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读作quán yuán,汉语词语,意思是指全体人员,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5篇
【篇一】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的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局面,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健康和安全,确保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劳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3、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和相关方单位在本公司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员。
4、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1总经理
4.1.1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开展工作。
4.1.2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
4.1.3建立和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4建立和健全公司安全委员会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网络,按规定配备充实安全管理人员。
4.1.5通过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工作会议,制定公司安全目标与活动计划,研究、决策、督查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4.1.6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营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1.7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1.8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责任目标管理,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与合作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内容、要求和措施。
4.1.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1.10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4.2.1协助总经理管理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对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4.2.2认真执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
【篇二】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局面,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健康和安全,确保生产、 建设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劳动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3、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和相关方单位在本公司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员。
4、 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1 总经理
4.1.1 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支持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开展工作。
4.1.2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
4.1.3 建立和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4 建立和健全公司安全委员会等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网络,按规定配备充实安全管理人员。
4.1.5 通过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组织召开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工作会议,制定公司安全目标与活动计划,研究、决策、督查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审 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4.1.6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经营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1.7 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1.8 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责任目标管理,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与合作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内容、要求和措施。
4.1.9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10 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 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4.2.1 协助总经理管理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对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4.2.2 认真执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3 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制订和审查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各分厂部门认真执行,支持他们开展日常安全工作。
4.2.4 主持安全委员会的常务工作,协助总经理推动安全委员会决策、监督和奖励的职能工作,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配备充实安全管理人员。
4.2.5 督促各有关部门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安技教育等)。
4.2.6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落实整改措施。
4.2.7 督促各分车间、部门遵守安全生产、消防法规、决议、指示和各项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
4.2.8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并签署事故调查报告,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纪律,工作不负责、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必须分别情况、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4.4 分管其他工作的副总经理
4.4.1 认真执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
4.4.2 支持、配合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工作。
4.4.3 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制订和审查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支持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安全工作。
4.4.4 组织督促所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安全职责,遵守生产安全、防火安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决议和指示。
4.4.5 研究解决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或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按要求进行整改。
4.4.6 督促各部门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意识、知识和技能教育,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4.7 参加所分管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4.8 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4.4.9 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5 工会主席
4.5.1 履行《工会法》赋于的责任,监督行政贯彻落实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对工会系统的安全生产负责。
4.5.2 将劳动保护纳入职代会的重要议程,对员工及员工代表提出的劳动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提案及时通报行政,并督促落实解决。
4.5.3 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
4.5.4 督促和协助行政改善劳动条件,加强毒尘治理,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4.5.5 发现有违章指挥,有权提出建议;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有权组织员工撤离危险场所。
4.5.6 在组织班组建设、建家活动、和劳动竞赛活动中,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
4.5.7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工伤、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协助行政做好善后工作。
4.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6.1 在法人代表、分管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宣传、落实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负责对生产、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6.2 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掌握工业企业安全技术的基本要求,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4.6.3 协助总经理和分管安全的副总,做好安全委员会的办公室日常事务和文秘等工作。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应立即纠正,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制止其工作,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4.6.4 认真做好新职工的入厂安全教育,做好调换工种人员的转岗安全教育,经常对职工进行生产安全、防火安全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修订和完善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程和制度。
