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卫教融合深入推进健康育人工作的意见 关于切实加强卫教融合深入推进健康育人工作的意见(试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切实加强卫教融合深入推进健康育人工作的意见 ,供大家参考。
关于切实加强卫教融合
深入推进健康育人工作的意见(试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嘉兴2030”行动纲要》精神,构建更加完善的卫教融合和健康教育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健康育人工作,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先,使学校健康育人成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和强健学生体魄、完善学生人格的重要途径,发挥健康育人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素质教育中的综合作用,切实提升学校健康育人工作发展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1年,建成基本完备的以课程、教学、训练为框架的学校健康育人体系,健康育人成效明显提高,学生健康素养有效提升,特殊教育卫教结合模式基本成型,形成与教育综合改革相配套、具有区域特色的学校健康育人发展新格局。
2.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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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提高健康育人成效。建立循序渐进、科学衔接的健康育人课程体系,建设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库,打造小学兴趣化、初中多样化、高中专项化教育新模式。全市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比例达到70%以上,红十字特色学校建设达30所以上。
(2)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养。所有中小学生至少选学1门健康教育选修(拓展性)课程或参加1个健康教育社团,掌握基本的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中小学生恒牙龋齿率、肥胖率逐年下降,学生近视率达到省控制目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60%以上、优秀率力争达到25%。高中学生参加应急救护培训比例达到98%以上。
(3)全面构筑特殊教育卫教结合新模式。实现全市特殊教育学校与本地医疗机构紧密合作全覆盖,全面构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入学安置─康复计划─康复实施─过程评估的卫教协同新机制,确保全体残疾儿童少年生活自理能力、环境适应能力、身心健康和学业水平的协同发展。
(4)全面加强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满足多样化健康教育需求的多元化师资队伍。全市中小学专兼职校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学青春健康教育兼职教师配备率达到100%。全市配备不少于15名有医学或康复背景的特殊教育康复教师,培养不少于30名中医文化教育兼职教师,配备不少于150名健康促进学校兼职副校长。
二、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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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健康育人课程体系建设。卫生部门要根据全市中小学生健康状况,与教育部门共同设定全市中小学校健康教育主题课程,并组织专家建设健康育人课程库。课程开发要适应学生年龄阶段和认知能力,以培养健康生活习惯、传染病防治、心理健康等为重点。教育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健康育人课程的具体实施,按不同年级不同主题统筹开展。可与各类卫生健康纪念日、军训周以及学校体育课程等有机结合,注重课程开展实效。
(二)构建特殊教育卫教结合覆盖体系。成立由教育、卫生、残联、民政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负责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类别和等级鉴定,并提出入学安置或转学意见。各地要抽派康复领域专家,指导当地特殊教育学校(培智学校)开展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类别、等级鉴定和个别化康复方案制定和康复培训及实施工作。同时,构建由教育部门牵头,卫生、残联、民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送教上门工作小组,形成教育部门送学习、卫生部门送医疗、残联送康复救助、民政部门送温暖的协同机制,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
(三)打造学校卫生安全长效机制。各地要全面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因病缺课登记和传染病症状监测等综合防控管理措施,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控学校公共卫生事件。要根据疫情处置规范,按照相关工作指导,做好宣传教育、组织实施等工作。各级学校要组织开展相关预案演练,提高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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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健康育人队伍建设。各地要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健康嘉兴2030”行动纲要》相关要求,按标准配备学校医务人员。要创新体制机制,通过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合作、向社会购买服务、招聘离退休医务人员、委托培养全科医生或全科护士等多种途径,切实解决学校专兼职校医(卫生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利用市场化专业培训资源,加强学校专兼职校医(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卫生副校长选派制度,由卫生部门选派一批专家兼任学校卫生副校长,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方案制定、疾病防控、健康管理、青春期健康问题和心理咨询等工作。
(五)搭建卫教融合工作平台。积极推进中小学传染病防控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融合教育信息共享平台,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将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就诊记录、传染病治疗档案,残疾儿童少年及心理危机干预重点人群相关信息纳入平台,实现学校卫生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借助大数据综合应用和集成分析能力,进一步提升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科学决策能力和管控水平。
(六)加强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浙江省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2017-2019年)》等要求,加大财政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保健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学校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大对学校教室采光照明、可升降高度课桌椅的配备和使用监管力度,积极预防近视。加大对学校食堂、厕所、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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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基础卫生设施的改造力度,消除学校卫生安全隐患。加大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标准化建设力度,为学生成长提供健康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卫教融合发展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残联、市体育局、市计生协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健康育人工作的具体推进实施,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构建完善的卫教融合制度体系。
(二)加大经费投入。加大学校健康育人专项经费投入力度,将卫教融合发展经费列入各级教育部门预算,用于学校医务室(卫生室)建设、专兼职校医(卫生技术人员)配备、市场化培训服务购买、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和红十字特色学校培育等。
(三)强化考核激励。将学校健康育人工作列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年度考核指标。制定出台学校健康育人工作评价办法,构建课内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学校健康育人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之中。完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和视力监测制度,每年由教育、卫生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和视力检查工作,并向社会发布。
(四)营造融合氛围。加大对卫教融合工作的宣传力度,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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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对卫教合作平台和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红十字特色学校等卫教融合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健康育人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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