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24日)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我省城镇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讲话】省委书记在省委城镇化工作会议上讲话(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在省委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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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4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我省城镇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动我省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前不久中央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是中央召开的第一次城镇化工作会议,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我国城镇化转型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时期推进城镇化的重大意义,科学分析了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形势,指出了城镇化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明确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李克强总理所作的重要讲话,对推动城镇化更稳更好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两个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视野开阔、论述精辟,思想深刻、要求明确,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稳妥扎实推动我国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了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下面,就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镇化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上来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这次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以下几个重大问题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第一,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城镇化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清醒认识城镇化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建设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也深刻指出我国城镇化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体现了对我国基本国情的清醒认识和深刻把握,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光辉。中央认为,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既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诸多难题,尤其是要看到在我国这样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城镇化,在人类发展史上没有先例,粗放扩张、人地失衡、举债度日、破坏环境的老路不能再走了,也走不通了。中央指出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是准确的,对城镇化形势的分析判断是正确的,我们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这是我们今后做好城镇化工作的决策依据。从黑龙江来看,这些年我们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大中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截至2012年底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6.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个百分点。但也要看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我省也不同程度存在,甚至有些方面还比较突出。主要是:城镇化总体质量还不高,虽然城镇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这只是统计意义上的数据,农垦、森工、矿区城镇人口比重大,一些农场、林场、煤矿小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滞后,影响了金省城镇化的质量;一些大中城市盲目扩张“摊大饼”,水土资源和能源浪费,环境污染、脏乱差问题突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还不高;小城镇普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薄弱,产业发展滞后,吸纳就业能力不强;一些地方不顾自身财政实力,举债开发城市新区,举债建设小城镇,造成政府债务负担过重;有的地方在城镇建设上急于求成,搞整村整乡推进,农民意见很大;户籍、土地、社保、投融资等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制约了城镇化健康发展。我省城镇化存在的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由我们的种种思想误区和工作偏差造成的,主要是简单地把城镇化理解为就是建城镇、盖楼房,这种片面认识影响了城镇化健康发展,必须按照中央要求,及时加以纠正和解决。
第二,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城镇化道路的正确抉择上来,牢牢把握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这一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如果城镇化目标正确,方向对头,就能走出一条新路,必将有利于释放内需巨大潜力,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而且世界经济和生态环境也将从中受益。如果城镇化路子走偏了,存在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化解,还可能积重难返,带来巨大风险。在这样十分关键的路口,正确的方向就是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是党的十八大提出来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新型城镇化与传统意义的城镇化有着本质的区别,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为我们指明了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正确方向和路径。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一是准确把握城镇化的规律。深刻认识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我国发展必然要遇到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我们必须遵循规律、因势利导,使之成为一个顺势而为、水到渠成的发展过程。制定发展目标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可行,不能把胃口吊得太高,更不能提出难以兑现的承诺。推进城镇化,不要把统计意义上的城镇化率作为硬任务,不能靠行政命令层层加码、级级考核,不要急于求成、拔苗助长,更不要去搞大跃进,大干快上,一哄而上,盲目建设大量新城新区。二是准确把握城镇化的核心。深刻认识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必须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解决好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三是准确把握城镇化的关键。深刻认识城镇化的关键是提高质量,必须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推动城镇化转型发展,更加注重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更加注重生态安全,更加注重提高历史文物保护水平,更加注重城乡协调发展。