4.6.5 定期或不定期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查出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并填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分厂、部门按期实施。
4.6.6 参加工伤事故、火灾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原则,协助分厂、部门做好事故调查报告、统计和处理工作。
4.6.7 对新建、改建、扩建、大修、革新及挖潜工程项目,督促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保证做到“三同时”,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4.6.8 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监督责任。
4.7部门负责人
4.7.1 认真执行上级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和规定。
4.7.2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检修)工作的同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4.7.3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负责对本单位所属职工及外来劳动人员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本单位内部职工调换工种时应进行换岗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应执行上级专门规定,经考试考核合格领有操作证方可安排独立上岗。
4.7.4 认真组织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每周组织并带队检查生产现场、建筑物、工夹具、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办公生活设施及机械电气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并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4.7.5 积极参加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健全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和支持专(兼)职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制订或修订分厂(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查、提出意见、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执行。
4.7.6 认真开展全员岗位技能达标活动,技能培训后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合理安排劳动组织,进行有计划地均衡生产,做到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职工,不准安排在高温、高空作业等身体不适应的岗位上工作。
4.7.7 实行经济承包或计件工资时,车间、班组和个人要制订相应的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
4.7.8 发生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并及时组织或协助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部进行事故救援、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
4.7.9 中层副职在其分管业务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
4.7.10 一把手对本分厂(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4.8 班组长(含相关方)
4.8.1 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公司和分厂(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8.2 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工夹具、原材料、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消除危险隐患。
4.8.3 督促检查本班(组)工人搞好安全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和工作地点的整洁。
4.8.4 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检查,严格劳动纪律管理、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
4.8.5 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完好。
4.8.6 在岗期间,认真组织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有关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参加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4.8.7 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直接领导责任。
4.9 员工(含相关方)
4.9.1 积极主动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技能,具备作业现场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9.2 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特殊工种要持证操作,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在未掌握机械、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不能上岗操作;岗位技能培训不达标,不上岗作业。
4.9.3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班前、班中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4.9.4 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设备、附件和工具、爱护和正确使用一切生产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装置和消防器材设施,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做到“三不伤害”。
4.9.5 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可越级汇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不冒险作业。
4.9.6 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报告领导。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事故应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并按事故发生时的原始情况向领导提供调查、分析材料和凭证。
4.8 班组长责任
1) 每月制定班组行动计划与实施表,做好本班组的安全有感领导;
2) 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培训公司及本分厂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与保持、提高,以及事故预防技术、技能的的提高;
3) 每年带领员工编制和修订班组的安全操作标准化文件,督促和教导员工熟练掌握和执行岗位安全操作标准;
4) 根据从业资格、技能来分配作业,组织员工开展自保互保联保活动,督促现场进行动态互保联保活动;
5) 严格执行班组安全交底制度,每班召开班前会,布置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强化当班安全作业要点,开展全员劳保穿戴确认;
6) 每班带领员工开展隐患排查,检查员工劳保穿戴、设备、工器具、环境、作业方法和安全标识等,对排查出来的班组级隐患立即组织隐患整改,对班组级以上的隐患,应及时上报分厂或公司,等待指示;
7) 每班开展安全行为观察,检查和指导员工的操作方法,鼓励正确行为、纠正三违行为,对员工三违行为进行记录和分析;
8) 接到作业者的虚惊报告后,判断班组是否有能力处置,如有能力则立即处置,否则立即报告上级,等待指示;
9) 发生异常、故障(有预案的除外)后,判断班组是否有能力处置,如有能力则立即处置,否则立即报告上级,等待指示;
10) 发生事故后,报告上级的同时要立即抢救伤员,使伤员得到及时的、良好的处置,并在班组开展事故分析、教育与登记活动。
2.员工责任:
1) 掌握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的知识与技能,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达标才能上岗;
2) 按上级要求参加班前会(或班后会)、月例会、安全培训和教育,领会上级安全作业指示要求,提升自己安全意识;
3) 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标准,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作业;
4)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设备和工器具。特殊工种要持证操作,不准将特种设备交给无证者操作;
5) 开展班前、班中的隐患排查工作,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安全设施和工作环境,发现事故隐患(设备异常、故障、难以作业、身体不适等)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等待指示;
6) 承担区域安全责任,积极参与互保联保活动,监督互保联保同伴的作业,并劝阻制止同伴的三违行为;
7) 常规作业发现异常时,遵循岗位异常作业处置的要求进行处置,否则执行停-呼-等的要求,不得冒险作业;
8) 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并可越级汇报;
9) 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或岗位应急卡要求进行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4.10 相关方现场负责人
4.10.1 认真执行兴澄公司及项目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是项目部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不违章指挥。
4.10.2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安全合同,严格履行劳务用工手续。负责办理作业人员暂住证、健康证等事宜。
4.10.3 负责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和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技能,制止违章作业。
