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一、办税公开,是指地税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规范税收管理权力运行,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制度】大新县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全文),供大家参考。
大新县地方税务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
一、办税公开,是指地税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规范税收管理权力运行,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税收法律救济的过程中,以适当的方式,向纳税人全面、准确公开相关涉税事项和具体规定的政务服务行为。
二、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准则,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涉税事项和具体规定,都应当向纳税人公开。
三、办税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地税机关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是指具体事项所引发的权利、义务、利益和损失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地税机关提出申请,地税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
四、公开办税的具体内容
(一)公开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具体公开本年度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公开办税窗口的职责范围
办税服务厅应设以下窗口:申报纳税窗口、综合服务窗口和发票管理窗口,并辅助设置导税专台、咨询台、绿色通道专台。各窗口职责按照自治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进行公示。窗口职责可以合并或者分设。
(三)公开办税程序,让纳税人知道办理各项纳税事宜的时间、步骤和方法。包括公开办税流程、税种税目税率、各税种申报缴纳的时间和方式等。
(四)公开服务内容、标准、方式和承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标准、程序及激励与监控措施等,让纳税人清楚服务项目、标准的范围。
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规定,所有的涉税事宜都要在办税服务厅内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具体的服务项目有:办理税务登记、发售发票、申报缴税、受理延期纳税申请和延期申报申请、受理提交纳税担保、出售印花税票和车船使用税标志、负责政策咨询和资料发售、受理转办减免税申请、税前弥补亏损申请、受理转办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事项。
(五)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内容包括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税务登记工本费标准。
(六)公开违章处罚。包括税务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权限、依据、标准和程序以及组织税务行政听证的地税机关名称、举行听证的程序、时限和相关资料等。定期将税务检查中对纳税人的处罚结果和依据公开。内容包括办税服务厅对逾期申报的罚款、收取的滞纳金情况;对违章纳税人(包括征收机关和稽查机关查处的违法案件)实施的各种处罚应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公开方式。可以在服务厅内曝光,也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或者发布税务公告等。
(七)公开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主要内容有国家税务总局的“五要十不准”规定;自治区地税局统一要求的有关规定;市、县局及有关单位根据上级精神制定的有关规定等。
(八)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监督电话。办税服务厅内应设置意见箱,标明投诉监督电话和税务案件举报电话。
(八)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九)公开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指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的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税务行政审批项目。
(十)公开税务机构和职责。包括税务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税务执法人员职责规范等。
(十一)公开稽查工作规范
五、办税公开的程序和期限
凡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办税事项应长期公开,如办税流程;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一般按月进行;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
六、办税公开的方式和途径
我局办税公开的内容主要在办税服务厅内通过公告栏、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电视、展架及政府门户网站等予以公开。自治区地税局网站网址:http://www.gxds.gov.cn。
七、办税公开内容和标准由县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确定,具体公开的业务及公开内容的更新由办税服务厅负责人负责或指定人员负责,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由办税服务厅负责人负责或指定人员负责按月进行。
八、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