把握住这三条,就把握住了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内涵、正确方向和路径选择。我省城镇化同样处于十分关键的路口,既不能走偏路,也不能走老路,必须按照中央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找准方向、选准道路,确保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第三,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城镇化的顶层设计上来,认真抓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已经会议原则通过,经过修改完善后,近期即将下发。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通过改革释放城镇化发展潜力,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科学布局、绿色发展、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规划提出的基本原则是:以人为本、公平共享;四化同步、统筹城乡;集约高效、绿色低碳;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城市发展模式科学合理、城市生活和谐宜人、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在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这一目标之中,明确提出,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缩小两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一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规划提出的战略任务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这个规划是在我国城镇化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出台的,体现了中央对城镇化发展全局的通盘考虑和顶层设计,奠定了我国城镇化的基本格局,必将开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篇章。
中央明确指出,城镇化统筹在中央,推进还是以省为主,要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中央制定大政方针,确定城镇化总体方向和战略布局,省及省以下地方则从实际出发,贯彻落实总体规划、制定相应规划,创造性开展管理和建设工作。近年来,我省在城镇化建设上,编制了一些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从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引导作用,促进了全省城乡区域布局不断优化,但是仍然存在规划编制和实施不到位的问题,一些与国计民生关系重大的城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理念落后,建设层次、标准与质量不高,省、市、县规划编制经费投入不足,县(市)政府对规划编制工作重视不够,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屯建设规划编制率低、规划品位不高等问题仍然很突出。据统计,目前全省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只完成了48%,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只完成了47%。我们必须对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紧密结合黑龙江实际,对我省各层次城乡规划进行认真梳理,该制定的要抓紧编制,该完善的要抓紧修编,特别是要抓紧编制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有关部门要抓紧组织力量,深入调研、科学谋划,多听取群众意见,尊重专家意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规划要与国家实施的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黑龙江和内蒙古东北部地区沿边开发开放、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源型城市转型等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相配套、相协调。各市地也要按照省里的规划部署,制定完善本地新型城镇化规划,引导新型城镇化协调有序发展。规划要保持连续性,一张蓝图绘到底,不要“翻烧饼”,不能政府一换届规划就换届。要强化规划执行效力,杜绝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现象,切实使规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城镇化的重点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推动城镇化转型发展,走出一条符合龙江实际、具有龙江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增进城乡居民福祉,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仅要让农业转移人口实现身份上的转换,而且还要让他们有房住、有业就、有公共服务可享受,让农业转移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真正融入城市。目前,虽然我省城镇化率达到56.9%,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48.8%,还有相当一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没有在城镇落户。一是解决好落户问题。要落实好差别化落户政策,把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作为人口转移的主要承接地,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根据国家规划调整的各类城市人口规模标准,我省除特大城市哈尔滨市区应合理设定落户条件、适度控制人口规模外,其他各大中小城市原则上都要放宽或放开落户限制。二是解决好就业问题。农业转移人口有业可就,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才能真正在城镇扎根。要拓宽城镇就业渠道,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增强城镇吸纳就业能力。要鼓励自主创业就业,贯彻落实税收激励等优惠政策,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创业扶持基金,以创业带动就业。要建立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承担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强转移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三是解决好住房问题。要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位房保障体系,规划建设专门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保障性住房,使农业转移人口享受的保障性住房在全部保障性住房中占有较大比例。中央决心从2013年到2017年全国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我省要抓住机遇,继续争取国家支持,加大各类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公租房建设比例,让农业转移人口住有所居、安居乐业。四是解决好基本公共服务问题。要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提高城镇提供基本公务服务的能力,为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创造良好条件。
(二)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构建龙江特色新型城镇体系。我省下辖12个地级市、1个行政公署,46个县,18个县级市,479个建制镇。从城市分布上看,主要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我省地广人稀,城市布局不均衡;二是沿铁路、河流等分布,如绥满铁路沿线,黑龙江、松花江、鸟苏里江沿岸兴起了一批城市和小城镇;三是因资源开发而兴起一批城市,如大庆油田、四大煤城、伊春林城等城市。这三个特点决定,我省的城市布局呈点状、线状、带状分布。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尊重规律,尊重自然,因地制宜地确定我省城镇化布局和主体形态。一是以大中城市为依托培育发展城市群。要按照国家规划发展“哈长”城市群的战略部署,构建哈尔滨大都市圈,增强哈尔滨对周边的辐射带动作用。根据我省城市分布历史自然特点,以城市群为我省城镇化布局主体形态,着力打造哈大齐牡城市群和东部四煤城市群。二是打造沿边开放城镇带。要着眼建设沿边开放带,以黑河、绥芬河、抚远等18个沿俄边境口岸城市为重点,辐射周边县(市),建设沿乌苏里江开放城镇带和沿黑龙江开放城镇带。三是大力发展以县城为重点的特色城镇。以县域城关镇为重点,兼顾农垦、森工小城镇,优化小城镇布局,完善小城镇功能,形成垦区、林区、农区各具特色的小城镇。推进强镇扩权,合理划分城镇事权,对产业发展好、吸纳人口多的小城镇赋予与常住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快乡改镇、街道办事处步伐,有条件的县可按程序申请县改市。
