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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汇报材料
去年以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改革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建立健全“一个体系、一支队伍、一项规范、一家平台、一套机制”为抓手,促进农业综合执法“全面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协同化”发展。先后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第一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经验做法在河北省农业综合执法专业练兵会上进行交流和推广。
一、建立一个体系,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全面化。在**率先成立一支“局队合一”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率先组建执法队伍、率先整合执法力量、率先形成了执法合力”打造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先锋。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后,**市集中动物卫生监督、渔政管理、农机监理、农业执法、植保质检、动物防疫等相关职能,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农业农村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集中受理农业违法行为举报案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两年来,对辖区内园区、屠宰企业、种养殖场户、农资生产经营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3000 余次,查处各类案件 50 余起,向公安部门移交刑事案件 2 起,配合公安办理刑事案件 1 起,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一支队伍,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在市级层面成立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大队长 1 名,副大队长 2 名,负责统筹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乡(镇)级层面,根据各执法片区和执法力量的实际,分设 7 个中队,每个中队配备中队长 1 名、副中队长 2 名。目前,**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编制 78 名,人员全部到位,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达到 10%,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 70%。在机制创新方面,制定《股级干部竞职方案》《干部双向选择工作方案》,探索实行“股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机制,集中选拔 26 名表现优异的股级干部,充分调动执法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建立一项规范,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化。整理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301 部,集中编印《通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和《农用法律法规规章汇编》,梳理公开农业综合执法事项行政处罚事项 238 项,行政强制事项 22 项,为执法人员提供法制学习素材和执法依据。同时,按照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要求,执法人员统一配发了执法服装,购置了执法车辆、无人机、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专业设备,实现了执法标识统一化、规范化。
四、建立一家平台,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势,积极引入在线视频监控系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OA 办公
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辖区内种植、养殖、屠宰加工等重点场所全部重点环节,实施 24 小时在线监控。同时,将全市 500 余家种植、养殖、屠宰、农资经营等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省平台管理,实现执法对象全覆盖、信息线索全整合、执法过程全留痕、综合监管全执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法监管体系。
五、建立一套机制,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协同化。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积极与北京市房山区对接,联合建立“联合检查、定期会商、互看联查、案件协查、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全方位、深层次、长期化的区域协作执法机制。按照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利剑”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联合北京市房山区针对毗邻区域农资、动物卫生监督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了 5 次区域联合执法检查,形成了互看联查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小片联动机制,为推进省际间区域联合执法进行了有益探索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