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有名词、动词、代词等词性。意指符合逻辑,客观、真实、全面、完整、准确、及时,达标。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标准。如:道德规范、技术规范等。或是指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某一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如:规范管理、规范操作,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检讨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检讨6篇
第一篇: 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检讨
后卫党发[2012] 16号
关于印发《生系统2012年加强和规范
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通知
旗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旗委组织部《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制定卫生系统2012年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一、全面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准确把握党员标准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这十六字方针中,核心是保证质量。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各单位必须始终坚持这一方针,严格坚持《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和另立标准。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要注重党员结构的合理性,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一定要严格把握党员标准,要注重发展那些思想解放,作风优良,事业心、责任感强,廉洁勤政、热心服务基层群众,实绩突出的优秀分子入党。
二、明确工作重点,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1.注重在青年、妇女和生产工作一线中发展党员。各支部在发展新党员过程中,35岁以下青年党员比例力争达到70%,妇女党员力争达到30%,工作一线党员力争达到60%。
2.重视在高知识群体和各类人才中发展党员。各支部在发展新党员过程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确保65%以上。要注重在大学毕业生特别是高知识群体中培养发展党员,对小学文化程度的对象入党,要从严把关。
三、正确制定和科学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有计划地进行。要根据党委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和结构要求,结合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和成熟程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党委年度发展党员总体控制数为8名,每个支部每年发展新党员原则上最多不能超过2名。在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把质量放在首位。计划内的发展数量不是指令性的,能不能发展,要看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条件,不能勉强凑数。要严格坚持党员条件,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四、切实把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入党申请人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一年后,在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同意推荐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由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经党支部委员会全面考察和讨论,认为基本具备入党条件时,列为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并对其进行短期培训、政审、公示后,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再经旗委组织员谈话和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后,才能确定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满,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经党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后,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五、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政审制度。党支部将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做好发展对象的政审工作。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政审情况要形成综合性材料。凡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二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发展对象拟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前、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培养考察、支部意见等情况必须公示,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公示时间为7天,党委、党支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填写公示结果报告单。凡在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立即取消培养、发展、转正资格或延长培养时间。
三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在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确定预备党员和研究预备党员转正时实行票决。在表决程序上将原来的举手表决改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让有表决权的党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行使自己的权利,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并在志愿书中支部考核意见栏中填写票决的有关情况。同时,认真填写票决情况汇总表。
四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谈话制。发展对象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其入党后,在党委审批之前,必须经旗委组织员与其谈话。与发展对象谈话前,旗委组织员将审阅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入党志愿书》以及查看党支部记录和政审结论等材料。同时,向党委和党支部负责同志以及其他党内外群众了解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和工作表现。与发展对象谈话时,旗委组织员将着重考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看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未经旗委组织员谈话的发展对象,党委将不予审批。
五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谁介绍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预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出现以下情况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是对因入党介绍人和考察人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错误的,追究培养人、介绍人和考察人责任;二是对向党支部推荐不公开、不慎重,造成发展党员质量有问题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不按发展党员程序或没有进行公示的,追究党总支、支部书记责任;四是对发展党员手续不全、政审不严和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追究党总支、支部书记和组织员的责任;五是对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总支、支部大会上公布,党委按责任大小对失职者批评教育,违反党纪的要给予党纪处分。
六、完善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推行旗委组织部提出的“党委代管党支部发展党员材料”的做法,采取纵向整合党建资源的方式,由党委指定专人对各党支部(总支)的发展党员材料从一开始就进行收集、审查和管理,并对各党支部及时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考察、政审、公示及票决等工作进行指导。
二是建立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党委将建立各支部(总支)入党申请人信息库和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各支部要将新增入党申请人和新确定的积极分子及时上报,以便对信息库进行及时更新,党委将对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把关,各党支部在确定积极分子时只能从现有的入党申请人信息库中确定,确定拟发展对象时只能从现有的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信息库中确定,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附件: 1.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2.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
3.入党申请人花名册
4、发展党员计划送审表
中共科左后旗卫生系统委员会
2012年4月20日
主题词:党员发展 计划 通知
抄 送:旗委组织部
中共科左后旗卫生系统委员会 2012年4月20日印发 附件1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确定积极分子
申请人 党支部
3.培养教育考察 4. 确定发展对象,集中培训
党支部 党支部(党委)
5.政 审 6.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 申请人介绍人
7. 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8.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
党支部 党支部
9.预审、谈话 10.召开党委会审批
党委组织部门 基层党委
11.组织党员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12.召开党委会审批
党支部 基层党委
第二篇: 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检讨
崇安街道发展党员谈话记录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
谈话人:
谈话对象:
谈话内容:
XX委员:你们支部已通过接收你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根据发展党员的程序,我代表崇安街道党委组织一次对你的谈话,首先请做个简单的自我情况的介绍。
XX委员:请你谈谈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
XX委员:请谈谈你的入党动机?
