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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讲话】厅长在2012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议上讲话(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14 19:10:06 来源:网友投稿

在2012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一年一度的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议,是全省规划系统交流经验、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鼓舞干劲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划讲话】厅长在2012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议上讲话(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规划讲话】厅长在2012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议上讲话(全文完整)



2012年全省城市规划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全省城市规划工作会议,是全省规划系统交流经验、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鼓舞干劲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住房保障暨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1年工作,分析形势,理清思路,部署做好下一步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刚才,几个市的规划局、执法局作了典型发言,有许多好的经验、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下面,我就全省城市规划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2011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区域性、战略性规划研究成效显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提供了宏观指导。为优化全省城镇体系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编制了《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纲要;为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协作,编制了《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规划》和《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去年8月由省政府批准实施。区域性、战略性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构建起"一群一圈一区一带"的城镇发展大框架,基本形成了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新格局,有力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去年我厅和东营市在东营中日生态城前期研究、选址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我就工作进展情况分别向姜异康书记、姜大明省长和郭兆信副省长做了汇报。省厅和济宁市政府联合组织召开了"济宁都市区规划与发展论坛",邀请两院院士、原建设部副部长周干峙、部总规划唐凯和北大、清华、中规院等单位的专家,对济宁、兖州、曲阜、邹城、嘉祥的资源整合、产业支撑、文化弘扬、协调发展出谋划策,推进济宁都市区一体化发展。

(二)不断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城乡规划全覆盖基本实现。一是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审批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定依据。11个由国务院审批的城市中,1个已获批准,8个已上报待批,2个还未上报国务院。省政府批复了滨州、日照两个设区城市和胶州等14个县级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省政府审批的37个城市中36个获得批复,1个还未上报。60个县中54个获得市政府批复。二是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全面展开。为有序实施总体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承载能力,各地普遍编制了"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和道路交通、绿地系统、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专项规划。有些城市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城市色彩、景观风貌、城市特色等专项规划研究。三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步伐进一步加快。城市和县城已基本实现建设用地控规全覆盖,建立了以控规为核心的规划管理体系。通过加快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完善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发挥了规划的统筹协调和超前指导作用,提高了精细化、指标化、规范化管理的水平。

(三)大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去年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把《关于制定〈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议案》确立为1号议案。省厅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人大,加快了《条例》立法步伐,完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会签、调研、修改工作,今年428日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531日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各城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了一批规划管理法规、规范和技术规定。济南、青岛都出台了本市的城乡规划条例,并制定了一批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和制度。淄博、枣庄、莱芜等市也都制定了规划管理办法、管理技术规定、批后监督规定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划实施。

(四)积极服务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充分发挥了规划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政策职能。为引导和规范重大项目选址,省厅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通知》,规范和细化了规划选址的管理程序和条件。济南市推进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深度融合,超前规划了16个城市综合体项目,为省会现代服务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淄博市推行"规划引领项目落地",超前编制化工区、工业区搬迁改造规划,推动了城区更新和产业升级。枣庄市编制了40余项棚户区改造规划,提出通过棚改把城市建设变为城市经济,打造"幸福枣庄"。一些城市高度重视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有效解决了地上地下管线交错、反复开挖、重复建设的问题。青岛高新区建设了目前国内规模最大、体系最完整的74公里长地下综合管廊,济宁北湖新区、临沂北城新区也积极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聊城市在老城区规划建设了地下综合管廊系统,既保护和改善了历史文化名城景观风貌,又提升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五)保护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资源,大力塑造和突出城市特色。全省各级规划和文物保护主管部门认真开展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检查。济南、淄博、枣庄、济宁等市发掘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打造特色街区,延续了历史文脉。特别是枣庄市复建的台儿庄古城,真实再现了运河重镇、抗战名城台儿庄的历史风貌,成为彰显城市特色、传承历史文化、转变发展方式的成功范例。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市发挥海洋资源优势,精心做好滨海地段规划建设;潍坊、临沂、东营、聊城、滨州、菏泽等市充分利用河湖水系,突出水景特色,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

