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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最新账务处理范文(精选6篇)

时间:2022-05-15 10:30:02 来源:网友投稿

管理是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别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是人类各种组织活动中最普通和最重要的一种活动。近百年来,人们把研究管理活动所形成的管理基本原理和方法,统称为管理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最新账务处理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最新账务处理6篇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最新账务处理篇1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为进一步加强、改进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我院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

1、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按时,并由本人亲自交给所在支部的党小组长。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党员要按照《党章》的要求,每月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所在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党费缴纳标准交纳。

二、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在职党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护士提高10%、绩效工资,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离退休党员:离退休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津贴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2、党费缴纳标准:

在职党员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党员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组织关系转往农村、社区的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仍应按此标准交纳党费。

3、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4、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党委代收上交区卫生局,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区卫生局转交到区委组织部,再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6、党组织除按照规定收缴党费外,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三、党费管理

1、党总支、支部每年根据党办测算的党费标准,每年年初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标准,年终公布一次实际缴纳党费情况。

2、为了有利于医院党委及上级党组织对各党总支、支部收缴党费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我院实行各党总支、支部的组织委员、小组长作好党员的党费收缴登记,年底自留一份登记册。

3、各党总支、支部的组织委员应在每月末将党费按时缴纳至党办,以便按时上交卫生局。

4、我院每年12月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70%上缴给卫生局党费专户,30%为自留党费。

5、离退休党员按万州委办发〔2010〕10号文件精神执行。将离退休党支部实际上缴党费的50%,定期返还给该支部,作为开展活动费用,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四、党费使用

1、自留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培训、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党内表彰、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等。

2、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最新账务处理篇2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管理 

1、党员要按标准每月一次向党小组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能让别人代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为其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2、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缴纳党费,缴纳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月十日以前,由组织委员送缴。  

3、党总支每半年向镇党委组织部缴纳党费,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县委组织部缴纳党费。 

4、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规定执行。  

5、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6、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7、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9、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10、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12、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3、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4、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缴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6、党费上缴时,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17、党费缴纳明细表、收据、现金要认真记录和保管,任何人都不准借支或挪用党费。 

18、党办对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公布一次,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二、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3、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4、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最新账务处理篇3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中组发[2008]3号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 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 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此部分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工龄津贴,教龄津贴,护士工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最新账务处理篇4

规范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

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任务,也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 号)文件精神,按照党章和党费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在《X学院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党费收缴工作。各党党总支、各支部要按照党章和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及中央组织部有关政策,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1)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 1000 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 1000 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

(2)在职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工会费、独生子女费,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

(3)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4)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 不包括津补贴(主要指:职务补贴、生活补助、补发工资、水电补贴、护理费、电话补贴、津五、高龄补贴、一次性补、医保等),生活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二、党费使用项目。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以下具体使用项目可以从党费中列支:

(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

(2)开展“三会一课”、创先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最新账务处理篇5

党费收缴标准及党费收缴管理规定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新的党费收缴标准按以下意见执行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新标准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一、交纳党费的基数

  一公司党员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为计算基数。

  二按月领取工资的在职职工党员,每月以岗位工资、补差工资之和税后,按规定缴纳党费。

  三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

  四兑现的年薪或者年度绩效考核所发放的薪酬计入当月核缴党费。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

  一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

  二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三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四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五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四、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五、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六、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七、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八、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最新账务处理篇6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总结》
摘要:以下是我能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总结,以供大家参考!,党费收缴

情况报告总结,我校党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对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以下是我能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总结,以供大家参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总结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精神,现将中共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委员会2012-2016年以来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党费收支情况
目前,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共有党员164人(其中正式党员162人,预备党员2人。2012年1月至2016年底以来共收缴党费162470.70元;2008年4月至2016年12月补缴党费2834920元;利息收入8138元;党费使用1470252元(其中包括离退休党员活动、新党员培训、购买党员学习材料、优秀党员奖励、慰问党员等;按比例上缴上级党委党费882486元;补缴党费上缴上级党委总额为1700980元;上级党委拨款60600元。截止2016年12月30日,收支相抵后共结存1786090元。
我校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党费收支经核对,票据相符,帐款相等,无挪用、乱批滥用党费的情况。二、党费管理情况
我校党委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对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经过多年的探索,逐渐建立起一套比较规范、完善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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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实行独立账户管理。党费以单独立户存放的模式,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将党费完全用于党的活动。各基层党支部自觉把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按时交纳党费作为党员进行组织观念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确保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党费收缴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每月按规定比例缴纳。广大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各党支部将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详细登记,及时如数上缴党组织,不存在截留党费的现象。
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校党委在党费收缴、管理上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操作,一名党办同志和一名财务科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在党费的使用上,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开支合理,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账目清楚。
建立党费收缴登记制度。为使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统一购置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所需的各种簿、册、表,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支部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好。同时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原始收据、登记册以及党费收支票据的归档工作,以便长期备查,通过完善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到了党费及时上缴和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了党费在促进党建工作中的作用。
今后我校将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不断提高我校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中共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委员会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收缴情况报告总结
现将中国共产党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第十六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本次大会报告如下
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镇党委共收到各下属党组织交纳的党费69950.2元,其中慰问困难党员支出1200元,收缴的党费按规定上交区委组织部68750.2元。2017年,截止到12月31日共上交68750.2元。各下属党组织交纳党费的明细情况为仁里村党总支3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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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里村党支部950元山川村党总支1300元岛石村党总支2638元黄川村党总支2750元新二村党总支3055元江川村党支部404元呼日村党支部2270元茶亭村党总支2116元银坑村党总支620元大山川村党支部1615元新桥村党支部1440元下许村党支部924元上许村党支部2964元桥川村党支部705元阳光村党支部660元企业联合党支部2445元裕康食品厂党支部840元新桥退休干部党支部160元昌北供销社党支部2080元机关退休第二党支部700元回乡高校毕业生党支部177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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