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读音jiàn shè,是一个汉语词汇,释义为建立、设置或陈设布置或指创建新事业或增加新设施,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6篇
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篇1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党建、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干部队伍。首先,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社区工作者处在城区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直接面向社会、面对居民,是推进社区各项事业和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形势下,社区承担了许多过去由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办理的事务,为建设和谐社会,推进城市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某种意义上社区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核心,社区工作的本质主要是做人的工作的,强调尊重人的权利和人格、满足各类受助人群的需求,用平等、友爱、热情的服务给千家万户带来温暖。因此,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是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对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到城市最基层具有决定性意义。 其次,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随着城市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生活也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些变化必然要反映和渗透到社区生活中来,从而使社区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当前社会转型、经济调整的关键时期,社会阶层价值取向的分化,极易引发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社区作用发挥好了,有助于推动社会和谐文化、关爱文化的建设和道德秩序的构建,营造诚信友爱的良好社会氛围,社区在调处社会矛盾和纠纷中,能够起到减震器作用,也可以避免政府与不同利益群体间的直接对立,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最初的萌芽阶段。通过社区开展各类服务帮扶困难群体、边缘群体,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达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社区工作者队伍将成为党和政府解决社会问题、钝化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依靠力量。第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是发挥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的需要。社区党组织不仅承担着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任,而且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社区是人们集中居住的社会共同体,居民来源分散、结构复杂、素质不一,他们的思想意识、利益诉求和生活方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这就使社区党组织宣传、教育、联系、组织、团结群众的任务更重,难度更大,对社区党务干部的素质能力要求更高。社会的文明进步使居民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日益突出,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参加社区文化、教育、体育、科普活动的空前高涨,各种群众自发组成的活动团体大量涌现,只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党务干部,才能对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加以有效的引导和管理,保证其健康有序地发展,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的新社区。
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篇2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思考
阿勒泰市金山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文军
当前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错时工作、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巡逻,以及大量的“额外”超负荷工作使社区工作者普遍感到巨大的工作压力。低待遇、高付出的不平衡状态,以及普遍存在的“干多干少一个样”的不公平现象,使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同时社区工作者“流失”问题日益突出。
排除机制性问题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得不到落实的原因之外,如何依靠街道社区自身力量,缓解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不高、留不住人的现状是街道社区党组织当前亟需解决的首要难题。根据阿勒泰市金山路街道、社区近几年的做法,归纳如下。
一、从工作认可上激发工作积极性,用岗位“留人”
一是选好配强社区领导班子。选好配强社区书记、主任是提升社区工作水平的重要前提。金山路街道在4个社区积极推行社区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给年轻有为的年轻干部给权利、压担子,使社区主要领导得到快速锻炼、提高。同时,街道为每个社区确定2名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联系点,全力扶持社区书记、主任的工作,树立社区主要领导的威信,推动社区工作。近4年来,金山路街道已有3名社区党组织书记被提拔为副科级,2009年又有2社区党组织书记顺利通过全市副科级社区书记公选。社区已经成为培养锻炼干部、出干部的地方。
二是做好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做好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确保后继有人。在重点扶持社区书记、主任的同时,金山路街道及时将工作踏实认真,有发展潜力的干部作为社区副书记、副主任重点培养,使其能够独当一面,解决社区书记、主任提任后接班人的问题。近2年来,金山路街道有1名社区副书记被提拔为副科级,1名后备干部通过公选进入副科级社区书记岗位,1名社区副书记提任为社区书记、主任,选拔配备社区副书记、副主任12人。