(六)狠抓廉政建设,规范管理制度,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部门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对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行为进行依法规范、从严把关,消除违规行为和腐败案件发生的土壤。各级规划部门对集中统一管理常抓不懈。枣庄市规划局2011年对台儿庄分局进行上划,使市辖各区和高新区的规划管理权全部上收,并成立规划编研中心,全市真正实现城乡规划工作的全局统筹、垂直管理。菏泽市规划局在规划执法工作中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市局包面、分局包块、规划所包片、队员包段"的四级管理责任,加强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各级规划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职务调整挂钩,一月一考评,一季一奖惩,充分调动了各级规划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全省规划行业2011年能够取得良好的成绩,离不开各级领导的支持和指导,离不开各级规划管理部门、规划执法部门的埋头苦干、奋力拼搏。实践证明,全省规划行业是一支素质高、作风硬、战斗力强的队伍。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规划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城乡规划的法律权威性还需加强,有些市县规划调整随意性大,对建设项目、开发区的选址把关不严。二是部分市县还未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造成依法行政不规范、管理工作无依据。三是规划设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规划的科学性、适用性以及特色塑造等还需深入研究。四是违法建设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规划管理较为薄弱。对于存在的问题,要保持清醒头脑,认真研究解决。

二、提高认识,把握大局,明确城乡规划工作目标

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分组讨论时,中国工程院院士、规划建筑大师张锦秋指出要正视我国城市建设中是否存在五种不良倾向,即:侧重于经济的发展,忽略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弘扬;侧重于城市的拓展,忽略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侧重于城市物质的建构,忽略城市精神文明的职能;侧重于城市外观效果,忽略基础设施建设;侧重于进度与数量,忽略放松质量和品质的追求。温总理称"五个忽略"一语中的,发人深省,并指示国家要召开高层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化工作。省十次党代会明确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决打好转方式调结构的硬仗,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大文章,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跨越。全省各级规划部门要注意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积极作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好超前服务。

一是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全力实现"稳增长、扩内需"目标。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主要动力、产业提升的主要平台、科技创新的主要源泉、统筹发展的主要抓手,将对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起到极大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要按照省十次党代会的要求,加快构建以济南都市圈、山东半岛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科学布局,城乡互促共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要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增强中心城市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要综合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对农村地区适当倾斜,形成城乡一体、区域联动、东部率先发展、中部加快崛起、西部实现跨越的区域发展新格局。

二是认真落实"转方式、调结构"要求,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城市规划对引导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科学选址都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规划管理部门、规划编制单位在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各类园区规划的编制和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中,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调结构、转方式"的要求,超前研究,统筹布局,科学规划,依法审批,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三是积极倡导低碳生态建设理念,促进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强化可持续发展理念,把节约和珍惜各种资源、保护和优化生态环境作为城乡发展的重要前提,加快向节约集约的内涵式城镇发展模式转变。要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的承载条件,科学确定城市规模及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各类基础设施,把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宜居城市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建设中。

四是深入贯彻"惠民生、促和谐"要求,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目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中,住房保障、人居环境质量、公共服务水平等都与规划建设工作直接相关,医疗、教育、文化、生活服务、交通、防灾等设施建设,都要通过规划落实到城乡空间布局中。规划行业要充分发挥综合性、前瞻性特点,对一些社会问题提前研究,在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中深入落实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幸福规划"理念,对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民生项目进行超前规划、合理布局,并加强监管,确保落实,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切实增强群众的生活幸福感。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推动全省规划工作健康发展

2012年全省城市规划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以推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为主线,突出抓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提高规划设计和管理水平,促进城乡规划事业健康发展。

(一)做好《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出台和宣贯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中有许多创新点。一是深化了"阳光规划"制度和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二是加强了对县城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县城总体规划由省政府审批。三是规定了规划技术服务单位的职责和作用,明确了规划验线、竣工核实的工作程序。四是严格了对规划修改、规划许可变更的受理条件和审查程序。五是加强了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六是细化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七类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列举。《条例》颁布后全省规划建设系统要做好宣传和学习贯彻。

(二)进一步加强区域性、战略性规划研究和实施,促进城乡统筹、区域统筹。一是做好《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的编制。年内要在纲要的基础上完成正式成果,进一步明确"一群一圈一区一带"为主体的省域城镇发展布局,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依据。二是做好已审批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大力支持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发展,以"蓝黄"两大战略为重要引擎,加快培育城镇群,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积极推进济南都市圈、鲁南城镇带的一体化发展。沿海各市、县(市)要依据《山东省海岸带规划》编制重点地段详细规划,保护和利用好海岸带资源。三是深入研究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机制。要积极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在规划协调、设施共建、资源整合、协同发展方面做好统筹。各市县要深入研究如何推进城乡统筹,科学引导市县域城镇体系布局、设施建设和迁村并点工作。省委省政府已经确定,从今年起每年投入10亿元,支持100个镇的发展。各级规划部门要为这一政策的实施提前做好规划服务,促进百镇科学发展,尽快做大做强。

