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市乡村民宿基本情况(一)依托良好自然环境,投资主体以个人为主。(二)主要客源来自周边,假日休闲体验居多。(三)集聚行业创新创业人才,高端精品民宿发展迅猛。二、发展乡村民宿的主要做法(一)政府扶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村民宿工作调研报告(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一、两市乡村民宿基本情况
(一)依托良好自然环境,投资主体以个人为主。
(二)主要客源来自周边,假日休闲体验居多。
(三)集聚行业创新创业人才,高端精品民宿发展迅猛。
二、发展乡村民宿的主要做法
(一)政府扶持引导,提升乡村民宿品质。
(二)重视规划先行,推动民宿有序发展。
(三)发挥市场作用,激发乡村民宿活力。
(四)突出人才培训,创建放心民宿。
三、对我市乡村民宿发展的启示
(一)理顺管理体制机制,破解限制发展难点问题。
(二)加强规划引导,因地制宜科学发展。
(三)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提升乡村民宿品质。
(四)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关于乡村民宿工作的调研报告
经济工委办公室为做好代表重点建议督办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市乡村民宿经济发展,2018 年 10 月 23 日至 26日,由市人大常委会李小勉副主任率队,经济工委、农村农业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及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前往浙江省湖州市、丽水市调研乡村民宿发展情况,现将调研中了解到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市乡村民宿基本情况
200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余村首次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湖州、丽水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坚持践行这一思想,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打造青山绿水,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快捷等优势,为民宿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近年来,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乡村民宿实现了数量规模和经济效益的快速增长,并呈现了蓬勃发展的向好态势。
湖州市目前有民宿客栈 1800 余家,客房数 2.5 万余间,床位数 5万余张,餐位数 7.8 万余位,“莫干山民宿群”荣获第七届中国旅游投资“艾蒂亚”评委会颁发的“中国最佳旅游住宿项目奖”提名奖;湖州乡村民宿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额不断增加,累计投资额 53 亿元,户均投资额为 307.9万元,其中,浙江首批白金级民宿 1 家,金宿级民宿 3 家,银宿级民宿 18家,市级精品民宿(湖州人家)100家;经济效益明显,2017年民宿户均实现营业收入 59.9 万元,营业收入超过 500 万元的民宿有 18家,其中超千万元的10 家,实现营业利润 3.8 亿元,比 2015 年增长45.7%;有效吸纳农民就业,促进百姓增收,2017年末全市民宿从业人员11664人,比2016年增加60.9%,其中吸纳本市劳动力占民宿从业人员的90%以上。
丽水市将发展农家乐民宿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丽水农家乐民宿区域公用品牌“丽水山居”建设,充分展示丽水的自然地理风貌和生态特点。目前,全市有农家乐民宿经营户 4181 家,床位 5.05万个,从业人员 4.71 万人,餐位 27.25 万个。2018 年 1-9 月,共接待游客2564.7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0.4%;实现营业总收入3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4月21日,在中国旅游协会主办的“2018北京国际民宿产业合作发展论坛暨第二届京津冀民宿产业发展论坛”上,丽水市获“全国民宿产业发展示范区”称号,成为全国 9个首批获评单位之一。
两市乡村民宿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依托良好自然环境,投资主体以个人为主。乡村民宿能够发展的地区大多是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挖掘本地自然资源,充分体现地方特色。湖州是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德清县莫干山是全国四大避暑胜地之一,安吉县是全国首个生态县、中国美丽乡村的发源地;丽水市乡村民宿依托优势自然资源,而不是“遍地开花”,集中资源创建了一批具有丽水特色、人无我有的“小而美”个性产品,形成了侨家风情、两岸情缘、畲家风情、产业融合、古建民居等系列特色。在投资主体方面,以湖州为例,85.6%的民宿是利用自住住房开展经营,14.4%是租用当地居民的闲置房屋经过重新装修后开展经营;投资主体中 95.8%为个人投资,投资方中89.1%来自省内,其中 84.2%为本市投资,10.1%为省外投资,0.8%为国外投资。民宿经营者对当地自然条件、政府服务、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感到满意,民宿运营状况良好,对行业预期持乐观态度。