4.10.4 保持本队作业人员相对稳定,执行新招聘人员进场必须“先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的规定。
4.10.5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向各班组、工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4.10.6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负责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巡查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 查。
4.10.7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未遂、险肇事故应立即向项目经理部及兴澄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保护现场,组织伤员抢救和善后工作,并及时组织或协助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管理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
4.10.8 履行分厂(部门)负责人职责。
5、 行政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5.1 综合管理部
5.1.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指示和各项制度,协助企业法人组织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工作,研究和推 广现代安全管理技术和方法。
5.1.2 组织制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安全技术标准,对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等)的完整性、充分性、有效性负责。
5.1.3 承担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和文秘工作,负责安委会会议的筹备、决策支持、决策监督等工作。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 门按期执行。抓好新工人、培训实习人员和外单位人员入厂后的安全教育,负责 监督外协单位人员岗位识别卡的办理与使用。
5.1.4 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督促有关分厂部门进行整改,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研究处理。
5.1.5 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和燃气管道的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
5.1.6 负责公司危险区域动火审批及各种危险作业申请书的发放与审批管理。
5.1.7 参加工程项目“三同时”及新产品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安全管理工作。
5.1.8 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分厂、班组安全工作,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人员。
5.1.9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5.1.10 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5.9.11 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与各类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5.1.12 负责厂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13 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演习。
5.1.14 编制和修订企业防火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
5.1.15 参加建筑设计防火审查,核验工作。
5.1.16 负责监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管理工作。
5.1.17 组织火灾扑救,火警事故,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5.1.18 负责不可容许危险源及全公司 A 级危险源(点、区)监控管理。
5.1.19 对全公司(含相关方)安全生产工作负持续改进等监管责任。
5.2 科开部
5.2.1 研究和开发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必须先行安全卫生评价、提出安全卫生措施、审核、论证有关安全问题,正式投运前要作出安全 规定、制订安全规程,使之符合劳动保护、安全技术要求。
5.2.2 在组织制、修订工艺规程时,应考虑改善劳动条件和保暖、降温、防尘、防毒等措施。
5.2.3 进行重大和危险项目的试制工作时,应事先同有关部门会审。
5.2.4 提出原料、产品中间体物化性质、毒性作用和安全卫生防护方法。
5.2.5 严格把好产品的安全可靠质量关,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不准出厂。
5.2.6 检查督促本部门员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5.2.7 鉴定、检验产品、零部件、外购物及工具、仪表、仪器等,都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
5.2.8 对使用的各种机械加工设备、热处理设备(设施)、检测仪表、仪器、工具,应定期安全检查,在做高压试验及有毒有害工作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 护措施,发现设备仪器、仪表有不安全因素,不得继续使用。
5.2.9 各类化学试剂,必须按规定使用,做好专人保管,标签清晰。
5.2.10 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法规,做好防火、防爆、防触电等安全工作。
5.2.11 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科研和推广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5.3 制造部
5.3.1 参与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中与安全技术相关内容的制、修订。
5.3.2 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应坚持“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和估 计设备、劳动力等情况,正确安排生产作业计划,做好调度工作,注意职工劳逸 结合。
5.3.3 安全技术措施,应纳入有关单位的生产作业计划指令之内加以下达,并督促其按期实施。
5.3.4 在研究新的生产技术,采用新设备和试制新产品时,必须同时研究解决和落实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5.3.5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生产调度会议,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5.3.6 负责生产(工艺)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5.3.7 对因生产调度指挥不当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负调度指挥失误的责任;
5.3.8 对生产系统的相关方负安全监管责任。
5.4 装备部(处)
5.4.1 负责机械、电气、液压、锅炉、气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通风、除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设备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5.4.2 负责制订和修订设备管理及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组织编制公司内设备的维修技术标准和有关规程,并组织实施。
5.4.3 负责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定、年修项目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策划信息表,并确保实施。
5.4.4 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安全装置应按规定进行技术检查和鉴定时,应通知安全管理部参加。对不合格的设备应及时组织采取措施,确保其安全运转。
5.4.5 在安排检修计划任务时,同时布置安全卫生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5.4.6 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用电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企业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5.4.7 负责组织分厂专业工程师对操作工人进行机电等设备的安全操作,维护保养知识的培训。
5.4.8 负责全厂所有房屋、建筑、下水道、路面的定期检查和修理,在雷雨、台风、下雪季节,应进行重点检查,并采取措施,防止倒塌、渗漏、阻塞;土建施工或维修,必须坚持“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
5.4.9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全厂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5.4.10 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分析、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5.4.11 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
5.4.12 对设备基建系统的相关方负安全监管责任。
5.5 工程项目部(指挥部)
5.5.1 编制或审查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计划,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要求。
5.5.2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并监督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相关方进厂工作管理制度》、《相关方安全监管办法》、《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管暂行办法》。
5.5.3 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5.4 在工程设计时,应通知有关部门会审,工程验收时应同时验收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的设备和装置,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研究改进,未改进前不得验收为合格。
5.5.5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本公司的各项制度。
5.5.6 参加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5.5.7 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坚持“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
5.5.8 对因无安全资质、无安全协议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5.5.9 对本系统的相关方负安全监管责任。