(三)抓好城市总体规划的备案和实施评估,科学指导城乡发展。一是尽快完成总体规划报批工作。目前城市总体规划尚未审批的市县,原执行的到2010年的总体规划已经到期,已没有总体规划作为规划管理和执法的依据,加快总体规划审批已经刻不容缓。青岛、即墨2市要尽快完成总体规划成果,抓紧上报省政府。有关设区城市要抓紧完成平阴、济阳、商河、垦利、广饶、武城6县的县城总体规划审批。二是做好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备案工作。城市总体规划已获审批的市县,要做好规划批后备案。省厅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备案管理办法,即将印发执行。各市按照批复意见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要报送省厅进行备案,作为地方实施总体规划、项目审批和监督检查的依据。三是严格依法规范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和修改。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制定了国家和省的《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修改的条件、程序做了明确规定。规划一经审批就是法律,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建设最重要的法定依据,决不能"领导换,规划变",换一任领导就换一个城市发展方向和思路。今年许多地方政府刚刚完成换届,各级规划部门要保持清醒头脑,严格依据国家、省的政策导向和法定程序,处理好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等工作。

(四)继续深化城乡规划全覆盖,为各项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一是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促进规划管理的精细化、法定化。《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主管部门必须依据控规提出规划条件,没有控规的地块,不能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今年城市、县城必须实现规划建设用地控规全覆盖。菏泽市区及其所辖各县城都已实现控规全覆盖,充分说明那些控规编制不到位的市县,绝不是因为资金问题,而是因为认识问题、工作责任心问题造成的。我们将加强对各地特别是县级市、县城控规全覆盖工作的检查。二是完善有关专项规划,促进总体规划的深化落实。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编制道路交通、停车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要深化完善市政、防灾等专项规划,强化城市安全。要编制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规划、棚户区改造规划,把改善民生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法定规划的概念,规范规划成果应用。《城乡规划法》明确了法定城乡规划体系,即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城)和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这些规划一经审批,就是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有关专项规划必须依据总体规划进行编制,依法审批后也具备法定效力。发展战略研究、概念规划、城市设计等是非法定规划,不具备法定效力,不能作为规划管理、项目许可的依据,只能作为研究性、参考性的成果。四是依法规范规划编制行为。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编制单位的选择上要加强甄别。首先要看单位是否有规划编制资质,承担的项目是否符合其资质条件;其次要看单位是否有良好的业绩和能力,是否能派出精兵强将认真完成项目。国外、境外的设计单位必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资格证书》后,才能在大陆承担除总体规划以外的城市规划编制、咨询业务。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涉及保密要求的人防、防灾、市政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不能委托国外、境外单位承担。

(五)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规划统筹全局的作用。一是加强对县城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各县规划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充实力量,提高管理水平,满足科学指导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需要。各设区城市要加大对所辖县级市、县城的规划指导和监督。二是加强规划管理与土地管理的相互协调。《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我们在《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中规定,"近期和年度投资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应当与近期和年度建设规划相衔接"。各级规划部门要加强研究,通过近期和年度规划科学引导城市土地经营,保证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用地供给。三是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工作。各类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布局和使用性质,线性的区域基础设施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确定的走向和相关专业规划或专项工程设计的选线。各地在审查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时,要严格依据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对符合规划、材料齐全的项目,才能核发选址意见书。四是进一步加强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规划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实行统一规划管理。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旅游度假区以及城市新区,作为产业集聚、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和建设的热点地区,需要更加科学的规划、规范的管理、齐全的设施配套,因此必须由所在市、县的规划主管部门集中行使规划管理权。各级规划主管部门对各类开发区不但要管住,更要管好。

