁布实施了,它标志着我们的党内监督从此开始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二、对“一把手”加强监督管理的几点对策
(一)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格限定“一把手”权力范围
为了防止“一把手”权力的绝对化,应该在制度上治权、分权和制衡上做文章。要建立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权力制约机制,严格限制个人权力,将“一把手”置于集体领导之中。说到底就是要解决科学地配置权力、防止权力被滥用、以权力制约权力的问题。通过全方位地治权,将不管是哪一级的权都置于能有效监督的状态。那么,政治权力应当如何配置呢?如何才能构建一种好的制度来抑制权力的腐败从而实现良好的政治生活呢?第一,在权力的纵向配置上,实现治者与被治者的制衡,主要是建立人民满意的政府,这意味着政府应是受民意支配的、对人民负责的。第二,在权力的横向配置上,实现不同权力主体的制衡,特别是要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平衡,使立法权、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既相互统一,又具有一定的张力,从而以权力制约权力;第三,是在一个新的纬度上实现社会权力对于政治权力的制衡,特别是通过大众传媒和公共舆论来制约政治权力和表达人民的呼声,实现新闻舆论对权力的监督。以上构成了一个权力配置的三维空间,这不仅是权力监督的必需,也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必然。实现上述三维权力配置,就需要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完善对权力的科学配置。《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实现三维权力配置方面,开了一个好头。它关注于普通党员与党的领导干部、党的代表大会与党的委员会、党委与纪委、党组织与舆论部门之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权力平衡的理念,也贯穿了民主政治的精髓。民主政治是实现权力监督的重要环境和条件。
(二)健全机制,构筑网络,全方位实施对“一把手”的管理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以党章为依据,在充分吸收党内监督工作好传统、好做法的同时,积极进行制度创新。一方面,对一些具体规定作了充实和完善,增强其可行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把近年来实践中探索出的新鲜经验和比较成熟的做法经过筛选,写入《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条例》规定的十项监督制度互相联结和贯通,实际上在某种意义上构筑了规模宏大的监督网络,实行“到边、到底、到位”的网络式监督:
1.拉长监督网的“纬”——监督要“到边”。监督“到边”是指实现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紧密结合,做到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并行,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并举,扩大监督人员覆盖面,达到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没有不受监督的干部。具体要求:(1)“一把手”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都需要集体讨论,充分酿酿,杜绝个人专断。(2)纪检、组织、司法、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既要搞好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又要加强教育,健全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腐败。(3)各级党政组织要实行政务公开、聘请干部工作监督员等举措,改“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增强权力使用的透明度,让群众享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创造一个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的良好氛围。(4)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给“一把手”以警示。
2.拉长监督网的“经”——监督要“到底”。社会转型期给干部监督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要做好干部监督工作,必须延长监督的链条,监督要“到底”,把对干部的监督贯穿于任前、任中、任后的各个环节。(1)任前监督就是严把“一把手”入口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要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力推行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投票表决等制度和办法,不迁就,不照顾,不搞平衡,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实绩显著、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2)任中监督就是对任期中的干部采取教育、谈话、考核、考察、诫勉等措施实施监督,不定期地对“一把手”的思想、工作、学习、廉政、勤政的情况进行检查,随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及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3)任后监督就是要求“一把手”在任职后特别是任期届满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写出述职报告。然后进行民主评议和组织鉴定,以及按规定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扣紧监督网的“结”——监督要“到位”。监督“到位”是指监督要抓住要害,突出重点,实施有效监督,增强监督效能。“结”不牢,必有漏网之“鱼”。(1)上级组织要利用多种形式和机会与“一把手”谈心谈话,加强对“一把手”的全面考核,建立“一把手”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制度。对“一把手”在权力上给予必要的限制和制约,严格请示汇报制度,强化管理责任制,监督他们把好用权关、用人关、用钱关,努力做到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2)对重点岗位和热点岗位的“一把手”要定期轮岗。(3)要紧紧抓住“一把手”职务升迁、岗位变动、退休,单位机构人事调整、重大工程项目审批上马或大额资金使用,家庭婚丧嫁娶、搬迁、生病住院及重大节日等腐败行为易发生的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抑制“权力腐败”的发生。
(三)求真务实,取信于民,切实抓好《条例》的落实
任何一部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应用。其效力和作用,只有在不断坚持贯彻执行中逐渐显示出来。当前我们必须正视的一个问题,就是党内外在欢迎《条例》颁布的同时,十分关注它的实际执行效果。我们必须言出法随,言必信,行必果,努力用事实来证明《条例》作
为法规武器,在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等方面所发挥的应有的效力;努力用事实来证明《条例》将“一把手”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既有利于加强对“一把手”的他律,也有利于促进“一把手”加强自律。为此,我们要从思想、工作到作风上,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讲真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付诸实践、见之行动、取得实效。要用求真务实精神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在抓落实的实践中,不断提高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此外,在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我们还必须重视以各种形式出现的阻力和抵消作用,有针对性地采取对应措施,以保证对“一把手”的监督取得实效。
(四)加强对“一把手”政治表现的监督
把握“一把手”监督的内容和重点,是搞好干部监督的重要前提。我们要紧紧围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和“自重、自省、自警、自律”的要求,把加强党政“一把手”政治表现的监督作为重点,切实抓紧抓好,有力地促进“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