5.6 人力资源部
5.6.1 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安排新进厂职工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者不得直接分配工作。
5.6.2 执行有毒有害工种的管理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工人的招收(包括临时工的录用)和职工的调配工作。
5.6.3 认真执行《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5.6.4 录用新职工,必须经过体格检查,根据身体条件,合理安排。
5.6.5 全公司的特殊工种职工(如电工、行车工、焊割工、锅炉司炉工、制冷工、煤气工、驾驶员等)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领取操作证,才能安排上岗独立操作,严格控制特殊工种调换岗位,不能将老、弱、病、残者调至特殊工种岗位上。
5.6.6 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对违章作业经教育无效而造成重大责任伤亡事故,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组织处理。
5.6.7 对因劳动组织机构严重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特殊工种人员未按时培训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监管责任。
5.7 财务部
5.7.1 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纳入企业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监督合理使用。
5.7.2 把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对应该实行“三同时”的工程而不实行的应拒绝支付经费。
5.7.3 要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安全部门签注的费用不准报销。
5.7.4 协助做好各类事故、外协单位违章的经济处罚和各外协单位安全保证金的收取及建帐工作。
5.8 总经办
5.8.1 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必须同时安排、总结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并协助总经理做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公司通讯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信息对内、对外的畅通和及时。
5.8.2 建立健全小车、客车的调派管理手续,加强对司机和乘坐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参加厂区内交通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5.9 后勤部
5.9.1 积极搞好食堂、宿舍、卫生所、浴室等安全卫生管理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医疗事故。
5.9.2 负责全公司夏季清凉饮料的供应和管理,保证各分厂茶水的及时供应。
5.9.3 搞好职工体检、职业病防治和健康教育,对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做好健康监护工作。
5.9.4 参加工伤鉴定,提供鉴定依据。
5.9.5 负责指导、帮助各分厂研究、改善工业卫生条件,防止工业中毒、中暑和职业病的发生。
5.9.6 正确及时抢救工伤人员和危急病人。
5.9.7 负责开展和积极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5.9.8 对后勤系统的相关方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5.10 企管部
5.10.1 编制、修订各单位经济责任制时,应将安全生产考核列为重点内容之一,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考核结果。
5.10.2 组织制订、修订公司管理制度或标准时,当制度涉及到安全生产方面事项时,应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对制度在安全生产方面内容的完善工作。
5.10.3 协助安全管理部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及贯标工作。
5.11 审计部
5.11.1 按“三同时”的原则,参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执行程序。
5.11.2 对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的资质监督抽查审计,监督施工安全协议的签订的程序。
5.12 物流管理部、 运输公司、供应部、进口部、物管部
5.12.1 对采购的原料、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物品的安全质量负责——供应部、进口部。
5.12.2 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化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并及时送达安全管理部和相关单位——供应部、进口部。
5.12.3 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物管部。
5.12.4 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物管部。
5.12.5 加强对责任区域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司机严格执行车辆保养制度和交通规则,做到行车安全并对司机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物流管理部、运输公司。
5.12.6 参加厂区内交通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物流管理部、运输公司。
5.12.7 物流管理部对物流系统的相关方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5.12.8 供应部对供应系统的相关方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5.13 能源环保部
5.13.1 归口公司的能源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生产用水、电、气等正常供应,抓好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公司消防水管(消火栓)安全管理,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5.13.2 负责制订和修订工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实施。
5.13.3 负责环境监测、测量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相关方投诉,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纠正预防措施的组织制定、监督实施和效果验证;负责公司环境异常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5.13.4 对外围燃气管道、热力管道(网)和安全装置应按规定进行技术检查和鉴定时应通知安全管理部参加,对不合格的设备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其安全运转。
5.13.5 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卫生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5.13.6 负责对安全有关的仪器仪表进行检定及维护监督。
5.13.7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设备管线、消防水管(消火栓)安全大检查,对查出事故隐患监督责任部门及时组织整改。
5.13.8 负责公司废水、废气、噪声、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控制管理,负责放射源申购立项、验收和日常管理工作。
5.13.9 负责新建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
5.14 治安保卫部
5.14.1 负责公司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厂区内交通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5.14.2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治安防范达标标准和“三防”要求的管理。
5.14.3 负责交通运输、社会治安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
5.14.4 对全公司厂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持续改进监管责任。
5.14.5 对保安相关方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5.15 综合部
5.15.1 归口公司成品贮存、防护、交付和搬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5.15.2 负责衔接公司产品销售与生产的环节,收集、传达顾客对产品安全的要求和改进意见。
5.15.3 对进入成品库房现场提货的客户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
5.16 发展规划部
5.16.1 负责研究/参与制订公司经营计划时,必须同时考虑计划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5.16.2 负责及时提供国内外同行企业的安全发展动态和情报网络信息,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5.17 计算机中心
5.17.1 负责公司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库记录的存储。
5.17.2 负责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优化计算机管理系统,支持安全管理创新。
5.17.3 负责公司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软件、硬件、网络)的维护服务,对公司中心计算机房消防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5.18 销售部、国贸公司、综合利用管理部
5.18.1 负责向顾客宣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与要求,并积极施加影响。
5.18.2 负责收集市场、客户对公司安全生产意见信息,整理汇总后向安全管理部和相关部门传递。
5.18.3 对公司产成品销售环节的安全负监督管理责任——销售部、国贸公司。
5.18.4 对公 司副产品 ,固体废 物等销 售环节相 关方人员 安全负监 督管理 责任——综合利用管理部。
5.19 废钢部
5.19.1 归口公司废钢采购、验收、贮存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废钢验收、处理及入炉安全管理规定》。
5.19.2 负责向废钢客户宣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与要求,并积极施加影响。
5.19.3 对进入公司废钢码头的相关方人员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5.20 其他部门 宣传、党办、团委、工会等部门,都应主动把安全生产纳入自己的工作范围
之中,负责做好本部门安全工作,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各种载体和活动,负责定期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工作,营造浓郁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5.21 相关方