三是及时肯定赋予政治荣誉。对工作优异的干部,及时推荐表彰,激发干部的政治荣誉感。近年来,金山路街道社区获得各类荣誉称号80余项,受到自治区级表彰的个人3人次,受到地区级表彰的个人5人次,受到市级表彰的个人50余人次。金山路街道党工委在推荐上级表彰的同时,通过每年一次的辖区工作会议、社区工作会议、庆七一表彰会,大张旗鼓的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个人160余人次。连续2年,在金山广场隆重举办庆“七一”双先表彰大会,扩大表彰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二、从经济手段上激发工作积极性,用待遇“留人”
一是完善绩效工资制度。通过几年的摸索,金山路街道初步确定了“星级社区工作者”评选办法,以此扭转“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社区骨干力量工作积极性受影响的状况。以公开测评的方式,每季度按25%、60%、15%的名额比例在全体社区工作人员中分别评选出红星、蓝星、黄星社区工作者。工作优异的社区工作者全年每人最高可以享受到1600元的绩效工资;工作表现良好的社区工作者全年每人基本可以享受到1200元的绩效工资,获得黄星的社区工作者不享受绩效工资。
二是健全社区工作者奖励制度。在完善社区工作者奖励制度中,金山路街道还先后制定实施了《通讯员奖励制度》、《年度考核奖励制度》。每季度对街道社区通讯员的稿件进行点评,并按照规定兑现通讯员奖金。每年年底,结合干部考核工作,对负责工作受到上级表彰的社区工作者,按照表彰级别分别给予奖励,并优先评优、推优。
三、从关爱服务上激发工作积极性,用感情“留人”
一是建立社区工作者生日档案。金山路街道为在编干部、聘用干部、劳动保障协理员、卫生保洁员建立生日档案。有些社区还建立了社区工作者家人生日档案,将社区工作者家人也纳入关爱范围。街道按时为每一名过生日的社区工作者送去生日礼物,街道办事处机关、社区每月或季度集体举办干部生日聚会,通过集体娱乐活动,团结干部、凝聚干部。
二是建立社区工作者救助制度。针对个别因病致困的社区工作者,通过街道社区集体经济收入中出一部分、街道社区工作者捐一部分、协调医疗卫生单位免一部分的办法,帮助生活相对困难的社区工作者度过难关。近年来,金山路街道社区工作者累计捐款达1.5万元,救助生活困难社区工作者8人次。街道社区党组织探望患病的社区工作者或其家人45人次,送去慰问品、慰问金近7000余元,让社区工作者家人同样感受到金山路街道大家庭的温暖。
三是建立社区工作者关爱制度。金山路街道通过发展集体经济,近年来累计为社区聘用人员和劳动保障协理员补助取暖费3万余元。每年定期为全体社区工作者免费体检一次,同时针对社区工作者入户走访接触各类人群多的情况,为社区工作者免费注射乙肝疫苗。为减轻社区工作者入户工作强度,为管辖片区较大的3个社区购买电动自行车。3个社区居委会阵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社区阵地平均面积达到450平方米。投入30余万元添置社区居委会办公设备,全面改善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环境。
在她的记忆里,三四年来工资几乎没涨过。这两年随着 “菜篮子”越来越沉,她有点承受不了。
据悉,这些“流失”掉的人员大都是居委会的中坚力量,对政府的政策了解透彻、长期深入基层人脉广,而且处理纠纷、调解纠纷的能力强、经验多。他们大部分被保险公司、物业公司、私人企业聘走,收入是当初的3—5倍。
“其实我们不愿意走,在社区工作这么长时间了,和居民也有感情了。可是工资太低了,我们生存都……”王晓蒙欲言又止。
从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看人才流失
近段时间,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话题。 随着社会功能不断扩大,原有单位制模式下的各种社会事物,由单位统包转向社会管理,社区逐步承担起管理社会事物的功能。要做好这项工作,根本在于人,在于需要有一支有文化、有能力、有素质的社区干部队伍,而具有这些能力的人才,却不断的因为工资待遇问题离开社区工作岗位,人才流失严重。 “拿最少的钱,做最多的事”,成为大家对社区工作者的普遍共识。据了解,目前我市主城区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各区从财政中划拨,标准也由各区自行制定,根据“委员”、“副职”、“主任”三个级别,收入从700元到1400元不等,最高的在2000元左右。 “朋友问起我的收入,只有打哈哈敷衍过去,父母安慰我,好歹是份正式工作,听上去至少比待业青年强。”不少社区工作者在面对工资待遇询问的时候都这样回答。现在社区工作者偏向于年轻化、知识化,他们无其它经济来源,基础相对薄弱,要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不得不考虑后顾之忧,谈恋爱、结婚、赡养父母、供养子女等等。有的甚至工作好几年了,每月仍需要向父母伸手要钱。这一情况直接影响到工作的积极性和人员的稳定性。 在社区工作没得到大家认可的时候,总觉得是一些居委会大妈做的事情;现在,更多的人,把社区工作者和公务员划上了等号,甚至认为是坐着看报纸、喝茶的清闲工作。而事实上,社区工作不仅工作时间长,而且相当繁琐。做的工作越来越多,越来越细化,不亚于机关人员的工作量,最小最细微的工作都由社区来做,一到节假日更是24小时待命,工作压力相当大。不少大学生把到社区工作当做是考取公务员的过渡期,一旦考取或找到其他的工作,立刻就走人,人才流失现象严重。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近几年通过增加补贴,社区工作者待遇有所提高,但仍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希望有关部门统一制定一个指导性标准,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
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篇3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党建、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干部队伍。
首先,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社区工作者处在城区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直接面向社会、面对居民,是推进社区各项事业和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形势下,社区承担了许多过去由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办理的事务,为建设和谐社会,推进城市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某种意义上社区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核心,社区工作的本质主要是做人的工作的,强调尊重人的权利和人格、满足各类受助人群的需求,用平等、友爱、热情的服务给千家万户带来温暖。因此,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是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对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到城市最基层具有决定性意义。
其次,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随着城市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生活也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些变化必然要反映和渗透到社区生活中来,从而使社区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当前社会转型、经济调整的关键时期,社会阶层价值取向的分化,极易引发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社区作用发挥好了,有助于推动社会和谐文化、关爱文化的建设和道德秩序的构建,营造诚信友爱的良好社会氛围,社区在调处社会矛盾和纠纷中,能够起到减震器作用,也可以避免政府与不同利益群体间的直接对立,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最初的萌芽阶段。通过社区开展各类服务帮扶困难群体、边缘群体,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达到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社区工作者队伍将成为党和政府解决社会问题、钝化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依靠力量。
