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察官巾帼风采交流发言材料 女检察官巾帼风采交流发言材料1990年7月,我从中南政法学院毕业,分配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公诉科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女检察官巾帼风采交流发言材料 ,供大家参考。
女检察官巾帼风采交流发言材料
1990年7月,我从中南政法学院毕业,分配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公诉科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副科长、科长,1996年1月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1999年撤县建区时,转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XX年兼任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走上领导岗位后,按照院党组的分工,我先后分管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阳逻检察室、职务预防科等部门的工作。期间,民事行政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的工作多次受到区委和省、市院的表彰,控告申诉科先后三届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示范窗口”,我个人也先后多次受到上级机关和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作为一名年轻的女干部,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我深深地感谢党和人民的培养教育;我深感自己的每一点进步,都是在组织的关心和信赖、群众的爱护和支持下才取得的;我也深感作为一名年轻的女干部,只有把自己融入实践、勇于创新,融入火热的生活,接受生活的磨炼,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下面我结合实际工作谈三点体会,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在社会实践中增长才干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也是最好的老师,我
之所以能够从一名高校走出的女大学生,逐步成长为一名共产党员、一位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受到同行们尊重的领导干部,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社会实践是我们年轻干部增长才干的必由之路,正是社会实践增长了我的才干。
我1990年7月学成之后,怀着对家乡的挚爱,抱着对检察事业的憧憬,加入到豆绿色的检察行列中来,成为新洲检察院第一个法学学士。面对这种学历上的优势,我没有当代大学生的傲慢与自豪,而是正视自己缺乏社会实践经验的现实,放下大学生的架子,甘当他人的小学生,在干中学、学中干,不到一年时间便成为院里的行家里手,每年办结的案件均居全科之首,而且无一差错,年年的公务员测评,优秀票得票率均居全院干警之首。
走上领导岗位之后,我更是把自己投入到检察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去,注重从实践中汲取营养。1997年党组决定由我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由于该项工作起步晚,法律法规不健全,社会各界对民行工作性质和任务不了解,民行工作的案源缺乏,加之干警对民行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畏难情绪,工作一直打不开局面。党组在分派任务时,考虑到我是女同志,也为了照顾我,对我要求也不高,只希望我们能破零。但在实践中,当我看到一些单位、群众因为裁判不公,导致长期上访的状况时,一种运用法律武器主持公平与正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油然而生。我提出了“民行工作大有可为”
的口号,并与民行部门的同志一道研究制定了拓宽案源渠道的多种途径和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良好的办案环境,克服了调卷难、取证难等重重困难,有力地推动了新洲民行工作的大发展。经过一年的努力,1998年我们立民行抗诉案件34件,跃居全市第一。当年民行科被省、市院评为一流科处室,被市、区两级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民行科长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在实践中锐意进取,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则是我成长经历中的又一人生感悟。我们正处在一个改革的时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时代发展的主流。作为当代的年轻干部,尤其是女干部,要想在事业上有所作为,必须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在分管刑检工作时,针对我区抢劫、杀人等恶性案件呈高发态势,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而政法部门破案打击率又不高的现状,我认真分析了原因,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症结,提出了批捕、公诉引导侦查取证的新举措,在全市率先制定了《检察引导公安侦查取证的暂行办法》,在全区公安、检察部门广泛推广,使刑事案件的批捕率由上年度的72.8%上升为97.2%,不捕率由28%降为2.8%,密切了警检关系,形成了打击犯罪的合力,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二、在生活的磨炼中提高领导素养
我是1996年1月走上领导岗位的,在这近十年的磨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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