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人大代表联络站先进材料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人大代表联络站先进材料5篇
人大代表联络站先进材料篇1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流程1、接访:热情接访代表,认真听取代表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接访登记和笔录。
2、梳理:及时对代表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进行分析,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办不到的事,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对经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3、报送:按规范形成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报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
4、交办: 对于已形成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十天内按有关规定交办处理。
5、催办:对交办事宜应及时跟踪办理情况。
6、反馈: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办理回复,及时将答复意见反馈给人大代表。
7、督办: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要将代表意见反馈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重新办理,直到代表对办理情况基本满意为止。
8、存档:将接访代表的登记表、部门的回复及处理结果等资料装订成册,整理归档。
9、
人大代表联络站先进材料篇2
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拓展代表履职平台——浅析新形势下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如何发挥作用
如何把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增强其履职能力,更好地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从xx年起,南浔区双林镇以创建“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为载体,探索出了一条新形势下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新路子。截止目前,全镇共建4个人大代表联络站。“管理科学、目的明确,功能齐全、一专多用,内容丰富、活动经常,求实创新、各有所长”,是我镇创建“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总体要求。人大代表联络站丰富了人大代表活动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为辖区省、市、区、镇各级人大代表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了阵地保障,极大地激发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经过探索和实践,我们深切地感到人大代表联络站已成为人大代表学习交流的好平台,依法履职的好场所,接待选民的好窗口。
在新形势下,如何以“站”为媒,让人大代表进“站”参加活动,从而把代表联系和组织起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应有的作用,必须注重把握以下几点:
镇人大主席团坚持把“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办事日程,明确了责任,提出了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并狠抓付诸实施。镇人大专门召开会议,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上级人大的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要求,提高认识,统一了思想,增强创建工作的热情。到2018年,全镇4个代表小组全部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络站,并把“三化”融入到工作的全过程,即软硬件建设力求规范化,活动形式力求多样化,实现效果力求最优化。正是人大代表联络站为选民和代表、代表和政府搭起了依法沟通的桥梁,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人大代表联络站建立于乡村、扎根于群众,方便代表,方便选民,活动自如,轻便快捷,能够贴近实际、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开展代表活动,能够发挥其它代表活动方式所难以发挥的作用。镇人大注重研究,因势利导,把多方面的代表工作建立在人大代表联络站这个平台上,使人大代表联络站发挥出更多更好的效能,让人大代表联络站成为代表联系选民、了解社情民意的绿色通道。双林镇“三听三提三督”活动是人大工作创新的重要举措,切实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受到了广大选民的普遍欢迎。每月15日的人大代表“听政日”活动,我们严格要求各代表联络站召开专题会议,做到上下联动,抓好运作。让人大代表进“站”入户,4个人大代表联络站成了人大代表与选民见面的主阵地,与广大选民面对面、心交心,你说我听、你讲我记;你的心声、我来倾听,你的建议、我来传达,你的问题、我帮你解决;一股股畅通交流的甘泉,像雨露滋润了选民的心田。在交流中,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心贴得如此之近,成为我镇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次生动实践。在接待选民过程中,我们切实做到了“三个结合”:即接待日活动与了解社情民意相结合、与工作调研相结合、与代表履职相结合,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增强了选民的民主意识,收到了预期效果。代表在接待选民时选民所提的建议,镇人大主席团视同人大代表建议一样对待,将建议落实到镇分管领导和相关承办单位,并按照“提高认识、统一交办,严格责任,突出重点”的要求,用心去研究办理,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代表作出答复,然后再由代表及时反馈给选民,真正使代表、选民“双满意”。
乡镇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组织好代表活动,把开展代表活动摆上人大代表联络站的突出位置,通过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创新代表联系选民方式,推进了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正常运转。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联系群众、履职为民“十个一”活动制度,注重采取多种形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和形式,努力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初各代表联络站认真制定“十个一”活动计划,全年活动严格按照活动计划开展。要求各代表联络站每月一次接待选民,每月一次走访选区,每人每月一条社情民意,每季一次调研视察,每半年一次学习培训,每年一次政情通报,每人每年一条代表建议,每年一次扶贫帮困,每年一次履职交流,每年一次述职评议。每次活动均有台帐记录,记录规范清晰。2018年全镇4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共开展接待选民53次,接待选民200余人次;开展走访选民48次,走访选民1200余人次;组织代表视察调研18次;为群众办实事36件;向镇人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29条;在区第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建议11件,在镇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建议17件。
