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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住建局度人才工作述职报告(2023年)

时间:2023-04-08 15:3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县住建局度人才工作述职报告(2022年),供大家参考。

2022年县住建局度人才工作述职报告(2022年)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做好了人才住房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和工作亮点

(一)优化房源规划布局。按照供地条件成熟优先、配套设施完善优先、住房需求集中优先的原则,统筹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教育、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与人才住房同步规划建设。将人才住房配建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片区配套能够支撑的前提下,适当提高集中建设人才住房项目开发强度。根据引进人才规模、土地资源和住房需求情况,合理确定租赁型人才住房和产权型人才住房占比,以建设租赁型人才住房为主。2021年,全县完成建设和筹集人才住房125套。

(二)拓宽房源筹集渠道。

一是加强集中建设。以公共交通便利为导向,实施人才住房集中建设,选择配套条件成熟的地块以及人才较为集中的各类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集中建设人才住房,统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二是严格实物配建。配建比例、建设规模、租售类型、户型面积、价格等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发改、自然资源、住建部门确定,纳入土地供应附加条件,配建人才住房房源数量用于完成市级下达的人才住房建设任务。三是购买商品住房。对全县可售商品住房项目,结合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情况,在项目销售前划定一定比例的房源,向人才发出公告,优先面向人才销售。四是盘活存量用地。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和环境污染防护要求的前提下建设人才住房。五是盘活存量用房。通过购买、改造、长期租赁存量商品住房等方式筹集人才住房房源,筹集的房源应确保产权清晰、手续完善,户型设计科学实用。对剩余安置房、棚改腾空房屋、已建成并空置的商业办公用房、保障房等,经改造符合条件的,纳入人才住房房源。

(三)加强分配管理。

一是明确分配条件。人才住房主要面向在峡江全职工作且在峡江本地无住房(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的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以及在我县创新创业并作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按照不同层次标准享受相应的住房面积。二是统一分配条件和程序。按照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制定的分配对象范围、资格条件、排序规则开展分配工作,县自建人才住房单位不能单独划定或提高申请条件。县本级投资建设和筹集的人才住房,由市县人才办拟定分配方案、发布分配公告,根据县人才办确定的人员排序名单,经查重审核后,组织实施分配。各类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组织建设的人才住房优先面向用工单位、园区及周边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
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人才住房,优先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
上述房源分配后的剩余房源以及县建设和筹集的人才住房,由县委组织部分配。县自建人才住房单位制定的分配方案报县人才办会商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分配。分配结束后,由我局进行运营管理并录入县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三是明确租金和销售价格标准。租赁型人才住房租金由县人才办参照保障房租金价格审定收取。产权型人才住房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销售时点同区域商品住房售价的80%确定。具体办法由县人才办会同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等部门研究制定。

(四)加强运营管理

县财政直接投资建设和收购的租赁型人才住房,原则上只租不售,周转使用。我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运营单位,或者直接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运营机构进行运营管理。我局建立完善了县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动态掌握申请人购买住房等信息及人才住房房源、配租配售、后期管理等情况,并对外公开房源信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受土地资源约束住房供求失衡。二是人才住房准入退出机制还不完善。三是人才住房建设资金筹集困难大。

产生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是我县目前未来可供开发土地资源有限,可以用于建设人才住房用地更是有限,再加上县财政配套资金缺口较大,人才住房房源筹集受土地资源和建设资金约束更加明显,其次由于信息缺失和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许多申请信息无法审核,当前人才住房保障保障制度难以起效,退出机制难以落实。

三、下步打算和主要措施

一是保障用地及时供应。加大人才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合理确定人才住房集中建设地块,将配套设施完善、供地条件成熟的地块纳入年度人才住房集中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结合人才引进计划和住房需求提前储备用地,确保优先安排、及时供应、应保尽保。 

二是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人才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在贷款期限和利率方面给予优惠。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等对人才住房建设的资金支持。探索完善政府投入引导、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三是加强分配运营管理。人才住房分配后,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运营单位,也可直接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运营机构进行运营管理。要建立完善县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动态掌握申请人购买住房等信息及人才住房房源、配租配售、后期管理等情况,并对外公开房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