第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是发挥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的需要。社区党组织不仅承担着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重任,而且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文化、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环境等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社区是人们集中居住的社会共同体,居民来源分散、结构复杂、素质不一,他们的思想意识、利益诉求和生活方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这就使社区党组织宣传、教育、联系、组织、团结群众的任务更重,难度更大,对社区党务干部的素质能力要求更高。社会的文明进步使居民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日益突出,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参加社区文化、教育、体育、科普活动的空前高涨,各种群众自发组成的活动团体大量涌现,只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党务干部,才能对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加以有效的引导和管理,保证其健康有序地发展,共同构建文明和谐的新社区。
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篇4
2018年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18年10月2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提高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社区工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社区工作者的选拔培养
(一)合理配备社区工作者职数。按照====号文件要求,按比例合理配备调整社区工作人员职数。建好县级社区服务中心,并按照服务职能合理配备工作人员。
(二)拓宽社区工作者选拔任用渠道。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统一招录机制,采取先聘后选的方式产生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和“两委”委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和居民、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竞聘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
(三)加强社区后备干部和优秀人才队伍培养。注重从年纪轻、能力强、文化程度高、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称的社区委员中选拔培养一批后备干部,作为社区书记、主任的后备人选。积极安排新录用的公务员、优秀选调大学生等到社区进行挂职、锻炼。
二、强化社区工作者激励措施
(四)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生活待遇。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达到市要求标准每月11600元(领取县财政工资,且超过6001元者不再调整)。社区书记、主任实行每人每月111100元职务补贴。一人兼的书记、主任每人每月职务补贴11200元。资金由县财政负担。建立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动态增长机制,从18年起以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每年递增1110%,最高达到递增5110%,并随着社会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到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
落实社区工作者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五)建立社区工作者政治激励机制。每年评选一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社区工作者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积极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逐步增加社区工作者所占比例,为社区工作者参政议政创 造条件。
(六)实行社区工作者离任生活补贴制度。专职从事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工作连续18年以上的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后,无经济来源或虽有经济来源但不能保证正常生活需要的,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三、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
(七)加强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每年举办定期专项培训1至2次。加大“走出去”培训力度,组织优秀社区工作者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专业职称。
(八)建立培训经费保障机制。按照50元/人的标准列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鼓励社会各方面以多种形式支持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县级党费适当增加对社区工作者培训的投入。县委组织部在培训干部时,要加入社区干部培训内容。
(九)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制定落实社区工作者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管理考评制,采取组织考核与居民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考核结果与社区工作者的奖惩、任用直接挂钩,优秀的给予一定奖励,不称职的由社区办进行诫勉谈话,第二年仍不称职的,进行组织调整、劝退或依法罢免。
四、优化社区工作者工作环境
(十)提高社区办公活动经费。每个社区办公经费达到每月50=0元 ,2=18年达到每月10=00元标准。从20=18年度起,社区办办公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十一)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从18年度开始,县财政要每年拿出一定资金作为社区专项建设资金,用以社区硬件改善和软件提高。