(三)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建设集约紧凑、绿色低碳、和谐宜居、富有特色的现代化城市。一是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浪费资源就是透支未来。必须保护好土地、水资源等宝贵的城市存量资产,特别是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土地规划刚性约束,围绕人口规模、产业需求,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边界,不能再无节制扩大建设用地,不能所有城市都扩大一圈。耕地红线一定要守住,千万不能突破,也不能变通突破。二是保护生态环境。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建设全过程,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和低碳发展,强化城市环境治理,全面改善城镇环境质量。大力开展生态宜居城市等创建活动,着力抓好城市路旁绿化和景观绿化工作,特别是要用一两年时间,下大力气抓好城市出入口铁路、公路两旁脏乱差治理,解决好垃圾围城问题,改善城市面貌。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前不久,哈尔滨也出现了历史罕见的雾霾天气,群众反映十分强烈。我们要认真抓好国务院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贯彻落实,保护好我们的生活空间。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以哈齐、哈牡、哈佳等快速铁路建设为重点,以公路建设为支撑,完善联接省内中心城市和周边相邻省区的干线网络,加强口岸和国际运输通道建设,整合现有机场航线,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要抓好干线公路与农村道路交汇处的配套建设,把陡坡铲平,设置减速带,切实解决好农村道路车辆“抢坡”,加速进入干线公路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坚持地上地下两手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好供水、供热、供气、道路交通等基础建设,特别是要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网等“短板”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好城市交通拥堵、城市内涝等“城市病”问题。我们这里冬天雪大路滑,要高度重视城市清冰雪工作,提高清冰雪机械化水平,确保及时清除冰雪,方便居民出行。城市新区建设一定要解决好“雨污分流”问题,污水必须处理好才能排放,雨水不能再当作污水来处理,这样会增加排污费用。在这方面要舍得一次性投入,虽然短期投入大些,但从长远看还是节约费用的。四是推进产城融合。坚持产业发展先行,以产业聚集带动人口聚集。农区和垦区要坚持走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和垦地合作共建带动城镇化的路子。垦区要抓好九三、建三江管委会试点,通过赋予税收权,促进城镇化发展。林区要坚持走产业转型、生态移民、林地共建带动城镇化的路子。森工林区也要探索赋予税收权的试点。矿区要坚持走资源型城市转型和棚户区改造带动城镇化的路子。四煤城老城区和采空区在居民搬迁后,要把原有的棚户区拆掉,增加绿地面积,增加公共面积,改善居住环境。沿边城镇要坚持走对俄合作转型升级、口岸通道建设和涉外园区建设带动城镇化的路子。县城要以发展县域经济、提高产业支撑能力为重点,加强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着力引导产业向县城聚集,提高县城吸纳就业能力。有些具备条件的地方要从实际出发,坚持走区域性市场带动、重点景区带动、交通枢纽带动的城镇化路子。五是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按照以人为本、尊重自然、天人合一、传承文化的理念,把城市建设好、管理好,让人民群众在城市中生活有幸福感。要确保城市建筑质量,对那些偷工减料、以劣充好、权钱交易导致建筑质量事故的不法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打击和追究。要牢固树立“建管并重、重在管理”理念,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城市管理由重管控向重服务、由事后处置向源头治理转变,集中整治城市交通、市容市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生活空间。
(四)坚持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同步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过程,没有农村发展,城镇化就会缺乏根基。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决不是要把农村都变成城市,把农村居民点都变成高楼大厦。”从我省来看,目前我省有农村人口1600多万,即使未来全省城镇化率达到70%,全省仍有l000多万人口生活在农村。必须统筹抓好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既要让农业转移人口过上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又要让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民过上具有农村特色的幸福生活。一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要提高农业物资技术装备水平,推进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种业为重点的农业科技创新,以农业机械为重点的农业生产工具变革,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我省粮食产量在“十连增”的基础上,持续稳定增长,为城镇化提供可靠保障。以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为契机,充分发挥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较多、土地流转面积较大、规模经营基础好的优势,认真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创新,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有序促进承包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城镇化创造有利条件。二是规划建设好具有龙江地域文化特色的新农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全可以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我省农村天蓝云白、土沃粮丰,湿地河流较多,夏季绿意盎然,冬季白雪皑皑,自然风光独特,北方乡土气息浓厚。这是大自然赐给我们的,也是经过几代人保护生态环境留下来的。对我们的地域文化特色不要妄自菲薄,一定要有自信,一定要注意传承。新农村建设不能简单模仿南方的村庄建设模式,不能盲目建设亭台楼阁、青砖瓦舍、高墙深院,必须突出龙江地域文化特色,注意保留农村特色、田园风光、乡土气息,考虑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农民意愿。要把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放在村屯造林绿化、治理脏乱差、建设宜居新村上,不要盲目地搞大拆大建,逼农民上楼。建设新农村要量力而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是必搞的,村屯造林绿化、卫生整治也是必须抓的,但有些投入较大的建设项目就不能搞一刀切,下水道建不起,排水沟也可以,太阳能安不起、沼气上不了,用电也可以。三是增强中心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是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中心城市在完善自身功能、提高发展能力的同时,有责任也有必要带动周边郊区、农村一起发展,决不能把城镇建设成一座孤岛。要推动交通网络向农村延伸,打通农村道路交通神经末梢,实现城镇与农村高效顺畅联通。要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探索实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并轨发展,加大农村科技、教育、医疗、文体等设施投入,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发展农村互联网等通信设施,有条件的近郊农村可以探索供水、供气、供热管网接入,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要推动商贸物流网络向农村延伸,发展农村物流配送、超市连锁等新型业态,搞活农村商贸流通,释放农村内需潜力。