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逐个审查,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5篇
第一篇: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关于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调研报告
今年3月,我们组成人员,深入村组就农村培养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百草沟镇辖区34个行政村,一个社区,目前共有820名党员,今年新转正党员41名,预备党员24名,新确定的积极分子140名。
二、主要做法
1、抓培养,强化教育,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重点放在帮主入党积极分子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强化教育。个基层党支部依托基层党员学习班,采取集中培训、作报告、演讲比赛等多种教育方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党动机。二是实行专人培养考核责任制。要求支部成员分包重点培养对象,党员分包积极分子,每月找积极分子谈一次话,支部定期研究制定培养教育措施。三是在日常工作中,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使其在实际行动中锻炼培养自己,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增强党员意识,锻炼工作能力,促其尽快成熟。四是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充实积极分子队伍。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档案,支部每季度考评一次,半年分析一次情况,根据考评和分析的情况对积极分子进行调整和充实。
2、抓规范,坚持标准,严把“入口关”。在审批程序上,采取六项措施:一是建立上一级党组织委派两名或一名正式党员作为指导员,指导监督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从确定积极分子到支部大会确定预备党员都要积极参与指导,并在决议上签字;二是建立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坚持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基层支部在发展新党员前,应提前两周向群众公布拟发展人员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凡群众反映强烈的支部要派专人进行调查,在问题未查清之前不得发展;三是实行对发展对象预审制。发展前由镇党委组织部详细审察基层党支部整理上报的发展对象有关材料,对个别材料部规范、不完善的坚决予以退回,责成有关党支部重新整理;四是镇党委成员与发展对象谈话,详细了解其入党动机以及对党的认识,并同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发展对象的真实表现情况;五是严格检查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定期检查调阅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会议记录。并坚持做到“六部发展”即:未参加集中培训的不发展,没有本人申请和思想工作汇报的不发展,政审不完备、不清楚的不发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不发展,“文革”中和“动乱”期间有问题的不发展,培养考察时间不到一年或未经公示的不发展。
3、抓管理,跟踪问效,认真把好党员转正关。一是建立入党介绍人联系制度。发展对象被接收为新党员后,入党介绍人要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跟踪培养,并定期向支部汇报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以便党组织及时全面地了解预备党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二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要求预备党员每月向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党支部根据联系人汇报情况和组织考察情况,每半年做一次鉴定,并填写《预备党员跟踪考察卡》,供讨论转正时参考。三是实行公示制度。让党外群众对预备期满的党员监督和评议,依照公示和评议结果确定是否按期转正,促使他们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新的“起跑线”上做出新的成绩。
4、抓难点,对症施治,解决个别农村支部多年不发展党员的问题。近年来,镇党委从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采取得力措施,消除了二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空白村”。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党委制订了发展党员的五年计划,实行镇党委委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的办法,把解决发展党员“空白村”问题作为基层党支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确保农村党员发展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分类知道,对症施治。对于因发展党员中家族派性干扰,班子内部不团结,影响发展工作的软弱涣散班子,采取果断措施进行组织调整。对班子软弱的村,派组织人事部门分包;社会治安较差的村,派司法、公安部门分包,有针对性地驻村帮助开展工作,提高党支部对群众的吸引力。对一些忽视发展工作,班子老化、后继乏人的村支部,加强教育和引导,并明确要求各支部成员联系培养1—2名入党积极分子,使其尽快成熟,每年至少发展1名新党员。三是严格奖惩,层层落实责任制。每年初,镇委召开的组织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村党支部书记是村级组织建设直接责任人,制定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责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农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不平衡。一是个别村支部不愿培养发展新党员,有怕培养了“苗子”,顶了自己的“位置”的思想,认为这个不够条件,那个不够成熟,以致造成有的村级支部后继乏人的问题;二是极个别村“两委”班子不协调,班子成员不团结,矛盾重重,在发展党员时思想不统一,意见不一致,形不成支部决议,无法发展新党员;三是有个别青年要求入党动机不纯,思想认为较差,仅是为了当官发财,谋取私利。
2、发展党员的视野不宽,新党员素质不高。从近年来发展党员的来源看,新发展农村党员主要地村委会委员中的非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一些长期在村上生活的群众,外出经商打工和新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十分有限。新发展的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不到75%,有一技之长和“双强”能力的占不到70%。
3、个别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够严格。对发展党员工作缺乏必要的透明度,甚至极个别支部存在着不召开支部会,由支部书记一人说了算,以致造成党员干部对发展党员工作有意见,引发农村的不安定因素。
四、意见和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站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断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面实现农村小康社会目标的高度,从思想上提高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从行动上真正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安排部署,检查指导。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并结合实际,采取得力措施,强化领导责任,全面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要强化培养教育,注重质量和改善队伍结构的有机结合。一是要抓好培养教育,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要注意调查研究各行各业各类人员,特别是青年农民的政治追求和入党心态的变化,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有计划地充分利用村党员活动室和电化教育手段,培训入党积极分子。二是要突出发展重点,努力达到“三化”标准。在发展党员时,重点应做到“三个倾斜”,即向生产、工作第一线青年、农民、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镇企业骨干和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倾斜;向长期未发展党员、致使村级班子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后继乏人的村倾斜;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妇女比例较小的村倾斜。要努力达到“三化”标准,即突出年轻化,要求发展的新党员35岁以下的要达到75%以上;突出知识化,要求发展的新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要占70%以上;突出技能化,要求发展的新党员要有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双强”能力。三是要拓宽培养积极分子的视野。要以共青团“推优”为主渠道,倡导其他群众组织“推优”活动,开阔视界,吸收众多的优秀骨干,拓宽发展党员源头。要从改善党员结构,改变党员年龄老化的现状出发,采取支部分工,党员与发展对象结对子培养,开展“一帮一”、“一带一”活动,把后备队伍建设好,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强化动力机制,增强组织吸引力。一是要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通过干部驻村帮扶,下派工作队员,帮助村党支部制订经济发展规划,选择致富路子,解决和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任,增强党支部自身的吸引力。二是要以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在村级组织中深入开展“双规范、三文明”活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富民强镇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的政治热情,切实改变部分党员政治观念淡薄的倾向。三是要以学习先进人物,开展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调动和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和支部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领办、创办致富项目。同时,注意评选表彰优秀党员干部,彰显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树典型、学典型活动,在党内形成一个讲宗旨、讲奉献、讲党性的良好氛围。四是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在评议中群众意见大的支部成员实施组织调整,问题严重的党员予以严肃处置,以纯洁党的队伍,进一步增强党组织自身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4、实施激励机制,严格考评奖惩。奖优罚劣,既是对工作绩效的评价,又是推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一是要严格“双争”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肃支部定格分类标准,凡支部有积极分子而一年未发展党员的不得评为先进党支部,二年未发展的不能定为一类支部。二是要明确责任,用组织保证的形式,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明确镇党委书记在农村党员发展工作中是“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求支部书记要负总责,组织委员要严格按程序作好培养、考察、发展的业务工作,如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支部,其主要责任人就地免职,从而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正常化。
