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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讲话】市长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上讲话

时间:2023-05-19 13:25:06 来源:网友投稿

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9月7日,省上召开了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听取了各市和省直重点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9月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讲话】市长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监察讲话】市长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上讲话


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97日,省上召开了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听取了各市和省直重点部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918日晚,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省上会议精神汇报,进一步研究部署了我市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下面,我根据省上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就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我市前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420日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各县区市、市直各部门迅速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安排部署治理工作,全市治理商业贿赂总体进展顺利,势头不错。一是前期准备工作全面完成。各县区市、各部门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全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网络已经初步形成。多数县区市和部门还为治贿办配备了专职人员,划拨了经费。重点领域和各县区市都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动员、安排和部署,多数单位还运用法制宣传月,开辟媒体专栏,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悬挂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此外,各县区市、各部门还加大督察力度,推动治贿工作扎实进行。二是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开展。目前,各县区市和各部门,已按照中省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依据职能分工,对各治理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出安排,尤其是重点部门和行业对不正当交易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和资金的基本情况,全面进行调查摸底,认真查找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通过查找制度漏洞、摆不正当交易的表现形式、议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危害等形式,认真落实自查自纠的各项任务。三是查办案件工作稳妥实施。各县区市、各部门一方面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注意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动员,广泛收集各方案件线索,将治贿办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另一方面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各级各部门在展开自查自纠的同时,注重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已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1件,起到了震慑作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工作逐步展开。针对自查自纠、查办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制度、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上出现的漏洞,各地各部门积极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如市卫生局针对西安市儿童医院部分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的案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着手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和规范;市药监局建立生产经营企业“黑名单”制度,并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市交通局出台了《咸阳市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暂行规定》,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目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工作正在探索中逐步展开。前一阶段治贿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总体工作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个别地区和部门的主要领导不够重视、一些同志思想认识不到位,整体发展不够平衡、三项工作不够深入,宣传教育面有待进一步拓宽,信息沟通不够、协调机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案件查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以改进。

二、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完成年度治贿工作任务

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各县区市、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实施意见》的要求,采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完成年度治理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筑牢抵御商业贿赂的思想基础,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把治理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大宣教”工作格局之中,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主流媒体联办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一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和国家治理商业贿赂的法规政策,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二要加强社会主义荣誉观教育,广泛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党政纪律和职业道德宣传,树立以廉洁为荣、搞商业贿赂为耻的道德风尚,增强全社会反对和抵御商业贿赂的意识。三要大力弘扬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同时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四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以诚信守法、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积极发展遵纪守法、健康进取、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行业及新闻媒体都肩负着宣传教育的责任,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治贿办有关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发挥优势、各展所长,宣传要深入到企业、社会、乡村。宣讲要通俗,要易于接受,便于践行,并与“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使反商业贿赂成为人们普遍的共识。

(二)认真自查自纠。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是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合规经营的一项制度措施,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抓好,抓出成效。为此,中省专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集中进行自查自纠,使行政管理者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查找有无违反规定设置市场准入门栏、不按法定条件和程序审批发证的问题,查找有无利用权力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问题;查找是否存在失职渎职和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商业贿赂的行为。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其发生的深层原因,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水平。同时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针对体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为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奠定基础。在工作中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法依纪,坚持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并重,坚持经营者自查与行业管理者检查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查办案件和建立防治长效机制相互促进。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注意摸清底数,查找突出问题,视其情节,分类做出处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按时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各项任务,并在1020日前形成专题报告,报本级和上级治贿办。

(三)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既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也是开展专项治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自始至终抓紧抓好。当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要突出抓好“两个重点”,即重点领域和重点人员。重点领域就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重点人员就是利用职权插手商业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为获取交易机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人员。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依法从严惩处。既要严肃查处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也要严肃查处那些背离诚信原则、不择手段、大肆行贿的不法经营者。要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扩大治理商业贿赂的社会效果。要注意拓宽案件线索渠道,通过自查自纠和全面清理积案,认真排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级各部门及各县区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站等,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检察、公安、审计、工商、纪检监察等部门机关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接受群众举报。要做好案件的协调督办工作。要按照案件查办“分级负责,归口办案”的原则进行处理,对重大案件要做好协调督办。建立商业贿赂案件联办协调机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等执纪执法部门、机关,要主动担负起查办职责范围内商业贿赂案件的职责,并建立案件沟通、联查机制,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集中突破大案要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打击商业贿赂的态势。

(四)建立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必须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商业贿赂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甚至违纪违法密切相关。对于政府自身而言,一方面要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管,治理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另一方面,要将治理工作同廉政勤政建设有机结合,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严肃惩治并积极预防涉及行政机关人员的商业贿赂。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机构的发育和完善。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健全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深化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进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要督促各行各业加快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要通过改革和完善制度,有效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要加强企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管理、营销、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加强企业的内控机制和企业文化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规范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树立以诚信守法、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促进企业良好文化的形成。要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法规制度,各县区市、各部门要针对各自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治理商业贿赂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经过实践,逐步归纳上升为法规制度,并且要根据中省关于治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对以往的法规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使之适应治理工作新形势的需要,为有效治理商业贿赂提供可靠的法规制度依据。

(五)强化督促检查。督促检查是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也是抓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政策指导。一方面要严格遵守中央的三个《意见》规定,明确政策要求。另一方面要不定期地对一些工作薄弱的环节和部门单位进行重点督导。严格监督检查标准,量化检查指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通报相关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及时向各部门各单位介绍和反馈,以推动工作不断发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事关全局,工作难度大,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抓,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的领导体制和机制。领导小组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执纪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建立相关工作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定期调查分析问题制度、相关职能部门案件移送制度等相关制度,形成运转有序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协调机制。各县区市各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继续加强政策指导,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学好、用好、执行好中央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指导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信息沟通,做到信息共享,相互学习和借鉴。各县区市、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的问题,要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做到快捷、准确、有用。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通过发督办函、专项检查、现场督办、听取汇报等形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加强督办。对各县区市、各部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检查,并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通报。各级各部门在这次会议后,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以及办公室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要加强对抽调人员的业务培训,在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为办公室提供基本办公条件和办公设备,以保障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顺利进行。

同志们,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而繁重的任务。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工作部门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务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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