5.21.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指示和各项制度。
5.21.2 贯彻执行兴澄公司发布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5.21.2 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21.3 健全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和支持专(兼)职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制订或修订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报兴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5.21.4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检修)工作的同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5.21.5 负责对本单位所属职工及外来劳动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教育。本单位内部职工调换工种时应进行换岗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应执行国家专门规定,经考试考核合格领有操作证方可安排独立上岗。
5.21.6 经常和定期组织检查生产(检修)现场、建筑物、工夹具、办公生活设施及机械电气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等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各岗位作业人员是否自觉遵守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并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5.21.7 保证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21.8 单位内实行的各级承包,责任目标管理,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与合作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内容、要求和措施。
5.21.9 组织制定并定期演练、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21.10 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兴澄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21.11 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6、附则
6.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制定,解释权属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6.2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实施 本制度的成绩,应列为干部晋升和工资晋级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由于不重视安 全生产,严重失职而造成事故者,应根据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制裁, 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3 本制度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
6.4 各单位结合本制度原则和自身特点,须进一步制订和细化安全生产责任。
6.5 本制度于 2017 年 10 月修订,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篇三】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要求,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具有参考借鉴意义,现分享给大家。
一、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岗位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必须做到各层级、各岗位全覆盖。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责任。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职业病防治责任,组织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更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岗位精细化管理,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管控措施和新、改、扩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负责企业动火作业等高危特殊作业项目审批,负责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三)企业其他负责人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的要求,企业其他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既要对具体分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卫生负责。始终要把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与其他业务工作共同研究部署、共同督促检查、共同考核问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责任。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组织实施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和演练,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及时制止纠正违章作业等工作。
(五)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的办公室、生产经营、人力资源、物资供应、财务管理、技术设备、产品销售等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其分管业务范围内同时对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企业党办、工会、共青团等工作部门及负责人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法律法规执行等工作。
(六)分支机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责任。
分支机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例会例检、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和岗位精细化管理等制度。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应急预案演练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等工作。
(七)车间(工段)主要负责人责任。
车间主任(工段长)是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生产作业要求,细化车间(工段)安全生产职责及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例会例检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和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工艺流程安全确认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等,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八)班组负责人责任。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召开班前例会、班中例检、班后总结,落实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行安全管理"岗位描述、手指口述"等安全确认。履行"班前警醒、班中提醒、班后反省"的义务。
(九)岗位管理和操作人员责任。
岗位管理和操作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应积极参加企业或相关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熟练掌握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有效辨识和防范安全风险,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
【篇四】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各级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和各生产岗位的工作要求和应负的责任,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监察、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监察、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是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从而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使安全管理纵向到各级人员、横向到各个部门,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分管副总为安全生产管理人,代表总经理行使安全生产统筹管理职责;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班组长(或部门副经理)是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者,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全面负责本班组(或片区)的安全生产;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四条 公司的生产调度指挥中心负责统筹管理各生产、建设部门的安全生产任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配合、衔接关系,行使分管副总的部分管理职责;安全检查监督部是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检查落实,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职工群众也应积极发挥检举监督作用。
第五条 公司每年度与相关部门鉴定《安全生产责任状》,作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措施。
第三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成立相应监督管理部门,保障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3、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投入预算,并落实到位;
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
