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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保密协议可以拒签吗集合3篇

时间:2022-05-14 08:25:03 来源:网友投稿

保密,是汉语词语,拼音是bǎo mì,意思是一种不让秘密泄露,保守事物的秘密的行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职保密协议可以拒签吗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离职保密协议可以拒签吗3篇

第1篇: 离职保密协议可以拒签吗

美国移民签证会被拒签吗 拒签原因是什么

  美国移民签证申请容易吗?很多人想申请前往美国移民生活,的和大家来说说美国移民签证的拒签原因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能给你一点参考。

   首先来分析一下拒签的原因

  经济方面的原因是比较常见的原因之一,主要是因为是申请者无法证明,自己进入美国后不会成为美国公众的负担。每个签证申请人需要以不同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拥有足够的经济来源,或在美国已经找到合法的工作,或以其他种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财力状况。

  其次,政治及违反移民法规方面的原因,比如对美国政府心怀不满的人,或是交换访问学者离开美国后,在中国居住时间未达两年以上的,以及编造不实文件企图骗取签证者会被拒签。

  再次,依照美国的移民法的规定,触犯刑法者不能获得进入美国的入境签证。但并非所有的刑事犯罪者都没有资格取得,在某些情况下,美国公民或是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子女以及父母则可以不受此条法律的限制。申请人如果因此项原因而遭到拒绝,应当通过移民律师寻求必要的帮助。

  第四是申请手续方面的原因。申请人因不能提供必备的证明文件,或提供的各种证明不正确或不完备,或者是因为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相符合,或者仅仅因为签证官员申请人进入美国的目的发生怀疑,而申请人又不能有效地解除这种怀疑而遭拒。

   另外,任何年满16岁的申请人,如果不能阅读或理解任何一国文字或语言,也会遭到拒绝发给签证。这里的任何一国文字或语言,并不是单指英语,包括中文,如不能看懂中国的文字或是用中文表达自己的意思,则不能取得入境签证。

   生理方面,艾滋病患者或者是肺病患者及其他易发生传染病症的患者、酗酒者等也会被拒。

  总体来说,美国虽然是一个移民国家,每年都吸引大量的外国移民,但仍然对许多申请加以限制。有时即使申请人符合条件,也会拒绝发给签证。拒发签证的原因,除因法律规定不能发给签证的原因外,多是因为证件和手续不足而引起的。

  有时领事馆也发给书面通知,告之拒发签证原因,指明应补办的手续,待被齐仍可发给签证,领事官员往往会提供一些善意的意见,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补充证明。

   移民签证面试 小技巧作用大

  美国签证的面签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是比较神秘,其实,美国领事馆签证处的签证官告诉我们,他们的原则不是拒绝申请人进入美国,而是确保申请人所说的联系在一起是真实,简单,符合逻辑,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而这些条件是大多数人都具备的。如果面谈的申请人给签证官诚实的回答和并没有事先排练好的故事,而不是他们认为签证官想听到的话,如果是这样他们会更容易的获得签证。“可信度”是签证官判断是否拒签的重要依据。

  另外,给签证官留下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也对签证成功有一定帮助。美国驻华领事馆的签证官们,每天都要会见大量的申请人,平均下来,每位申请人“见官”的时间也就在1到2分钟。那么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获得这宝贵的印象分呢?其实很简单,往往一些小动作,小技巧就可以获得很好的效果。比如,在前一位申请人还没整理完资料离开柜台的时候,你在一米距离以外静静等候,等前一位申请人离开了,签证官叫到你的名字,立刻扬手或者点头示意自己“准备好了”,然后快步走到柜台前。因为美国等西方国家,十分重视个人隐私,而中国人在拥挤的生活环境里习惯了什么都要“争”,如果在众多申请人里,你故意“慢半拍”,国际礼仪就出来了,而签证管对你的印象分自然就会高。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就决定在这一瞬间。

  美国移民签证被拒的常见20种问题:

  (1)1998年1月14日以后,在美国非法滞留超过180天以上者;

  (2)有任何欺诈行为者,包括伪造签证或使用伪造文件;

  (3)具有任何因申请者自身原因而影响其成为美国永久公民的移民记录者

  (4)在任何国家或地区里有刑事犯罪记录;

  (5)曾在美国境内,持有F-1(学生)签证,违反有关规定之后在美国境外未满5年者;

  (6)除其直系血缘亲属外,曾故意唆使、协助及鼓励非美国公民非法进入美国者;

  (7)在申请美国合法移民时,提供虚假的资料或证明,包括申请者的的移民申请历史,以及对雇主提供的资格证明;

  (8)患有传染性的有害公众健康者;

  (9)美国移民局(INS)或美国驻外使馆官员认定赴美后可能成为公众负担者;

  (10)曾经或正在从事卖淫或商业犯罪行为者;

  (11)欲图在美国实行一夫多妻制者;

  (12)美国移民局(INS)或美国驻外使馆官员了解或有证据相信其曾犯有或意图从事间谍活动、蓄意破坏、回避或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法以及有恐怖活动记录者;

  (13)美国移民局(INS)或美国驻外使馆官员有证据相信其入境或在美国欲从事的活动将可能严重影响美国的外交政策者;

  (14)曾参与纳粹,从事屠杀或种族灭绝活动者;

  (15)依据美国联邦或州法律,因某种目的或利益而谎称为美国公民者;

  (16)曾被美国政府勒令强制出境或要求主动离境,在出境后未申请豁免

  或在5年内意欲再度进入美国者;

  (17)无力胜任美国雇主担保之职业者;

