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全体干部职工的请假行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第一章请事假第一条无特殊困难和原因,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确有困难或正当理由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制度】贵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假制度【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请 假 制 度
为进一步规范全体干部职工的请假行为,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请事假
第一条 无特殊困难和原因,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确有困难或正当理由者,应视工作情况酌情予以准假。
第二条 科室工作人员请事假。科室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书面向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准假;请假一天的,要书面申请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由局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准假;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要作出书面申请,科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假。
第三条 科室负责人请事假。科室负责人请假半天以内的,要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含一天)要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准假。
第四条 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请事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一天以上的,需要书面提出申请,同时报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党政主要领导因外出不能及时审批的,应电话请示同意后才能请假。局党政主要领导请假,按贵港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请假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请休假
第五条 干部职工休假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和审批程序办理。机关工作人员法定休假有: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
(一)婚假三天。凡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12天。
(二)丧假三天(指处理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丧事)丧事在外地办理的,还可给路程假。
(三)产假。
1、小产。不满4个月的,给假15天;4个月以上的,给假42天。
2、正常产假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母亲,增加产假一个月,其中实行晚婚晚育者,再增加产假一个月。
(四)探亲假。
1、探望配偶(指夫妻两地分居者)。每年一次,假期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如两年一次,可准假45天。
(五)年休假。
1、干部职工的年休假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2、年休假原则上一次休完,最多不超过两次。休假时间不得跨年度使用。
(六)上述休假均需写出书面申请,属于科室工作人员休假的,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属于科室主要负责人休假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属于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休假的,直接报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审批。休假期满后书面向办公室销假。
第三章 纪律要求
第六条 未按上述规定和批准权限请假的,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岗位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并由监察室按规定处理。
第七条 请假到期后,应及时向准假的科领导和局领导销假,因故需要续假的,应在期前请示有关领导,经同意后方可续假。
第八条 各类休假如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执行。如有新规定出台,则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