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旗2011年政法暨信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全旗政法暨信访工作会议是旗委、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丁宪章副旗长、鞠树声书记分别讲了话,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了去年政法和信访工作,分析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法稳定会议讲话】旗委书记在全旗2011年政法暨信访工作会议上讲话(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在全旗2011年政法暨信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全旗政法暨信访工作会议是旗委、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丁宪章副旗长、鞠树声书记分别讲了话,实事求是地回顾总结了去年政法和信访工作,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2010年,政法、信访工作坚持服从、服务于全旗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深入推进“平安前旗”创建,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开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斗争,保持了社会治安总体稳定;各地各部门集中精力实施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有效防范、成功化解一批社会矛盾纠纷;注重源头预防,严密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及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推动了群防群治力量建设,有效防范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狠抓信访基层基础建设,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信访机制。政法信访战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丰硕成果,广大政法干警、信访干部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旗委、政府对政法和信访工作是满意的。在这里,我代表旗四大班子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工作在政法和信访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慰问!向所有为维护前旗社会稳定作出贡献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政法信访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访维稳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执法不公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个别干警在执法过程中不依法办事、工作不作为或者乱作为,损害了政法队伍形象;政法维稳方面信息沟通不够及时,有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处置;部分社会信访矛盾没有得到及时化解,久拖不决,使本来很好解决的事情演变为复杂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社会稳定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旗政法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旗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构建和谐平安前旗这个大目标、总要求,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加强司法保障,创新社会管理,狠抓政法信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旗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围绕具体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第一责任,统筹抓好发展和稳定两件大事
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推动改革发展的前提。近年来,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过程中各类社会矛盾逐步显现出来,新旧矛盾互相交织,加大了解决的难度。前旗是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发展的任务相当繁重,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环境。
落实维护稳定第一责任,首先要落实“一把手”的责任。能否管理好社会事务、解决好社会矛盾,已经成为新形势下衡量各级干部能否胜任领导工作的重要标准。各苏木乡镇办事处、旗直各部门的“一把手”都是抓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亲自抓,负总责。稳定方面,不论哪个地区、哪个部门出现问题,都要坚持谁惹事、谁负责,谁惹事、处理谁的原则,属于哪一级的责任就追究哪一级,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各位“一把手”务必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像抓发展第一要务那样切实把维护稳定第一责任落到实处。旗委、政府将严格执行信访维稳工作专项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组织部门要按照这个标准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办法,用责任追究推进工作落实。
政法工作涉及普法、守法、执法各领域,是事关每个人切身利益的社会工程,单靠分管领导和专门机关抓是不够的。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要围绕政法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主动承担起普法宣传教育、保障群众利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政法、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指导、督办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坚持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处理好社会稳定问题,形成运转高效的工作局面。
二、做好群众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2010年,我们把排查化解社会矛盾专项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专项行动的实践表明,群众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工作。
要把做好群众工作贯穿于政法工作的全过程。各地各部门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过程中,要找准政法工作与群众工作的结合点,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密切党群、干群、警民关系,打牢政法工作的群众基础。政法信访系统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切实增强在执法、司法工作中贯彻执行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把公平正义鲜明地体现在政法信访工作的实践中,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教育、协商、疏导的办法,善于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多渠道开展群众工作,把执法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变成为人民服务的过程。
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盟委王程熙书记在全盟政法暨信访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信访工作是最直接、最现实的群众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动真感情、拿硬措施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我们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集中力量解决信访问题,认真规范信访秩序,不断强化信访领导责任。一方面, 苏木乡镇办事处、旗直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能办到的立即去办,该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也要主动做好解释工作。要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让群众有地方表达诉求。要认真解决初信初访和群众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绝不能等事态扩大了、严重了才去研究。另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本着对群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规范信访秩序,教育引导信访群众依法、逐级、有序的反映问题。对那些借上访名义无理取闹,甚至扰乱社会稳定、挑起事端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予以打击。通过这些扎实细致的工作,把全旗信访总量控制在较低的水平以内,确保实现自治区提出的区盟旗三级信访总量下降20%、进京赴区越级访总量大幅减少、中央和自治区交办的信访案件结案率分别达到100%、80%的目标要求。
要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意识淡薄是我旗各类社会矛盾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要把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深入持久地抓下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要运用好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加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提高在校生自我保护意识。要把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让群众认识哪些权益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遇到问题怎么样维护权益,引导群众合法有秩序的表达诉求,预防各类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要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把矛盾和问题压住了并不等于问题解决了。现在社会出现的很多矛盾,有历史遗留的,有决策不当形成的,也有新形势下利益格局调整产生的。解决问题,关键在于建立长效机制。要完善排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党委政府主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大调处工作格局,做到早发现、早化解,赢得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要认真执行信访各项制度。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领导包案制度,把领导包案特别是旗级领导、地区部门“一把手”包案作为硬任务来落实,还要坚持领导包乡、带案下访等制度,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