认真落实===号文件要求,今后小区规划建设时,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每百户==平方米”的标准无偿提供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和活动用房,确保社区办公和为民服务公益性设施落实到位。此项工作由规划局在小区开发时作出规划,社区办与开发商签订协议。
(十二)落实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政府有关部门一般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性工作摊派给社区组织。对有些社区组织做起来有优势的行政性工作,可依法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委托社区组织承担。
(十三)深化社区共驻共建。各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 队、企事业组织等要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 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建立县级领导干部联系共建社区制度,强化责任,形成合力,推进社区建设深入发展。
本意见自18年===月起实行。
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篇5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范文
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统一部署下,根据社区建设“***”整体安排,由社区办、组织科、监察科等相关部门,通过听取汇报、群众评议、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生活会、征求科室意见、交换指导意见等形式,“***”工作组形成了“社区建设综合报告”和对每个社区的具体指导性意见,工作组认为:社区整体建设形势向好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本着:查找不足,整改帮建,以利再战的目的,研究制定了2019年社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
一、确定目标,明确责任,有的放矢的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社区班子及工作者队伍管理模式,使社区工作者的素质得到提升,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社区领导班子的亲和力、公信力和满意度要得到明显提高,力争实现“五个好”(班子建设好、任务完成好、工作机制好、率先垂范好、群众反映好);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思想水平、执行能力和业务能力要有大幅度改善,努力实现“五个要”(思想意识要积极向上、领导决策要坚决执行、本职工作要独当一面、业务技能要熟练掌握、为民服务要主动热情)社区党政正职要做到“一岗双责”,既推动好本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更要作为队伍建设的主要责任人,抓好工作者队伍建设。
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队伍建设方向,注重工作者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
使社区班子及社区工作者队伍成为一支凝聚力强,敢打硬仗,善打胜仗的坚强队伍。
二、提升素质,提高能力,采取多种办法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教育与培养。
(一)加强思想教育。
要下大力加强社区工作者思想道德教育。
一是机关每个月拿出半天时间,组织工作者通过领导授课,观摩先进人物事迹等形式进行广泛的教育与培养;二是每个社区每个月要拿出半天的时间组织政治学习。
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对全体人员的思想教育,努力提升服务群众的思想水平与职业道德,使工作者队伍整体思想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篇6
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施办法
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聘用
第三章考核
第四章报酬
第五章辞职、解聘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东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经过一定的程序,被东区民政局聘用的社区工作人员,包括:
1、由上级党组织任命,或社区党员大会选举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在社区从事党务工作的社区党组织委员专职人员;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
3、通过招聘,在社区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专职社会工作者。
没有被东区民政局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聘用
第三条社区工作者聘用采取考核聘用和考试聘用两种方式进行,由区东民政局适时统筹组织实施。
第四条社区工作者的聘用每三年为一个届期。
第五条换届时,对上一届的社区工作者实行考核聘用;届期期间,新补充的社区工作者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
第六条考核聘用一般按下列程序和办法进行:
1、提出考核聘用申请。个人提出考核聘用申请,经所在街道审核同意后,报东区区民政局审批;
2、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由街道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参会人员包括街道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及街道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所在社区所有社区工作者;部分居民代表和所在辖区单位代表,其中居民代表和辖区单位代表原则上占参会总人数的20%。参会的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可自愿申请,也可由街道确定。
民主推荐。主要考察考核对象能否继续胜任社区工作者岗位,民主推荐得票率不过半的不再聘用;
民主测评。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低于60%,或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得票率超过30%的,不再聘用。
3、决定考核聘用对象。由街道党工委根据民主推荐和测评情况,集体讨论是否聘用。
