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同志们: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分析会,目的在于查找问题,研究整改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目标,争创全省人口和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讲话】市长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分析会上讲话【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市长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分析会,目的在于查找问题,研究整改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目标,争创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市)。刚才,小清同志通报了半年度人口计生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客观指出了当前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段工作要求。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形势,强化危机意识
去年10月以来,在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及各级人口计生专班的共同努力下,全市计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4月份市计生局被评为全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5月29日我市在荆州市人口计生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据统计,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以下简称“今年度前7个月”),全市共出生3365人,出生率为5.22‰,出生政策符合率为99.17%,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0:107、其中二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0:109,全市农村上年和当年生育一孩妇女上环率、生育二孩及以上妇女结扎率分别为71.19%和80.86%,适龄青年落实免费婚检的占同期登记结婚的87.9%。同时,计生基层基础工作又有新突破,6月2日,在我市的积极倡导下,湘鄂边人口计生区域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创立大会在我市召开,为进一步优化生育秩序创造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虽然上半年度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上级的肯定,但现在还不是总结成绩的时候。从刚才通报的情况来看,当前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还很平衡,各地存在的问题还很多,如不切实加以解决,市委、市政府年初提出的“人口计生工作要在荆州保持领先、争创全省先进”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一是违法生育打击不力。
据已掌握的情况,全市现仍有129件历年违法生育案件尚未查处到位,其中高基庙、新厂、小河口、绣林、团山、桃花、笔架、东升等8个乡镇办的违法生育结案尾欠数均在10例以上。由于打击不力,违法生育攀升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如加上补报上年度出生,全市出生政策符合率实际为97.92%。今年度前7个月,出生政策符合率已低于97.5%的乡镇有高基庙、新厂、笔架、调关、团山、桃花,这6个乡镇办的党委、政府如不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年终均有完不成年度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直接被“一票否决”的危险。
二是经常性工作不牢。
从半年度考核结果来看,少数地方的基层基础工作质量已严重下滑。突出表现在:环孕情监测落实率不高。虽然第一次环孕情监测时大多数外出对象返乡回家、工作难度相对较小,但半年度考核实际落实率仅90.09%,除笔架、绣林外其它13个乡镇区均未完成95%的责任目标,明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调关和新厂。长效节育尾欠较多。全市两个年度出生对象的一孩上环率除团山外均未达到80%的责任目标;除笔架、团山、高陵、大垸、绣林外,其它10个乡镇办区均未达到二孩妇女结扎率85%的责任目标。人口计生统计数据上报不实。考核中有出生人口统计差错的天鹅洲有2例、高陵与团山各1例,东升和笔架有节育差错。流动人口工作不到位。除横沟市外,其它乡镇办区办证信息入库率均未达到95%的责任目标,明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笔架、南口、东升、天鹅洲;流动人口重点对象联系率除久合垸、笔架山、高基庙、团山寺外,其它11个乡镇未达到95%的责任目标要求。分析这些情况,经常性工作落实较差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专班队伍配备不到位,高基庙、桃花计生办公务员实际在编在岗的只有1名,小河、团山、调关、笔架等7个乡镇办也仅有2名;24个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岗位人员中,在计生岗位工作的仅有8人,全市聘请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技术人员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仅有5名,计生技术服务存在着巨大的执业风险。特别是荆州市在半年度调研考核中发现,南口计生办虽然配备了3名公务员、2名岗位人员,但实际在编在岗且履职的仅有1人。经调查核实,2名公务员中有一名请假离岗,一名以其它线上工作为主,岗位人员中一名基本未在计生岗位,另一名因项目建设被抽调。
三是孕情过程管理不实。
全市今年度前7个月的二孩及以上出生对象797人,其中孕情上报及时的仅占71.52%,低于责任目标13.48%,且有53例出生根本没有上报孕情。孕情没有及时掌握上报,政策内在孕对象的月跟踪服务管理措施不落实,是少数地方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高位运行的主要原因。今年度前7个月,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高于正常值、已超过或接近100:125“红线”的有东升138、调关129、团山123、小河120;二孩性别比超过“红线”的有小河150,明显高于正常值的有桃花135、调关133。在5个乡镇性别比高位运行的同时,全市至今没有查处一例“两非”案件,各乡镇办区甚至连主动上报的线索都没有。
四是共管措施没有到位。
由于镇村干部包保责任执行不严,齐抓共管的措施没有落实,致使部分“笼子”单位的整改工作没有完全到位。久合垸乡虾市咀村,高陵镇谭家洲村、三字岗村,高基庙镇向阳社区,南口镇街河子村、大剅口村,笔办郭家铺村,调关镇沙咀村,新厂镇赵家湾村等单位,人口计生工作落后的面貌还没有明显改观。此外,部门共同严把计生关口措施也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存在一定的工作漏洞。今年度前7个月,全市仍有4例新生儿单独立户,医疗卫生单位的住院分娩、孕妇B超检查和计生“四大手术”实名登记录入工作也不够扎实,市妇幼保健院、二医和调关、小河口、大垸、久合垸、高陵等卫生院录入比例达不到工作要求。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措施落实
当前,我市计生工作形势非常不容乐观,存在的问题既普遍,又比较严重。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对照责任目标,深入查找各自薄弱环节,迅速制定针对性措施,并狠抓落实。就全市而言,就是要统筹各方力量,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力推进生育秩序的综合整治,千方百计地稳定低生育水平, 确保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圆满完成。