XX委员:你对中国共产党路线、方针、政策持什么态度?
XX委员:请你一分为二地简单评价一下自己?或谈谈优缺点?
第三篇: 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检讨
“四严”措施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作者:白捷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2017年第02期
包头市昆都仑区坚持把全面从严要求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通过立严标准、设严门槛、建严台账、定严制度,使每个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新发展党员在各方面经得起检验。
立严标准,保证发展对象思想上真信党。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优化结构的特点,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群众基础等方面研究制定入党积极分子评选标准,要求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标准对申请入党人的现实表现进行排查梳理,防止以“能人”“富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采取“结对子、派任务、典型带”等方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跟踪培养,通过“季度一点评、半年一评议、年终一考核”的办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抓好教育帮带工作,确保组织培养不掉队,入党积极分子成长不落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建立发展党员“负面清单”,清单涵盖理想信念、宗旨意识、道德行为、工作作风、遵纪守法等方面,明确指出凡涉及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丑化党委政府形象、不遵守社会公德或家庭美德、铺张浪费或大操大办等情形且不能改正的,不得发展入党。
设严门槛,保证发展对象行动上真跟党。着眼扭转以往发展党员过程中存在的重程序轻能力、重感情轻标准等问题,大胆尝试试点推广“践诺入党制度”,按照“科学定诺、公开亮诺、积极践诺、组织评诺”的工作步骤,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开始时,必须向党组织和群众公开承诺1-2件实事,考察期满后,召开践诺民主评议会,凡承诺未兑现或兑现不到位的不予发展,真正将关注点落脚到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带头致富、服务群众等实际能力上。在承诺基础上,还增加集中培训、闭卷考试的“门槛”,进一步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关”;增强实践锻炼,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发展对象到社区报到登记,当好社会治安巡逻员、法规政策宣讲员、居民矛盾“消防员”和维护稳定信息员。
第四篇: 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检讨
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范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范。
一、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
《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入党积极分子也称党外积极分子。是指那些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和行动上自觉拥护和努力实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已经提出入党申请和有强烈愿望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非党同志。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标准。入党申请人一般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条件成熟,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标准是:(1)对党忠诚,在重大问题上能做到立场坚定,自觉服从党组织的工作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2)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送参加党组织组织开展的实践锻炼,坚持在实践中深化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每季度递交一次质量高的思想汇报。(3)爱岗敬业,工作积极要求上进,工作业绩优良。(4)为人正派,能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3、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推荐,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不能由上级党组织或党支部某个负责人指定。可通过党小组推荐或团组织“推优”确定。党支部(党总支)要把入党申请人的材料以及支委会(总支委员会)讨论意见上报党(工)委备案。
4、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指导本人和督促相关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等。考察意见要形成文字材料。
5、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党(工)委要经常性地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组织生活会、党课,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等,以会代训,了解他们对党的认识和思想觉悟等方面的情况。区委组织部一般每年3-4月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6、形成规范合理的年龄层次和组成结构。同时兼顾社会各阶层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适当向一线岗位(社区、非公企业)中的青年人员,特别是优秀青年人才倾斜。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发展对象的基本标准。一般情况下,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条件基本成熟的,可确定为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基本标准是:(1)政治坚定可靠。坚持党性原则,坚决维护党的形象,服从党组织决定,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身言行。(2)工作勤奋创新。爱岗敬业,善于总结创新,工作业绩在本单位本岗位比较突出,能发挥较好的模范作用。(3)恪守服务宗旨。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主动参与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扎实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所在单位有较好的群众基础。(4)为人正气正派。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勇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良之风作斗争。
2、发展对象的确定。采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支部大会(支委会)”层层上报的形式,推荐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要对其进行评议,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集体研究确定。
对确定为党外后备干部的有关人员,党(工)委要重点关注,及时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协调。
