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两优一先表彰工作方案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两优一先表彰工作方案5篇
【篇一】两优一先表彰工作方案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83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9月29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29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政工【2014】第31号)
1 目的
规范公司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公司党委
负责对“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进行整体策划、部署、检查、指导,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
3.2 政工部(工会办)
组织成立评审小组,依据评选标准对各单位报送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议名单,提交公司党委会议审定。
3.3 各单位党委(总支)
3.3.1 负责本单位“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指导和评比表彰。
3.3.2 负责本单位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核把关和材料整理报送等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评选表彰原则
4.1.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1.2 坚持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的原则;
4.1.3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4.1.4 坚持定期评选表彰与适时评选表彰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的原则。
4.2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
4.2.1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办法
由各单位党委根据公司党委当年度下发的有关开展“两优一先”活动的评选办法进行。
4.2.2 先进基层党委评选条件
4.2.2.1 政治引领力强,核心作用好。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公司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推动公司积极承担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在公司及各级单位中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4.2.2.2 推动发展力强,经营业绩好。融入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推动企业拓展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动党员、职工在破解生产经营难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落实生产经营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4.2.2.3 改革创新力强,工作机制好。大力推进公司党建工作创新,全力推进“大党建”工作体系构建,建立健全领导人员选拔和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党员地位和权利,丰富活动载体,以党建工作创新促进公司中心工作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党组织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服务企业大局,没有发生过群体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党内生活、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运行规范,党员队伍管理教育严格有效,并持续改进和创新党建工作,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4.2.2.4 保障协作能力强,作风形象好。大力加强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为公司科学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健全党组织工作机构,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求真务实,讲究实效,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关心职工,清廉从业,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清廉自律,具有严格的职业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清正清廉。
4.2.2.5 凝聚人心能力强,和谐建设好。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拥护。体察群众情感,关心群众疾苦,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妥善解决好与职工利益相关的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威信高,促进企业和谐稳定。
4.2.3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4.2.3.1 坚持各项制度,加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活动有记录。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有详实记录,有个人自评材料。积极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考察、党费收缴等工作,党费收缴率100%。党员、职工学习氛围浓,有成效,能够熟练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
4.2.3.2 坚持标准建设,规范管理。以“支部班子建设标准化、支部阵地建设标准化、支部制度建设标准化、支部工作流程标准化、支部活动组织标准化”为主题,深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活动,探索完善党支部日常管理、考评机制,不断推动基层党支部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展党员品牌工程、党员课题攻关等活动,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中心工作、完成各项任务中创先进、争优秀。
4.2.3.3 坚持发挥作用,业绩突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企业各项活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模范作用突出。党支部团队协作精神好,党员之间相互支持,人际和谐。党员素质过硬,熟悉本职业务,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完成党政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2.3.4 坚持服务宗旨,作风优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贯彻“依靠方针”,深入实际,及时反映支部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主动和善于为职工排忧解难。带头改进作风,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党员包点、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身边无事故等活动,并有显著成绩。
4.2.3.5 坚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杜绝以权谋私、违法违纪行为。党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没有发生任何违反党规党纪的人和事。
4.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
4.3.1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办法
由各单位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之规定,在民主评议党员中产生。
4.3.2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4.3.2.1 政治素质优,信念坚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党员意识,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践行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4.3.2.2 岗位技能优,努力工作。积极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掌握岗位技能,不断提高能力素质,保证工作质量好、工作效率高,成为促进公司科学发展的骨干力量。适应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需要,努力转变观念,积极进取,刻苦钻研,勤奋工作。忠于企业,热爱本职,勇于承担重担,甘于吃苦奉献。
