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发改局党总支民主议事和决策制度(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体中制原则,提高议事、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规范和监督局总支领导班子的集体议事和决策行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制度】张北县发改局党总支民主议事和决策制度【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张北县发改局党总支民主议事和决策制度
(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体中制原则,提高议事、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规范和监督局总支领导班子的集体议事和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班子成员廉洁性和团结协作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规定,特别是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局党总支讨论决策重大问题必须坚持个别酝酿、民主集中、集体领导、会议决定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局党总支讨论和决策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议题范围
第四条: 局党总支讨论和决策重大问题范围:
(一)上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全县党代会工作报告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报告;
(三)本局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四)向上级党委和同级国家机关推荐领导干部:
1、推荐提拔副科以上干部人选的确定;
2、推荐提拔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3、其他需经局党总支集体确定的人选。
(五)本局的权利配置,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股室的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六)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相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聘用等问题;
(七)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采购等项目,伍千元以上较大的财、物费用等问题;
(八)本局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制定与修改;
(九)上级或分管县领导有重要指示且需研究议定贯彻办法的问题;
(十)事关全局改革、发展、安全、稳定的问题及其相关重大事件的处理;
(十一)其他重大问题。
第三章 :程序及措施
第六条 :局党总支研究决定重大问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总支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班子成员必须到会,非党总支成员的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 :局党总支研究决策重大问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会前协调,局党总支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情况紧急情况除外)。党总支会议议题应在相关副书记或委员之间作会前协调,然后决定是否上会。
(二)准备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包括议案本身和科学论证材料。未广泛征求意见,无科学论证材料的,不得进入议事程序,且与会人员可以此为由宣布弃权,并将弃权理由载入会议记录。
(三)提前通知。党总支会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三天通知到各党总支成员。
(四)充分讨论。党总支会应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党总支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逐项表决。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党总支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表决。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取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形式)。党总支会讨论干部任免、调整问题,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投票结果当场公布。未到会党总支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会议列席人员不参加表决。
(六)作出决定。党总支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形成会议决定。
(七)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除有特殊保密需要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责任人及实施监督的办法。重大问题会议纪要除印发给各党总支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需报上级党委及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
及时制作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议案、科学论证资料、会议原始记录、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会议档案永久保存。
第四章:附 则
第八条 :局党总支书记对本级领导集体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负总责,领导集体其他成员和相关部门及党员、群众有权实施监督。
第九条: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集体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总支会集体报告。
第十条 :本制度所设计的内容,凡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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