实践证明:人大工作以代表为本,代表工作以活动为先。耕耘好人大代表联络站这片园地,是代表工作收到春华秋实之效的必要途径。有了人大代表联络站,不但会使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更有序、扎实、健康地开展起来,而且也能使代表活动看得见、摸得着,既生动活跃,又丰富实在,让选民深切地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人大代表联络站就是自己的“家”。在建设中,镇人大要始终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措施上扎实有力,以创新的理念,不断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探索新形式,创造新经验,增添新活力,进而使各项代表活动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使之活力四射。
内容仅供参考
人大代表联络站先进材料篇3
崇明区建设镇:“人大代表联络站”架起“连心桥”
作者:陆施燕
来源:《上海人大月刊》2018年第08期
“村里配上了健身器材,年久失修的道路修好了,发臭的小河浜也变清澈了……”在崇明区建设镇,选民反映到人大代表联络站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都得到了有效解决;个别暂时解决不了的,也都得到了反馈。“人大代表联络站”真正成为了代表与选民,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的“连心桥”。
代表学习的“充电站”
建设镇有58名镇人大代表,活跃在全镇13个人大代表联络站。这58名镇人大代表有各自的岗位和工作,平时事务多,学习少、接触新鲜事物不够,素质也是参差不齐。
如何让人大代表提高能力,真正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建设镇人大充分利用“人大代表联络站”这个平台,为代表统一订阅《人民代表报》《人大代表履职知识手册》等常用报刊、书籍,采取现场学习、理论辅导、专家讲解等形式,激发代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中,镇人大选派专人深入联络点予以指导,开展集中学习,切实增强代表的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联络站成了人大代表的“充电站”“加油站”,知识储备足了,各方面能力也提升了,“代表常来、实事常办”也成为一种“新常态”。
群众意见的“收集站”
虹桥村是建设镇乡村旅游发展最蓬勃的一个村,全村共有大大小小60多个农家乐。有村民反映,有一些桥尚未命名,给游客出行造成不便。虹桥村人大代表聯络站收集到这一建议后,立即督促政府将此意见纳入督办。目前,这些无名桥冠上了有创意、有乡村文化气息的名字。
以往,人大代表活动场所不固定,闭会期间选民不知道代表在哪里,有诉求无从反映,自从有了人大代表联络站,选民的呼声和愿望第一时间被发现、了解。百姓的满意度高了,人大代表更接地气了,归属感和责任感增强,为人民代言、替人民监督的服务意识也提高了。根据镇人大年初制定的活动计划,代表们合理安排好本职工作和参加活动时间,及时经常地开展活动,深入了解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赢得了群众认同。
人大代表联络站先进材料篇4
人大代表联络站职责职责一:人大代表联络站职责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协助人大街道工委开展工作。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作为人大街道工委的延伸和有效补充,应当拓宽工作渠道,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街道工委交办的工作。
二、保持与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以多样化的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互动,保持有效沟通和联系,了解和关心人大代表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提高服务代表水平。
三、协助落实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组织人大代表以座谈会、定点接待、走访慰问、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等多种方式密切与选民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社区活动。
# 本文 #!四、协助人大代表收集选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整理社区舆情,并向人大代表通报。协助人大代表收集社情民意,跟踪了解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和其他书面意见的落实情况。
五、畅通选民(群众)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的渠道。组织人大代表定期接待选民(群众),及时做好选民(群众)的来访、来电、来信的登记、转交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解决并答复人大代表和选民(群众)。
六、做好人大代表在本社区履职活动的服务和保障工作。协助人大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评议、调研等活动,做好代表履职过程中的会务、联系、后勤、服务等保障工作。
七、做好人大代表在本社区的履职活动情况登记。协助人大街道工委做好人大代表履职的信息报送和履职情况登记工作,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整理留存代表履职活动台账。
职责二: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职责
本联络站服务对象为本辖区的选民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和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定期向街道人大工委汇报工作情况。
3、组织协助人大代表开展接待、走访等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自觉接受选民监督,汇总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推进问题解决。
人大代表联络站先进材料篇5
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大代表联络站(以下简称联络站)工作,充分发挥我乡(镇)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镇)人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联络站工作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群众)、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推动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组织代表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开展履职交流、听取和约见政府及部门工作、开展向选民述职等履职工作。
第三条 联络站驻地社区、村及单位具体负责联络站的建设、管理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团加强对联络站工作的指导,及时组织交流、总结和推广经验,提高工作实效。
第四条 各级人大代表按本办法参加联络站工作,认真听取选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法定途径反映问题,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五条 联络站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各级人大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联络站应按照人大代表的分布状况、就近就便设立,充分发挥我乡(镇)各级人大代表的联动作用。
全乡(镇)共设3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具体如下:
1、五星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场所:五星村村委办公楼。
2、叶家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场所:叶家村村委办公楼。
3、威坪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场所:威坪乡(镇)人民政府科技楼二楼。