三、抓住薄弱环节,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2009年12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央提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这三项重点工作,是政法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中,社会管理创新是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长期以来,各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被经济建设、行政管理所替代,许多地方把社会看作是一个经济体,用经济管理的方式代行了社会管理内容。现在,随着发展加快,社会事务越来越多、管理对象越来越复杂,传统的经济管理办法、行政管理办法,已经很难解决这些社会问题。
社会管理创新,不是说把过去的东西推倒重来,而是从实际出发,找准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从我旗实际看,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主要集中在环境建设、突发性事件处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方面。我们要有针对性的加强这几个方面的工作,避免这些方面成为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
要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目前,群体事件已经成为影响和谐稳定最突出、最敏感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都要制定应急预案,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超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各地党政主要领导、部门负责同志要坚持抓早抓小,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决不能“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更不能把应该由本级解决的问题推到上级,把本部门解决的问题推向社会。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坚持守法原则,各地党政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掌握稳控的主动权。因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问责的程序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要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是重要决策前要进行分析论证评估。各地各部门重要决策之前都要进行风险评估,这不仅要做好经济效益评估,看要不要干;还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看能不能干。既要让多数群众能够接受,又要维护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决策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决定,一旦出现决策风险,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而不是等决策完了、情况出现了再返回来研究对策,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风险。
要重点突破人口服务管理中的难点问题。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实际困难,探索实行“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抓住特殊人群帮教管理这个关键,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形成政法综治部门、社会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机制。对于刑释解教人员,要坚持平等对待,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加强日常管理,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对社会闲散青少年,要摸清底数,千方百计地解决就业问题。对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邪教练习者等高危人群,要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治疗、教育和管理,不能漏管失控,有效预防此类人群违法犯罪。
四、加强党对政法信访工作的领导,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政法信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影响政法信访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有关机关依法履行职能,领导和推动政法信访部门贯彻落实好旗委、政府的工作部署。
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这次会议上,旗委、旗政府和各苏木乡镇、场、办事处的党委、党工委书记签订了信访维稳的责任书。这不仅是各位“一把手”对旗委、政府的承诺,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没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就没有责任制的落实,要切实加强责任制以及维稳信访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力度。这次会议部署的任务,要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做到责任清楚。要加强执法检查,对政法系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政法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地扩大和落实警务、检务、审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真正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心在基层。各级各部门要把有限的资源更多的用在落实基层政法维护信访工作的保障方面。加强队伍、装备、设施、场所建设,使基层政法信访组织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要通力合作,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切实增强打击的威慑力。要将打击锋芒直指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恶势力犯罪和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做到有恶必除、命案必破。要改进工作方法。我经常讲,和老百姓打交道一定要耐心、细心、精心,反复的做工作。做好维稳信访工作,态度很关键。群众反映问题的时候,要认真对待、热心接待,能办的立即办,不能办的做好解释工作。否则,不合适的一句话很可能成为激化矛盾的导火索。这几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有许多是因为上访人对执纪执法人员不满造成的。可以说,政法信访干部的言行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同志们一定要从自身做起,端正态度,赢得群众的信任。要落实好从优待警政策。政法干警长年奔波在维护稳定的第一线,职业风险大,工作压力也大。对这支队伍,各地各部门要从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工作上爱护、生活上照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安心执法。
要提高政法信访队伍的整体素质。应当充分肯定,我旗政法信访队伍是一支有战斗力的队伍,是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但与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较,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较,还有一定的差距,有的也存在不适合、不适应的问题。为此,政法信访各部门要努力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下功夫,做到长期抓、反复抓、抓出成效。加强班子建设,就是要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带好队伍,就是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确保队伍政治坚定、立场坚定、作风过硬。提高素质,就是要强化执法为民意识和民生司法理念。要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抓好政法队伍思想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中央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从严治警的规定,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些规定,规范干警的行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少数干警在群众面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霸道作风,坚决纠正那种对群众的诉求置之不理、办事拖拉、有案不立、有案不查等不作为现象。严肃查处少数干警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充当恶势力的“保护伞”等违法犯罪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提高执法公信力,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全旗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开拓创新的精神,认真落实好政法信访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