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雄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7月9日)同志们:今天召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会议,其目的是进一步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布署下半年工作。下面,我就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查办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监讲话】市监察局长在南雄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讲话(完整),供大家参考。
在南雄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7月9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会议,其目的是进一步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布署下半年工作。下面,我就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查办案件、执法、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情况以及下半年工作安排谈几点意见。
一、上半年信访举报、查办案件、执法、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简要回顾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按照市委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大局,认真履行了信访举报、查办案件、执法和效能监察以及纠风工作职能,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访举报工作有了新的提高
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和韶关市纪委《关于信访举报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直查快办为重要手段,积极开展了信访举报工作。上半年,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共收到信访举报78件次,其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70件次,基层纪委、纪检组8件次。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信访问题的办结率实现了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全市信访立案39件,信访结案13宗,其中优质结案13宗,按期结案率和优质结案率分别实现90%和100%,及时有效的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我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纪委、纪检组提供案件线索65条,转立案34件,充分发挥了信访举报主渠道的作用。对全市拟提拔、交流、转任的 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和拟评先评优干部近2000人次进行了廉政审核。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信访案件信息和理论文章15篇,被采用5篇,编印信访简报19期,为领导机关和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
(二)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果
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上半年,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大局,严肃查办了党员干部贪污、受贿和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了党员干部违反科学发展观的案件,严肃查处了党员干部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了党员干部损害经济发展的案件。共初查案件线索48件,立案查处34宗,已结案27宗,结案率为80%。其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立案12宗,镇(街道)立案21宗,市直机关纪委立案1宗。全市18个镇(街道)完成了自办案件1宗以上,连续四年实现了100%的镇有自办案,连续四年消灭了镇办案件空白点。立案处分党员干部33人,其中,撤销党内外职务1人,开除党籍的9人,留党察看、降级的1人,严重警告7人,警告9人,正按程序办理的有7人。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3人。挽回经济损失260万元。
今年上半年,办案形势发展看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保持了办案的强劲势头,目前已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数;二是办案的重点突出,始终围绕中心工作和大局来开展办案工作,严肃查处了违反科学发展观,损害经济发展和损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案件;三是办案范围扩大,所查办的案件性质涉及11个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四是案件办理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三)执法监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1、深入开展对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央、省和韶关市纪委关于继续开展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的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对我市13个单位和部门的13个扩内需促增长政策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有效地促进了我市扩内需促增长项目建设按规有序顺利进行。目前,全市完成了9个项目,还有4个项目待建。
2、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为落实好省市关于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布署和要求,组织协调全市55个单位对2008年以来107个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5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其中重点对19个单位26个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排查和抽查。通过排查,发现24个建设项目不同程度的存在问题,如在项目决策环节方面,存在有未按程序审批立项,未进行项目论证和预审,没有可研报告,可研立项批复早于用地预审等问题;在环境保护环节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在土地、矿产权审批和出让环节方面,存在未通过用地预审;在城乡规划管理环节方面,存在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在工程建设施工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竣工验收材料不齐全,未按规定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项目法人组建、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合不满足要求;在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环节,存在配套资金不到位等82个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已督促整改25个,正在整改29个,无法整改28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3、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和整治企业违法排污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环保等部门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污染减排项目、重金属污染企业、重点水库河流和饮用水环 境的监督和检查。上半年共检查企业达108家,对9家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有效的强化了节能减排政策的落实。
4、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以“保护生命健康”为主题,把安全危害大,影响面广,关系国计民生的食品药品作为整治的重点;把非法经营作为重点整治对象;把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作为重要手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累计出动检查人员491人次,检查食品医疗等单位和机构418家次,处理假药案6宗,有效的维护了全市食品药品的安全。
5、加强有形土地市场的监督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今年上半年,全市土地出让“招拍挂”交易23宗,成交总金额1亿多元。
6、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项目备案报批制度,评委监管、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上半年,我市共12宗工程进入交易中心交易,总标价为4528.15亿元,下浮率达3.79%,节约投资178.52万元。
7、认真开展国土及矿产资源执法检查。组织协调在全市140多个副科级以上单位开展了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非法买卖集体土地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第四次卫片执法检查,核对2009年卫片105个变化图斑,共17宗地,面积4977.8亩。纠正新增建设用地中2宗违法用地,面积达693.48亩。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今年1月,对全市非法开采稀土矿点进行了全面清查,重点对澜河、百顺、帽子峰等镇出现的非法开采稀土矿行为进行了打击,彻底整治了澜河非法开采稀土矿点,特别对澜河葛坪村黄地垇新出现的非法开采点进行了严厉打击和整治,并对涉及人员进行了调查。有效了遏制了非法开采稀土矿的反弹势头。
