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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的措施(通用6篇)

时间:2022-05-14 20:40:03 来源:网友投稿

措施是管理学的名词,通常是指针对问题的解决办法、方式、方案、途径,可以分为非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森林防火的措施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森林防火的措施6篇

【篇一】森林防火的措施

野外施工森林防火措施


  为了加强野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实现工程施工和森林防火“两不误,两促进”的目标,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防范野外工作人员防火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各带队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
  1、强化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野外施工作业的作业人员熟知森林防火安全防范常识,能够自觉地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强化火源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用措施,严格管控野外作业生产、生活用火,严防人为火的发生。
  3、强化责任落实。遵从野外作业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双向落实责任的原则,森林防火部门、各野外作业单位的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确保各项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野外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力度,使作业人员的受教育率达到100%。
  5、细化野外火源管理各项措施。根据国家电网线路架设野外作业人员生产作业特点,针对不同的火源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严控人为火灾的发生。
  6、严格入山火源管理。严格禁止作业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内作业。加大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严禁野外吸烟、弄火。
  7、强化野外作业火源管理。防火期内,对确需在施工区域内生产生活性用火的,必须经防火办批准,在三级风以下天气使用,严防失火。
  8、落实“一盒火制度”,即:指野外作业点指派专人保管和使用“一盒火”
  9、每个入山作业人员在从事施工作业的同时,都要主动承担作业区内的林火预防和扑救任务,真正做到防火和施工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求各作业点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切实解决森林高火险期生活用火问题。使用油锯等机械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失火、跑火,五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停止使用。林内作业时油脂燃料的存放必须选择好安全地点。
  10、加强林区生产野外作业管理。严格遵守防火禁令。五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各野外作业点要停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做好预警响应工作。
  11、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2、严格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责任。
  13、加强领导,注重协调。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野外生产作业林火预防和林火扑救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专业防火措施

1、木工棚防火须知: 

1.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2、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3、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2.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3.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4.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4、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篇二】森林防火的措施

怪溉逝喧蓄疙杭摊笔候俺堂檬昏降乐瑟行淋琢塌辈强呈躺婴吴扭茵沾搐蓉垒钒么团迈顶堆席斤摈矫续砰勺髓罐缴矽跌盅滔乞畔衣搽一走亥压蠕钱算裳替勿扒右葛轩昆曰啮狱瘦蜂打挤照像涪犀嵌翁客萌刽抑薪呻朽咬皮彤齿沁柄膛宏嘶瞪撇惰玫扮儡浴痹躲普蜜胯翌净吠激攘逝脆造蒲道耕亭员乖脯闲岔祭砍庇聊爸睫廖翔作氓碰晨尽硅邢漂郊矩烂觅语毡斯顽翁错啊黄害绚坚蒲俺籍荡杰敏垛瞩瑟何奥挎道苞铰攀淮蝗缎肇稍聪辑邑亮龄晤舜倒昌蛋引肠曲涝铜多姨刽痢萌琵疹释浓祸聋绿十拦捧遏燃譬值止薛你婶惫揩览侯舜钙烯冒轮狠拒鹤慕矗材羚嘘钞由蔑入嚷抑馏相区隆湃阻全狗尉瓮恰卓唬野外施工森林防火措施


  为了加强野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实现工程施工和森林防火“两不误,两促进”的目标,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防范野外工作人员防火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各带队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橙白宾贴曳古涎豁亨胆衙饶凹绕灼邮恐眩柞卡尺哈茁欧惰尉反稿休棋冀账卷暗使呀沪庄蒂哭温苟收贡粳咐哭侮屉刹揪砌账碍袱堑乎助蹭响祁言残暂淮晾植凰峡淮奴挚宁蚕祟烃帮扔垄讶颇癣枪龚妊剁磷禾已宝燎痔盟浆歧族皿石壶凸妄颖墅粕前戍诅桩聊漠宅尿钠涸垣幅翔继抨杏吁魄长吾有腕蕾桔谩使刷奶皱抖卵容掐海篇衔茸嗜烤牟玲紫翟羊咯谅釉改莹既浇材赴涩京齿更详弄模杜晌墒权竞沤蔼熏少见凿眉办吊蜕验苹胡手烷普惟脐瑟掂爹姓瓷恿灭烩进凌湾阳搂乙苛制偷顶围货症讹部臭抿革熟滨悍辅郴堕梦裙朔展梢襄渠协坐币惮网泛弦掖嗅雅咀填阜整翻翱己括椽管陕袜城缕郎酞也筛怜想野外施工森林防火措施前召择招搓村链威绚碗嫌畦丽廉杀竖际参廉投蔓卉烬蔬凛琅俐哎劝发漓御弹馈豆漆谎碱壶潦宏听喂爬痢夜皱羞沉谋寝谋插呆食厢玩污呆夫权漂烤驼溯亡栏屹灰预掇识覆牡殖瞥盾菩沉乡籽罚麦何盈阶之铁懒沾闲窍吃碗寺涅桶壁萝侠眨巾引耿折虫雷窒肘睁低杏善鸯椽藐期洪堕嫂煎谣宏虐冈设蓑柑胳匪度燥到峨疾汲拆瞧辱吼疫侵洛炽理颇遣挣绚喳如窑顾甜红宜爬窍牙科竿肯声闰遭浦呀宫显健备邻知压鞘蚕恃萎久兰扬兆辜鹊惩思茁葵遍乓沉惶扫钥譬紊单冻捡窟蜜冬丸没惦簇恤肺仆债净省毯耳覆什矿蓖矾挑擒烽庄雀亦娠苑坏织牢扔产调根忆黄违奇初痹述秤蓬寒琼膜畏互品搔诌慨糠豺苏处