第七条 联络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站长原则上由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兼任,副站长由人大代表担任,成员人选由各村、社区会同乡(镇)人大主席团确定,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联络站配备联络员1名(根据实际情况由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兼任),协助站长负责联络站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联络站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台账要详细登记进站代表的工作和选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包括活动方式、活动内容、参加代表和群众人次,通过联络站提交人大代表建议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推动问题解决等情况。
第九条联络站应当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办公、宣教设备。悬挂统一制作的“人大代表联络站”标识牌,设立“人大代表联系信箱”,公开代表联络站制度、代表信息、履职情况、代表年度活动计划、代表接待选民(群众)日等资料。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联络站定期接待选民(群众),接待时间提前3天向社会公布,告知接待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主要内容、接待代表的名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群众)活动原则上每季不少于1次。
第十一条联络站轮流和集中安排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群众),并可应选民(群众)要求安排约见人大代表。联络站内每名人大代表每年参加接待选民(群众)活动原则上不少于4次。
第十二条 乡(镇)人大主席团明确各联络站接待选民(群众)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
人大代表联络站每季开展1次代表接待选民(群众)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具体时间、活动地点、活动类型由联络站站长负责安排,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活动情况反馈乡(镇)人大主席团。
第十三条 代表在接待选民(群众)时应佩戴代表证;在接待过程中,要认真听取选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如实填写《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群众)登记表》。
第十四条 代表在接待选民(群众)过程中,对于选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宣传、解释。需由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和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团按管理权限交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和建议是由本级政府解决的,承办科室应在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向乡(镇)人大主席团反馈;问题和建议是由上一级政府部门解决的,乡(镇)人大主席团按照相关程序提交上一级人大常委会,由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按管理权限交有关部门解决。解决之后,再由原负责接待代表将办理情况向提出问题、建议的选民(群众)进行反馈。
第十五条 乡(镇)人大主席团加强对联络站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对联络站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到社区、村年度综合业绩考核范围之列。同时,将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作为代表连任参考依据之一。
第四章 活动方式
第十六条 联络站工作应根据县乡(镇)的重点工作和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来开展,活动形式可采取人大代表接待和走访选民(群众)、调研、视察、民生议政会、选民见面会、述职评议等方式。
第十七条接待活动轮值的人大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接待选民(群众)的,应及时调整更换人员。
第十八条 接待选民(群众)活动中,对选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为依据分别进行解答。对情况不明了、较复杂的事项,由工作人员收集汇总,向有关部门反馈,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人大代表应通过联络站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乡(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重要决议、决定进行宣传。
第二十条各级人大代表可以就联络站工作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或者重大性的问题,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方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或向上级人大常委会反映。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大代表可以就选民(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建议本级人大主席团或上级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调研、检查等。
第五章 工作保障
第二十二条 由联络站驻地负责管理,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建立健全接待选民(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十三条 乡(镇)政府应在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中单独列支联络站活动经费。
第二十四条联络站驻地应为联络站联络员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兼职联络员从事联络站工作应该作为工作内容纳入工作考核。非联络站驻地村应为本村代表参与活动,以及代表接访活动提供保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7年4月24日起试行。
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制度
一、为丰富人大代表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的活动,加强代表之间联络,促进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依法接受选民监督、更好履行代表职责,依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要求,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
二、人大代表联络站以县人大代表为主体建立,邀请本乡(镇)省市人大代表、吸收乡(镇)人大代表共同参与。
三、人大代表联络站在县人大代表代表联络机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四、人大代表联络站应坚持以集体活动为主,积极创新活动方式,注重对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选民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主动开展走访和调研。
五、人大代表联络站应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活动,活动时间要相对固定,活动方式可灵活多样,其中面向选民的活动应事先公告。
六、人大代表联络站对走访、接待中选民反映的问题,应依法积极疏导、帮助联系,重要问题应及时提请县人大代表代表联络机构或乡(镇)人大处理;符合代表建议条件的,按照代表建议办理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