5、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促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一是继续实行预审制,即在发展前,详细审察基层党委整理上报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政审材料。二是坚持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要求基层党组织要将拟发展入党或拟转正人员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培养考察情况等,向群众进行公示,并在公示内容、时间、形式、管理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可以对公示对象的个人素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反映。三是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介绍谁考察、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因入党介绍人和考察人没有能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发展对象真实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失误的,要追究介绍人和考察人的责任;对党支部不按发展党员程序接收预备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要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要追究分管书记和组织委员的责任。
第二篇: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范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范。
一、申请入党的基本条件
《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入党积极分子也称党外积极分子。是指那些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和行动上自觉拥护和努力实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已经提出入党申请和有强烈愿望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非党同志。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标准。入党申请人一般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条件成熟,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标准是:(1)对党忠诚,在重大问题上能做到立场坚定,自觉服从党组织的工作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2)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送参加党组织组织开展的实践锻炼,坚持在实践中深化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每季度递交一次质量高的思想汇报。(3)爱岗敬业,工作积极要求上进,工作业绩优良。(4)为人正派,能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3、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推荐,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不能由上级党组织或党支部某个负责人指定。可通过党小组推荐或团组织“推优”确定。党支部(党总支)要把入党申请人的材料以及支委会(总支委员会)讨论意见上报党(工)委备案。
4、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党支部指定1-2名正式党员负责培养。指导本人和督促相关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等。考察意见要形成文字材料。
5、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党(工)委要经常性地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组织生活会、党课,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等,以会代训,了解他们对党的认识和思想觉悟等方面的情况。区委组织部一般每年3-4月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6、形成规范合理的年龄层次和组成结构。同时兼顾社会各阶层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适当向一线岗位(社区、非公企业)中的青年人员,特别是优秀青年人才倾斜。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发展对象的基本标准。一般情况下,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条件基本成熟的,可确定为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基本标准是:(1)政治坚定可靠。坚持党性原则,坚决维护党的形象,服从党组织决定,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身言行。(2)工作勤奋创新。爱岗敬业,善于总结创新,工作业绩在本单位本岗位比较突出,能发挥较好的模范作用。(3)恪守服务宗旨。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主动参与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扎实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所在单位有较好的群众基础。(4)为人正气正派。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勇于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良之风作斗争。
2、发展对象的确定。采取“培养联系人—党小组—支部大会(支委会)”层层上报的形式,推荐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要对其进行评议,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支委会集体研究确定。
对确定为党外后备干部的有关人员,党(工)委要重点关注,及时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协调。
3、发展对象的审查。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支部要在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发展对象做出全面评价的政审综合材料,包括本人简历、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及政治历史情况、本人政治历史情况、本人现实表现情况等。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接收前的准备工作。基层党组织要为发展对象确定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加强对发展对象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并结合实际组织集中性培训。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预备党员的公示工作。发展对象拟吸收为预备党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确定入党介绍人之后,填写《入党志愿书》之前,期限一般为7-10天。公示内容为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培训情况、申请入党时间、入党介绍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时间及现实表现。可利用公开栏、宣传栏等载体,采取张榜公告的形式,做到位置醒目突出。公示程序可参考拟定内容、进行公示、收集群众意见、调查核实情况、研究处理、公开调查处理结果等环节开展。
6、接收预备党员。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做好汇总群众意见、与发展对象谈话、听取介绍人意见。确认入党条件等先期工作。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要确保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的一般以上,且发展对象和入党介绍人到场。一般会议程序应包括:(1)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情况及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意见;(4)与会党员同志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发展对象不必回避);(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态度;(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做出同意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7、上级党组织专人谈话。党章规定:“上级党组织在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党委直接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能进一步保证审批意见准确。谈话内容应包括(1)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2)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3)发展对象思想觉悟和政治上的成熟程度;(4)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和工作态度;(5)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6)对自身缺点和不足的认识情况;(7)政治历史和其他方面的问题。