1.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的检查考核。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一把手”只有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逐步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才能在灵魂深处筑起一道防腐堤坝,才能自觉接受他人监督。上级有关部门要制定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方案,并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把理论学习当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硬指标、硬任务,在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方法、端正学风等各个环节上,作出硬性规定。要定期对下级“一把手”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将“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各项评比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可以安排1-2期“一把手”理论学习班,并采取必要措施使“一把手”学习落到实处,引导“一把手”做到学与用统一、知与行统一。
2.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考核。在考察“一把手”工作实绩时,要始终把政治纪律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内容,把讲政治作为衡量一把手工作实绩的第一要素,以“四看”标准考核一把手的政治表现。一是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二是看是否有大局观念,能否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三是看执行上级部署的任务和决定是否坚决;四是看在贯彻党的原则要求上,标准是否比其他干部高。其中特别是要把对党政“一把手”在急难险重任务及突发性重大事件面前的表现,列为对其政治表现考核的重点。要突出考察“一把手”在大是大非、重大事件面前是否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在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是否在思想上、行动上、言论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做到令行禁止,自觉维护上级权威;是否做到决策果断、冲锋在前;是否保持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等。
3.加强对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检查。要严格党的工作和生活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凡涉及全局性重要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任免、调整与奖惩、大额资金的安排使用、重要项目的上马等,一律要按规定的程序和原则,集体讨论决定。要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一把手”是否有擅自决定重大问题的情况,班子是否坚持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对于“一把手”出现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有个人专断的情况,情节较轻的应予以教育批评,情节较重的要通报,并及时纠正,防止“一把手”花钱“一支笔”、用人“一人说”、决策“一手拍”的问题。要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按原则进行思想交流和思想交锋,大力倡导正常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真心实意地相互监督,相互帮助。
4.加强对“一把手”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要进一步规范干部的个人行为,增强“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意识,同时有效监督“一把手”在“八小时”之外的表现,由此更加历史、全面地掌握“一把手”廉洁自律情况。纪检组织部门可以建立“一把手”廉政档案,如实记录廉政情况。坚持实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通过要求“一把手”对本人及家庭在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报告和廉政情况报告等措施,增强党政“一把手”的自我约束意识。
(五)加强对“一把手”任前、任中、任后的全程监督
对“一把手”任前、任中、任后的全过程监督,在方法和途径上要综合考虑,思路要广,办法要多,针对性要强,手段要新,真正做到:监督到位,落到实处。
1.任前要加强对“一把手”选任的监督。在对“一把手”的选任上必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应重点抓好选任对象的推荐、考察和集体讨论三个环节。首先,把好推荐关。要坚持选拔任用的原则和条件,对“一把手”的选拔要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选拔任用那些坚持改革开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受考验并作出杰出贡献的领导干部担任单位“一把手”。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搞好选拔任用,重点是把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民意测验关,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将大多数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其次,把好考察关。对“一把手”的考察应更广泛、更全面,不但要访谈其单位的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还要访谈部分知情的群众;不但考察其“工作圈”,还要考察其“生活圈”、“社交圈”,尽可能地从多角度、多方位进行考察,把“一把手”的真实情况弄清、弄透、弄准,必要时,上级主要领导要对下级“一把手”亲自考察了解。再次,把好集体讨论关。党委在讨论决定“一把手”干部的任免时一定要按照规定,坚持充分讨论,集体表决,防止选拔任用工作的随意性,杜绝违反程序任命干部的情况。
2.任中要加强对“一把手”履行职责的监督。没有监督约束的权力最终必然会导致腐败,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这是对“一把手”实行有效监督的基本保证。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必须抓住关键环节,建立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将“一把手”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中。一是有效监控重大事项决策权。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不得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决定问题应实行投票表决制,确保决定真正代表大多数人的意见和意愿。二是有效监控人事管理权。凡单位内部干部使用、调配,都必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暗箱操作。三是有效监控财务支配权。完善财务审批监督制度,坚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要加大会计集中核算制推行力度,强化财务监控。四是有效监控建设工程项目经营权。要实行建设工程项目直接经营与监督审核权分离制度,严格规定“一把手”不得直接经手掌管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的具体事宜应由分管领导严格按有关法规程序负责承办,“一把手”进行监督审核。
3.任后要加强对“一把手”离任的监督。坚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比、奖惩的必经程序,同时加大对“一把手”的离任审计力度,促使“一把手”正确行使经济职权。离任审计工作中必须坚持“三个到位”:一是审计责、权要到位。审计方案下达后,组织、纪检和审计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分清权限,各负其责。二是审计时机要到位。“一把手”的离任审计不是“例行公事”,必须要坚持先离任后审计,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三是
审计成果要运用到位,对一些问题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诫勉的进行诫勉,把审计作为监督“一把手”的重要手段。
(六)完善对“一把手”监督的各项措施
在监督措施上,我们应着眼于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注重对干部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强事前督促和提醒,及时“扯袖子”、敲警钟,防止党政“一把手”由小过失发展成大错误,帮助他们构筑一条组织约束和自我约束的防线。
