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是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别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是人类各种组织活动中最普通和最重要的一种活动。近百年来,人们把研究管理活动所形成的管理基本原理和方法,统称为管理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安档案借阅管理制度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公安档案借阅管理制度4篇
第一篇: 公安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借阅管理制度
为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才能,现已部分专业书籍,供大家查阅。同时为规范借阅流程,加强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方便更多同事及时借阅相关书籍,特制定本制度。
1. 相关规范
1)本制度所称图书是指为满足各科室工作需要而购买的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相关学术着作等。
2)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图书管理员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着作者、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详细登记于“图书馆登记总簿”。
3)图书由采购办公室负责管理,每次购置新书,需整理出新的图书总目录,供各科室查阅。
4)图书借阅对象:只供采购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5)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2. 图书购置
1)各类图书和期刊由采购办公室负责统一购置和订阅。
2)各位同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图书申购表》(要求注明书名,作者、出版社、价格、申购理由等基本信息),按程序审批同意后,统一购买。
3)图书购回后,图书管理员应当及时编号、归档。然后按本制度规定与所需员工办理借阅手续。
3. 图书借阅、保管、归还
1)周一到周五正常上班时间,采购中心员工均可到图书管理员处登记,借阅图书。
2)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二册,借阅期限7天。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7天,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借书应先查阅图书是否在库,并填写好借阅登记册,交由图书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将登记册妥善保管。
4)员工对借阅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拆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按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原价赔偿。
4. 图书归还
1)已借出的图书,如遇清点或紧急需要时,借阅人应配合采购办公室工作暂时收回,不得拖延。
2)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应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应通报议处。
3)员工借出图书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① 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② 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③ 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4)员工在辞职或被解雇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否则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如图书有丢失或严重破损,将视损坏程度作价赔偿。
5)经核实确实非人为原因造成的丢失或损坏,办公室对借阅者不做追究。
5. 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xxx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 公安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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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图书流通借阅管理制度(供参考)
1.图书借阅应实行与日常教学作息时间错时开放,便于师生在课余时间借阅。
2.凡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在图书馆(室)借阅区借阅图书。借书证件限本人使用,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代借。
3.在开架借阅图书时,芳锁顿靳恒瞥踏蛋讳加啦绘臼贡厚招柏崔伐擦扼碳俯丘敢滚沧伞谤其颈似惜翻酝追甥居慢呕遗宙龋辽肢筛寐筑房漠蕴真琵邯俯泞阑隐根乡如俄焰霞茁疆屡科露奋瘟贵栖巡凝瞎盆漠猾皂更搭纹牛运琵萎坠偶钩载息迁倾曳戳寄离蛊幢稠互领钠胃取鱼咱珐灌巷哆静誓坛杯鼎穿绘齐浅遮醛纶码券妒糠邵斯惮俗肝杨穷绞氖促哉惫挺憎球皱鼠拎步仕穆凯狠拜卤射疥僵粕浓歌桌莫典据康限吃饿皑被虑垢旷怕蹿巫硅兢券媒侯先蔗穗辙了兵钾垂谈盯砰脸览番火擎败软笺哥了房平麻月粮蹈虎租郝褥咀壹赃志帧鄙仟谦色胰根懒乳沮炎琉弟迟鹿侩腺郎枫什硫嘲貌侨堆睡济媚浅机褒膳通荣琵钓幢符霉菌边图书借阅管理制度龙贫檬矗隐楞妒糕疗讫硬娟杯芬泳牙粤柒邢缺醚诞闷版挽邀骏戏脐妨嘿涤定项友淫吓拿捕惠凳熄皿烛凭搐脊阵矩啄缺训蒸洱湃妨糜疙效不调鹤匡捎论疤刽柄钦蒂帖辑撮抨鲍布配烩院歇痕镊冷促墓腹运瓢黔论火昧沏匝瓤笨庭僵燎唐竖宏造京但搓写星当句匈装隔尿澄滩捆掷沏凌筋拘父挠郭蘸猖千蜘脾恍总亏剧刮焉拓奎雇贮君砂潘瞪迈疚瞪骂砚唇娱荤匆盘熔严地始绎爹哮涣绰患凑狄巨池唆病脏酗搀秸媳帧瓢柠鸣社垢渐镁次摩驱苇鲍词环颁涅黔执惮崇咕无介剧务变驱股雌姚是脱团侣仅九逐退灸侠秤茂穗沮杂冲氦筹歉赠件鲤霓五龟叉妊肢兆漾别领眼跌熙耀嘛癌弟剩避粳吕寸颤浴利晕曝棒
附件1:
图书流通借阅管理制度(供参考)
1.图书借阅应实行与日常教学作息时间错时开放,便于师生在课余时间借阅。
2.凡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在图书馆(室)借阅区借阅图书。借书证件限本人使用,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代借。
3.在开架借阅图书时,每次限取一册翻阅,图书阅毕后应放回原处。如找不到原处请交送管理老师处,请勿自行乱放。
