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管理方案1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以邓XX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和*的中心工作,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管理方案,菁华1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管理方案1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XX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区委和*的中心工作,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开展民评工作,搞好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继续*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基层广电设施建设、数字化推进工作和服务水*发展不*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改进服务,不断*和发展生产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新形象,强力推动广电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2、基本原则
坚持依靠群众,社会监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公开公*公正、创新思路方法。
二、组织领导
政风行风评议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局机关、各科室台站实行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总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为抓好这次全区广电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我局决定成立“区*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
1、成立区广电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区广电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筹划部署;检查被评议单位行评工作实施情况,督促落实整改;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2、成立区广电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检查、指导和督查被评议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负责日常事务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各科、室、台、站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系统的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三、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评议总结四个阶段,从年6月份开始,年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月底前,我局拟召开局局领导班子、各科、室、台、站负责人参加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学习党的*、省、市、区纪委相关会议以及全国、省、市、区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宣读和下发《区广电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对本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2、各单位要通过完善投诉机制、设置公示栏、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的目的、意义和政风行风与加强作风建设的关系,政风行风评议与促进文化建设的关系,引导大家提高对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形*人了解行评、人人参与行评的氛围。
3、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工作状态投入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进一步转变观念,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执政能力和服务能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我区广电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阶段:评议阶段
我局将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用意见箱等形式,收集对本系统、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找出本系统、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自纠,发现问题后及时解决问题。
整改是整个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和落脚点,各单位将认真抓好整改。对经过核实、有条件整改的,要迅速改、坚决改;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要研究整改方法,拟定整改方案,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违纪违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同时,针对政风行风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形成防止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各单位要在巩固提高上一阶段整改成果的同时,做好准备,认真向行评办汇报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主动配合行评办做好评议工作。
1、听取情况汇报。行评办到被评议单位,听取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前三个阶段行评工作的开展情况。
2、召开行评总结大会。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政风行风评议总结大会,并邀请区纠风办、区民评检查指导组第三组领导到会指导,通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
3、上报有关材料。被评议单位于年8月下旬将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总结材料书面报局行评办,局行评办将材料汇总后报区纠风办、区民评检查指导组第二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