4、公示。在聘用对象所在社区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5、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东区民政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第七条考试聘用的社区工作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奉公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热爱社区工作,掌握社区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男性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原则上应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第八条考试聘用社区工作者必须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编制空缺的情况下,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聘用。
第九条通过公开考试,并依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人员,由东区民政局聘用为社区工作者。
第三章考核
第十条社区工作者的考核由东区民政局统筹安排,街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细则由街道自行制定并报东区民政局备案。
第十一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街道结合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确定社区工作者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补贴的发放依据。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的优秀等次不超过本社区工作者总数的20%。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由街道组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参会人员包括:
1、街道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
2、所在社区所有社区工作者;
3、部分居民代表和所在辖区单位代表;
4、其他人员。
参会的居民代表和辖区单位代表原则上占参会总人数的20%;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可自愿申请,也可由街道确定。
第十四条街道应全面考核社区工作者的德、能、勤、绩、廉,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1、社区工作者的政治立场、思想道德和工作、生活作风情况;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情况;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2、社区工作者对相关工作的政策、规定的熟悉、掌握情况,自觉熟练运用政策、规定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本职工作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情况;对责任范围内工作职责、居民构成、居民需求的熟悉、掌握情况;组织和带领群众开展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
3、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态度,有热爱社区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为居民服务的耐心、细心和精心,有刻苦的钻研精神和顽强的进取精神,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情况。
4、社区工作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效率及个人在完成工作任务中所发挥的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五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绩突出;
5、清正廉洁。
第十六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3、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4、胜任并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5、廉洁自律。
第十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6、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7、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的;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
第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3、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的;
7、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
8、上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本年度考核仍达不到称职标准的。
第四章报酬
第十九条社区工作者人员经费在区财政中列支,其年人均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换届当年的全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届期内保持不变,采取“基本报酬+绩效补贴”的方式发放,其中基本报酬占70%,绩效补贴占30%。
第二十条绩效补贴发放。绩效补贴发放按系数方式进行。以社区为单位,社区工作者绩效补贴进行归总,分别按优秀等次系数、称职等次系数、基本称职等次系数、不称职等次系数为0,计发个人绩效补贴。
个人绩效补贴=系数
第二十一条按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自付部分按照相关规定在社区工作者工作报酬内扣除。
第五章辞职、解聘
第二十二条社区工作者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街道党委、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由街道党委审批后报区民政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聘用: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工作失误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或连续三年未被评定一次称职的;
8、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
9、换届后不再担任社区党组织委员或居委会委员的;
10、具有其他违法违纪情形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区财政、区民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工作经费、人员经费以及考核经费的检查监督,对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的,按违反财经纪律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追究。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东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