1.建立教育引导机制。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一把手”干部的思想境界,增强自律意识,树立廉政理念,打牢思想防线,是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基础。一是加强思想理论教育。重点是建立学习长效机制,督促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积极推行任职资格理论考试制度和在职领导干部年度政治理论考试制度,以考促学,促进各级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实行谈话教育。切实做到“八个必谈”:提拔重用时必谈;取得突出成绩,得到表彰时必谈;接受急难险重任务时必谈;个人向组织报告重大事项时必谈;群众有举报或有意见时必谈;有错误苗头和错误倾向时必谈;班子不团结时必谈;工作中遇到重大困难时必谈。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思想汇报制度。“一把手”领导每年要向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汇报个人思想情况,要结合年终述职述廉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报告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群众的评议。
2.建立干部监督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一是严格选拔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制度,凡未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组织部门一律不予考察,党组织一律不予讨论和审批。二是建立民主评议和民主考察制度。每年都要对党政正职进行一次民意测验和民主考察,集中了解群众的公认程度。在搞好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的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建立测评网页等形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同时,要坚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的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开展述职评议或工作评议。三是完善信访、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要通过健全信访举报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拓宽信息来源,及时了解群众对“一把手”的意见,及早发现问题。
3.建立信息处理反馈警示机制。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函询回复制度。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将有关问题进行整理,用公函的形式通知被反映举报者,要求其限期向组织作出书面或口头说明,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二是建立党政正职诫勉制度。对“一把手”在公务活动和个人生活中所发生的构不成党纪、政纪处分的问题或错误,要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等措施,给予告诫和劝勉。三是建立督促整改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错误和问题,要建立督促整改制度,限期纠正,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存档备用。
4.建立班子内部制约机制。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形成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机制。一是完善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避免和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要通过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让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上充分沟通,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是要引导和鼓励班子成员从对党的事业和关心爱护同志出发,加强对“班
长”的帮助教育,及时指出问题,及时批评提醒。三是规范会议议事制度。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会议议事规则,有效地规范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为。
5.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要建立起党内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组织、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相结合,上级监督和下级监督相结合,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主辅交叉的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发挥监督系统的整体效能,保证监督机制运行规范、协调、高效。第一,理顺监督体制。各监督机构之间既要有明确的分工,又要有必要的责任追究机制,对监督机构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能要有一定的责任追究手段,才能促使监督制度得到很好落实。第二,加强监督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组织部门要与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第三,建立“一把手”监督责任制。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地区、本部门下属党政正职监督工作负总责,形成“一把手”抓“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局面,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实行党政正职监督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不重视、不支持的问题,提高监督效率,增强监督效果。
篇十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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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问题的思考党政“一把手”在
一个地方的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他们的思想境界、道德水准、党性观念、作风修养的状况,对于一个地方的工作和风气起着决定性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党政“一把手”出问题、出大问题屡见不鲜、触目惊心。因此,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已经成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大课题,是推进政治文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一、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主要原因对于监督党政“一把手”,我们常说“上级
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法纪监督太晚”、“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总之,党政“一把手”监督难,难监督。究其原因,有“一把手”个人的问题,有封建专制传统的影响,有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影响。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地位