6、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安排生产、经营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条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代表总经理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拟定公司年度安全、消防工作计划。
2、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3、安排布置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隐患排查及治理方案,积极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管理及演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负责各类作业方案的审批及一般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积极学习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全力做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 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代表分管副总经理行使部分管理职责,包括:
1、统筹管理、布置各生产建设部门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生产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保障生产建设各环节的高效运转。
2、监督、评价各生产建设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状和限时办结制度的考核管理,促进各部门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
3、负责应急救援的全面管理:制定应急抢险联动机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协助分管副总搞好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4、协助分管副总做好安全生产的计划、审查、督导、调查、评价、管理等工作,在分管副总外出时代为行使相关职责。
第九条 安全检查监督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检查督促各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组织对各生产部门的检查活动,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3、编制年度隐患排查、整改计划,及时排查、整改各种事故隐患。
4、负责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消防工作、制度的落实,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学习、了解、宣传、贯彻、执行新出台的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5、负责用户室外架空管线、埋地管线、阀门井、调压站(器)的日常巡查、检漏工作,确保上述设施不受损坏,无泄漏,保障安全运行。
6、负责对可能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进行现场安全监管。
7、负责对居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室内燃气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
8、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天然气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市民安全意识,共同维护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第四章 站场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条 站场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2、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各类预案的培训、学习、演练;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安全、稳定供气。
3、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治安保卫设施的管理使用,措施的落实,确保站场不受损坏。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一条 站场部副经理主要是协助部门经理做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落实、执行公司和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2、配合部门经理完成站场部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对各分管站场的安全工作负责。
3、对各分管站场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召开班组安全会议。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5、负责分管站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二条 站场部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是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公司和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具体要求。
2、负责本班消防安全、站场安全保卫工作,全面完成本班安全生产工作。
3、督促本班组员工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站场部运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
1、接受公司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遵守劳动纪律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3、坚持“四不伤害原则”,及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4、全面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
第五章 规划建设管理部职责
第十四条 规划建设管理部经理负责公司在建工程管理,是在建工程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监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公司社会形象。
2、负责组织施工图的设计或会审,从源头上消除工程设计缺陷和安全隐患。
3、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违章指挥施工,不指挥人员冒险作业。
4、组织施工企业进行塌方、防汛等应急演练,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有效降低事故损失。
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6、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五条 施工管理员是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人(直接责任人),其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协助部门经理,做好我公司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任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2、接受安全培训学习,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3、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违章指挥施工,不指挥人员冒险作业。
4、在施工过程中,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范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章 安全检查监督部职责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监督部经理是我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其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2、及时了解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燃气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3、负责组织人员对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对生产运行各部门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发现违章及时纠正,并进行适当的处罚。
4、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保障各类管网设施的安全运行;积极排查事故隐患,消除一切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设施的行为。
5、通过科学有效的方式宣传燃气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
6、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十七条 安全检查监督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程、规范,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2、协助部门经理组织实施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监管和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监护,保证公司管网安全运行。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5、协助部门经理对燃气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 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服从部门经理、副经理指挥,对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3、进行管网设施安全监管,保障管网设施正常运行。
4、对各类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室内安全隐患,随时宣讲燃气安全常识。
5、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 巡线员安全生产职责。
1、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2、及时巡查并掌握责任区内管网安全状况,对公司管网的安全运行负有直接的监管责任。
3、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提高自身专业技能。
第七章 运行服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条 运行服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各项工作,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各项制度规程的贯彻落实。
3、组织部门员工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和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