(二)主要客源来自周边,假日休闲体验居多。湖州、丽水民宿主要客源地为江浙沪地区,67.6%的民宿最主要客源地为上海,15.6%的民宿最主要客源地为江苏,12.7%的民宿最主要客源地为浙江省内,即大部分民宿客源地是周边地区,但部分高端民宿的客源地范围较广,包括北京、广东等地。乡村民宿游客的入住时间主要集中在节假日,节假日期间民宿入住率在60%以上,部分精品民宿入住率在90%以上;而非节假日期间,民宿入住率处于较低水平。民宿游客基本选择短期入住,89.4%的民宿游客平均住宿时间为 1-2晚,短期体验成为民宿游客的主要需求特点。
(三)集聚行业创新创业人才,高端精品民宿发展迅猛。不同于传统的满足游客基本用餐、住宿需求,新型乡村民宿具有个性化、艺术化、人性化的特点,以健康养生、体育运动、农事体验、书画摄影、陶瓷、蚕桑、茶道、木工等为主题,打造核心吸引力,充分展示丰富多彩的地域文化。新型乡村民宿价格较高,“精品民宿”、“网红民宿”价格达到每晚一千多元至上万元,并且房间要提前一段时间预定。浙江德清西部莫干山以“洋家乐”为代表的民宿经济,凭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西方格调吸引游客,被称为国内乡村民宿转型升级的典范。同时,乡村民宿经营者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在与经营者交流过程中,感受到他们具有较宽广视野、较好商业才能和较高生活品味,一些连片改造项目本身就是专业公司进行运营,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成为乡村民宿开办的主力。
二、发展乡村民宿的主要做法
湖州、丽水乡村民宿取得的成效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因势利导,主要做法有:
(一)政府扶持引导,提升乡村民宿品质。为理顺民宿管理体制,湖州市2013年成立了乡村旅游事业发展中心,2014年设立了乡村旅游处,统筹管理全市乡村旅游产业,各县区均设立了独立的乡村旅游管理办公室,初步形成了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行政管理体系和部门联动体系、行业协会自律体系“三位一体”的民宿产业发展和服务管理“大体制”。制定了《湖州市乡村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全面推进民宿规范提升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区分别出台了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以“湖州人家”等创建为抓手,制定了示范农家、示范农庄、示范村、集聚区和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等五项认定标准,加强全市民宿业规范化管理,促进民宿产业转型提升。丽水市于2017年底制定出台《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提升农家乐民宿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水山居”农家乐综合体和精品民宿示范项目评审认定办法(试行)》,认定了 11家“丽水山居”
农家乐综合体示范项目和35家精品民宿示范项目。印发《关于妥善处置农家乐民宿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丽振联办〔2018〕1号),就妥善处置农家乐民宿建筑合法性、经营主体不符合认定范围等历史遗留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其中,指导各地通过拆除一批、补办一批、完善一批等分类处置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解决建筑合法性问题。
(二)重视规划先行,推动民宿有序发展。湖州市重视规划的龙头带动作用,《湖州市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湖州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湖州市乡村旅游集聚示范区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湖州市旅游产业用地专项规划》,全面构建包括乡村民宿在内的乡村旅游规划大体系,已逐步形成了德清、安吉、长兴三县以高端、中端和大众客群为主体,吴兴、南浔、太湖度假区三区多元发展的产业格局,建成了裸心堡、法国山居、西坡、大乐之野等一批各具特色、效益良好的乡村民宿精品。目前,正在组织编制《湖州市民宿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全市民宿的产业定位、空间布局、品牌特色、公共服务等内容,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旅游发展规划、乡村旅游规划等充分衔接融合,有效推进乡村民宿科学有序发展。
(三)发挥市场作用,激发乡村民宿活力。以市场为主导,以“三种模式”激发乡村民宿活力。一是“工商资本”模式,吸引工商资本投资民宿业,形成了“政府投资+银行贷款+企业投资+社会资本+外资”的融资方式和“外商+企业+村集体+村民”的经营方式;二是“协会+经营户”模式,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民宿协会,以民宿协会为载体,通过集体宣传营销、先进经验推广、诉求集中反映、自律规范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乡村民宿品质;三是“股份制+农户”模式。创新民宿经营模式,通过旅游企业投入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农户投入资源、劳动力的方式,合理分配股份,共同开发经营乡村民宿,促进乡村闲置资源利用和剩余劳动力就业,实现富民增收。
