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一个名词,读音为qíng kuàng,是指情形,情景。出自《堕及妻赵氏墓志》。情况也有指事情的来龙去脉等意思,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廉洁过节情况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廉洁过节情况4篇
【篇一】廉洁过节情况
贯彻落实廉洁过节通知情况报告
清明节期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接到区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纪律规定廉洁过好清明节的通知》文件后,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学习传达了文件精神,明确清明节期间务必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提高了中心广大干部职工认识,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接到区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纪律规定廉洁过好清明节的通知》文件后,中心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文件精神。要求中心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登记管理使用的通知》,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参与祭扫活动,严禁公车出游。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对其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节日期间,中心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安排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的人员在岗值班,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二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了公车管理制度,清明节期间,中心所有车辆按照要求全部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钥匙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管理,未发生违规用车情况。三是加强廉洁自律。 中心要求干部职工要做到廉洁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同时,要求领导干部还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清明节期间,未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清明节期间,中心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意识,没有发生违反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的行为,为推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篇二】廉洁过节情况
贯彻落实廉洁过节通知情况报告
清明节期间,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接到区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纪律规定廉洁过好清明节的通知》文件后,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学习传达了文件精神,明确清明节期间务必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提高了中心广大干部职工认识,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接到区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纪律规定廉洁过好清明节的通知》文件后,中心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文件精神。要求中心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公务用车登记管理使用的通知》,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参与祭扫活动,严禁公车出游。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对其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明纪律,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值班制度。节日期间,中心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安排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的人员在岗值班,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二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了公车管理制度,清明节期间,中心所有车辆按照要求全部停放在指定位置,车辆钥匙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管理,未发生违规用车情况。三是加强廉洁自律。 中心要求干部职工要做到廉洁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同时,要求领导干部还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清明节期间,未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清明节期间,中心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意识,没有发生违反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的行为,为推动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篇三】廉洁过节情况
2019年春节廉洁过节倡议书摘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文明和谐、廉洁过节的良好社会氛围,XX县纪委监委特发出如下倡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营造文明和谐、廉洁过节的良好社会氛围,黄平县纪委监委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落实责任,营造廉洁氛围
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树好形象、当好表率。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要按照“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在“春节期间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内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落实,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严规范廉洁从政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率先垂范,严守纪律规矩
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做到:
1.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购物卡、土特产等节礼;
2.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
3.严禁借节日之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
4.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走访;
5.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6.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7.严禁举办各类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节日庆典及联欢活动;
8.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方式收送“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尤其是通过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
9.严禁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
10.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三、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全县广大党员及领导干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风尚,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坚决杜绝不符合规定的节日走访等活动,确保过节文明节俭、吉祥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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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廉洁过节情况
清廉过节廉洁过节心得体会思考发言 礼尚往来,乃人之常情,其习俗不应摒弃,但是在“钻头觅缝”的腐败侵蚀之下,带着浓浓节味的“风俗习惯”,就蜕化变质了。俗语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逢年过节”更是人们观察党风政风、感受社风民风的重要窗口。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从治理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等享乐奢靡之风入手,用“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常态抓”的“惯例”,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作风整体转变。
全国各地,党员干部们摈弃了迎来送往、吃吃喝喝那一套,民间的大操大办、炫富攀比等不良风气,也都在悄然发生改变,这是可喜的。但“树欲静而风不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节假日收送礼金礼品购物卡接受吃请”等等现象,不时还见诸报端。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必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坚持不懈抓下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这是作风建设要一以贯之的“惯例”。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就是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让党员干部从强力纠正、严厉查处震慑下的“不敢”,到制度约束、日常监督下的“不能”,再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不想”。
清廉过节已成常态,逢节必令亦成惯例。从源头把好“廉”关,多方联动筑牢廉洁防线才是根治“节日病”、转变作风的正确打开方式。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从加强纪律教育入手,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约束,深化细化责任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的回潮复燃;
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拿出有过硬的措施、办法,既解决一些顽固的老问题,更有效应对苗头性、倾向性的新问题,真正把隐身的、变形的“节日病”找出来精准施治。对那些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就要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当从清廉过节开始,防止“四风”在节日里反弹。明月与清风,是佳节最好的馈赠,让这样的“清廉之风”根植于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内心,化风成俗,让“清廉”成为每一个节日“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