8、上级党组织审批。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工)委审批,要召开相关的党(工)委会,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会议程序包括:(1)党(工)委书记说明会议议题;(2)由党(工)委组织委员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及考察谈话意见;(3)党委成员讨论;(4)全体委员举手表决;(5)党委作出审批决定。原则上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因特殊情况延长的,不得超过6个月。
四、预备党员的管理和转正
1、预备期时限:党章规定发展党员要实行1年预备期。
2、预备党员的管理。党支部接收的预备党员,经上级党委批准后,才能予以承认。预备党员的培养联系人一般由入党介绍人担任。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除没有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其他正常的组织生活同正式党员一样。
3、预备党员的考察。在党(工)委审批后,从党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每3个月进行一次。考察要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小组汇报,并充分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考察内容包括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考察、鉴定结果由培养联系人、党小组长和支部书记分别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党员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
4、预备党员的转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一周时间左右,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把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向党支部比较系统、全面的书面汇报。对预备期满的,本人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的支部应及时提醒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5、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工作。预备党员拟吸收为正式党员要进行公示工作。公示时间、公示期限、公示的形式和程序可参考发展对象公示的相关要求。公示内容除拟吸收为预备党员公示要求的相关内容外,还应加上列为预备党员时间。
6、转正大会注意事项。预备党员转正须经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主要程序包括(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现实表现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和小组意见;(3)支委会介绍审查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4)全体党员讨论;(5)支部大会表决;(6)通过支部大会决议;(7)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表态;(8)填写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中的有关栏目,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报送党(工)委审批。
7、上级党组织审批。党(工)委收到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后,应及时指派专人到相关支部进行考察谈话。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工)委审批,必须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研讨表决,原则上在三个月内完成审批。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注明转正日期;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写明具体意见。
8、相关材料的归档。预备党员转正后,党(工)委组织委员应将有关入党材料整理归档。包括:早期入党申请书、自传、政审综合材料、《入党志愿书》以及本人向党组织交待和说明问题的材料。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等有有关材料也应保存入本人档案。
七夕,只因有你,
总有一些人牵肠挂肚难以忘记,
总有一些日子温暖甜蜜最为珍惜
从春夏到秋冬,从陌生到熟悉,
虽不能时时联系,却总在特别的日子想起你,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因为有你,再苦生活也不觉得累,
再大的险阻也无所畏,
再大的波折也不担忧,
再痛的经历也会忘记,
因为有你,我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相识,是最珍贵的缘分,
牵挂,是最真挚的心动,
思念,是最美丽的心情,
问候,是最动听的语言,
在这七夕到来之际,最美的祝福送给你,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雨点轻敲窗,风吹散了梦想,
唯有你的模样依旧在脑海里徜徉,
夜深人静时,你占满了心房,
舍半生轻狂,半世时光,
只为拥有一段和你相处的珍贵情缘,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虽然相距很远,但两颗心却紧紧相连
虽然不常见面,音容笑貌犹如眼前,
悄悄的挟一缕情丝,放飞在炎炎夏日
默默的拽一丝牵挂,悬挂在无垠宇宙
静静的捎一声问候,盛开在七夕佳节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祝福,是一种真实的心意,
是一种甘甜的快乐,
是一种浪漫的味道,
是一种温馨的记忆,
是一种美丽的幸福,
更是我们情谊永远不变的纽带,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爱是种体会,即使心碎也觉得甜蜜,
爱是种感受,即使痛苦也觉得幸福,
爱是种缘分,即使分离也觉得快乐,
七夕到了,最真诚的祝福送给你,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单身人士找到爱的方向,
愿情侣们找到幸福的天堂,
愿夫妻找到温暖的避风巷,
愿岁月抚平生活的忧伤,愿爱的花瓣轻舞飞扬,
第三篇: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附1:
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
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
一、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1. 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使之成为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反对分裂的坚强战斗堡垒,通过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吸引党外群众向党组织靠拢。
2. 加强党外群众教育和引导。党支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不断扩大党的影响,使党外群众了解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最高理想、最终目标和现阶段任务等,激发党外群众的政治热情,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增强他们争做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并为他们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创造必要的条件。
3. 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和新疆工作总目标、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认真论证规划、正确制定实施发展党员计划。
二、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4. 入党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按期交纳党费。
5. 基层党组织接收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6. 入党申请的方式和内容。入党申请一般应由本人通过书面方式提出。申请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表明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的打算。因文化程度低、病重、残疾等原因,不能亲自书写的,可以由本人口述,他人代写,但要注明不能亲自书写的原因,经申请人本人签名或按手印后交党组织。
7. 审看入党申请书。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指定专人(一般为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审看入党申请书。主要审看入党申请人年龄、国籍等是否符合申请入党条件,成长经历是否清楚,对党的认识和入党态度是否正确等。
8. 党组织派人谈话。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由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谈话情况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与入党申请书一并由组织委员妥善保管。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9. 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1)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2)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3)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0.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等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群团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推优工作,也可将多数党员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征求群团组织意见。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团组织推荐。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党员大会,下同)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1. 向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等。设党总支的,先报党总支审议。上级党委接到备案材料后指定专人或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审查,主要看是否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手续是否完备等,形成备案意见及时通知党支部。党委备案意见与党支部决议不一致时,及时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党委作出决定后,党支部必须坚决执行,做好有关人员思想工作,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的备案意见。