特殊、赋权过重。根据党政“一把手”担负的重大责任,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赋予其相应的权利,无疑是正确的、必要的,但如果不断扩张、过度集中,超过了应有的限度,形成了绝对的权利,甚至出现一言九鼎、唯我独尊的局面,党政“一把手”对一个地方干部群众的现实切身利益、个人前途命运拥有生杀予夺、一票否决的权力。一方面必然会导致管不住私欲,经不起诱惑的党政“一把手”借敢于负责、果断决策之名,行权力寻租、谋取私利之实;另一方面必然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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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本地班子成员、干部群众敢怒而不敢言。在这种情况下,洁身自好、明哲保身就不错了,谁还会持异议、开展批评、进行监督呢?2、重用轻管、疏于监督。LocAlHosT党管干部是选人、用人、育人、管人的有机统一。而长期以来,我们一般重选人、用人,而轻育人、管人,把四者割裂开来,没有全面系统地理解党管干部原则的精神实质,致使我们的干部管理工作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一是重选拔、轻管理。一些上级部门只注重安排部署工作而疏于检查,即使检查却又偏重于听看汇报材料,缺乏实地考核,难于掌握真实情况。二是重业务、轻教育。一些上级领导部门推崇能人效应,看重经济指标,忽视对“一把手”思想动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品德修养方面的动态式了解和掌握。同时,在干部选拔工作中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干部选拔缺乏公平竞争规则;选人用人渠道窄、范围小,主观随意性大,长官意志多,加上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致使德才优秀者往往难以脱颖而出、却给见风使舵、擅于钻营者制造了可乘之机,为一些“一把手•”制造了腐败之机。尤其是现行干部人事制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一把手”能上能下的问题,特别在下的问题上力度不够、出口不畅。“一把手”出了问题往往是“换位子”的多,“搬位子”的少,致使部分党政“一把手”无所顾虑。3、
体制不顺、信息不畅。先说体制不顺的问题。一是公共权力在各行政层级之间的划分不明确、不具体、不清晰,省市县党委政府之间的公共权力无论从《宪法》来看也好,还是从《地方政府组织法》来看也好,其规定只有地域范围的不同,没有具体权属的差异。二是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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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权、监督权三位一体,过于强调统一,无法实现制衡,特别是监督权小于被监督权,监督权源于被监督权,监督权依附于被监督权,这样就很难实现有效监督。三是领导班子内部过于强调“一把手”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而对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方法重视不够。再说信息不畅的问题。一是对下党务、政务公开不够。权力的封闭运行、暗箱操作成为常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无法落实,因而也就失去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进行评议的机会与基础,群众监督这一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是对上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一手遮天、瞒天过海,或者报喜不报忧、投机取巧、虚报浮夸,上级听到的是捷报频传,看到的是形势大好,实际却已百弊丛生、危机四伏,导致上级监督这一最有力、最有效的形式,变成了摆设,失去了作用。二、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1、设定权力边界。权力
天然具有扩张倾向,权力扩张直接形成权力滥用。“权力有作恶和滥用的自然本性”。防止党政“一把手”权力无限扩张和过度集中,是对其进行监督的必然要求和基本前提。要按照“适度、效率、公平、制衡”的原则,科学配置公共权力,实行适度分权,避免过度集权。为此,首先要将公共权力在省市县各行政层级进行合理的划分,这种划分应具体、明确,而不能笼统含糊,表述要明晰化,形式要法定化。2、规范权力运行。要对权力行使过程加强监督,对权力运行程序做出规定。在实行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前提下,进一步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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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的制度,建立民主的决策程序和科学的议事规则,特别是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审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必须有具体、详细、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确保任何重大决策事先都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经过相关专家论证,经过反复比较、鉴别、筛选,由各级领导集体充分讨论,实行票决。努力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社会公众听证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避免任何决策的随意性、盲目性和私密性,并建立关于执行制度的备案、审查、纠错机制。3、完善监督机制。着眼于监督工作
的协调性覆盖面经常化,着力构建“上级党委领导、专门机构负责、整合监督资源、依靠人民群众”的监督体系。一是强化组织监督。监督意味着一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力的监控与制约。从现行体制和监督现状来看,只有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才是最有效、最管用的监督形式。要强化监督管理意识,纠正重选任用、轻监督管理的倾向,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思想,要定期听取“一把手”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一把手”的思想工作现实表现,建立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定期谈心制度、诫免谈话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支持专门监督机构开展工作,协调各种监督力量积极作为。4、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就必须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坚决正本清源,首要的工作是努力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反对少数人从少数人中选人的错误作法,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坚持干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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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充分听取和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经过群众推荐、组织考察和考试考核,真正把那些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总之,加强对“一把
手”的监督,应当与时俱进,创新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法手段,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监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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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在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具有相对完整、全面的领导功能,手中握有很大的权力,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这决定了加强对其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前,我们党实行的一元化领导,在革命战争年代和建国初期对于保证革命战争的胜利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各级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都起了重要作用。但其后继续沿用一元化领导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委包揽一切的弊端。