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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汇报】邱县发展改革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29 17:50:05 来源:网友投稿

邱县发展改革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2016年以来,县发改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律法规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组织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汇报】邱县发展改革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发改汇报】邱县发展改革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范文推荐)


邱县发展改革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2016年以来,县发改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律法规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组织局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4号)》等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二是积极传达落实上级文件。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4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16]1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邯政办字[2015]164号)等政策规定,深入贯彻落实。

二、优化许可流程,规范审批行为

一是规范行政许可流程。对属于我局职权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区域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含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及天然气储气项目核准、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等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河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设置许可条件、许可时限、许可程序等,规范审批行为。

二是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按规定取消了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区域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含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项目备案)等两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分别转为政府内部审批和备案管理事项。1-12月份,我局累计办理行政许可46项(含企业投资项目核准6项、招标方案核准40项)、政府内部审批(即政府投资项目审批)31项、备案管理(即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8项。

三、落实负面清单,严把审批关口

一是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以红头文件形式印发了《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项目投资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2015]12号)、《邱县发展改革局关于建立项目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邱县发展改革局关于转发邯发改环资[2015]424号文件的通知》(邱发改[2015]47号),建立了三批项目投资负面清单,其中《邱县第一批项目投资负面清单》依据《邯郸市第一批项目投资负面清单》制定,共包括钢铁、煤炭、电力、装备制造、化工、建材、轻工、纺织、农林等九个产业类别,共二十项禁止投资项目;《邱县第二批项目投资负面清单》依据《河北省新增限制类产业目录》、《河北省新增淘汰类产业目录》制定,共包括农林牧副渔、制造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采矿业以及电力、热水、燃气、水生产和供应业等九个产业类别,其中,包含四十三项限制投资项目、两项禁止投资项目。

二是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工作中,严格按照《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河北省新增限制类产业目录》、《河北省新增淘汰类产业目录》、《邯郸市第一批项目投资负面清单》以及《邱县第一批项目投资负面清单》、《邱县第二批项目投资负面清单》等办理项目立项审批事宜,坚决杜绝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项目的新建和扩建。

四、建立长效机制,强监管优服务

一是建机制。为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发改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十余项便民便企措施,建立完善了统一受理、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公开公示、追究问责、举报投诉以及副科级干部帮办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二是优服务。严格按照县政府和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要求,将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固定一名副职和2名工作人员入驻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枚公章审批”;专门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指南、流程图,对来窗口咨询办事人员发放《办事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将所有审批事项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办理时限、前置资料、办理结果等按规定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强监管。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了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举报投诉、责任追究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监管内容、监管对象、监管范围、监管方式及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建档案。对发改局行政许可档案卷宗,按照“一卷一档、一事一档”的标准进行分类归档,统一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