4.3.2.3 工作业绩优,争创一流。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挑重担,带领群众攻坚克难,创造一流业绩,成为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技术业务素质过硬,管理能力强,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突出,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并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3.2.4 群众评价优,求真务实。立足本职、甘于奉献、廉洁从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良好形象,牢记党的宗旨,联系服务群众,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3.2.5 遵守纪律优,顾全大局。做团结协作的模范,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服从组织,谦虚谨慎。做遵章守纪的模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已,清正廉洁。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4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
4.4.1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办法
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意见,由上级党组织根据被推荐者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研究决定。
4.4.2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4.4.2.1 思想过硬,素质优良。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良好的品格。忠诚党的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连续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
4.4.2.2 勇于创新,业务精湛。围绕企业市场竞争和改革发展稳定需要,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热爱党务工作,勤于思考,努力钻研党建业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突出。所在党组织或者部门党建工作突出,得到职工群众广泛认可,党建工作特色鲜明,对中心工作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4.4.2.3 甘于奉献,遵纪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真抓实干,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
4.4.2.4 联系群众,团结协作。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诚心诚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受到党员、群众的信赖和尊重。主动把握职工群众思想动态,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努力营造和谐融洽、团结向上的氛围,谦虚谨慎、搞好团结。
4.5 评比表彰
4.5.1 各级党委表彰的先进名额。先进集体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评比活动集体总数的20%,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比例为单位党员总数的2%,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可根据单位或个人的实际生产经营工作情况予以分配,但要做到宁缺毋滥。评选典型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新典型。评选中要注意青年党员和妇女党员及各种成分的比例。
4.5.2 公司党委的评比表彰。5月底前由各单位党委(总支)根据先进党委条件自查,上报先进党委自荐材料,同时上报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材料。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评审小组,深入调查了解情况,作好预审,然后向公司党委提出推荐表彰意见。公司党委召开会议,审议批准表彰名单,并在公司系统范围内公示7天。同时推荐参加河北省委、省直工委、集团公司党组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4.5.3 各单位党委(支部)的评比表彰
4.5.3.1 支部自评。各支部、每名党员分别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认真对照检查,开展自评及党员评议。在此基础上,各支部委员会参考党员互评情况及时将自荐先进党支部、推荐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材料上报单位党群部门。
4.5.3.2 组织考核。在各支部自荐、推荐的基础上,本单位党群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支部上报的材料进行预审,按照有关条件进行考核,提出推荐意见报企业党委。
4.5.3.3 党委审批。企业党委(总支)召开会议,审议批准表彰名单。同时推荐参加集团公司党组和公司党委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向上级党组织申报时附典型材料,典型材料具体格式,按公司党委当年相关评选文件的规定执行。
4.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集体或个人的评比资格。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经查属实的;单位、部门出现严重安全生产和环保问题的;单位、部门出现影响企业和员工队伍稳定和形象的重大问题企业;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被批评处分的企业。
4.5.5 表彰奖励。公司各级党组织每年在“七一”前进行“两优一先”表彰,对获得本级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进行奖励,并加大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宣传力度,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努力弘扬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崇高精神。
5 管理要求
5.1 公司“两优一先”的推荐和日常管理工作以基层党组织为主。
5.2 注重从基层和生产经营一线培养、选拔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5.3 组织学习“两优一先”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良好局面。
5.4 关心和关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 主要风险与关键控制
6.1 主要风险
对“两优一先”的评选审核把关不严。
6.2 关键控制
6.2.1 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在“两优一先”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时,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及评选条件,不得降低标准,不能搞平衡照顾,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轮流坐庄。
6.2.2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单位、部门出现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部门出现影响企业和员工队伍稳定的重大问题的。
6.2.3 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党员、职工群众的监督。
7附则
7.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2 本办法由政工部(工会办)负责解释。
8 附件
“两优一先”评选工作流程图
附件1:“两优一先”评选工作流程图
【篇二】两优一先表彰工作方案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83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9月29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29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政工【2014】第31号)
1 目的
规范公司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公司党委
负责对“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进行整体策划、部署、检查、指导,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
3.2 政工部(工会办)
组织成立评审小组,依据评选标准对各单位报送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议名单,提交公司党委会议审定。
3.3 各单位党委(总支)
3.3.1 负责本单位“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指导和评比表彰。
3.3.2 负责本单位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核把关和材料整理报送等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评选表彰原则
4.1.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1.2 坚持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的原则;
4.1.3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4.1.4 坚持定期评选表彰与适时评选表彰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的原则。
4.2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
4.2.1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办法
由各单位党委根据公司党委当年度下发的有关开展“两优一先”活动的评选办法进行。
4.2.2 先进基层党委评选条件