邓小平同志指出权力过分集中,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什么事都要第一书记挂帅、拍板,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党政一把手个人的领导。江泽民同志曾指出一个政党,如果管不住、处理不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后果不堪设想──《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随着用人权、财物权和重大工程项目决策权的集中。有些党政一把手就是因为经不起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利欲熏心,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给我们党的事业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领导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重要保证,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于兴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建一方文明,保一方平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乏力的局面。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深层次的、有效的监督依然是当前监督工作的难点。缺乏系统有效的监督措施,重使用轻监督,不愿接受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较为突出。在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党政一把手主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匮乏。如何解决好监督的客体即县市党政一把手的自律问题,是对其进行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一些党政一把手党的宗旨观念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视自己为不受监督、不被监督的特殊干部,不愿接受监督。一些县市党政一把手把上级的监督认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把同级的监督视为跟自己过不去、找别扭;把下级的监督视为让自己丢子、失威信。甚至拒绝监督、反对监督、拖延阻挠监督。二、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目前相当一部分党政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一把手在班子中形成家长制和一言堂而没有得到应有的监督和批评。三、对位高权重的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个灰色地带。随着领导干部自律作用的弱化,导致有些党一把手走向违纪违法的道路。四、现行的干部选拔作用制度,为党政一把手跑官卖官、搞不正当交易提供了一定的空间,甚至把人民给的权力当成自己升官发财的资本。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受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由于我国机制正处于转轨过程中,社会约束机构不健全,致使个别党政一把手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宗派主义等封建残余思想死灰复燃,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淡化了手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的监督的意识。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俘获人心、争取拥戴的手段,把服务人民的职责作为谋取家庭和小集团利益的资本,把组织要求和群众意愿置之度外。二是不能正确对待权利,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与群众的关系。特别是在一些涉及个人名利问题上,不能从人民利益和大局出发,难以跳出自身利益的小圈子,拒绝监督。三是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党政一把手能上能下的问题,尤其是在下的问题上力度不够,出口不畅,一把手出了问题往往是换位子的多,搬位子的少。致使部分党政一把手无所顾虑,不怕监督。二、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没有发军应有的作用。党政一把手作为班长,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发挥带头作用,没有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接受班子成员的监督与批评。民主生活会虽然一年比一年规范,但是领导干部讲成绩多,摆问题少,很少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削弱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些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副职和助手,不能正确处理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不能从国家、人民的利益出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而是从个人的利益出发,对一把手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致使一些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形成了不正常的人身依附关系,助长了一把
手主观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集中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遭到破坏,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有名无实。使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开成了评功摆好会。三、党政一把手主观武断,原则性不强。党内四个服从的原则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坚持不够。对党的民主集中制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在事关工作全局的问题上一味地顾及个人感情、关系和面子,把党性原则置于脑后,在思想深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在决策、用人等重大问题上,会前相互通气少,工作相互商量少,交换意见少,交流思想少,搞临时动议,使班子内部产生矛盾,挫伤了班子其他成员的积极性,削弱了班子整体功能的发挥。
四、监督体制不顺。现行的监督体制是遵奉执行权力大于监督权力而设置的,监督机构在执行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监督失去了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无权的监督有权的,权小的监督权大的,下级监督上级,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既要受制于人又人监督于人。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影响前途;监督同级怕伤感情,影响团结;监督下级怕得罪人,影响威信,致使相当一部分监督者患得患失,顾虑重重,缺乏实施监督的信心和积极性。不愿、不敢正当行使监督权力。于是明哲保身,但求无过,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思想彼彼皆是,必然导致监督难,监督不力的局面出现。五、监督机制不健全。从现行的干部监督机制的运行情况看,我国现有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是建立在依靠教育手段提高干部素质和依靠组织
手段对干部进行管理监督这两个基点上。但现有的管理监督机制还不太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是监督制度不健全,与社会深刻变化的形式相比,较为滞后,综合性的监督法规还不配套,遏制党政一把手腐败的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比较缺乏。现行的监督制度,一般性要求多,对不准和禁止从事的文件规定多。而对违反这些规定,采取的具体处理措施不够有力。具体可操作性较差,可执行,可不执行的随意性较大,软约束有余,钢性约束不足。二是监督运行结构不合理,部门配合协调不够。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由于受力量所限和复杂的人性关系制约,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预防性监督滞后。当前,虽然各级组织部门已普遍建立了与纪检监督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但联系的内容仅限于组织部门在向党委提交干部任免方案前,向纪检部门了解拟提拔对象是否被群众举报或被立案查处等情况,联系内容较窄。六、党政一把手缺乏严格的党性锻炼。党政一把手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不够,很少对自己进行严格的反思和自省,触及灵魂、严格的党性锻炼不多。平时只批评别人,很少作自我批评。在取得成绩后,骄傲自满,居功自傲,不能正确对待成绩,不能正确对待组织,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甚至把成绩作为向党和人民要这要那的资本。