(一)坚决查处违法生育案件。
为进一步优化生育秩序,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决定把6、7月份定为全市生育秩序集中整治月,重点是把已发现的129例历年违法生育案件查办到位,并适时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对每一例违法生育,要严格落实一名乡镇班子成员、一名联村机关干部、一名计生办人员和一名村干部“四包一”的包保责任制。对逾期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市计生局要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市法院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快办快结。市公安局要继续严把新生儿入户和育龄人群户籍迁移的计划生育审查关口,不能打任何折扣,切实履行好堵塞违法生育入户漏洞的职责。市纪委、监察局要严格执行人口计生工作纪律,对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要坚决依法依规开除党籍、开除工作籍;对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要坚决一查到底。对4例空挂入户、未向计生部门通报的新生儿入户情况,请市纪委(监察局)、市公安局作进一步地深入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专题报告。
(二)坚决打击“两非”行为。
从去年查办的情况看,我市“两非”案源既有本市居民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施行的,也有本市居民到外县市的,还有外县市居民到本市的,绝不能因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总体持续控制在正常范围而放松打击“两非”。打击查办“两非”案件是上级下达的刚性指标,纳入了评先工作的单项否决范围,必须坚决完成。因此,全市上下必须迅速在短期内突破“两非”案件。在线索的查找上,既要开展通过孕情月跟踪、及时发现不明原因消失孕情的顺查,又要开展对生育二孩为男孩的对象从怀孕到分娩的倒查。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按照市委常委〔2011〕第1号会议纪要的精神,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安局、计生局、卫生局、药监局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一名科长组建工作专班,实行联合办案。涉案人员是党员干部职工的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是一般对象的由市公安局牵头,以迅速锁定证据,确保“两非”案件发现一起就查结一起。对从事“两非”案件的医务人员,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依法吊销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是党员的开除党籍,有公职的开除公职,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案的医务人员属个体诊所的,要同时吊销其医疗机构许可证;是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服务机构的,还要严格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在“两非”案件的查办上,绝不能心慈手软、绝不能姑息迁就。根据石办发〔2010〕19号文件和今年签订的人口计生责任状规定,出生人口性别比责任目标未完成、且无“两非”案件查办的,坚决取消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评先资格。目前,性别比指标超高的乡镇办区,要切实增强迅速突破“两非”案件的紧迫感。
(三)坚决突破流动人口难点。
流动人口是违法生育和“两非”行为的高发区,也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以彻底的清理清查为基础,全面掌握流出对象的流动详细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确保流动的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全面登记上台帐、办理《婚育证明》和及时录入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要以两地联系制度为依托,在全面掌握有效联系方式的基础上,以严格的干部包保责任为保障,定期开展联系活动,督促联系的对象按时寄回函查证明;对外出重点对象有两次及以上未寄回有效函查证明或寄回虚假证明的,要高度重视,坚决一抓到底、直至落实。要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其它约定的网络方式为载体,扎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区域协作,重点抓实以环孕情监测、孕情掌握、节育落实、违法生育查处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工作。前不久,湘鄂边人口计生区域协作制度已经建立,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在抓好协作区域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同时,着力突出跨县市的生育证件审批和违法生育与“两非”案件查办工作,坚决堵塞工作漏洞。
(四)坚决兑现各项奖励政策。
目前,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新农保计生优惠等奖励政策正在落实之中,计生、财政、人社等部门要通力合作,确保两项奖励资金在8月底前发放到位。各企业原主管部门要共同做好计生奖励政策兑现的维稳工作,确保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平稳顺利实施。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决定将8月份作为全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兑现月,重点是落实好农村和城镇无业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下发今年度各乡镇办区应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指导计划,各乡镇办区要迅速筹集资金、建立奖励专户,确保独生子女保健费全部以银行“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到户。为切实缓解基层困难,市计生局要及时将补助经费下划。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关于继续组建若干工作队对口支援村级组织建设的通知》中已明确规定:每个市直部门列出3000元以上、每个镇直部门列出2000元以上的资金,专门用于帮扶联系村的独生子女和两女户,落实情况将全面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新农村建设考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评。帮扶资金还没有到位的,要迅速落实。
(五)坚决抓实出生过程管理。
我市定期孕情排查、孕情跟踪管理和实名登记录入的工作制度已经比较完备,关键在于抓落实。各人口计生专班要坚持每月对辖区范围内的拟婚、拟孕、在孕对象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认真落实政策内在孕对象的孕情月跟踪、月服务、月管理措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住院分娩、孕妇B超检查、计划生育四大手术和预防接种的实名登记制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卫生、计生、药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住院分娩、孕妇B超、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的规范管理,坚决堵塞“两非”管理漏洞。人口计生专班要加强对同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口计生业务工作的指导。
