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的应有之责、应负之责、应尽之责。意识形态工作平时做不到“万无一失”,关键时刻就会“一失万无”。必须未雨绸缪,下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讲话】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论述重要性,讲话等很好参考资料精品,供大家参考。
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
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的应有之责、应负之责、应尽之责。意识形态工作平时做不到“万无一失”,关键时刻就会“一失万无”。必须未雨绸缪,下先手棋、打主动仗,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指导方向。我们要以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的坚决态度,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强化履责尽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意识形态工作不是一般的事,而是天大的事。2013年8月19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在今年2月19日召开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新闻舆论工作处在意识形态斗争最前沿,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从“三个事关”到“五个事关”,凸显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意义,凸显了意识形态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重要作用、重大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真正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意识形态工作不仅宣传部门要抓,全党都要抓。长期以来,有一种认识:宣传部门是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形态工作是宣传部门抓的。这只说对了一部分,宣传部门是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但意识形态工作是全党要共同抓的。党管意识形态是党委主体责任的题中之义,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必须管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涵盖各条战线,不是哪一级、哪一家的责任,而是全党共同的责任。全党的事,就必须全党动手、齐心来做,就必须坚持“一盘棋”、打好“组合拳”、形成“大合唱”。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央要求,坚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指导和推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更加紧密结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意识形态工作不是分外事,而是分内事。有人担心,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抓意识形态工作是否职责越界、工作越位?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的应有之责、应负之责、应尽之责。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没有“局外人”“旁观者”,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当“甩手掌柜”。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照中央要求,躬身入局、对号入座、认领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不仅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还要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带头管、负首责;党委(党组)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协助一把手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和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履行好分内之责,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有担当精神,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敢于站在风口浪尖进行斗争,担责不推、担难不怯、担险不畏、担屈不怨,始终做到明责必躬、履责必实、担责必为。去年7月以来,湖南省委宣传部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党委(党组)一把手谈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活动,明确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开展一次中心组专题学习,撰写一篇思考体会文章,通过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推动形成了知责、明责、负责的良好氛围。
意识形态工作不是虚功,而是实务。意识形态工作就怕任务空泛、内容空洞、工作空转、阵地空心,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大忌。各级党委(党组)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把中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明确要求深化、细化、实化,把责任具体到岗、到事、到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大力改造学风、文风、会风、作风,倡导精耕细作的“工匠精神”,不断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好作品,提高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坚决防止正面宣传数量触到了天花板、效果却趴在地板上。坚持真干实干、真抓实抓,围绕中央部署要求,当好“操盘手”“工程师”“督办员”,善于用实施工程的办法来抓意识形态工作,用工程化项目化的方式推动工作落实,真正把工作往实里做、往深处做,做到言必真实、行必务实、功必责实。
意识形态工作不能满足于应急、应付,而要做到经常性、常态化。意识形态工作是在人的头脑里“搞建设”,相比其他建设,“地质”情况更复杂,变数更多,工作难度更大。意识形态工作平时做不到“万无一失”,关键时刻就会“一失万无”。必须未雨绸缪,下先手棋、打主动仗,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一刻不放松、久久为功地抓。如果平常不闻不问,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不抓舆论导向,不积极应对舆情,不抓班子队伍,等到出了问题,再去应急式地“灭火”,那就为时已晚。各级党委(党组)要像分析经济形势一样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把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工作安排,把过细的工作做到前面,实现由应急性的“救火”“灭火”转向常态化的“防火”。意识形态阵地是“精神领土”,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新闻舆论、社科理论、高校思想、文化文艺、网络新媒体等阵地都要强化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职责,经常抓、抓经常,决不给错误思想和观点提供传播渠道。
意识形态工作不是软任务,而是硬责任。意识形态工作绝非随意拉伸的“橡皮泥”,不能“有职无为”“有职不为”,也不能“有权无责”“权大责小”,而是“法定职责必须为”、“位高权重”责任大。首先是要解决好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的问题,就是必须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管好阵地、管好导向、管好队伍,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其次是督促考核权,湖南省委明确规定,每年对各地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题督查,考核结果直接运用到对各地各单位的绩效考核之中,为推动责任落实提供了有效抓手和“指挥棒”。再次是问责追责权,意识形态领域出了问题就要问责追责。从现实情况看,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上还存在“漏洞”和“蚁穴”的问题,小报小刊发表不负责任言论的现象时有发生。主流媒体因承担了较大的经济压力,不同程度存在“错位”“欠位”“缺位”情况,有的媒体主要负责人主要精力没有集中到抓党的建设和办报、办台、办刊、办网上,一把手抓经营,二把手抓业务,副业成了主业;有的媒体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眼睛盯在抓创收的骨干上,“陪练”变成了“主力”。针对这些问题,湖南从去年8月就明确,作为主流媒体“一把手”,第一职务是党委书记,其次是社长(台长),第三才是董事长;党报党刊党台党网是主业,其他是副业;导向出了问题就不是水平能力问题,而是政治立场问题,必须追究“一把手”责任。同时,去年11月专门出台了湖南省新闻从业人员“十不准”,列出新闻采编“负面清单”,划定新闻工作者的道德底线和行为红线,为加强新闻队伍管理提供了依据和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