4.2.2.1 政治引领力强,核心作用好。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公司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推动公司积极承担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在公司及各级单位中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4.2.2.2 推动发展力强,经营业绩好。融入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推动企业拓展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动党员、职工在破解生产经营难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落实生产经营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4.2.2.3 改革创新力强,工作机制好。大力推进公司党建工作创新,全力推进“大党建”工作体系构建,建立健全领导人员选拔和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党员地位和权利,丰富活动载体,以党建工作创新促进公司中心工作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党组织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服务企业大局,没有发生过群体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党内生活、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运行规范,党员队伍管理教育严格有效,并持续改进和创新党建工作,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4.2.2.4 保障协作能力强,作风形象好。大力加强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为公司科学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健全党组织工作机构,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求真务实,讲究实效,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关心职工,清廉从业,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清廉自律,具有严格的职业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清正清廉。
【篇三】两优一先表彰工作方案
犁倭小学2017年教职工评先选优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全体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和促进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克服人为干扰,增强评优评先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孟庆礼
副组长:付 勇
林茂军
成 员:方照青 李龙凯 熊 毅 王铭琼
吴学琴 曹元春 邓 朝
二、评选原则
1、坚持择优推荐、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评优表彰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评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二、评选资格和评选条件
(一) 评选资格
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方可参加评先选优。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对学生热情关爱、严格要求,教学成效显著。
3、出色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并在教学教研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努力钻研业务,教风严谨,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水平,在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在教学、训练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三、评选程序和流程
1、领导小组筛选推荐。
领导小组根据近两年全市统考统评成绩(市教育局教研室每年下发的7月统考统评成绩),将教师任教学科与全市同级同类同科比较,平均分等于或超过同类学校同级同科总评分的,由学校推荐参评。
2、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参评人员的推荐资格、推荐程序以及被推荐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3、综合评价。
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四项综合评价,量化评分,具体评分方法与当年《清镇市犁倭小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相同。其中,绩的核算以教师评先选优所用年度成绩为标准。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最终参评人员。最终参评人员填写相关表册,学校签署意见。上报相关材料。
4、公示
对拟报送或评定的评先评优人员在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栏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人选。
四、以下情况不能评优
除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能参与评优的以外,出现以下情况者不能参与评先选优:
1、学校出现责任事故,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及相关责任人。
2、本年度以来,被纪检部门处分的人员。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市教育局、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人。
3、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在本学年度有违法犯罪现象。
4、因教学事故导致学生伤害的,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5、未完成学校或分管人员交办的工作任务且造成不良后果者。
五、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由评先选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清镇市犁倭小学
2017年2月
【篇四】两优一先表彰工作方案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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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版第83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9月29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29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政工【2014】第31号)
1 目的
规范公司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公司党委
负责对“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进行整体策划、部署、检查、指导,负责对各单位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
政工部(工会办)
组织成立评审小组,依据评选标准对各单位报送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建议名单,提交公司党委会议审定。
各单位党委(总支)
3.3.1 负责本单位“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指导和评比表彰。
3.3.2 负责本单位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核把关和材料整理报送等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评选表彰原则
4.1.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1.2 坚持向生产经营一线倾斜的原则;
4.1.3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4.1.4 坚持定期评选表彰与适时评选表彰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的原则。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办法
由各单位党委根据公司党委当年度下发的有关开展“两优一先”活动的评选办法进行。
先进基层党委评选条件
