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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讲话】主任督学在2012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讲话

时间:2023-05-08 18:4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主任督学在2012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第二轮第二批“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2011年度教育督导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部署和安排2012年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讲话】主任督学在2012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教育讲话】主任督学在2012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讲话



主任督学在2012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第二轮第二批“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2011年度教育督导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部署和安排2012年的各项教育督导工作。下面,我先简要总结2011年教育督导取得的成绩,并对做好2012年的教育督导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简要回顾2011年督导工作

201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和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督导工作全局,深入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的总目标,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不断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教育强省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一,不断创新教育督导机制,提升教育督导科学化水平。

首先,依法依规修订完善了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突出教育督导评估的时代性。在督政方面,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完善了教育经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设置,使之重点更为突出、逻辑性更强,并在明确教育部门经费管理职责的同时,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评估考核。在督学方面,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我省建设教育强省的新形势、新要求,在总结首轮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并下发了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和《工作规程》,强化对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的思想理念和基本要求。

其次,创新督导评估的方式方法,有效提升了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在去年上半年的“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中,委托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对接受评估的23个县市区开展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并随机抽取县市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寄送问卷信函的方式征求对所在县市区教育工作的意见。在去年下半年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中,以促进学校“提质增效、内涵发展”为核心,组织省内15名首席名师、特级教师到学校听课,加强了对学校课堂教学的评价和指导。在评估过程中专门召开教学工作意见反馈会,就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教学常规落实、教研教改尤其是课堂教学情况与教师反馈交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校长和教师反响热烈。

再次,建立督导评估公告制度,增强了评估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去年的“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前,我们均在湖南日报、红网、湖南教育网等媒体发布了督导评估公告,公布接受督导评估的县市区及学校名单,发布了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联系方式和意见收集渠道,征求社会各界对于受评单位的意见,邀请社会各界监督。

最后,探索建立质量监测制度,注重教育督导手段的多样性。根据新时期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省教育厅已设立湖南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挂靠省教科院,具体业务由省教科院督导评价研究所承担。我们先后考察了重庆、贵州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参加了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组织的培训,正在研究拟定我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实施方案。教育督导制度和方法的创新,增强了督导工作的实效,也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去年11月中旬,第二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奖颁奖典礼在北京隆重举行,我省对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获特别奖。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卫红出席大会并亲自给柯敏厅长颁奖。通过引进第三方独立的专业调查机构,开展公众教育满意度的入户调查,并将满意度调查数据和普通民众的教育诉求,及时反馈给各级政府和党政主要领导,引起了各级领导对教育民生的进一步重视和关注,各地都制定了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思路与措施,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了整改力度。

第二,扎实开展常规督导,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稳步推进了“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去年516日至61日,对23个县市区政府的教育工作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实绩进行了督导评估考核,同时对其中的17个县市区政府的职业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对9个县市区政府创建教育强县市区的情况进行了视导,并对赫山区职业教育工作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11月,对宜章县、平江县、临湘市、临武县4个县市开展了整改情况复查,促进了经费投入、管理体制等主要问题的整改到位。接受“三评合一”的23个县市区共计依法追补教育经费3.19亿元。

经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核,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意,2011年接受“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的23个县市区,有13个县市区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被评为优秀等次,8个县市区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被评为合格等次;有6个县市区被评为教育强县市区视导优秀单位,有3个县被评为县级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优秀单位。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实绩复查认定为合格等次;恢复2011年被撤消合格结论的临湘市、临武县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的合格结论;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宜章县人民政府因教育工作存在较突出的问题,要继续进行整改,2012年分别重新接受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联合发文公布了评估考核结果,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政府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表彰奖励。

二是继续开展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去年1011日至23日,对16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开展了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结束后,又开展了对祁阳县四中、衡阳县一中、宁远县一中的随访督导和复查。依据督导评估结果,省教育厅对某些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长沙市十五中等5所学校给予单项表彰,各奖励5万元;决定恢复衡阳县一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同时根据督导评估和评估后随访督导了解的情况,依据《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决定取消祁阳县四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暂停怀化市一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资格一年,对宁远县一中给予通报批评。通过加强结果运用,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办学积极性,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保障学校投入,优化学校发展环境,促进学校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主动发挥示范作用。

三是扎实开展了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督导评估。在各县市区认真自评、市州全面初评的基础上,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省实事办、省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对列入2011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500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20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14所市州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列入省教育厅年初规划的项目校(园)建设工作进行了抽查验收。经抽查认定,全年共建成1168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200所农村公办幼儿园、14所市州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完成了2011年度项目建设任务。