12. 指定培养联系人。党委备案同意后,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党内生活经验丰富、先锋模范作用好的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季度了解一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状态,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问题上的表现,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13. 党支部培养教育。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思想、工作实际,采取经常性地谈心谈话、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方法,有计划、有针对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史国史新疆史、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新疆形势任务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规矩,懂得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14. 党组织考察。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情况和现实表现,特别注意是否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考察情况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15. 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要及时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要加强沟通联系,严格审查材料,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16. 基层党委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基层党委每年应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分析,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结构、质量等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形成动态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发展党员规划。
四、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7. 发展对象的条件。(1)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2)基本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其中准备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
18. 确定发展对象人选。(1)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2)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3)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意见,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19. 报上级党委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提出入党申请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听取各方面意见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讨论情况等。设党总支的,先报党总支审议。
20. 党委认真审查。基层党委接到备案材料后指定专人或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审查。重点审查是否具备条件、是否列入年度发展计划、手续是否完备等。党委形成书面备案意见通知党支部。党委备案意见与党支部意见不一致时,党支部必须执行党委的决定,做好有关人员思想工作,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的备案意见。发展对象人选只有经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
21. 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继续做好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支部另外指定,但不能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入党介绍人在发展对象转为正式党员前调离发展对象所在单位,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时,党支部要及时重新确定介绍人。
22. 政治审查。党支部选派党性强、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的正式党员,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反分裂反恐怖反渗透等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发展对象要自觉接受和配合党组织的政治审查工作。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23. 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后,要形成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结论性材料内容一般包括:发展对象的简历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节以及组织上的认定结论,同时注明是本人主动说清还是组织调查出来或他人检举的;经调查已经清楚的问题和尚未弄清楚的问题或疑点;是否影响发展对象入党的结论性意见。
24. 严把政治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审查不合格,不能发展入党。(1)不具备共产主义觉悟,不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宗教,不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分裂反恐怖反渗透等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不能旗帜鲜明地捍卫党和国家、人民利益,不能同一切错误思潮和倾向进行斗争;(3)不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违纪违法;(4)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带头作用;(5)道德品质不好、生活作风不检点,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行为;(6)对党不忠诚老实,对党组织回避和隐瞒重大政治历史和其他问题,在政治审查中弄虚作假或不接受、不配合党组织的政治审查;(7)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参与民族分裂、暴恐活动、宗教极端、邪教组织、严重违法违纪等行为,本人在政治上、思想上不能与其划清界限;(8)党组织认为发展对象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其他情形。
25. 开展集中培训。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定期举办培训班,及时对政治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等文件和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进行无神论教育,使发展对象深入了解党的有关知识和对党员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26. 支部委员会审查。对政审合格且经过集中培训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安排专人综合审查其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养教育考察、政治审查、参加短期集中培训等材料,确保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党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思想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召开支部委员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和谈话人情况介绍,对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将发展对象全套材料及党支部审查意见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27. 党委预审。党委指定专人或业务部门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认真审阅,重点审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是否经过政治审查且情况清楚,是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且反映良好,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动机是否端正,现实表现是否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等。必要时,可查阅本人档案,听取纪检、公安等相关部门意见。审查结果经单位组织部门审核把关后,形成书面预审意见通知党支部。预审合格的,同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党委一般应在接到材料一个月内完成预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28. 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在党支部负责人或入党介绍人指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准确规范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本人填写确有困难的,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代笔填写,代笔人签名,并注明本人不能亲笔填写的原因,本人签名或按手印。