8、强化对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检查。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处置条例》以及市委政府有关国有资产处置的规定;同时加强了对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方案制定、处置手段的监督,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今年上半年,产权交易99宗,拍卖成交总额1568.27万元,评估总价值1234.83万元,对比增值308.87万元,增长率为25%。
9、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采、管分离制度,加强对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纠正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正之风,确保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和公开。今年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201宗,预算金额500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792万元,节约资金217万元,节约率为4.52%。
(四)纠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抓好今年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市、镇和市直有关单位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纪检组长和单位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的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市及有关单位制定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明确了评议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工作原则、评议对象、评议内容以及组织实施的步骤、方法和要求。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被评单位和回头看单位先后召开了动员大会,在群众活动中心地段、场所悬挂了横幅和标语,在电视栏目设立公众评议栏目,设立政风行风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等。评议工作已进入自查自纠阶段。
2、加强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实行全省统一的网上药品竞价限价阳光采购和强化医德医风教育。今年第一季度,公立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共1871.29万元。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医德医风制度,加强了院务公开,医德医风有了新的提高。
3、加强对公路交通“三乱”问题的治理工作。为确保我市公路交通无“三乱”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公路交通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健全和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执法巡查和明察暗访工作。今年上半年执法巡查了4次,及时纠正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确保了道路畅通。
4、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各镇、村委会及涉农部门签订了减轻农民负担责任书;开展“打假、扶农”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坚决打击了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对惠农补贴实行公示公开制度,并加强了跟踪监督检查,较好的促进了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5、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为规范我市教育收费行为,督促有关单位加强了教育收费公示,全市各校与市教育局签订了《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书》。配合有关部门先后对201所中小学进行了春季收费检查,对有乱收费投诉的学校进行了重点检查,有效的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
6、认真开展了“民声热线”上线工作。根据韶关市委市政府《2010年韶关市“民声热线”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罗勇新带领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社保医保中心等单位“一把手”于2010年5月16日上午参加了韶关电台“民声热线”栏目上线活动,共接听群众来电9个,其中现场解答了8个。及时回答和处理了群众上线反映的问题,受到群众好评。
(五)行政效能监督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1、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按照市委政府的布署和要求,强化对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活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市水利局召开了现场会,推广了市水利局“插红旗”抓落实机制,协调132个单位和部门围绕市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建立了“插红旗”抓落实机制。将每季度各镇(街道)、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列入电子监察进行考核,并要求各单位利用公开栏将完成情况全面上墙,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个季度未得“红旗”的,对党政一把手、单位一把手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电视上公开检讨。有效的加强了全市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提高了执行力,促进了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任务的按时高效完成。
2、注重提升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加强电子监察。按照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市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调整的情况,督促22个单位将50项行政审批业务按要求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并逐步完善网上审批业务。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系统,受理群众网上投诉和举报,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要求和“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上半年,共接受群众网上咨询投诉1458件,受理投诉244件,其中已办结235件,正在查办的9件。及时的解决了群众的诉求和咨询。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行政服务中心以外的行政服务窗口的监督管理。协调市工商局等有关单位审批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督促行政服务各窗口及窗口服务单位严格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和窗口服务制度。加强了对窗口服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有效的提高了全市“一站式”办事“一条龙”服务的水平。三是加强明查暗访工作。为切实解决机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将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组织人员对全市96个单位和部门,尤其是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明查暗访,并针对发现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其中通报批评4个单位,责令写出书面检讨12人,诫勉教育6人,建议行政免职2人。进一步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
3、认真开展绩效考评工作。完成2009年全市42个单位的绩效考评工作,对评为优秀的工商局、经贸局、发改局给予了通报表扬和经济奖励。有效促进了党员干部正确履行职能,及时高效的完成任务。正式研究制定2010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二、下半年信访举报、查办案件、执法、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意见
上半年,虽然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离上级的布署和要求仍然存在许多差距,还有许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一)围绕从严治党方针,维护党纪政纪,切实加大办案力度
1、深入推进信访举报目标管理,全面推进信访举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省、韶关市纪委下发的《县一级纪检监察信访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内容、原则、方法步骤和要求,加强信访领导机构建设,定期分析研究信访工作和重要信访问题,落实领导接访制、包案制、信访阅批制,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直查快办,及时处理信访问题,信访问题办结率当年要达到90%以上,信访案件办结率当年要实现90%以上,信访部门当年自办率要达到90%以上。加强信访监督,加强信访信息报送工作。