政治引领力强,核心作用好。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公司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推动公司积极承担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在公司及各级单位中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推动发展力强,经营业绩好。融入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推动企业拓展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动党员、职工在破解生产经营难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落实生产经营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改革创新力强,工作机制好。大力推进公司党建工作创新,全力推进“大党建”工作体系构建,建立健全领导人员选拔和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党员地位和权利,丰富活动载体,以党建工作创新促进公司中心工作开展。全面落实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党组织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服务企业大局,没有发生过群体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党内生活、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运行规范,党员队伍管理教育严格有效,并持续改进和创新党建工作,有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保障协作能力强,作风形象好。大力加强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为公司科学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健全党组织工作机构,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肯奉献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求真务实,讲究实效,艰苦奋斗,勤俭办企业,关心职工,清廉从业,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清廉自律,具有严格的职业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清正清廉。
凝聚人心能力强,和谐建设好。有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民主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拥护。体察群众情感,关心群众疾苦,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利益,妥善解决好与职工利益相关的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威信高,促进企业和谐稳定。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坚持各项制度,加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健全并得到落实,活动有记录。认真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有详实记录,有个人自评材料。积极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考察、党费收缴等工作,党费收缴率100%。党员、职工学习氛围浓,有成效,能够熟练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
坚持标准建设,规范管理。以“支部班子建设标准化、支部阵地建设标准化、支部制度建设标准化、支部工作流程标准化、支部活动组织标准化”为主题,深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活动,探索完善党支部日常管理、考评机制,不断推动基层党支部的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展党员品牌工程、党员课题攻关等活动,促进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中心工作、完成各项任务中创先进、争优秀。
坚持发挥作用,业绩突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企业各项活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模范作用突出。党支部团队协作精神好,党员之间相互支持,人际和谐。党员素质过硬,熟悉本职业务,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完成党政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坚持服务宗旨,作风优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贯彻“依靠方针”,深入实际,及时反映支部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主动和善于为职工排忧解难。带头改进作风,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党员包点、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身边无事故等活动,并有显著成绩。
坚持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杜绝以权谋私、违法违纪行为。党员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没有发生任何违反党规党纪的人和事。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
4.3.1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办法
由各单位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之规定,在民主评议党员中产生。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政治素质优,信念坚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党员意识,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践行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岗位技能优,努力工作。积极学习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掌握岗位技能,不断提高能力素质,保证工作质量好、工作效率高,成为促进公司科学发展的骨干力量。适应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需要,努力转变观念,积极进取,刻苦钻研,勤奋工作。忠于企业,热爱本职,勇于承担重担,甘于吃苦奉献。
工作业绩优,争创一流。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勇挑重担,带领群众攻坚克难,创造一流业绩,成为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技术业务素质过硬,管理能力强,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突出,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并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群众评价优,求真务实。立足本职、甘于奉献、廉洁从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良好形象,牢记党的宗旨,联系服务群众,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遵守纪律优,顾全大局。做团结协作的模范,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服从组织,谦虚谨慎。做遵章守纪的模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已,清正廉洁。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和评选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办法
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意见,由上级党组织根据被推荐者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研究决定。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思想过硬,素质优良。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良好的品格。忠诚党的事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连续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
勇于创新,业务精湛。围绕企业市场竞争和改革发展稳定需要,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热爱党务工作,勤于思考,努力钻研党建业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突出。所在党组织或者部门党建工作突出,得到职工群众广泛认可,党建工作特色鲜明,对中心工作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甘于奉献,遵纪务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真抓实干,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
联系群众,团结协作。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诚心诚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受到党员、群众的信赖和尊重。主动把握职工群众思想动态,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努力营造和谐融洽、团结向上的氛围,谦虚谨慎、搞好团结。
评比表彰
各级党委表彰的先进名额。先进集体原则上不超过参加评比活动集体总数的20%,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比例为单位党员总数的2%,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可根据单位或个人的实际生产经营工作情况予以分配,但要做到宁缺毋滥。评选典型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要注意发现和树立新典型。评选中要注意青年党员和妇女党员及各种成分的比例。
公司党委的评比表彰。5月底前由各单位党委(总支)根据先进党委条件自查,上报先进党委自荐材料,同时上报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材料。政治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评审小组,深入调查了解情况,作好预审,然后向公司党委提出推荐表彰意见。公司党委召开会议,审议批准表彰名单,并在公司系统范围内公示7天。同时推荐参加河北省委、省直工委、集团公司党组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各单位党委(支部)的评比表彰