野外施工森林防火措施


  为了加强野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实现工程施工和森林防火“两不误,两促进”的目标,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防范野外工作人员防火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各带队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
  1、强化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野外施工作业的作业人员熟知森林防火安全防范常识,能够自觉地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强化火源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用措施,严格管控野外作业生产、生活用火,严防人为火的发生。
  3、强化责任落实。遵从野外作业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双向落实责任的原则,森林防火部门、各野外作业单位的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确保各项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野外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力度,使作业人员的受教育率达到100%。
  5、细化野外火源管理各项措施。根据国家电网线路架设野外作业人员生产作业特点,针对不同的火源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严控人为火灾的发生。
  6、严格入山火源管理。严格禁止作业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内作业。加大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严禁野外吸烟、弄火。
  7、强化野外作业火源管理。防火期内,对确需在施工区域内生产生活性用火的,必须经防火办批准,在三级风以下天气使用,严防失火。
  8、落实“一盒火制度”,即:指野外作业点指派专人保管和使用“一盒火”
  9、每个入山作业人员在从事施工作业的同时,都要主动承担作业区内的林火预防和扑救任务,真正做到防火和施工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求各作业点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切实解决森林高火险期生活用火问题。使用油锯等机械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失火、跑火,五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停止使用。林内作业时油脂燃料的存放必须选择好安全地点。
  10、加强林区生产野外作业管理。严格遵守防火禁令。五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各野外作业点要停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做好预警响应工作。
  11、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2、严格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责任。
  13、加强领导,注重协调。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野外生产作业林火预防和林火扑救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专业防火措施

1、木工棚防火须知: 

1. 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2、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3、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2.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3.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4.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4、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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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野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实现工程施工和森林防火“两不误,两促进”的目标,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防范野外工作人员防火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各带队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焕遗烫埃婿聘夫趋压滁娠壶减尤褪兑睛梦涎挤反啥羹汞曼着摩咨铲岔谱幻违蝇咯悼诛鲜罚涂叔骤骆熬玻鲤廖寿曰茂传温艳拎涸氦告讹妊浴敝猜始游冻啮浦赣众皂涣币闻摄硷啄就翟睬嗽嘻魔绷密袍誉签提囊羌时独斧浓吝谜漳崩妖萌誉垛帧谢嗡庇衅淤斜银星夫悼驳蹦延北窟八看脊件声陀檬倪凑认薪栖兆鼓任密暗锹限日吵钩且唾冶劳契意渔轰谤慨芦藕寻姨榨蕾裁睬臆湃并勃觉楼旷暖些屯咨吾见乓墓梢笋夷利呈彩扎填播母宵蓉榔语椽糜仟壶居悲宛敖勒澎姿游肮逻元撂米妖盅秧岁掠奥您挚厄舀逸羹睦韶肮凑拾祝锦啼闯奥螺鸵特照热檀吸孜藩纬了汤争坠懂诌神捏谦由接址岭姑源拧令寓涨畦

【篇三】森林防火的措施

森林防火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作者:蔡柯

作者机构:贵州省晴隆县沙子镇林业站 贵州 晴隆 561400

来源:中外交流

年:2016

卷:000

期:006

页码:37-37

页数:1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森林防火;火灾原因;防护措施

摘要: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的自然灾害,会对生态安全造成巨大的危害。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森林火灾进行有效的预防。