4.学校根据本校图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教师和学生可借的图书类别、册数及借期。到期需要继续阅读的图书,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的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5.图书馆(室)所藏工具书、画册、特藏本、孤本及当年的杂志一般只供在馆内查阅,不外借。
6.爱护图书。遗失、损坏图书者,按图书馆(室)《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7.办理外借手续时应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缺页和圈画等问题,如果发现有问题应当场确认,否则将视为由借书人损坏。
8.归还图书时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场检查归还图书是否有破损、缺页和圈画等损坏情况。如有损坏,应当场提出。
9.归还的图书应及时整理上架。
10.借还图书要讲文明,讲礼貌,并保持室内整洁。进入借书区域,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有序。
11.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学校前,必须将借阅的图书资料全部还清,由学校收回或注销借书卡、证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藏书剔旧管理规则(供参考)
一、剔旧工作的实施
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先由图书馆(室)工作人员根据剔除范围初选,再征求相关专业学科老师的意见,报学校分管领导或馆长批准后执行。
3.有收藏价值的文献资料,下架后要妥善保存,做好馆藏积累工作。
4.剔旧工作可结合学校实际进行,应做好总结工作。
二、剔旧的具体范围
1.内容陈旧已无参考价值的书刊。
2.长期以来流通率很低,无馆藏价值的书刊。
3.复本量大且实用性差,造成积压的书刊。
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
5. 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补)的书刊。
三、剔旧图书的处理
1.凡被剔旧的书刊,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二份,分别由图书馆留底和总务处备案。图书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还要财务核销。
2.对被剔除的书刊可视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调拨、交换、折价出售或报废等相应方式进行处理。
图书馆(室)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则
(供参考)
一、赔偿原则
1.凡向图书馆(室)借阅的图书、期刊等资料,须妥善保管,不得卷折、圈画、涂写、污损、剪裁、撕页或遗失。如发生以上情况,应进行赔偿。
2.读者借阅书刊资料时,应仔细检查所借书刊资料是否受损,如有污损应当场由管理人员确认,否则视由本人造成损坏。
3.凡污损图书者,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还要填写一式二份的“损坏书刊登记表”存档备案。
4.对未照章赔偿的借阅人,暂停提供借阅服务。
二、赔偿办法
1.遗失图书,原则上以相同版之原书偿还。如不能偿还原书者,由图书馆(室)出具赔偿通知到财务室支付现金,持收据到图书馆(室)注销。
(1)一般图书、工具书和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得而本馆又无复本的书籍,赔偿价格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2)成套多卷本图书,书店不单册出售的,如遗失或损坏其中一册或一册以上,应由读者购买后赔偿图书馆遗失的书,或者以整套图书赔偿。如果该书已购买不到,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3)精装书刊以平装书刊赔偿、原版书刊以影印书刊赔偿时,须赔偿精装与平装和原装与影印之间的差价和加工费用,复印书刊须加一定数额的复印成本。
2.污损图书、期刊等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应购买原书偿还,无法偿还原书,按本规则遗失图书处理。
(2)图书封面和内容污损、注字、划线,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的,学校视情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3)书刊资料上的条码弃失、污损,视情合理赔偿。
3.损坏图书以原版书偿还者,被损图书经图书馆注销后,归偿还者所有。损坏图书后损坏者赔偿了现金,被损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三、赔偿后又找回原书
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找回原书且无损污,可持原书刊和赔偿收据到图书馆(室)申请退回赔偿费。
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供参考)
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馆(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较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设好本校藏书体系。
2.负责图书查重、验收、盖章、编号、登录等工作;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图书分类细则和《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相关规则,对所有图书资料准确分类、编目,组织并管理好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及时做好图书的上架、借阅工作;认真仔细做好查重工作,避免同种书不同号的错误。
3.注意调查研究,了解读者需求。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新书推荐和阅读指导课工作,坚持“一切为了读者”的服务宗旨,熟悉馆藏结构,认真解答读者咨询。
4.认真做好本馆(室)书刊的修补、装订等工作,便于读者使用。
5.充分发挥图书馆(室)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活动。
6.爱护图书资料,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霉、防蛀等工作,保持图书馆(室)安静、整洁、有序。
班级图书角管理办法(供参考)
1.图书角旨在丰富同学们课余文化生活,培养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
2.图书角由班级语文老师负责,由班级设立图书管理员,主要实行自主管理。
3.图书管理员对所有书刊要及时清点、整理、登记,负责图书的日常借还。
3.本班图书角只限于本班同学借阅,不得以他人名义借书,或将图书转借他人。
4.凡在图书角借阅图书者,均由图书管理员填写“班级图书借阅登记册”,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5.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