3、发展对象的审查。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要在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发展对象做出全面评价的政审综合材料,包括本人简历、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及政治历史情况、本人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现实表现情况等。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接收前的准备工作。基层党组织要为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加强对发展对象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并结合实际组织集中性培训。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预备党员的公示工作。发展对象拟吸收为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确定入党介绍人之后,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期限一般为7-10天。公示内容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训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入党介绍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时间及现实表现。可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采取张榜公告的形式,做到位置醒目突出。公示程序可参考拟定内容、进行公示、收集群众意见、调查核实情况、研究处理、公开调查处理结果等环节开展。
6、接收预备党员。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做好汇总群众意见、与发展对象谈话、听取介绍人意见。确认入党条件等先期工作。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要确保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的一般以上,且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到场。一般会议程序应包括:(1)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情况及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意见;(4)与会党员同志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发展对象不必回避);(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态度;(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做出同意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7、上级党组织专人谈话。党章规定:“上级党组织在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党委直接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能进一步保证审批意见准确。谈话内容应包括(1)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2)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3)发展对象思想觉悟和政治上的成熟程度;(4)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和工作态度;(5)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6)对自身缺点和不足的认识情况;(7)政治历史和其他方面的问题。
8、上级党组织审批。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工)委审批,要召开相关的党(工)委会,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会议程序包括:(1)党(工)委书记说明会议议题;(2)由党(工)委组织委员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及考察谈话意见;(3)党委成员讨论;(4)全体委员举手表决;(5)党委作出审批决定。原则上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因特殊情况延长的,不得超过6个月。
四、预备党员的管理和转正
1、预备期时限:党章规定发展党员要实行1年预备期。
2、预备党员的管理。党支部接收的预备党员,经上级党委批准后,才能予以承认。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人一般由入党介绍人担任。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除没有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其他正常的组织生活同正式党员一样。
3、预备党员的考察。在党(工)委审批后,从党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每3个月进行一次。考察要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小组汇报,并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考察内容包括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考察、鉴定结果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和支部书记分别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
4、预备党员的转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周时间左右,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把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向党支部比较系统、全面的书面汇报。对预备期满的,本人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的支部应及时提醒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5、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工作。预备党员拟吸收为正式党员要进行公示工作。公示时间、公示期限、公示的形式和程序可参考发展对象公示的相关要求。公示内容除拟吸收为预备党员公示要求的相关内容外,还应加上列为预备党员时间。
6、转正大会注意事项。预备党员转正须经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主要程序包括(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现实表现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3)支委会介绍审查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4)全体党员讨论;(5)支部大会表决;(6)通过支部大会决议;(7)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8)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目,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报送党(工)委审批。
7、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工)委收到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后,应及时指派专人到相关支部进行考察谈话。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工)委审批,必须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研讨表决,原则上在三个月内完成审批。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注明转正日期;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写明具体意见。