29. 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后,支部委员会一般应在一个月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会议主要程序:(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和公示情况,内容一般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的审查情况,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情况,公示情况,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预审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情况等;(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会议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30. 报党委审批。支部大会通过后,及时将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决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主要表现(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票数);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经支部大会表决同意的,将本人《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31. 党委派人谈话。上级党委收到党支部关于审批预备党员的材料后,及时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实事求是指出发展对象的成长进步表现、主要优缺点,提出努力方向,进一步听取发展对象有关情况介绍和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针对性地开展党的相关理论和知识教育。谈话结束,及时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
32. 党委审批。党委召开党委会,听取谈话人和负责发展党员工作部门关于审批对象培养考察、现实表现、支部大会决议等情况介绍,重点围绕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充分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集体作出是否批准其入党的决定。会后及时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审议和表决。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三个月未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六个月未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申请入党人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33. 在反分裂反恐怖斗争和抢险救灾一线发展党员。对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反分裂反恐怖斗争重大事件和抢险救灾一线表现突出、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或在反分裂反恐怖斗争和抢险救灾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或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表现特别突出,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一般程序为:(1)所在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党支部负责人介绍入党人员基本情况、一贯表现和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与会党员进行充分讨论并表决,经表决同意的,党支部及时确定入党介绍人,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入党申请书、现实表现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2)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入党人员谈话,肯定其表现,了解其入党动机,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并将谈话情况如实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3)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是否批准其入党的决定,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34. 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党委作出同意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及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提出入党申请、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列为发展对象的时间,支部大会、党委会讨论情况等。
六、预备党员的谈话、教育、考察和转正
35. 党支部根据党委批复谈话、宣布。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同志进行谈话;教育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预备期间进一步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争取按期转正。党支部及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批准入党的同志也要谈话,向其说明未被批准的原因,肯定其优点,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其克服缺点,继续进步,接受组织教育,争取早日入党。
36. 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党组织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37. 入党宣誓。上级党委批准接收预备党员后一般三个月内,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应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程序为:(1)奏(唱)《国际歌》;(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3)预备党员宣誓(宣誓人、领誓人面向党旗,一般举右手握拳,领誓人领誓);(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讲话;(5)自由发言(参加宣誓仪式的人员都可发言);(6)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如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也应请其讲话。
38. 继续教育培养。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入党介绍人至少每季度考察了解一次预备党员思想状态和现实表现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综合考察。
39. 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一般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在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应回顾总结预备期间的表现,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差距和今后努力方向,表明自己的决心。入党时应向而未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或在预备期间发生的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应在转正申请中写明。
40. 党组织审查。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所在党小组集体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对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党小组意见、预备期间培养考察情况以及预备党员有关问题进行审查,研究提出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
41. 延长预备期的情形。预备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延长预备期:(1)入党时有某些缺点,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的;(2)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的;(3)预备期间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的;(4)入党后虽然一般表现尚好,但政治素质较差,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的。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
42.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情形。预备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产生怀疑,不能认真贯彻落实的;(2)不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不执行党的决议,情节严重的;(3)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管制、拘役的;(4)不履行党员义务, 或思想落后、觉悟低,经党组织教育帮助,没有继续进步要求的;(5)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或犯有一般错误,经党组织批评指出后,拒绝检查纠正的;(6)犯有严重错误,或发现本人隐瞒了入党前严重错误的;(7)延长一次预备期后,仍无明显进步的;(8)因共产主义信念动摇、不愿接受党纪约束等原因而提出退党、放弃转正的;(9)由于其他原因,党组织认为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43. 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一般应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内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遇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会议主要程序:(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支部说明有关问题;(2)党小组负责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对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提出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会后,及时将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转正申请书、培养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同时上报有关问题情况说明。
