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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制度】苍梧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

时间:2023-05-26 16:00:08 来源:网友投稿

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对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全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制度】苍梧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供大家参考。

【民政制度】苍梧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


县社会救助联席

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全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研究拟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指导我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加强部门配合,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使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及时、公正、有效,让广大困难群众得到社会救助的温暖和关怀;督导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业局、卫生局、教育局、司法局、审计局、林业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物价局、法制办、扶贫办、海事处、农机局、水产畜牧局、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苍梧支行、县农信社、中国农业银行苍梧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苍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苍梧分支行共3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民政局为牵头单位。民政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的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县人民政府。重大问题需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县人民政府决定。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