8、相关材料的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工)委组织委员应将有关入党材料整理归档。包括:早期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综合材料、《入党志愿书》以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和说明问题的材料。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等有有关材料也应保存入本人档案。
第五篇: 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检讨
发展党员有关说明与写作规范
目录
一、入党申请书
二、自传
三、思想汇报
四、转正申请
五、《入党志愿书》
六、外调函及综合政审报告
七、党外群众评议
八、预备党员通知单和党员转正通知单
附件:发展材料写作规范
一、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是要求入党的人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出的一种书面材料。入党申请书标志着申请人向党组织表明自己有入党的志愿和要求,使党组织了解申请人的政治信仰和追求,便于党组织对申请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同时也是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写入党申请书,是要求入党的青年学生对党的认识和自我认识的反映。因此,每一位要求入党的青年学生,都应该认真写好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内容和写法如下:
1、标题
一般写入党申请书或入党申请。
2、称谓
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如敬爱的党组织或敬爱的×××党支部等,顶格写在第一行,后面加冒号。
3、正文
开头要明确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即:“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是入党申请书的关键部分,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对党的认识和要求入党的动机,也就是为什么要入党。对党的认识,主要是对党的性质、纲领、奋斗目标、宗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入党动机,就是参加中国共产党的目的,即为什么要加入党组织。写这部分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可以写通过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听了党课、参加了有意义的活动以后的思想演变过程,以及思想认识上有什么提高等。二是自己的优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即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纪律等方面的主要表现,特别是对自己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敢于指出,并向党组织表明改正的决心和努力方向,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结尾
入党申请书的结尾,一般可写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正文的结束。正文写完之后,加上此致、敬礼等用语,亦可不写。
5、署名和日期
入党申请书写完后,要署上申请人的姓名,申请时间年、月、日(党员发展前要经过一年的培养,所以申请书距发展大会日期要有一年以上)。
二、自传
自传,是自述生平和思想演变过程的文章。即把自己走过的生活道路、经历、思想演变过程等,系统而又有重点地通过文字形式表达出来。它是每个要求入党的同志向党组织书面汇报的一种形式,是组织上全面地、历史地、系统地了解申请入党积极分子重要材料,也是党组织审查吸收新党员必须具备的材料之一。
自传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1、标题
居中写“自传”。
2、正文
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个人成长经历。一般从小学或七周岁写起。要写明何时、何地在什么学校读书或从事什么活动;担任过什么职务;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过何种进步组织、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等。第二,个人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一般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分阶段地写明思想演变过程。如:参加校党校学习后在对现实问题的新认识;经过军训后的感受;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特别是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八荣八耻”等对自己思想的影响;经党组织的培养教育所发生的思想变化等。通过以上这些思想变化过程的清理和回顾,总结成长进步经历,提高思想觉悟,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第三,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指父母,已参加工作的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亲属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指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等人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3、结尾
本人要署名和注明日期。一般居右书写姓名:“X X X”,下一行写上“X X X X年X月X日”。
三、思想汇报
思想汇报是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间,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其思想状况的书面材料,应当每季度递交一份思想汇报。
1、基本内容(可结合其中一项或几项汇报)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态度;
(2)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件所受的启发教育及体会;
(3)个人利益同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认识和态度;
(4)当前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汇报的问题。
2、应注意的问题
(1)应当按照党章及发展党员程序的要求,定期汇报思想,不能临时拼凑;要联系自己每一时期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避免内容空泛。
(2)思想汇报的形式,以“思想汇报”或“我的思想汇报”、“近期我的思想状况”以及“思想小结”等为题。正文写完后,写上自己的姓名和年月日。
四、转正申请
转正申请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内向党组织递交的,用以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各方面表现情况,并提出转正要求的书面材料。
1、主要内容
(1)本人何时、何地、在哪个支部、何人介绍成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内对党的性质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有哪些提高。
(2)预备期内履行党员义务情况,思想、工作、学习的表现情况。
(3)对发展大会上提出的主要缺点和问题的克服、改进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如何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等。
2、应注意的问题
(1)转正申请实际上是预备党员对于自己在预备期内表现情况的总结和汇报,因而内容要全面,不能遗漏。
(2)转正申请要体现出预备党员的进步,要有针对性,尤其是要结合发展大会上所提出的问题汇报自己的改进情况,同时还要发现仍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3)转正申请的篇幅要适中,字数一般不少于1000字。
五、《入党志愿书》
1、《入党志愿书》中需由申请人填写的项目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偶尔使用的笔名不要作为曾用名填写。
(2)“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朝鲜族”。