第三,深入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推进学校督导工作常态化。

首先,大力推进督学责任区工作规范化。通过在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四个市为期一个月的试测工作,研制了《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试行)》,重点解决学校督导“督什么”、“怎么督”和“结果怎么用”的问题,为全省乃至全国开展专业化学校督导提供了规范,得到教育部和兄弟省市的充分肯定。

其次,大力建设专业化的责任区督学队伍。去年,以“更新督学理念,明确督学责任,规范督学工作”为主题,举办了两期市县责任区督学研修班, 603名责任区督学参培,有588名取得了结业资格证。此后,我们将研修班讲课内容刻制成光盘分发到各市州、县市区,要求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开展本地区责任区督学培训工作。

通过近一年多的实践与探索,我省督学责任区工作机制的建立,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去年11月底,全国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我省召开,32个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160多位与会代表现场考察了长沙市五个区创建督学责任区的经验。教育部刘利民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湖南创新和规范督学责任区工作机制对于全国督学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全国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会议纪要》,认为本次会议“是第一次对督学责任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明确要求的会议,对未来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和督学责任区的建设将起到引领作用”。

第四,建立健全随访督导机制,有效缓解热点难点问题。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了教育随访督导团,每个月深入各地中小学开展随访督导,重点督查学校内部管理、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以及督政、督学过程中整改问题的落实情况。去年先后就有关新闻媒体报道汨罗市职业中专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就群众举报的“临湘市收取教师人事代理费”、“临武县教育局要求校长代签造假冒领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的情况进行了随访督导,同时对桂阳县一中和三中、湘钢一中进行了随访督导。根据随访督导核实的情况,撤销临湘市、临武县2010年“两项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合格县市的结论,对临湘市人事局、临武县教育局给予通报批评,对桂阳县一中、三中违规补课、桂阳县城南完小、人民完小加重小学生课业负担以及湘钢一中违规收费的行为给予了通报批评。暑假期间,积极开展了中小学成建制补课行为的重点督查,将违规学校在《湖南日报》等媒体上予以曝光,社会反响强烈。

此外,去年我们适应新形势下教育督导工作的实际需要,完成了第七届省督学换届工作,新聘任了88位同志为第七届省督学。这一次增加了职业教育领域的省政府督学,同时增加了教育科研人员和校长的数量;结构上更加年轻化、专业化。

一年来,我们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工作上取得了一些突破,但在某些关键环节遇到的阻力较大,整体推进上还面临不少困难。如教育督导评估的技术、手段创新难度大;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督、指导,缺乏有效的处罚约束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教育督导的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探索完善;机构队伍配备还不能完全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认真研究并切实加以改进。

二、全面落实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2年,教育督导系统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为主线,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的总目标,创新督政,强化督学,探索督教,启动监测,大力加强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建设,着力促进督导评估工作专业化、科学化、信息化,更有效地服务和保障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第一,稳步推进和创新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开展对44个县市区的第二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及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并对其中21个县市区结合进行教育强县市区视导。省级督导评估前,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开展对44个县市区社会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对2010年督导评估的16个县市区补充开展社会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并切实抓好评估和调查的结果运用。同时,对于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建成合格学校且创建教育强县市区工作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启动教育强县市区初评申报工作;研究制定湖南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试行方案,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试点。同时,今年我们将组织开展全省民办教育、幼儿教育专项督查,对各市州规范和发展民办教育、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情况进行集中专项督导,督促市、县进一步落实规划、强化措施、保障投入。

第二,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制度。研究制订《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分类制订并完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指导纲要。根据教育部督导办的部署,建立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评估制度,每年开展评估遴选工作,并适时向教育部申报国家级素质教育示范校。二是进一步提高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以加强课堂教学指导为核心,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督导评估时,采取随机电话访谈的方式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面;组织教育教学方面的知名专家组成教育教学评价组,继续加强对学校课堂教学的评价和指导。此外,我们要扎实做好2012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学校和幼儿园的评估验收工作。

第三,持续引领和促进督学责任区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在前阶段制度构建的基础上,今年着力抓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以此引领、推进全省督学责任区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年初选取有代表性的县市区作为督学责任区工作示范点建设单位,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教科院督导评价所对口指导。我们将每月深入督学责任区与督学、学校校长、教师开展交流和研讨,加强对督学责任区的制度设计、工作运行、结果运用、条件保障等方面的实验研究,完善督学责任区工作的规范化操作流程,探索建立具有地方特色、切合地方实际的督学责任区工作体系。二季度召开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研讨会,四季度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总结会,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和运用示范点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湖南省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评价指南》。同时,切实抓好督学责任区的常规工作落实。市(州)级督学责任区要对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含民办)和市直学校定期开展督导,同时对县市区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县市区督学责任区每年要对区域内所有学校和幼儿教育机构(均含民办)进行至少1次督导。省教育随访督导团将重点对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随访督查,抓好督查结果的运用,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坚持每月将各市州上报的督学责任区工作的有关信息和情况汇总后向全省通报。