七、越是对一把手难于监督,越容易引起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的现象发生。一把手违纪违法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在经济体制转轨,各种观念碰撞,新旧体制产生磨擦,各种利益关系处于不断调整的格局中,在人治强大惯性的影响下,许多建立起来的制度,往
往失去应有的约束力,难以达到应有的效力,较低的思想政治素质不能适应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个别党政一把手在思想素质方面存在着明显不足,不具备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理论基础,不注重学习是这些人的通病,不注意世界观的改造。理论的清醒是政治上清醒的前提。没有必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就不可能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周恩来同志曾经指出一般的自由主义和骄傲情绪可以为个人主义的非法活动所利用,一旦同职位、权力结合,要么成为政治野心,要么在经济上为自己谋利,走上经济犯罪。有些人的学风不正,甚至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甚至有一边在学习理论,在台上大讲反腐败,一边收受钱物的现象时有存在。
2、在权力高度集中的同时,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机制却严重弱化。党政一把手大都处于上级管得着,看不风见;同级看得见,管不了;一般干部群众无法监管的状态。从上级监督来看,县、市党政一把手级别虽然不高,但它是由自治区党委直接任免和管理的干部。由于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干部人数众多,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地厅级领导班子,且中间还有地委这一管理层次,加上绝大多数县市区与自治区党委相距较远,难以进行及时、有效地监督。对地市党委来说,由于县市党政一把手,由自治区党委直接任免,监督、管理的责任相对较轻,管理和监督以工作上的事项居多,而思想政治方面则相对要少。从同级监督来看,本来领导班子成员在一起共事,学习、工作、生活和性格爱好等方面的情况比较了解,班子内部的监督往往比其他监督形式更直接、更准确、更有效。但目前党内批评与
自我批评的空气不浓,有一部分领导班子缺少正常的相互监督和帮助,成员之间很少有坦诚的思想交流,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制止的不制止。有的一把手不仅不接受班子成员的正确意见和建议,甚至对给提出正确批评建议的干部进行打击报复。对这样的领导干部,上级领导或组织如不及时地给予指出,不形成一定的压力和氛围,单靠同级组织的监督显然是难以奏效的;而且他们还是上一级党政领导班子的成员,在这种情况下,同级班子内部的监督就更加困难。从群众监督来讲,也有其局限性。普通群众对一把手具体的日常生活、人际往来,特别是一对一的行贿,往往难以发现。即使有所了解,或担心事实不准、或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一般情况下群众也不会轻易举报。此外随着交通、通讯工具的现代化和社会生活的多样化,大扩大了一把手的活动范围,给日常监督特别是事前监督带来较大困难。3、政企不分,政府职能转变滞后,为一把手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搞权钱交易提供了土壤和条件。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政企没有完全分开,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目前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多种所有制成份并存的情况下,政府及各经济部门还掌握着许多重要的生产要素,行政干预仍然起着重要作用。八、选人用人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是产生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又一重要原因。在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下,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及组织部门掌握着各乡镇党政领导和县直属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权。特别是党委一把手位高权重,在用人问题上有着很大的发言权。看政绩用干部主要是
县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门来看,来衡量,来任免。一些乡镇科局级干部就会眼睛向上、唯上是从。从调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一把手的卖官行为,表面上并没有明显违反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情况发生。现行的干部制度人治色彩过浓是现行干部选拔作用制度的最大弊端,同时也为一把手卖官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的对策和思路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实行有效的党内监督,离不开广泛的民主和批评。民主是监督的前提,没有民主,监督就必然流于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历来对在组织上实实行靠少数人独裁和家长式的绝对的集中制持批判态度。民主意味着党员在政治上平等。在党内任何一年身居高位的人,都无权要求别人对自己采取与众不同的温顺态度,党的各级党政一把手绝不是骑在党员、群众身上的老爷,而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必须随时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和批评。一、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是新时期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新时期我们党之所以仍然要把思想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这是因为党内仍然存在思想不纯的问题,还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包括资产阶级思想,封建残余思想、小资产阶级思想。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实行西化、分化的和平演变战略没有改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我国的经济正在逐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西方资产阶级的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和形形色色腐朽没落的人生观,以各种面目和渠道进入我国,侵蚀着社会主义的肌体。国内外的反
华势力互相勾结,大造舆论,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宣扬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否定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把共产党人终身为之奋斗的崇高理想诬蔑为乌托邦;我们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被攻击为过时的教条,妄图取消其指导地位;成千上万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被攻击为专制独裁,并企图用西方的政治多元化、多党制来取代;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被否定,被批判。一切向前钱看被信奉为人的价值准则,甚至把商品交换原则引入党内政治生活;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具有铁的纪律被认为是束缚个性发展,实现自我价值的桎梏;这些谬论造成了极大的思想混乱,毒害了不少党的一把手干部。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具有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对人们的思想也有一定的消极作用,容易诱发金钱拜物教或权力拜物教的滋生和蔓延。反映到党内,可能使一些意志薄弱的党政一把手成为金钱至上或权力至上思想的俘虏,促使某些消极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和蔓延。上述问题的存在,是新时期阶级斗争在思想领域里的反映。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新世纪的征途上要把党建设成为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的、目标远大、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对内有强大的凝聚力,对外有强大的吸引力,对国家和社会生活能起核心领导作用的党,就必须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按照三讲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不断开展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彻底改变党内思想不纯、思想混乱的状况。只有这样,才能把党建设好。