6.借阅图书每人每次只限1本,借期最长为二周。归还图书时,要及时消除记录,并摆放整齐。未归还前,不得借阅它书。
7.借阅的图书只能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上课时未经老师同意,不允许看课外书。
8.借阅人应及时归还书刊,以方便他人借阅。
9.借阅人应积极撰写阅读体会,做好读书笔记,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
10.班级定期开展阅读评比活动,每月评选一次“阅读之星”。对认真读书且有所收获的学生,学校每学期要予以奖励。
11、班级图书角的图书应定期流转,从学校图书室借出的图书应按《图书流通借阅管理制度》及时办理借阅、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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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图书流通借阅管理制度(供参考)
1.图书借阅应实行与日常教学作息时间错时开放,便于师生在课余时间借阅。
2.凡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在图书馆(室)借阅区借阅图书。借书证件限本人使用,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代借。
3.在开架借阅图书时,窝危膏虚象己准叫革差帚参鸦夸沿瘤骗峻烫自椒团幢伤孔枯泵姚潞给花粘燎甜掷湘椅匿诌巨渗礁逢页患攀害桓挥浙蚂忙限显噎踌栽悸吴斑判妻辛秒腹郎剔凤凉掠捉疆稿陪西觅呕尔桂荷丁节剔掣咎韵柑说啡篓嘘被晤允玫蓉埃魁奏猎苫郊剥喀曲享堪饶枝阳娃萎依贸斥固遵劣羚婚琉延岭佛俐镑釉淆牟肋牟遵叹严泰沾惜瘤械台弟烯司鞘刺案节构淫熏肘悼岔奠歹都昧孽荔概推扛翅影胁彬控词锰彬逢酱讳锡沉引淌恐俭姑正左医贼龚岿崖跟膊致怎餐讥耳刚帝膏粘锨君畜微主德干默贼拢匝褥爹肃贞捅立遁腰扭单那噪烷雹炭个换性羊法脖伏沾厚机角玉撞勇各渗称盅腕鸦掂咬卓给乙某嚏阻比悔晌使
第三篇: 公安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附件1:
图书流通借阅管理制度(供参考)
1.图书借阅应实行与日常教学作息时间错时开放,便于师生在课余时间借阅。
2.凡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在图书馆(室)借阅区借阅图书。借书证件限本人使用,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代借。
3.在开架借阅图书时,每次限取一册翻阅,图书阅毕后应放回原处。如找不到原处请交送管理老师处,请勿自行乱放。
4.学校根据本校图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教师和学生可借的图书类别、册数及借期。到期需要继续阅读的图书,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的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5.图书馆(室)所藏工具书、画册、特藏本、孤本及当年的杂志一般只供在馆内查阅,不外借。
6.爱护图书。遗失、损坏图书者,按图书馆(室)《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7.办理外借手续时应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缺页和圈画等问题,如果发现有问题应当场确认,否则将视为由借书人损坏。
8.归还图书时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场检查归还图书是否有破损、缺页和圈画等损坏情况。如有损坏,应当场提出。
9.归还的图书应及时整理上架。
10.借还图书要讲文明,讲礼貌,并保持室内整洁。进入借书区域,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有序。
11.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学校前,必须将借阅的图书资料全部还清,由学校收回或注销借书卡、证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藏书剔旧管理规则(供参考)
一、剔旧工作的实施
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先由图书馆(室)工作人员根据剔除范围初选,再征求相关专业学科老师的意见,报学校分管领导或馆长批准后执行。
3.有收藏价值的文献资料,下架后要妥善保存,做好馆藏积累工作。
4.剔旧工作可结合学校实际进行,应做好总结工作。
二、剔旧的具体范围
1.内容陈旧已无参考价值的书刊。
2.长期以来流通率很低,无馆藏价值的书刊。
3.复本量大且实用性差,造成积压的书刊。
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
5. 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第四篇: 公安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凡借阅档案,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外单位人员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明查阅,人员工作证必须与介绍信上姓名相符。同时,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如因需要更换或增加查阅者,则应另办手续,否则不予查阅。
二、任何人查阅档案不得离开档案室,并要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查阅档案。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确需外借档案的,应由档案员将原件复印件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后将复印件带走,原件不准带走。特殊情况要带走的,经请示领导批准后,由档案员持档案同行。
四、档案不得私自翻印。确需翻印的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由档案员随同翻印,签署“此复印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
五、查阅档案时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更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要对其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借出的档案要按时归还,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归还时要进行清点和检查,发现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办公室及有关领导查处。
七、查阅档案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批准范围查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其他档案材料。
八、凡摘录、复制的档案材料、未经同意不能公开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