2、深入推进全员办案,进一步惩治腐败。为了抓好下半年的办案工作,请各纪委、纪检组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坚持查办案件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决定了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责任。只有不断加大办案工作力度,才能不断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制衡力,监督的约束力。因此,要始终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的位置,通过严查腐败案件,教育干部、净化社会风气、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第二,坚持维护大局是第一要求的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方针,也是查办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我们在反腐查案中,要紧紧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大局工作,严肃查处违反科学发展观的案件,确保政令畅通。要始终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用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要坚决铲除损害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的案件,营造平等竞争的发展环境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确保我市的和谐稳定发展。
第三,坚持组织协调是第一职能的理念。组织协调反腐工作是党章所规定的纪委的主要任务。在反腐查案中,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的职能。进一步争取上级纪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进一步密切公检法司和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进一步整合自身的力量,树立全员办案的理念,既要发挥办案室“正规军”的作用,也要充分发挥执法、纠风等业务室“地方部队”的作用,形成密切配合,优势互补的强大办案力量。
第四,坚持依纪依法是第一原则的理念。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是我们反腐查案的第一原则,各纪委、纪检组及其办案人员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维护党纪国法严肃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文明办案的重要性,切实把依法依纪办案贯穿于每个案件及其各个环节。要加强对案件的管理。健全完善案管制度,强化办案程序和手续等,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二)围绕重大决策,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的力度
1、继续抓好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申报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省市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得到落实;二是抓好已批准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要按照中央、省和韶关市对扩内需保增长的验收检查标准对已建成的项目和待建项目严格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依规、依法、依序、依质、依时完成。
2、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纪委、纪检组要配合有关单位对本单位本系统2008年以来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上级的布署和要求进行排查,并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治理,特别要对5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进行重大排查清理。通过排查,切实纠正存在问题,建立健全规范工程建设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3、继续抓好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工作。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都高度重视,三令五申,市委政府特别关注,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仍然屡禁不止,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惕,继续加大打击的力度。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要配合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清理打击的力度,要督促有关部门继续完善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4、继续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重点解决一些单位和部门在节能减排责任不明、措施不配套、工作不力的问题,以及不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等问题,严肃处理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为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整治非法开办高污染、高消耗和偷税漏税的企业,以及支持用电、优惠用电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5、继续抓好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土地交易、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预算单位的采购、交易、拍卖、处置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评标专家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的监督;加强对投标单位采购、交易、拍卖、处置行为的监督;加强对社会集中采购机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机构、国有资产处置机构的监督;加强集中采购、工程建设交易、经营性土地出让权拍卖、国有资产处置机构内部的监督;加强对供应商、投标商等的监督。通过一系列监督推进我市集中采购、工程建设交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以及国有资产处置在制定、规划、质量、效果、服务等方面得到新的提高,有效的防止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腐败问题。
6、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
(三)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
1、认真抓好社保、医保、扶贫和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
2、认真抓好惠农、强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认真抓好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教育收费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根本上治理好教育乱收费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强化公示制度,提高教育收费的透明度。让学生、家长、老师、学校、全社会都清楚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知道学生应该交什么费,学校可收什么费,增加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要配合有关单位加大惩治的力度,对顶风违纪、屡查屡犯的单位,性质严重的不仅要严肃处理,还要加大暴光的力度。
4、认真抓好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治理。
5、认真抓好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6、认真抓好治理公路“三乱”问题。
7、认真抓好市直重点单位和基层站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8、认真抓好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
(四)围绕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进一步加大效能监察力度
1、突出重点,扎实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一是要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效能监察。按照市委政府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实施意见》和“一诺千金为发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建立和完善“插红旗”抓落实机制的建设,纳入电子监察进行考核,全面上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二是要围绕影响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开展效能监察。针对那些行政决策失误、行政命令梗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行政效率低等问题抓好效能和电子监察,认真处理效能投诉,同时加大力度抓好明查暗访工作。三是围绕党政机关效能建设,认真抓好2010年度绩效考评工作。
2、注重实效,大力推进电子监察工作。一是要健全完善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把电子监察由单一的审批监察逐步发展为综合监察。二是要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的效用。要把电子监察与人工核查有机结合起来,对电子监察发现的问题,该下去核查的马上下去核查,该发通知的立即发出督办通知,该问责的严肃问责,该追究责任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3、强基固本,夯实效能监察工作基础。一是要健全完善有关制度。二是要抓好队伍建设,不仅要加强效能监察机构人员的建设,还要抓好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效能监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