支部自评。各支部、每名党员分别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认真对照检查,开展自评及党员评议。在此基础上,各支部委员会参考党员互评情况及时将自荐先进党支部、推荐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材料上报单位党群部门。
组织考核。在各支部自荐、推荐的基础上,本单位党群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支部上报的材料进行预审,按照有关条件进行考核,提出推荐意见报企业党委。
党委审批。企业党委(总支)召开会议,审议批准表彰名单。同时推荐参加集团公司党组和公司党委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向上级党组织申报时附典型材料,典型材料具体格式,按公司党委当年相关评选文件的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集体或个人的评比资格。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经查属实的;单位、部门出现严重安全生产和环保问题的;单位、部门出现影响企业和员工队伍稳定和形象的重大问题企业;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被批评处分的企业。
表彰奖励。公司各级党组织每年在“七一”前进行“两优一先”表彰,对获得本级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进行奖励,并加大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宣传力度,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努力弘扬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崇高精神。
5 管理要求
公司“两优一先”的推荐和日常管理工作以基层党组织为主。
注重从基层和生产经营一线培养、选拔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组织学习“两优一先”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的良好局面。
关心和关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 主要风险与关键控制
主要风险
对“两优一先”的评选审核把关不严。
关键控制
6.2.1 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在“两优一先”评选推荐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时,要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及评选条件,不得降低标准,不能搞平衡照顾,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轮流坐庄。
6.2.2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是否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单位、部门出现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部门出现影响企业和员工队伍稳定的重大问题的。
6.2.3 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党员、职工群众的监督。
7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政工部(工会办)负责解释。
8 附件
“两优一先”评选工作流程图
附件1:“两优一先”评选工作流程图
【篇五】两优一先表彰工作方案
犁倭小学2017年教职工评先选优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价全体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用制度来激励和促进全体教职工提高政治和业务索质,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克服人为干扰,增强评优评先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孟庆礼
副组长:付 勇
林茂军
成 员:方照青 李龙凯 熊 毅 王铭琼
吴学琴 曹元春 邓 朝
二、评选原则
1、坚持择优推荐、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评优表彰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评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二、评选资格和评选条件
(一) 评选资格
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在编在岗教职工方可参加评先选优。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对学生热情关爱、严格要求,教学成效显著。
3、出色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并在教学教研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努力钻研业务,教风严谨,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水平,在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在教学、训练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三、评选程序和流程
1、领导小组筛选推荐。
领导小组根据近两年全市统考统评成绩(市教育局教研室每年下发的7月统考统评成绩),将教师任教学科与全市同级同类同科比较,平均分等于或超过同类学校同级同科总评分的,由学校推荐参评。
2、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评先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参评人员的推荐资格、推荐程序以及被推荐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3、综合评价。
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四项综合评价,量化评分,具体评分方法与当年《清镇市犁倭小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相同。其中,绩的核算以教师评先选优所用年度成绩为标准。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最终参评人员。最终参评人员填写相关表册,学校签署意见。上报相关材料。
4、公示
对拟报送或评定的评先评优人员在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栏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人选。
四、以下情况不能评优
除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能参与评优的以外,出现以下情况者不能参与评先选优:
1、学校出现责任事故,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及相关责任人。
2、本年度以来,被纪检部门处分的人员。教职工因工作失误受到市教育局、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人。
3、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在本学年度有违法犯罪现象。
4、因教学事故导致学生伤害的,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5、未完成学校或分管人员交办的工作任务且造成不良后果者。
五、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由评先选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清镇市犁倭小学
2017年2月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1.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 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4)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7)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2. 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 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3) 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4) 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5) 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6) 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7) 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3. 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 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 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4) 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 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1) 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2)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4)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三、 检查及考核 每天由领导检查公共区域的环境,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1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