4、组织部门员工学习演练公司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不断提高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5、负责公司各调压站点的正常运行及消防安全管理。
6、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各类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管理,保障各类设施的正常运行。
7、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8、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本部门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 运行服务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完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督促部门员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负责各类大中型作业方案的安全培训。
4、协助部门经理做好管网及调压站等各类附属的安全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燃气管网设施正常运转。
5、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 管网运行工、焊工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接受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保障管网安全稳定运行。
3、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不违规操作。
4、坚持“四不伤害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管网设施的安全检查、维修维护、抢险救援等工作任务,保障各类管网设施安全正常运转。
第二十三条 户内维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接受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全力保障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3、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不违规操作。
4、坚持“四不伤害原则”,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5、及时完成各类维修任务,检查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状况,保障室内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第八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2、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3、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4、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5、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6、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7、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8、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9、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10、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1、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2、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13、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14、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安全检查监督部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监管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消防工作计划、制度的落实,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学习、了解、宣传、贯彻、执行新出台的消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第二十六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主要针对固定场所、站点、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不包括生产行为的安全管理),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如下:
1、站场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站场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门站、铝厂站、同煤站等重要站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按照规定对站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定期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监管人报告。
(5)发现火灾险情,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2、调度指挥中心调度长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主要负责调度指挥中心各类电器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维护本部门的消防设施。
(3)每月组织公司电工对本部门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查一次。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监管人报告。
(5)发现火灾险情,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6)协助分管副总经理督查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监管人的监管情况。
3、综合管理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部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办公大楼、生活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管理食堂、锅炉房、配电室等部位。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定期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器材。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安检部报告。
(5)发现火灾险情,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4、物资采供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部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本部门各仓库、材料场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对仓库实施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器材。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安检部报告。
(5)发现火情后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5、市场部消防安全责任人为部门经理,其消防安全职责如下:
(1)负责本部门永康路客服中心、铁路客服中心、公司客服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对三处客服中心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维护管辖范围的消防器材。
(4)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安检部报告。
(5)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6、运行服务部负责对区域调压站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管理内容同上。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按照公司《违纪职工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如造成严重后果,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佛山市顺德区昇康电器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01日
【篇五】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2.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
3.依法建立健全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组织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建立安全风险自评、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安全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告知性备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8.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企业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和安全班组建设;监督检查安全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3.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4.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防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督促本单位依法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负责企业内动火、动土、临时用电(用气)、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险作业项目的审批;
6.负责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三)企业分管专项(部门)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赶赴现场,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有关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并实施考核工作;
2.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实施监督检查;