第四,开展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年度评估考核制度研究。我们将深入开展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年度评估考核方案调查研究,做好充分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和做法,尝试建立督教制度,督促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政策执行力,增强业务指导力,加快教育强市州建设步伐。

第五,加快启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借鉴教育部和部分省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经验,理顺湖南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管理和投入体制,加大教育质量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力度,着力探索有湖南特色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同时,今年教育部将在全国范围普遍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我们要积极配合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做好样本县市区的质量监测工作。此外,要努力创造条件,适时启动省一级对14个市州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力争成为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指导试点省。

第六,加快推行全省督学资格认证制度。要深入研究和大力推进我省督学资格认证工作,对原有的省督学和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进行督学资格过渡,对新任督学进行督学资格认证考试,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已经具备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认定,颁发《湖南省督学资格证书》;并对已聘任为督学的对象每年分34批开展督学培训以及3年一次的督学资格证注册、复检工作。

三、努力打造专业化的教育督导队伍

2012年,教育督导常规性的工作任务重,创新性的工作多。为了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我想对全省教育督导部门的同志提四点要求,大家共同努力抓好落实。

第一,要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教育督导,既担当评判者的角色,又肩负参谋和助手的职责。怎样做好政府的参谋,怎样当好教育行政部门的助手,切实履行了解实情、反馈实情、建言献策的责任?关键是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日常的工作中,要把每次督导评估活动作为开展调查研究的最佳时机,深入了解基层教育发展状况和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状况,深入理解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人民群众在教育方面的根本利益与诉求,研究制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常规督导评估之外,每一位省督学、每一位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每一位教育督导人员每年应该针对群众关注的问题确定一项调研主题,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形成一份调研报告。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今年力推的督学责任区示范点建设,就是要选取若干个有代表性的县市区,深入到基层学校中去,扎扎实实开展调查研究和实验总结;各市州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当地有突出特色或代表意义的乡镇、学校建立基层示范点,定期组织责任区督学开展蹲点调研活动,探索、实验、推广示范点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把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引向深入。

第二,要与时俱进,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资讯发达的信息社会,教育督导的专业指导能力越来越依靠信息化技术手段。当前,一是要畅通督导信息网络,培训督导信息员队伍。办好《湖南教育督导简报》及湖南教育督导网,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制度,实现教育督导信息的及时反馈和交流。二是推进督导评估手段的信息化。建设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管理平台,逐步建立起学校督导评估电子档案,及时反映学校办学动态和督导评估后的整改情况,便于跟踪督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尝试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网络管理系统和“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结果数据库,提高教育督导管理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教育督导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组织编发湖南教育督导公报,进一步扩大教育督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三,要学思结合,提高专业化水平。一是加强教育督导理论研究。开展对国内外教育督导与评价的理念、制度和运行机制研究,研判和把握教育督导面临的挑战、机遇和未来的走向。运用全省教育督导优秀论文评选表彰等多种形式,鼓励和组织广大教育督导工作者特别是各级督学和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范例。二是继续充实和优化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队伍。邀请全国知名教育专家,举办全省教育督导论坛,交流各地的教育督导工作经验,加强对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内容、方式方法的学习。三是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分批开展责任区督学轮训,每年23期,以提高责任区督学的专业水平。组织各市州的责任区督学定期开展相互交流学习,必要时赴外省市考察学习,汲取外省市在加强学校督导评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第四,要公正廉洁,树立教育督导良好形象。首先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思想政治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与建设学习型组织相结合,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督导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政治素质与党性修养。其次是要建立与被督导单位合作互助的伙伴关系。教育督导评估的实施过程是双方互动和共同研讨的过程,督学应以平等的身份成为学校发展的合作者、参与者、促进者。要努力让学校和教师感觉督学是可以信赖的朋友,是常态化工作背景下的合作伙伴,是拥有更多专业见识的智囊团,是促进学校主动发展的催化剂。三是要整章立制,制订《教育督导工作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教育督导人员在督导检查时和日常工作中的行为,严格督导评估纪律,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督导氛围。

同志们,加强和创新教育督导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勇挑重担,勇于创新,全面开创我省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局面,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