  (18)依据美国联邦税法未能完税者(如曾在美国居留);

  (19)除了某些特殊的国家外,申请者未能提供成为美国合法永久公民必须之证明,如无犯罪记录、雇主担保证明者;

  (20)强行拐带已被法庭判定具有合法监护权之美国公民的子女者。

第2篇: 离职保密协议可以拒签吗

离职人员保密协议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任何劳动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经济纠纷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3.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5.对于甲方要求返回的资料,乙方已承诺如数返回。

6.不得以甲方公司商业机密作为谋取职业的手段和发展途径。

7.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秘密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二、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指出,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机密性。

三、乙方离职已承诺,将接触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无论这些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备份。

四、违约责任: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的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的收益应还给甲方。

五、协商效力: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字:

日期: 日期:

第3篇: 离职保密协议可以拒签吗

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主要联系方式:

鉴于:

1、甲方与乙方确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乙方在公司所任职位及所从事工作的保密性质;

2、乙方充分理解并同意甲方在协议中拟订的要求;

3、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料,文件,信息,软件,数据库及其他公司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资料,电子文本,照片等)。

甲、乙双方为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严格乙方职业职责,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磋商,就乙方负有保密责任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本协议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生产资料、生产基础、生产情况、产品配方、产品成本、产品定价、人事记录、员工资料、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货源情报、市场资料、业绩评估、产销策略、销售历史、财务状况、进料渠道、设计、程序、技术文档、软件源代码、可执行程序、演示程序、测试数据、制作工艺、制作方法、工艺流程、技术资料、管理诀窍、产品开发与研究进程、招投标的标底和标书内容以及尚未经甲方正式对外公布的经营管理信息、科研成果。

2、所有在乙方受聘期间研究发明或者参与研究发明的科研或成果,以及从公司知晓、学习到的知识、了解的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获知或负责完成的一切与项目及公司有关的信息、资料、数据等。

3、其他经营信息、技术信息。

4、虽不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但是甲方明确提出保密要求的资料或者信息,也适用本协议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

5、本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为甲方内部文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离职时必须退回甲方,如有泄露按本合同泄露商业秘密的规定处理。

6、客户名单和供应商名单包含以下内容:客户名称、住所地、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负责人、业务联系人等。

7、《劳动合同》和本协议其他条款提及的“商业秘密”应当理解为包括本条各款所指的资料或者信息,不再另行指出。

二、保密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认可的保密期限为自乙方获取本协议保密范围内甲方任何信息资料等之时直至该等信息、资料为公众所知悉止,且不因乙方是否最终成为甲方受聘人员或离任、辞职、解雇等原因而终止。

2、如果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期满后,不论双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原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依然有效。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本公司项下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物权、经营收益权、知识产权等。其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受侵害。

2、乙方为甲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应权利。双方之间有特别约定从约定。

3、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并根据其开发成果所创造的经济效益按照《劳动合同》及甲方制度给予相应的报酬与奖励。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自觉维护本企业的利益,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口头、书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通讯手段等)泄露知悉、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成果、信息、资料等。

2、乙方应依照甲方的规定保密工作流程操作执行。不准越级、不准窃取不属职权范围内的企业商业秘密。

3、乙方对自身负责的岗位或项目,应根据岗位或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制定或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以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相应采取或改进建议措施。

4、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信息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非经公司书面允许或工作之必需,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指示第三方技术诀窍和研制路径。

5、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及时交甲方保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技术秘密、技术成果、相关信息、资料用于公司开发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研究与开发项目。

6、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该商业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7、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8、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在公司外兼职(包括各种全日制、非全日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9、乙方不得将工作中获取或研制开发中的商业秘密据为已有,有关资料、图纸、样品一律归档,不得私自留存。

10、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原件、原物和相关复印件、摘录件等,乙方应在离职前叁日内移交给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留存或向第三方披露任何商业秘密,同时承担在所有商业秘密解密之前不泄露商业秘密的义务。

11、乙方对本协议保密范围内公司任何资料信息,不得以任何非公司工作需要的目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传递、泄露、以个人名义或公司名义或者其他名义发表。

12、乙方工作期间,基于职务或利用甲方的成果、信息、资料等进行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撰述等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均属于职务成果范畴,所取得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照甲方制度享有相应获取报酬的权利。

13、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自营或与甲方以外的人再行合作进行与甲方的业务相同或者相类似或者相竞争的业务,否则视为乙方严重侵害甲方商业秘密并严重违约。乙方因此获得的所有利益和收入归甲方所有,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脱密期之约定

乙方解除合同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劳动关系之前,应当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由甲方对乙方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另行调整安排,以便脱离商业秘密之接触。

六、竞业禁止之特别约定

乙方同意并接受,自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两年内不能到生产或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或者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公司、机构、组织或个人处任职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劳动或劳务,也不得自营或者合作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类似业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视为违约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2)披露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

(3)将研究成果或商业秘密或其复制品据为已有或未经甲方授予权持有;

(4)为他人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提供信息或便利;

(5)违反脱密期约定之提前通知义务的;

(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

(7)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2、如果上述情形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3、乙方未能全面遵守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向甲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害甲方的赔偿责任。乙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并不因此而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八、免责条款

1、经公司允许对外公开的公司信息资料或公司认为可以公开的资料信息,不在本协议约束的保密范围内,乙方不负保密责任。

2、有关部门依职权向乙方调取并经甲方同意的披漏。

3、经公司允许的对媒体的了解情况性披漏。

九、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由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属于民事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管辖。

2、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

3、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十、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都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清的,中国有关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当然适用。

2、本协议作为乙方与甲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双方的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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