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讲话(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制度,对全面依法治市2021年以来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步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根据会议研究的意见,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并牵头抓好落实。
近年来,我们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地方立法有力有效,法治政府建设积极稳健,司法改革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XX建设取得新成效,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但也要看到,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地方立法工作还需加强,一些领域的地方法规还不完善,立法质量不够高;
执法司法还存在权责脱节、多头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现象,少数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不高,在全省排名比较靠后;
全民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现象依然突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有待养成;
基层法治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法治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尚需提升。对此,必须保持清醒,通过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加以解决。下面,再讲四个方面意见:
一、提升站位、主动作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对XX来讲,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尤为重要。从推动发展看,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只有用法治来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才能更好地规范经济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稳定社会预期,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自由公平、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引领和保障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从深化改革看,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只有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才能提高改革的稳定性规范性,确保各项重大改革都于法有据、不变形不走样,有效平衡改革带来的社会关系变化和利益格局调整。从维护稳定看,法治是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随着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只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群众通过法治渠道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从抓好党建看,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依规治党、制度治党。只有摒弃人治、厉行法治,才能更好地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以依法执政促进和保障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全面依法治市,事关全市发展大局,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XX长治久安。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政治担当。
市委成立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一方面是因为党的领导是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成立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是加强市委对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健全市委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制度和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是因为全面依法治市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成立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是从市委层面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依法治市重大问题、更好推进依法治市的现实需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加快形成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各协调小组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领域发挥作用,又要对委员会负责,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及时向委员会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对四个协调小组的有关职责,要进一步细化,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协调的中枢作用,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和推动,确保委员会各项部署落到实处。需要强调的是,成立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不是要替代哪个部门,也不是要大包大揽。各有关部门要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形成全面依法治市的强大合力。
二、学深悟透、知行合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概括起来,就是“十个坚持”,也就是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向哪里去、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如何实现目标等重大问题,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我们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指明了方向。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使之成为推进法治XX建设的行动指南。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十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上来,确保法治XX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三、扭住重点、持续发力
全面依法治市是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突出重点、聚焦聚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今年委员会工作要点已经明确,各责任单位要抓好落实。
一要提高立法质量效率。近年来,作为较早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市,我们围绕推动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了一批地方法规,但推进科学立法的任务依然艰巨,必须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以立法高质量保障发展高质量。要立足地方立法权限,继续做好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实事求是地做好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不断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比如,无论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如何细化落实、文物如何保护,还是渣土车如何管理、垃圾如何分类等,我们都有许多文章可做。要健全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去除立法“部门化”。过去立法“部门化”问题比较突出,今后要逐步改进,进一步提升立法的专业化水平。要坚持开门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渠道,真正使所立之法立得住、站得牢、见成效。需要注意的是,立法既要广泛发扬民主,又要敢于在矛盾焦点问题上“切一刀”,不能因个别意见不一致导致立法项目久拖不决。
二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中之重。中央已经决定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我们要抓好落实,积极开展示范创建。要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法定职责不为者,要严肃查处。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的作用,健全重大决策充分听取民意工作机制,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议题,要依法依程序进行审议,该公示的公示,该听证的听证,决不允许搞“暗箱操作”、“拍脑门决策”。市司法局等部门要在做好市委市政府重大法规文件审查把关的同时,加强对全市律师队伍的管理。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规范执法者自由裁量权,让执法者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出租机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依法依规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矛盾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能简单依靠行政命令和手段。当前,尤其要注重解决好涉台、涉港、涉澳经济纠纷问题,这项工作涉及政治、经济、社会稳定、营商环境等方面,中央和省里都有明确要求,会峰同志已经作出安排,各成员单位要执行好、落实好。
三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过去,有些群众反映,没有钱就打不了官司,没有人就打不赢官司;
有的司法工作者反映,各方面招呼太多、条子太多。近年来情况有所好转,但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司法体制改革仍需持续深化。要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强化考核追责和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当前,既要依法保障办案人员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做到谁办案谁负责,又要强化司法监督管理,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方式,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要建立健全与司法办案新机制相适应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规范司法权依法公正运行,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要加快健全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注重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积极探索推动以案释法,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真正推动案结事了。
四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石。解决一些群众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等问题,必须增强法治在老百姓心中的公信力,营造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普法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让学法用法成为常态,让法治成为全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要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按照“党建引领、‘三治并进’、服务进村”要求,推广“枫桥经验”,抓好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政法部门特别是司法局要在村级法治建设上拿出管用的招数,在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上见成效,切实形成特色和亮点。要坚持为民导向,聚焦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统筹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法律资源,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更加便捷。
五要建强法治工作队伍。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必须有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队伍。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法治工作者政治过硬。要加强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法治队伍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政法部门要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严格司法和做细做好群众工作结合起来,更好地守初心、担使命,促进党心民心交融。对广大政法干部来讲,既要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中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又要在提升专业能力素质中强底气、强自信,不为舆论所左右。
四、领导带头、以上率下
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是全面依法治市的关键。必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要做尊法的模范。只有内心尊崇法律,才能行为遵守法律。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彻底摒弃人治思维和特权思想,决不能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二要做学法的模范。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在违纪违法、胡作非为的领导干部中,相当多的是长期不学法、不懂法,缺乏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甚至做了违法乱纪的事还浑然不觉。领导干部要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既学习宪法法律,又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三要做守法的模范。“法之不行,自上犯之”。领导干部在遵守法律面前不仅没有例外,而且标准更高、要求更严。现在有些干部,有法不依、知法犯法,整天琢磨如何钻法律空子、如何骗过组织,结果只能是玩火自焚。要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时时处处以宪法法律为准绳,切实增强守法的自觉性,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尤其要摆正权与法、公与私、义与利的关系,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从严要求家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对于什么该办、什么不该办,依据的应该是法律和政策,而不是个人的意志和好恶;
对于该怎么办、不该怎么办,依据的应该是程序和规则,而不是关系和门路。
四要做用法的模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现在有些干部,一事当前考虑的不是如何依法办理,而是如何用“土办法”摆平、信奉“摆平就是水平”,甚至是如何千方百计维护一己之私,这样是绝对不行的,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要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有法律规定的要严格遵守,没有法律规定的要遵循法治原则、法治理念,始终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事实证明,党纪国法不是“橡皮泥”“稻草人”,任何人违纪违法都必将受到追究。
总之,希望大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法治XX建设新局面,为XX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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