要推动金融网点服务向农村延伸,有条件的农村可探索建立银行营业点、代办处,改善农村金融环境,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五)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领,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最大的障碍还是体制机制问题,必须以全面深化改革统领城镇化,统筹安排、有序推进户籍、土地、财税、社会保障等各项制度改革,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好国家户籍改革政策,在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的基础上,有序放开大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适度控制哈尔滨人口规模,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对于暂时不具备落户条件或不愿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他们在住房租购、社会保障和子女教育等方面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护合法权益。二是稳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搞好试点,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要按照“土地性质不能变,耕地红线不能动,农民利益不能损”的要求,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和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流转或退出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供资本积累。坚决不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换取城镇化,尊重农民自愿选择,对“两栖人”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用益物权,要给予保障,使农民进城留得住,回乡有保障。三是积极探索财税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中央要求,推进落实税收体制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使地方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强城镇政府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形成多元可持续的融资机制。四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推进城乡融合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与整合,实现社会保障可转移接续。对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业转移人口,要按规定将其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围,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对因失地而失去土地保障的农业转移人口,无条件转为城镇人口,并纳入城镇社会保险体系。
三、切实提高领导新型城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当前,我省城镇化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中央对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转变思想观念,转交领导方式方法,切实提高领导城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抓好培训强素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高低,关键取决于干部素质。目前,我们的各级干部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上还有很多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能力素质亟待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是一门大学问,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掌握其要义,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抓城建的领导干部,要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加强新型城镇化知识的系统学习,转变思想观念,更新知识结构,遵循城镇化工作规律,避免用主观意志和个人喜好来抓城镇化工作。组织部门要把培养和选拔一批专家型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干部作为重要任务,使他们能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明年初,要专门组织市县两级主要领导干部培训班,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两个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认真研读讲话原文,吃透讲话精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是明确职责定准位。推进新型城镇化,政府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城镇化是市场经济的自然结果,必须尊重客观规律,避免政府全面主导,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最关键的是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发挥民间资本在城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新型城镇化需要市场“无形之手”与政府“有形之手”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政府要在创造制度环境、编制发展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质量等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并弥补市场失灵。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城镇化过程中一哄而上大跃进、赶农民上楼,房地产化等问题的出现,确保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摸清底数算好帐。城镇化建设是付出巨大成本的,推进城镇化必须算好4笔帐。一是农民进城后的支出帐。农民进城后,变成城镇居民,住房成本、生活成本大幅度提高,要考虑农民是否承受得起,尊重农民意愿。二是政府的支出帐。政府必须承担城镇化的公共成本,包括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福利投入,以及水电路暖讯等基础设施投入。三是土地的帐。摸清我省还有多少低效利用状态的城镇建设用地,以盘活土地存量为主,统筹地上地下空间,不能无节制地扩大建设用地。四是市场和政府关系的帐。“两只手”协调配合发挥作用,政府投入应该把重点放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上,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能靠市场运作、民间资本解决的,就放手让市场解决。算好4笔账,不能因为成本高就望而却步、畏首畏尾,而是要从实际出发,既要做到心中有数、量力而行,又要做到尽力而为、积极推进。
四是积极稳妥扎实干。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特别强调,中央召开这个会议,不是要大家卯足了劲、采取超常规措施,回去放卫星,而是强调推进城镇化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措施要实,不要盲目刮风。这一点大家思想上都要十分明确。我们必须按照总书记的讲话要求,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推进城镇化。积极,就是把城镇化作为推动龙江发展的重要抓手,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抓下去。稳妥,就是不搞运动,不放卫星,不一哄而上,不急躁冒进,要在制定好规划的前提下稳步实施。扎实,就是注重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事情要一件一件做,确保做一件成一件。有序,就是要优先解决人口存量,成熟一批、落户一批,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扎根落户,并有序引导增量人口流向。
同志们,我省城镇化正处在十分关键的阶段,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造福龙江人民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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