(四)突出人才培训,创建放心民宿。湖州市先后组建了浙江乡村旅游研究院和全省首个地级市国际旅游学院,各县区相继成立民宿联盟,其中德清县成立了全国首家民宿学校——莫干山民宿学院,打造了民宿产业的交流培训平台。健全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实施“六个一百”旅游领军人才培养战略,通过定期组织服务人员专题培训、引进不同领域的专家进行指导、组织经营业主参观学习、举办职业技能比赛等方式,不断提高乡村民宿专业化管理和特色化服务水平。统筹人才培训管理,建立全市乡村民宿发展人才名录库,出台乡村民宿人才培养相关扶持政策。丽水市委托丽水农民学院举办“美丽乡村金牌导游”特训班,举办“丽水山居”农家乐民宿管家技能竞赛。市农办同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人社局联合开展“新青年乡村振兴创梦行动”,面向大学生招募民宿管家助理。开展“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制定放心民宿和放心民宿示范区评估标准,持续推进民宿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安全许可证等证照,促进乡村民宿标准化建设。
三、对我市乡村民宿发展的启示
参考浙江省湖州市、丽水市发展乡村民宿的经验和做法,我市当前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以发展乡村民宿为重要抓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机制,破解限制发展难点问题。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乡村民宿工作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充分发挥各区在发展乡村民宿中的作用,明确各自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资金资源,形成合力推动乡村民宿工作。制定出台《GZS关于促进和规范乡村民宿发展的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针对乡村民宿的特点,细化完善切实可行的准入标准,既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要考虑农村实际情况,尤其对长期困扰乡村民宿发展的消防、环保、食品安全等问题,加强办理相关证照的指引,促进乡村民宿规范有序发展。
(二)加强规划引导,因地制宜科学发展。湖州、丽水的经验证明,政府规划和引领对乡村民宿发展的推动作用明显,但发展乡村民宿绝不是遍地开花、无序竞争,应因地制宜地发挥当地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优势,集中力量在适宜发展乡村民宿的地区规划发展,开展资金和项目扶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全市乡村旅游及民宿发展的相关专项规划,明晰乡村民宿的重点发展区域、发展定位、环境保护、空间布局、发展时序等内容,完善交通道路、停车场、水电、网络、卫生、消防安全、环保排污等基础设施。
(三)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提升乡村民宿品质。目前,我市乡村民宿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精品民宿数量较少,大部分乡村民宿品位档次不高,未形成自身特色,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应加强对乡村民宿的指导和培训,引导民宿向精品化、专业化、个性化方向发展,增加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满足不同游客群体的多方面需求。进一步营造乡村良好营商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和专业人士投资乡村民宿,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提升我市乡村民宿的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乡村民宿、现代农业、文创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的高度融合,推进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发展,提升乡村民宿的文化品味和特色。同时,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推广乡村民宿,强化乡村民宿旅游的品牌效应,吸引游客体验乡村生活。
(四)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可持续发展。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集体和农民积极参与”的机制,政府为乡村民宿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村集体利用集体公共资源做好配套服务并起到组织、协调作用;农民利用住宅、土地、劳动力等资源提供或参与民宿服务;企业利用知识、人才、资金和管理优势,发挥策划运营、管理服务、市场拓展和人员培训方面的作用,从而达到农民和村集体增收、企业获得回报、乡村环境面貌改善、带动相关产业的目的。同时,积极推动成立乡村民宿业协会,加强行业自我发展能力,发挥行业组织在提高行业自律、提升整体素质、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协助政府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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