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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讲话】常务副县长在2010年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上讲话【完整版】

时间:2023-05-12 08:45:06 来源:网友投稿

在2010年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3月12日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全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大讲话】常务副县长在2010年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上讲话【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人大讲话】常务副县长在2010年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上讲话【完整版】



2010年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

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议上的讲话


2010312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全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交办事宜,对2009年“建议提案”承办情况进行简要评述,对2010年“建议提案”承办、交办工作进行重点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明确要求,讲清时限,促进各部门更好更快地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一、2009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09年,县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8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9件,政协委员提案50件,分别交由财政、教育、城建、公安、交通、水利和卫生等20多个部门和单位承办。从承办工作总体情况看,大多数承办部门尽心尽力,努力做到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做实,使得大多数“建议提案”都得到了有效落实,89件“建议提案”的办复率为100%,人大代表建议在办和办结率为74.36%,政协委员提案在办和办结率为90%,特别是政府办、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交通、林业、水利、卫生、广电、公安等部门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严格落实三级负责制,密切配合,切实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对此,县委、县政府对上述部门提出大会表扬。从各部门落实“建议提案”的速度和效果来看,排除在落实过程中有政策方面的制约或资金方面的困难,个别部门在办理过程在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少数部门和单位在主观上还存在缺乏主动性的问题。应该按时限答复的没能及时给予答复;有条件、有能力按时办结的却持观望等待态度;甚至有个别部门在书面答复时弄虚作假,未办结的反馈已经办结,实际上在人大、政协视察时发现还尚未落实到位或解决不彻底。在“建议提案”答复或落实过程中,近半数承办部门都缺乏与代表、委员的必要沟通和衔接,无端地给我们自身工作增加了难度,致使代表、委员或人大、政协机关对落实过程和落实结果不太满意,对落实部门和政府执行力也不太满意。以上问题,在2010年的“建议提案”落实承办过程中务必加以改进,不得再有发生。

二、2010年“建议提案”交办要求

2010年,“建议提案”交办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思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不断提高承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遵循原则是归口办理,加强协作,合力攻坚;具体要求是要做到“三个务必”。

一是务必提高重视程度。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有利契机,作为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日程,认真进行办理。今年的政协委员第7号提案建议县政府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实行网上公示,市政府目前已经做到了,我们也没有理由推拖。如果我们都在承办过程中秉承宗旨意识,在承办过程中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能落实的得到有效落实,不能落实的确实存在政策或资金上的实际困难,向代表、委员如实反馈,解释清楚,尽最大努力让代表、委员对结果满意。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和办理结果,这将彰显政务公开的透明度进一步增大,人民群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渠道也将进一步增多,同时也是对政府和各部门执行力建设的一个严峻考验。

二是务必落实责任主体。要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三级负责制”,即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专人具体承办。这次会议,把40条人大代表建议和66件政协委员提案按照各位副县长的工作分工,交办给各有关部门。各位分管副县长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建议、提案认真审阅签批,马上召开分管部门交办会议,尽快安排布置给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接到办理任务后,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研究,并指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办理工作。如果认为交办的建议或提案承办划分有误,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应在两日内退回县政府督查室,并书面说明理由。要建立健全办理工作网络,把建议、提案的承办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做到专人负责,专人办理,层层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答复意见层层审核,各个办理环节都要有负责人签字。

三是务必提高承办质量和速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要细致,方法要对路,措施要有力,答复要及时,落实要到位。按照“建议提案”办理的有关规定,各承办部门要在2个月内答复代表、委员。今年建议、提案答复的最后时限是520日。6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将专门听取政府对“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情况的汇报。9-10月份,人大、政协还将组织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视察。年末,县人大、政协还将听取政府对 “建议提案” 落实情况的专门报告。因此,各承办部门和单位必须提高办理工作的时效性,把握进度,超前工作。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采取现场办理、联合办案、上门走访、公开答复等灵活多样的办理方式,坚持办前、办中、办后“三访”代表和委员,及时主动征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对所提建议、提案承办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向领衔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当面进行答复,尽量取得代表、委员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对困难的理解,办复率和面复率都要达到100%。凡是能够马上办理的,不推诿,不拖延,立即办理;需要逐步解决的,列出计划,明确时限,分步实施;因条件限制,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解释清楚,求得了解、求得谅解、求得理解,并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人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要达到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 “三满意”;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要达到提案人、政协常委会和县政府“三满意”。实现以上“双三满意”的最终目标,要进一步加大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提案办理力度,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主办部门要积极牵头办理,协办部门要密切配合。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和提案,由分管副县长出面协调,督促办理;需要县政府决策的,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今年,县政府将加大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各承办部门的办理程序、办理进度、办理质量等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做到正常催办、重点促办、跟踪督办相结合。对答复时限内的建议、提案进行定期正常催办;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满意的建议、提案重点促办;对应该落实而没有落实的建议、提案进行跟踪督办。必要时,还将邀请和配合人大选举委、政协提案委开展联合督办,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准确、高效、有序。年末,县政府将结合绩效评估工作一并对“建议提案”承办效果进行考评,对办理质量好、进度快的部门要通报表扬;对办理迟缓、无故延误、办理质量差的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说明情况。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是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求真务实的态度,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务必要高质量、按时限要求完成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力争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大政协常委和政府满意,尤其要让广大干部群众满意。“三满意”既是对我们承办工作的具体要求,也是我们各有关部门承办过程中要追求的目标。会后,各相关部门要马上行动,抓紧落实,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部门承办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部门承办建议提案进展情况要定期在电视台进行曝光,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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