(3)“出生年月”按公历填写到日(如1980年02月06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按现行的行政区划详细填写到县级。
(5)“出生地”填写本人出生的地点,按现行的行政区划详细填写到县级。
(6)“学历”填写:在读本科生填写“高中学历”,在读硕士研究生填写“大学本科”或“专科生”。
(7)“学位或职称”: 在读本科生不填,在读硕士研究生酌情填写。
(8)“单位、职务或职业”应填写本人此时所在何单位担任何种职务。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要同时填写。
(9)“现居住地”应填写本人此时所住学校的地址,如“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寓楼211”。
(10)“入党志愿”,着重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向党表达自己的心愿、理想和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决心。填写时,首先以“尊敬的党组织”起头,另起一行写“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独占一行)。接下来的正文首先要将自己对党的认识写清楚。对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宗旨、任务、路线的认识和理解。其次要填写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准备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以及对待党组织能否批准入党的态度和决心。最后,填写“志愿人:XXX”及时间。在填写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认识,不要单纯照抄党章或其他材料。
(11)“本人经历”一般从上小学开始填写,起止年月要前后衔接,将自己的学习经历、从事工作或生产劳动经历分段全部填写清楚,起止时间前后要衔接;“何地、何部门”应写出全称,“任何职务”应写明具体职务,兼职较多的可填写主要的;“证明人”应填写在这段经历中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在一起工作的同志。
(12)“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何职务”一栏中,应包括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及入团时间、地点。“民主党派”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国民主同盟(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农工党)、中国致工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台盟)。在以上民主党派或进步团体任什么职务就填写什么职务,没有担任职务的就填写“一般成员”。
(13)“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一栏,要按照组织结论实事求是地填写;没有则填“无”。
(14)“奖励处分”一栏中,一般只写大学以来的情况,奖励应填写主要的几项,处分则须将警告(含警告)以上的处分写出,没有则填“无”。
(15)“家庭重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一栏中,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一起生活的人的姓名、年龄、单位或住址、职务或职业,参加何种党派和群众团体,有无重大政治或历史问题等情况。若栏目中填写不完,可以另附页。
(16)“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一栏中,主要填写本人的旁系亲属。其“职业和政治情况”与填写“家庭重要成员的职业和政治情况”相同。
(17)“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中,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或对以上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例如:亲友中被停职、隔离审查、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未结论和处理的问题,一时无法查清(如海外关系)的问题,等等。
(18)《入党志愿书》中应由申请人自己填写的栏目填写完毕后,接着在“本人签名盖章”栏内写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日期。
2、《入党志愿书》中需由党支部填写的项目
(1)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首先,要说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支部党员到会情况(包括应当到会人数、实到人数,是否达到2/3多数),尤其要说明正式党员的应到会和实到会情况;
其次,对发展对象的政治表现、入党动机、历史情况、学习、工作与生活表现,群众基础等做出综合评定;
再次,支部大会表决的情况和表决结果。其中应写明表决时同意、反对和弃权的人数及支部的最后决议,同意票必须达到与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才能获得通过。
最后,由党支部书记签名。
(2)支部大会关于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首先,写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支部党员到会情况。
其次,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表现作出综合评定。
再次,写明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包括:同意按期转正、取消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及延长时间。
最后,由党支部书记签名。
(3)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情况及对申请入党人意见
例文:
受学院党委的委派,我于**年**月**日同发展对象***进行了谈话。在谈话中,了解到该同志对党章的学习情况以及对党的基本理论掌握情况良好。且该同志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最终目标和现阶段目标,以及党员的权利、义务都有较深刻的认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现行政策方针,愿意为党贡献自己的一切。在学习中认真专研业务专业知识,在生活中也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认为该同志已符合一名中国共产党员的标准,同意该同志入党,请党委审批。
职务:
姓名:
六、外调函及综合政审报告
1、外调函是党组织通过函件的形式调查了解党员发展对象亲属的政治情况及发展对象在原工作单位的政治表现情况,从而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必备文件。
外调函的注意事项:
(1)被调查人的父母及配偶工作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治证明材料(在农村的由村党支部出具,要求加盖党章)。
(2)如果被调查人的父母及配偶下岗,由其居住地居委会或街道出具证明材料,要求加盖党章。
(3)各党总支可以自行出具外调提纲,由该党总支盖章即可。各直属支部教工入党需要外调提纲的,可到学院组织部领取。
外调提纲范文:
调查提纲
****党组织:
贵单位***同志是我院**系党总支***学生之父(或母),请党组织如实提供其下列情况:
一、本人自然情况
二、本人现实表现;
三、本人在“文革”中表现及结论;
四、本人在“八九”动乱期间的表现、结论;
五、本人有无其他历史问题。
中共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系党总支
*年*月*日
2、综合政审报告
关于拟发展***同学(同志)入党的综合政审报告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出生
年月
班级
(所在部门)
职务
(职称)
提交入党申请书时间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该发展对象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情况
姓名
与本人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该
发
展
对
象
主
要
情
况
该
发
展
对
象
不
足
政
审
情
况
及
支
部
意
见
党总支(直属支部)名称:
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签字:
**党总支签章
*年*月*日
附件材料:(另附辅助证明材料7份,上报材料时装订一起)
1、该发展对象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父、母、配偶)的外调函,要求加盖党章;
2、该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登记表;
3、该发展对象入党的党内意见记录(书记签字,党总支盖章);
4、该发展对象入党的群众意见记录(书记签字,党总支盖章);
5、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6、学工处出具学生发展对象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的证明材料(加盖学工处公章),人事处出具教工发展对象近五年无违纪记录的证明材料(加盖人事处公章);
7、教务处考务科出具学生发展对象在校期间各学期的成绩单(由发展对象的辅导员填写其各学期在班级所排名次后,加盖教务处成绩管理科公章)。
七、党外群众评议
党外群众评议是由党支部组织党外群众代表对发展党员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所形成的材料。
1、党外群众评议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并做好记录。参加评议的群众不能少于5人。
2、对评议对象的评议应以党员标准为参照。内容应具体、全面,不能只写优点,不写缺点。
3、群众评议应以“群众评议”或“对XXX同学的群众评议”为题,按会议记录形式记载开会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评议人,记录人对群众评议发言可作概括,但必须忠实原意,记录完后,参加评议的群众必须在记录稿上签名。
八、预备党员通知单和党员转正通知单
1、预备党员通知单
例文:
预备党员通知单
***同志:
你被接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从**年**月**日起,同时开始交纳党费。
希望你在预备期间,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努力成为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党总支
**年**月**日
2、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单
例文:
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单
***同志:
祝贺你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年**月**日起。
希望你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按照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党总支
**年**月**日
第六篇: 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检讨
发展党员工作操作规范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落
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
求》以及保定市委组织部相关规定,不断提升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水平,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发展党员工作的五个阶段二十五个程序,制定操作规范如下。
一、申请入党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
按照入党自愿原则,由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
申请1。申请书内容一般应包括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向
党组织的表态等2,由本人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书写,特
殊原因不能自己书写的,由本人签名或按手印。
没有递交入党申请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党组织派人谈话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由党支部书记或
党支部书记指派支部成员同申请人谈话。通过谈话了解申
请人基本情况,告知其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规定,为他们
加入党组织指明努力方向。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三)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3,在入党申请人
中推荐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人选4,支部委员会(不设支
部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下同)研究,最终确定入党积极
1
分子。支部委员会会议情况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
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
示5,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主要内容包括: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和个人主要事迹,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基层党组织电话和学校组织部电话7521314)。
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
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实行“三级建档”管理
对公示中没有发现问题和反映问题已经查清、不影响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报上级党委审查备案。基层党委汇总后,报党委组织部存档,领取《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党支部、基层党委、组织部必须建立发展党员档案,
相关材料按时归档。
(五)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
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
端正入党动机;
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2
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
意见。
基层党组织要经常了解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情况,尤其
是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意见。
(六)培养教育考察
1、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要在党组织负责人或培养联系人的指导
下,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中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党组织负责人要将其现实表现填写在相应栏目内,时间与开始培养时间、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一致。
2、培养教育考察和管理
党组织要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
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提交书面思想汇报。
基层党委举办业余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
结业合格参加学校党校培训。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6,考察意
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相应栏目。
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结束时,党支部要
将对积极分子的培养、了解、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
3
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