(六)探索推行"幸福规划",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一是制定"幸福规划"的相关标准,合理配置生活服务设施。按照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制定"幸福规划"技术指标体系,明确与民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社区养老服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便民商服、公园绿化、环境卫生等设施的规划建设标准。编制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网点、住房保障、旧城改造等与居民幸福指数密切相关的规划项目,把有关服务设施落实到城乡空间布局中,打造十分钟生活服务圈。二是深入研究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的问题,促进居民工作生活的高效便捷。大中城市要加强综合交通规划研究,一方面通过超前规划建设重大交通设施,合理安排路网和公交线路,优化城市发展布局,另一方面通过用地布局调整,引导交通量的减少和均衡分布。要坚持公交优先,规划控制好公交停车场和枢纽站,鼓励特大城市建设地铁、轻轨等大运量公共交通,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居民生活质量。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中,严格执行《山东省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设置规定》、《山东省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等标准,对达不到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三是提高人文底蕴和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要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整体风貌,严格落实对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优秀建筑的保护措施,延续历史文脉,保存城市记忆。要重视绿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广东省近年大力开展城乡绿道建设,用生态绿化网络将城乡居民点、大型公共设施、景观旅游资源等联系起来,城乡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我省近期开展了"绿荫行动",日照等市也开展了绿道规划。这方面要加强研究,借鉴经验,提高生态绿化规划建设水平。要积极开展低碳城市和社区的规划建设。潍坊市这两年在全省率先推行低碳社区建设,确立了"6+X"建设模式,不仅促进了节能减排,更实现了居民节约生活成本和改善生活品质的双赢。

(七)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开拓城镇发展新领域。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善城市功能、保障城市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现在我们许多城市表面上看不逊于发达国家,但刚进入汽车普及阶段就面临交通拥堵和停车难,一场大雨就能让城市陷于混乱,现出原形,主要差距之一就在于对地下空间和设施的忽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中规定,要编制并实施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新建、改建城镇道路,应当推广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各市、县都要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在规划指导下加强地下空间资源的合理开发、科学管理。在城市建设尤其是新区建设中,要大力推广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八)加强规划队伍建设,提高行业人员素质和水平。一是加速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和规划编制单位要创新体制机制,营造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良好环境,形成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置科学、技术水平拔尖、综合素质过硬、德才兼备的人才队伍,为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济南市规划局近几年招录了一百多名研究生,人员知识层次和工作水平都明显提高。二是加强规划设计和技术服务单位的行业管理。省厅每两年开展一次全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每年开展一次规划技术服务单位审核,今年的审核已经开始,各市县要做好自查上报工作。要完善规划编制和技术服务工作的质量保证机制,促进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科研课题研究,及时了解行业最新动态,吸收学习国内外新的理论、方法、技术,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前瞻性。三是提高规划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城乡规划作为重要的公共政策,分配的是空间资源,维护的是公众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各级规划设计、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在工作中要牢记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使规划的公共政策职能得到充分发挥。要敢于坚持原则,尊重科学,维护公众利益、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决不能唯领导意志是从,沦为只按领导意图办事的画图工。要善于坚持原则,经常向领导做好汇报,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同时依靠和利用好层级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力量,保证规划的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

(九)加强制度建设、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为规划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继续强化对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规划管理。今年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实施了《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对容积率调整的条件、程序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并加强了与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各地要结合20095月我厅和省监察厅制定实施的《山东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办法》,做好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城乡规划监督检查,维护规划工作的严肃性。2008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向我省派出了以武解放同志为组长的11位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对10个设区城市进行督察。各位督察员对派驻城市的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各市加强规划实施、强化统一管理、提高规划建设水平,都发挥了巨大作用。《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强化了规划监督检查的措施和手段,并明确要在全省建立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加强规划督察,对规划部门既是监督,更是支持和保护,各地要充分认识规划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支持规划督察员的工作,落实好有关监督检查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各地主管部门要完善规划监管网络,发挥好街道、村居基层管理人员的作用,加强巡查,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要完善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规划处罚权由城管执法部门行使的城市,要合理划分部门职能,由规划部门把好违法建设性质认定关,城管执法部门把好处罚关和执行关,确保及时、准确、严格执法。四是加强廉政和行风建设,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规划廉政建设必须常抓不懈、防患未然。各级规划部门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政绩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各级规划部门要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廉政监督体系建设,通过制度规范和教育引导并举,使规划从业人员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能腐败,形成科学严谨、廉洁勤政的工作作风,促进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同志们,当前我省经济社会正面临重大的转型期和机遇期,城乡规划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新的发展。我们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求真务实,进一步做好城市规划工作,促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以昂扬的干劲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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