当前,少数党政一把手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掌握理论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不够,存在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和倾向。由于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一把手整天埋头于各种事务性的工作,工学矛盾突出,存在着重视工作和业务,轻视学习的倾向,对理论学习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学习态度不端正,把学习停留在口头传达文件上,缺乏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所以,我们必须把思想建设放在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首位,作为根本,任何淡化和轻视思想建设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有害的。二、改进对县市党政一把手的考核办法。摒弃那种片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决定干部政绩和升降去留的考核办法。建立全面、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增加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内容和比重。促使一把手干净干事,廉洁自律,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要把年度干部考核与经常性的干部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坚持定期考核干部,又要适当缩短干部考核周期,克服不换届不考察、不使用不考察、不出问题不考察的倾向。还应引入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心理测评技术以及统计分析方法,将党政一把手的个性心理素质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三、充分发挥纪委在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中的职能作用。《党章》规定了在党内无论职务高低、从事何种工作,都要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决不允许有超越党组织和党的纪律之上,不接受监督的特殊人物。驾驭党内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纪委要敢
于监督,用好用足《党章》和《纪检工作条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加强纪委的作用,成为强有力的党内监督机构,抓住对一把手党内监督的重点。实行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坚持上级纪委派员参加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对一把手执行《廉政准则》的监督检查,对一把手在经济工作方面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四、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用制度保证党内监督渠道的畅通。一是在认真抓好已有的各项制度的落实的同时。可采取制订一些科学有效的预防制度,如坚持领导干部廉政宣誓制度,通过廉政宣誓,加大反腐廉的宣传教育,抵制腐朽思想侵蚀。坚持党政一把手任前到纪检委进行廉政锻炼制度,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增强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教育锻炼后由纪检部门给予公正的评价,撰写出鉴定材料,并归入个人的人事档案,从而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强化树立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公仆意识。完善一把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巡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等制度。二是加大监督的执行力度。党内监督条例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党的领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重要的是在于树立这些东西的权威性,其关键在落实这一点上,这些年党内制定的规定中对一把手的约束很多、很具体,但关键就是落实不了。归根结底是要是严格执行和维护党规党法的权威和尊严。党内监督条例要有很强的操作性和现实的针对性,不仅要规定应该怎么办,而
且要规定不这么办又该怎么办。三是要建立和完善这些东西得到监督落实的制约机制。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硬约束机制。以往对于已制定的种种制度的执行。我们主要依靠执行者的素质和觉悟,这种约束,实践证明难以保证各种规范落到实处。因此必须加强硬约束机制的建设,主要是加强专门监督机关──党的各级纪检机关的建设,切实保证这一机关能够对党的领导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四是把党内监督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拓展更多的渠道,逐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改变只有上级对下级的约束,使监督制约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完整的体系,使党政一把手处在有力的监督制约之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是最直接和客观的,要积极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方便群众参与监督,象三讲教育那样使群众参与到干部监督中来,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五是疏通党政一把手干部出口,在党政一把手的出口上要寻求新的突破。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调整制,通过完善对领导干部上与下、进与出的配套措施,使干部监督呈现出滚动管理态势。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实现干部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五、从体制上改变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的局面。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难于监督,主要是现行领导体制和权力结构造成的,实际工作中突出一把手的作用和不恰当的舆论宣传,加剧了权力向一把手集中,而一把手权力的高度集中又强化了一把手的地位和作用,使得许多具体工作对一把手产生依赖,进