44. 党委审批。党委收到党支部上报的审批材料后,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作出审批决定。会后及时将党委审批意见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同意按期转正的,写清党龄起算时间;延长预备期的,写明延长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党支部。
45. 谈话宣布。党支部接到党委批复后,由党支部书记同本人谈话,对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教育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未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向其说明未被批准的原因,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其克服缺点,继续进步,接受组织教育。党支部及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46. 追认党员。对为党和人民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入党要求的人员,可以追认为党员。一般程序:(1)所在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党支部负责人介绍被追认人员基本情况、一贯表现和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与会党员进行充分讨论并表决,经表决同意的,党支部报请单位党组织研究;(2)单位党组织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形成是否同意追认的决议,同意追认的,形成《关于追认×××同志为中共党员的请示》,连同入党申请书(口头提出申请的需要提供党支部的证明材料)、先进事迹材料等报上级党委审查;(3)上级党委派人实地考察,逐人形成考察材料,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连同党委的请示、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请示、先进事迹材料、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可提供复印件)等报自治区党委审批。
47. 材料归档。党支部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七、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
48. 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情况、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情况以及正确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情况等。指导基层党组织处理好数量与质量、重点与一般、培养与发展的关系,坚决纠正和防止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吸收党员的问题,发现、总结和推广发展党员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强分类指导,以点带面,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有领导、有计划进行。
49.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50.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发展的党员不予承认。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附件
发展党员工作常用文书
1. 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参考例文:
关于将×××同志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 告
××党委: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男,×族,××文化,××××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该同志于××××年××月××日提出入党申请,根据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说明具体推荐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年××月××日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
现予备案,请审查。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2. 发展对象备案报告参考例文:
关于将×××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
××党委: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男,×族,××文化,××××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该同志于××××年××月××日提出入党申请,××××年××月××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经过党支部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年××月××日研究,认为×××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确定其为发展对象人选。
现申请备案,请审查。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3. 发展对象批复参考例文:
关于同意×××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
××支部:
《关于将×××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同志为发展对象。
请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对×××同志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认真组织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党委预审。
中共××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4. 政治审查情况报告参考例文:
关于×××同志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
×××,男,×族,××文化,××××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
一、个人简历
××××年××月至××××年××月,在××小学学习;
××××年××月至××××年××月,在××中学学习;
××××年××月至××××年××月,在××大学学习;
××××年××月至××××年××月,在××单位工作,任××职务;
××××年××月至今,在××单位工作,任××职务。
二、直系亲属情况
父亲:×××,×族,××××年××月出生,现任××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母亲:×××,×族,××××年××月出生,现任××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妻子:×××,×族,××××年××月出生,现任××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儿子(女儿):×××,×族,××××年××月出生,现在××学校读书,政治面貌××。
三、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岳父:×××,×族,××××年××月出生,现任××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岳母:×××,×族,××××年××月出生,现任××单位××职务,政治面貌××。
······
四、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
经审查,×××同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政治表现较好。政治历史清楚,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上比较成熟。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政治审查中,×××同志的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历史清楚。
该同志于××××年××月××日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年××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年××月被列为发展对象。培养教育期间,该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工作认真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该同志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觉悟,端正了入党动机,能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该同志在××单位工作期间,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勤奋踏实,连续×年被评为××系统先进工作者;组织纪律观念较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摆正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生活简朴,作风正派,团结同志。不足之处:×××××××××。
五、支委会意见
经过政治审查,没有发现×××同志在政治上存在问题,也没有发现×××同志直系亲属和现有社会关系存在影响其加入党组织的问题,同意其加入党组织,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5. 拟接收预备党员公示参考例文:
关于拟接收×××同志为预备党员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年××月××日讨论同意,拟接收×××同志为预备党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男,×族,××文化,××××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该同志于××××年××月提出入党申请,××××年××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年××月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培养联系人×××、×××。
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来信地址:××市××县××单位××党支部