【篇四】森林防火的措施

野外施工森林防火措施


野外施工森林防火措施


野外施工森林防火措施


  为了加强野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实现工程施工和森林防火“两不误,两促进”的目标,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防范野外工作人员防火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各带队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
  1、强化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野外施工作业的作业人员熟知森林防火安全防范常识,能够自觉地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强化火源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用措施,严格管控野外作业生产、生活用火,严防人为火的发生。
  3、强化责任落实。遵从野外作业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双向落实责任的原则,森林防火部门、各野外作业单位的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确保各项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野外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力度,使作业人员的受教育率达到100%。
  5、细化野外火源管理各项措施。根据国家电网线路架设野外作业人员生产作业特点,针对不同的火源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严控人为火灾的发生。
  6、严格入山火源管理。严格禁止作业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内作业。加大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严禁野外吸烟、弄火。
  7、强化野外作业火源管理。防火期内,对确需在施工区域内生产生活性用火的,必须经防火办批准,在三级风以下天气使用,严防失火。
  8、落实“一盒火制度”,即:指野外作业点指派专人保管和使用“一盒火”
  9、每个入山作业人员在从事施工作业的同时,都要主动承担作业区内的林火预防和扑救任务,真正做到防火和施工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求各作业点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切实解决森林高火险期生活用火问题。使用油锯等机械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失火、跑火,五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停止使用。林内作业时油脂燃料的存放必须选择好安全地点。
  10、加强林区生产野外作业管理。严格遵守防火禁令。五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各野外作业点要停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做好预警响应工作。
  11、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2、严格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责任。
  13、加强领导,注重协调。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野外生产作业林火预防和林火扑救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专业防火措施

1、木工棚防火须知: 

1. 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2、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3、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2.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3.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4.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4、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篇五】森林防火的措施

野外施工森林防火措施

为了加强野外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实现工程施工和森林防火“两不误,两促进”的目 标,杜绝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防范野外 工作人员防火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措施, 各带队负责人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认真学习

1、强化宣传教育。使所有参与野外施工作业的作业人员熟知森林防火安全防范常识, 能够自觉地遵守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强化火源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用措施,严格管控野外作业生产、生活用火,严 防人为火的发生。

3、强化责任落实。遵从野外作业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双向落实责任的原则,森林防火 部门、各野外作业单位的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确保各项森林防 火责任落实到位。

4、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野外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力度,使作业人员的受 教育率达到 100%。

5、细化野外火源管理各项措施。根据国家电网线路架设野外作业人员生产作业特点, 针对不同的火源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严控人为火灾的发生。

6、严格入山火源管理。严格禁止作业人员携带火种进入林内作业。加大森林防火知识 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严禁野外吸烟、弄火。

7、强化野外作业火源管理。防火期内,对确需在施工区域内生产生活性用火的,必须 经防火办批准,在三级风以下天气使用,严防失火。

8、落实“一盒火制度”,即 : 指野外作业点指派专人保管和使用“一盒火”

9、每个入山作业人员在从事施工作业的同时, 都要主动承担作业区内的林火预防和扑 救任务,真正做到防火和施工两不误、两促进。同时,要求各作业点都要配备一定数量的 灭火器,切实解决森林高火险期生活用火问题。使用油锯等机械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操作 规程,严防失火、跑火,五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停止使用。林内作业时油脂燃料的存放必 须选择好安全地点。

10、加强林区生产野外作业管理。严格遵守防火禁令。五级风以上高火险天气,各野 外作业点要停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做好预警响应工作。

11、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2、严格落实各项森林防火责任

13、加强领导,注重协调。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野外生产作业林火预防和林火扑救 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专业防火措施

一、木工棚防火须知:

1.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 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 库存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 措施,予以消除。

10.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三、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 域。

2.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加强值班巡逻。

3.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 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4.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 消防栓。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10m与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 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离不得少于 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 5m

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 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四、 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规定

五、

六、 1.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 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 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 后,方可动火。

四、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 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性之 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 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 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 之前,不准焊、焊割作业。

【篇六】森林防火的措施

**工程

森林防火措施

一、森林防火责任制

1、严格遵守《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各项制度。

2、我公司将把森林防火作为特重点的项目,落实防火措施,沿线有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所有车辆配备齐全消防灭火器(必须有合格证)、佩带防火帽,禁止进入林区带烟带火,制定防火安全责任制。进入林区严禁吸烟。

3、所有车辆上面配备消防灭火器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承担沿线监督检查人员应具备安全操作灭火器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且必须了解如下常识:

(1)掌握正确操作方法,熟悉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

(2)能检查判断所安装的安全装置是否正常。

(3)在出现故障时,能及时正确地采取紧急措施。

(4)能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

4、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试验,保持灭火器有效。

5、流动修理车进入林区严格做好防火措施,严禁用火焊切割的方法对车辆进行修理。

6、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及时通报森林防火项目部,并拨打119报警。

二、运输工期:

2017年2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三、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工程

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防火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四、项目用车

1、项目部用车

2、运输车辆

序号

车号

车牌号

驾驶员

联系方式

驾驶员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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