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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五个办法范文(通用5篇)

时间:2022-05-13 19:40:03 来源:网友投稿

办法是一个法规名词,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办法可分为实施文件办法和工作管理办法两种。从结构上而言,办法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五个办法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五个办法5篇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五个办法篇1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关于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入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成立网军队伍建设,现结合我委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班子对本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直属党组织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要及时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级党组织班子会议要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强化理论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三)抓好网络阵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管。各单位通过各类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要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要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是否准确等。未经本单位领导许可严禁以单位的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交流传播涉密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各单位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要有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

(四)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各单位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各种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责任追究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可视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等措施,切实维护《实施办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四、相关要求

(一)夯实领导责任。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过关”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二)加强学习教育。各党组织组织开展相关学习辅导和专题培训,提高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做好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五个办法篇2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办法指出,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如何推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各级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经常分析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动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高举起来,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政治基础;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要适应现代传播方式发展的新趋势,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打击有害的,大力传播健康文化,坚决清除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努力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要在创新途径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使人们在接受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提升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红色旅游的优势,寓教于乐、寓教于游,使人们在旅游过程中受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和借鉴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使意识形态工作的渠道不断拓展、活力不断增强。四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要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工作,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识,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培训规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思想文化领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加大交流使用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文化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五是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党所主张的意识形态自始至终要正确地代表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较好地整合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唯有如此,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才能发挥好推进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作用。反之,如果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能代表社会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要求,则政党在执政中就很难整合好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模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科学处置各种敏感问题,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内容仅供参考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五个办法篇3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对企业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明确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进行处置,根据中央及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股份公司相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及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公司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四条党委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企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公司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群工作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基层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加强对企业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报刊、新闻网站、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及出版物、OA系统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

(五)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公司党委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系。要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于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应当明辨是非,不转不跟,并迅速向上级监管部门反映。对于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条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做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

党群工作部是公司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全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负责企业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识形态安全建设,严把新闻发布关,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对企业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开展意识形态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对发现的违反意识形态安全的信息的处置工作进行督导。

企业管理部负责对各种对外网站的统一管理和意识形态安全指导工作,各对外网站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网站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

第六条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责任制中。公司党委每年向上级党委提交党建工作报告时,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党委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监察审计部要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巡察内容。

第八条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党委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七)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八)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及各类培训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九)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一十条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一十一条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群工作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一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中共********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五个办法篇4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党委领导班子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内容,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员工为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把党的主张和师生员工心声统一起来。

3.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加强两课教育教学,提高做好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4.坚持正面宣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和校园文化之中,弘扬主旋律。

5.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和手段创新。

三、主要任务

6.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7.定期分析研判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学院思想文化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师生呼声和要求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8.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学院在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9.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学院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课堂教学、教材编印、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宣传栏、广播站、网络、微信公众平台、各类演艺文化活动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园渗透。

10.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敢抓敢管、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

11.要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12.坚持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办公室、组宣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及各学院要加强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二级学院网页、校园广播、电子屏、教材编印、宣传栏、板报等文化阵地建设,展示学院建设发展成果,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

1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学院信息工作机制,完善学院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性事件新闻报道反应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提高工作质量。

14.扎实做好三进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程。构建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同时要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丰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增强教育实效性。

1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学工干部等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建设一支政治可靠、理想坚定、素质过硬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四、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党委领导班子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学院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各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切实解决师生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组宣部具体负责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抓落实工作,每半年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院党委报告。

17.完善统筹管理体制。要建立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组宣部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宣部负责教职工意识形态教育管理工作;思政部负责三进等教学工作;学生处、团委、各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院的网络安全;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的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负其责。

18.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院党委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和信息协调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

19.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组宣部按照检查、考核办法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平时督查与年度考核,并把工作责任落实和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0.严格责任追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并带头与错误观点和倾向作斗争的;

(3)部门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对部门内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规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本部门宣传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部门人员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或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部门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8)部门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五个办法篇5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明确党委领导班子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内容,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员工为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把党的主张和师生员工心声统一起来。

3.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加强两课教育教学,提高做好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4.坚持正面宣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和校园文化之中,弘扬主旋律。

5.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推进意识形态领域理念和手段创新。

三、主要任务

6.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7.定期分析研判学院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学院思想文化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师生呼声和要求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8.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学院在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9.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学院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课堂教学、教材编印、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宣传栏、广播站、网络、微信公众平台、各类演艺文化活动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校园渗透。

10.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党的领导、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应敢抓敢管、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

11.要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12.坚持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办公室、组宣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及各学院要加强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二级学院网页、校园广播、电子屏、教材编印、宣传栏、板报等文化阵地建设,展示学院建设发展成果,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

1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学院信息工作机制,完善学院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性事件新闻报道反应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提高工作质量。

14.扎实做好三进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程。构建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同时要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丰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增强教育实效性。

1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学工干部等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建设一支政治可靠、理想坚定、素质过硬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四、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党委领导班子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分管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学院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各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切实解决师生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组宣部具体负责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抓落实工作,每半年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院党委报告。

17.完善统筹管理体制。要建立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组宣部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宣部负责教职工意识形态教育管理工作;思政部负责三进等教学工作;学生处、团委、各学院负责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院的网络安全;人事处、财务处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并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的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负其责。

18.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院党委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和信息协调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要情况。

19.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组宣部按照检查、考核办法对学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平时督查与年度考核,并把工作责任落实和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0.严格责任追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并带头与错误观点和倾向作斗争的;

(3)部门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对部门内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规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本部门宣传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部门人员公开发行的出版物或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部门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8)部门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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