3.参与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4.组织拟订或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6.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7.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分析评估、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风险、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如实记录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理;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并跟踪督促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和整治措施;
9.组织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正确佩戴和使用;
10.参加审查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项目设计计划;组织实施或参与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等工作;
11.组织或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伤亡事故、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按照规定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中报送隐患情况;
12.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企业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将安全生产列入职代会的议题,监督安全生产技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等,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2.监督企业持续改善劳动条件和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协助做好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预防性体检和疗养;
3.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4.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和规定;参与对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5.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班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对企业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7.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生产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发动和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8.参加对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监督;
9.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企业生产车间(工段)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工段长)是车间(工段)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单位的规程、制度在本车间(工段)的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做到车间生产与安全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组织拟定本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年度、季度、月度计划;
4.组织拟定本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负责落实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
6.组织制定涉及本车间(工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组织涉及本车间(工段)应急救援演练;
7.按规定全面检查车间(工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应立即上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采取部分停产或全部停产措施。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进行检查,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8.接到事故报告后,保护好事故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同时及时上报分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9.完成企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七)企业生产车间(工段)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车间(工段)主任(工段长)领导下,负责车间(工段)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车间(工段)主任(工段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参加制订、修订车间(工段)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工段)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本车间(工段)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安排好本单位的“安全日”活动,按规定要求组织预防事故演习;
6.参加车间(工段)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
7.检查车间(工段)动火、动土、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用气)、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抽堵盲板、设备检维修等高危险性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全过程安全;
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9.负责车间(工段)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0.参加车间(工段)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车间(工段)的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1.对班组安全员实行业务指导。
(八)企业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是本班组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使用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负责制定实施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事故的安全目标,组织开展岗位风险辨识,按程序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及时发现问题和对异常情况进行安全控制;
3.带领本班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组织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4.作业前督促技术人员、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5.对新入厂员工和临时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以及全班人员的经常性安全教育,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法;
6.组织开展班前会议、班后总结、安全检查、安全日等活动,并做好记录。认真落实班前有提醒、班中有警醒、班后有反醒的“三醒”制度;
7.作业前认真检查本班组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处理或及时汇报;
8.监督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9.支持班组安全员履行自己的职责,班组发生异常情况、未遂事故要及时上报,组织事故原因分析,落实改进措施;
10.拒绝违章的生产指令,听从专职安监人员和现场监理的指导,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
(九)企业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安全员一般由副班(组)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接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2.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制止并报告违章作业;
5.检查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时迅速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十)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认真做好班前班后的交接,并做好安全记录和提醒下一班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3.做好作业前和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
4.有权越级报告安全生产真实情况,遇有严重危及人身的不安全作业而无保证措施时,有权拒绝作业(施工),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处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5.积极参加单位、车间(工段)、班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
6.维护保养好使用的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7.对各级提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规定及时整改;
8.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9.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施救。参加有关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措施和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合理意见。
各类企业应参照以上各部门和岗位责任,健全细化本企业涵盖设备管理、生产技术、财务、人力资源、办公室等全部职能部门和所有管理及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严密组织和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