邮政编码:××××××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6. 预审请示参考例文:
关于对×××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
××党委: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支部委员会审查合格,拟于近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男,×族,××文化,××××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年××月××日被列为发展对象。经政治审查,×××同志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政治表现较好。该同志政治历史清楚,在重大政治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上比较成熟。×××同志的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历史清白。××××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同志参加了党委举办的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班,考核成绩优秀。
现将×××同志有关情况和入党材料报你们,请审查。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7. 预审意见参考例文:
对×××同志的预审意见
××支部:
《关于对×××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收悉。经审查,该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预审合格,同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编号为:××××),请指导其认真填写。
中共××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8. 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参考例文:
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
×××同志于××××年××月××日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后,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该同志思想作风正派,为人正直,对组织忠诚老实,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够以身作则,并能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解忧解难,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该同志对党的认识正确,入党动机端正,入党信念坚定,有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主要缺点:××××。
支部大会于××××年××月××日讨论了×××同志的入党问题,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大会应到有表决权的党员×名,实到×名。表决结果:×票赞成,×票反对,×票弃权。大会认为,×××同志已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同意接收其为预备党员。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9. 审批预备党员请示参考例文:
关于审批×××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
××党委: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同意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男,×族,××文化,××××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该同志于××××年××月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年××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年××月被列为发展对象。××××年××月××日,支部大会讨论了×××同志的入党问题。大会应到有表决权的党员×名,实到×名。经与会党员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票赞成,×票反对,×票弃权。根据表决结果,同意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现将×××同志有关情况和入党材料报你们,请审批。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10. 接收预备党员审批意见参考例文:
对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
××支部:
《关于审批×××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请示》收悉。××××年××月××日,党委会审议讨论了×××同志的入党问题。党委委员共×名,实到会×名。×名党委委员一致认为,×××同志已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同意批准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11. 预备党员备案报告参考例文:
关于将×××同志进行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
××党委组织部: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党委会议讨论,批准×××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男,×族,××文化,××××年××月××日出生,××××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单位××职务。该同志于××××年××月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年××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年××月被列为发展对象。经××党支部××××年××月××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经××××年××月××日党委会议讨论,批准×××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现予备案,请审查。
中共××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12. 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决议参考例文:
关于×××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
×××同志于××××年××月××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后,能够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注意改进工作作风,勤奋踏实,奋勇创新,成绩突出,发挥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主要缺点:××××××××。
支部大会于××××年××月××日讨论了×××同志的转正申请,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大会应到有表决权的党员×名,实到×名。大会表决结果:×票赞成,×票反对,×票弃权。
大会认为,×××同志已具备正式党员的条件,同意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13. 转为中共正式党员请示参考例文:
关于审批×××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
××党委: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同意×××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男,×族,××文化,现任××单位××职务,该同志于××××年××月××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年××月××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年××月××日,支部大会讨论了×××同志的转正问题。大会应到有表决权的党员×名,实到×名。经与会党员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票赞成,×票反对,×票弃权。根据表决结果,同意×××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现将×××同志有关情况和入党材料报你们,请审批。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月××日
14. 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审批意见参考例文:
对×××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审批意见
××支部:
《关于审批×××同志为中共正式党员的请示》收悉。××××年××月××日,党委会审议讨论了×××同志的转正问题。党委委员共×名,实到会×名。×名党委委员一致认为,×××同志已具备正式党员条件,同意批准其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自××××年××月××日算起。
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盖章)
××××年××月××日
15.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参考式样: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党组织名称:
申请人姓名: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制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族 别
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时间
提出入党申请时间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培养联系人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党支部第一次谈话情况
党员推荐情况
群团组织推优情况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年 月 日,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应到会委员(党员) 名,实到会委员(党员) 名,同意确定 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 名,不同意的 名。决定将
同志确定(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参加短期培训情况
培训举办单位
是否
脱产
累计学时
(小时)
结业成绩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系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的考察记载