而导致法治思想萎缩、人治思想泛滥,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必须从体制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的状况。一要赋权适度,合理配置权力,改变上级一把手只找下级一把手了解情况,下级一把手只向上级一把手汇报情况的单线联系的做法,以保证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的领导是真正的组织领导,而非个人行为。二要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用,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要健全和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凡属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三要增加一把手权力运用的透明度,领导班子制定的工作计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凡适宜公开的内容,都应以适当方式公开,同时减少决策层次。六、深化干部选拔作用制度改革,从体制上解决卖官问题。要解决一把手卖官的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开、平等、公正的干部选拔作用制度。第二,严格按程序办事,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标准不走样、严格程序不变通。第三,实行票决制选拔任用干部,党委论讨干部的任用时,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委员按照一人一票平等权利,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进行表决,以避免表决时成员之间的相互干扰,杜绝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等现象。喀什地区实行票决制较早和较好的疏附县于2001年8月份就试行票决制选拔任用干部,截止目前喀什地区疏附县委通过党委全委会票决的科级干部45名,群众反映良好。实行和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和扩大政治民主的要求,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有益探索,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走群众路线的有机结合。把拟任用的党政一把手人选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知人识人的渠道,强化对干部的监督,也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的转变。从喀什地区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情况来看,效果都比较好,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主义和其它剥削阶级影响将长期存在,总是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江泽民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特别是封建思想中的特权思想、等级观念、裙带关系、人身依附以及封建社会的官场恶习等,导致了官本位思想、特殊化、以权谋私、家长制、关系网、人情风等腐败现象和不良风气,甚至发展为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等腐败犯罪。同时,由于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严重束缚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使一些群众对腐败现象缺乏应有的监督意识。此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西方的一些思潮也进入我国,对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取向等产生了一定影响。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作为党政一把手精神境界要高尚,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应当自觉从思想行动上同封建社会那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为官之道彻底划清界限。但是,由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在我国的影响范围广,渗透的程度深,在短时期内很难彻底铲除,而是需要一个经常的、反复的持久过程。需要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
篇十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的思考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几点思考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管理监督的几点思考
x月x日至x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明确提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重点是做好干部教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
“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加强全方位管理,加强党内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特别是要把一把手管住管好”。
这次会议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增强了信心,作为xxxx,我们在深感使命光荣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肩头的责任重大。下一步,如何结合我xx干部监督工作实际,突出抓住管好干部、从严治吏这个关键,特别是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将是我们探索尝试的重点。具体来说,我认为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着力抓源头,严格把好思想教育关。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是行使权力的关键岗位,实现对干部严格有效的管理监督,关键在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在一把手的选用管理上,要切实把好关口,特别注重德的表现,选准用好那些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原则性强的领导干部。要注重针对性教育管理,加强对上任之初、退休之前、提拔无望和任职时间较长的一把手的教育监督;针对一把手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要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教育引导一把手树立民主、制度和群众观念,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每年在年度考核时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测评,对测评结果差的要限期改正。
二、着力抓重点,切实加强关键领域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的监督,规范一把手的选人用人行为,强化对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的责任追究,坚决防止在选人用人上搞不正之风。在重大决策上,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制度,对重大决策的过程要全程纪实。在权力配置上,把过分集中于一把手的权力进行合理分解,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等工作制度,通过合理放权、分权,使过于集中的权力分解成为几个层次、多人共同掌管,在上下级之间,领导班子内部之间形成一种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权力运行格局。要全面推行党务政务和事务公开制度,对各级一把手的哪些工作必须向社会和单位内部公开、什么时间公开,都要有严格的要求、明确的规定,通过狠抓党务政务事务公开,让一把手“用人、用钱、决策、审批”等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三、着力抓关键,突出强化上级对一把手的监督。实践中最有力有效的监督还是来自上级的监督,特别是上级一把手的监督,以及任命、管理部门的监督。要不断强化上级抓一把手管理监督责任制,督促上级一把手勇于尽责,经常检查下级一把手用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每年上级领导要与下级一把手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上级组织部门要履职尽责,
发现下级一把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对在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性谈话和诫勉性谈话。下级一把手出现问题,要视情况追究上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管理监督责任,以及选拔者、考核者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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