(六)坚决抓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要高质量地开展环孕情监测服务。自6月份开始,全市就进入了第三次环孕情监测时间,各地要及早安排,切实做到领导力量、技术力量和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五集中”,严格干部包保责任和“短包短结”措施,确保各村(社区)环孕情监落实到位。二是要坚决加大补救力度。发现政策外孕妇后,要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保障施术安全的基础上,坚决落实补救措施,对政策外孕妇外逃的,要不惜一切代价追回补救,确保全市出生政策符合率的继续回升。三是要坚决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各地要迅速摸清尾欠对象底数,明确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的包保责任人,坚持对生育一孩的妇女落实上环措施,对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妇女落实结扎措施。四是要高度重视人口计生信息质量管理。坚持把统计管理作为提升人口计生工作质量的“生命线”来对待,充分发挥基层专干“五勤”作风,严格落实现场录入、现场校对、现场检查、现场反馈的“四个现场”原则,坚决杜绝人为统计差错的发生;继续加强全员人口数据库建设,在严格日检测制度的同时,充分利用群众办理计划生育证件(证明)和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提交的信息,及时更新、完善相应的人口基础信息,确保全员人口数据库主要信息完整准确率、流动人口信息准确率、身份证号码准确率均在98%以上。五是要全面推进“阳光诚信计生”建设。要深化人口计生系统“三项公开”活动,扎实做好阳光计生热线服务工作。要严格计生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坚决杜绝超范围的执业服务活动。要继续严格执行全市人口计生系统38条禁令,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收取计划生育抵押金,坚决杜绝人口计生工作滥收费、乱罚款行为,发现并一经查实的,一律在全市通报批评,一律对单位党政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专班年度结账每例直接扣除5分,一律取消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评先资格。
三、加大领导力度,争创全省先进
4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世界人口发展和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我国人口工作进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并作重要讲话,提出了“四个加强”和“六个切实”的要求,即:加强战略研究,加强政策统筹,加强工作协调,加强任务落实;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切实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各级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学习胡锦涛总书记4·26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自觉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就全市当前而言,就是要加强对下段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一)要进一步加强责任体系建设。
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安排重要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生育秩序综合整治、干部计生责任制落实、主要责任指标执行情况等重大问题,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要配齐配强计生专班队伍,乡镇计生办必须配备公务员3名及以上,且必须在编在岗、切实履行职责,计生服务中心必须有一名及以上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员,村级必须配备一名女计生专干。实际配备没有到位的要迅速配备到位,坚决杜绝发空文、挂空名现象。当前,村级换届工作在即,各地要及早动手安排,确保新一届村级“两委”中有专职女干部负责人口计生工作。
(二)要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存在突出问题的主要原因,迅速落实工作措施,狠抓薄弱地区、薄弱部位、薄弱环节的整改,确保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违法生育结案尾欠较多、性别比责任指标超高和出生政策符合率已低于责任目标的乡镇办区,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汲取经验教训,迅速启动集中整治生育秩序活动。对这次会议后仍不能扭转被动局面的地方,市委、市政府将进行重点督办。要加强“笼子”管理单位的整改转化工作,严格落实联系村乡镇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计生办人员和村干部的包保责任,工作安排要具体到天,工作进度要掌握到周,确保整改工作一环扣一环。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对照年初责任状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各类资料档案,扎实做好上级年度党政线考核的迎检准备工作。尤其是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医院(卫生院)实名登记制及信息录入工作的督办,并严格核查终止妊娠、住院分娩对象的计生证明、证件;公安局要对各派出所新生儿入户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督促落实新生儿入户必须严格核查由市人口计生局统一出具的计生证明;法院要在6—7月份集中开展一次计生非诉案件强制执行活动,并确保每个乡镇办区至少各有一例以上。
(三)进一步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对没有完成核心责任指标、存在严重统计水分或综合评估问题突出的单位,坚决纳入“笼子”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对连续两年被纳入“笼子”管理的单位,要坚决依规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没有惩处到位的要迅速落实;对年初已被纳入“笼子”管理、今年度又发生违法生育的,乡镇办区党(工)委要迅速依规进行处理。继续严格执行评先表模和干部职工晋职、晋级计生审查制度。当前换届工作在即,要严格执行石发〔2006〕6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的意见》规定,对提名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候选人和推荐的政协委员人选,要严格实行人口计生“一票否决”审查。此外,对因换届等原因而引起人口计生工作严重滑坡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专班一律不得提拔、不得调动。
同志们,按人口计生考核年度计算,今年已经过去8多个月了。下段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必须争分夺秒,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力争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向争创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市)的目标奋力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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