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行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1 第八条*建立统一的随机抽查信息*台,建立和维护检查对象名录库。 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依据监管对象变动情况,动态调整。 第九条*建立资产评估行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产评估行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资产评估行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1
第八条 *建立统一的随机抽查信息*台,建立和维护检查对象名录库。
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依据监管对象变动情况,动态调整。
第九条 *建立资产评估行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人员名录库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第十条 每年开展资产评估行业执法检查前,应通过随机抽查信息*台的随机抽查功能,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过程应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
第十一条 随机抽查可采取定向或不定向方式,并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可增加抽查比例或频次。对一定时期内已被抽查过的检查对象,应避免重复抽查。
第十二条 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如果存在应予回避的情形,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执行检查时,应重新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三条 实施资产评估行业执法检查时,应严格遵守《资产评估法》、《*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相关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
第十四条 开展执法检查应当组成检查组,并指定检查组组长。检查组应至少有两名*门工作人员,检查组组长应由*门工作人员担任。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十五条 检查组在实施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前,应当编制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方案,一般应于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对象送达检查通知书。
第十六条 实施资产评估行业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内容与事项予以记录和摘录,编制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底稿,并由被检查对象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七条 检查工作结束前,检查组应当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对象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书面征求被检查对象的意见。被检查对象自收到书面征求意见函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
第十八条 检查组应于检查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资产管理司提交资产评估行业书面检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批准提交资产评估行业检查报告的时间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检查组在提交资产评估行业检查报告时,还应当一并提交行政处理、处罚建议或者移送处理建议以及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底稿等材料。
第十九条 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应当建立健全复核制度,指定内部有关职能机构或者专门人员,对检查组提交的资产评估行业检查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予以复核。
第二十条 *依法做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后,应当将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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