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总工会限时办结制度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当事人到机关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应当根据工作服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会制度】大新县总工会限时办结制度(全文),供大家参考。
大新县总工会限时办结制度
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当事人到机关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应当根据工作服务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事项的制度。
二、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三、对市总工会、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规定时限的事项,按要求的时限办结。
四、对申办人申请办理的事项,在本会职权范围内能及时办理的,应在1天内办结。
五、对基层单位申请成立工会组织的请示,自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六、对基层工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或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并告知请示单位。
七、对申请办理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书的,只要手续齐全、材料完整,7个工作日内向市总工会报送办理,在不超过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对群众来信、来人、来电反映有关问题需调查处理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登记,调查处理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申办人对办结时限有另外要求,除确实无法办结的,应向申办人说明外,应按申办人要求的时限办结。因特殊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给予充分理由,并解释清楚。
十、对无时限规定的,要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办理时限,并严格执行。
十一、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有关工作事项,并保证办理的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对未按上述规定,因工作失职、失误、效率低下,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情节较轻的,予以诫勉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责任追究制和相关规定处理,并责令其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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