(应采取写实办法,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张)
年
月
至
年
月
培养联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培养联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至
年
月
培养联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培养联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
系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的考察记载
(应采取写实办法,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张)
年
月
至
年
月
培养联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培养联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至
年
月
培养联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培养联系人签名: 年 月 日
党支部培养考察情况
系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一次的考察记载
(应采取写实办法,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张)
支部
考察
情况
月 日,党支部委派 同志和 同志,考察了解该同志表现。与 名党员、 名群众谈话,谈话考察了解的情况如下:
支部书记签字: 党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月 日,党支部委派 同志和 同志,考察了解该同志表现。与 名党员、 名群众谈话,谈话考察了解的情况如下:
支部书记签字: 党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5年12月29日印发
第四篇: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中共梨树县霍家店街道兴旺社区支部委员会
二○二○年三月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
基层党组织(盖章): 编号:
第五篇: 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规划与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汇编
发展党员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同志“xxxx”重要思想,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改善和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切实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XX—XX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同志“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紧紧围绕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以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努力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为目的,全面坚持和正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把一切自觉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符合党员条件的各类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今后三年全市发展党员工作的目标是:每年发展新党员30名左右,其中35岁以下的要达到7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达到85%以上,妇女要达到26%以上,到XX年,全市党员队伍中,35岁以下的要达到18.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的要超过55%,妇女要达到16%以上,、要害部门以及人数较多有党员的比例要逐年增加,发展党员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数较多的公非有制企业每年都应发展新党员。
三、主要措施
为实现以上目标,主要采取以下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充分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也是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基础和源头。一个组织发展工作不正常的基层党组织,不可能是一个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坚强堡垒;一个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的单位或部门,也很难实现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担负着领导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能否培养造就一支优秀的、年轻的、富有朝气的党员队伍,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党的基本路线能否保持一百年不动摇。各级党组织必须按照“xxxx”的要求,从培养新世纪接班人和全面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发展优秀青年入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百年大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规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真正使发展党员工作成为各级党组织的自觉行动。
(二)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一是不断拓宽积极分子来源渠道。通过积极引导和启发教育,努力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多视角、多层次,不拘一格“选苗子”,广开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活水。组织部门要与共青团、工会、妇联、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积极开展“推优”工作,进一步扩大选苗视野,多方发现人才。基层党组织要广泛开展公开推荐建党对象活动,把农村村组干部、致富能手、科技示范大户、退伍军人、企业的班组长和生产经营骨干、教学科研一线人员纳入视野,发现苗子及时培养。要切实加大对大专院校在校生和高中生的教育培养的力度,积极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大力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并认真做好他们走向社会或步入高校后续教育、培养的衔接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好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和源头问题。对个体户、外来打工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也要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努力,要使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的比例保持在5:l左右。 1 2 3
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晋江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结合我镇今年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把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摆在首位,健全和完善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土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整体水平,以发展农村、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先进分子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二、目标要求按照市委组织部“631”工程的发展计划,结合我镇实际,今年拟发展党员75名。其中,35周岁以下的要占8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要占80%以上;妇女要占25%以上,生产工作一线的要占80%以上,行业和地区分布要不断趋于合理。新发展的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党员,力争达到100%经“推优”发展。
三、基本措施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立足点,始终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整体水平。一要巩固基础,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镇党委拟于今年举办至少一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同时认真调查研究,拓宽选人视野,强化教育培养,加强跟踪管理,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吸引到党组织周围。二要突出重点,做好在生产工作一线发展党员工作。村党(总)支部要注意发展村务专职工作者、村委会成员、经商务工青年、返乡大学生;企业要注意发展生产经营骨干、青年职工;文教科卫单位要积极培养各类拔尖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入党;其他各行各业要积极培养先进模范、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入党。三要突出薄弱点,加强在农村和非公企业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对较长时间不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追究责任,并实行单列管理,建立档案,加大村级班子的组织整顿和思想整顿力度,使这些村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步入正常化、规范化的渠道。镇党委将强化跟踪管理,对一年内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列入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管理”名单,实行重点指导和跟踪管理;对在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坚决杜绝出现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农村党支部。认真巩固发展“50100”计划,已成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必须力争发展一批新党员;仅有个别党员或无党员的非公企业,镇党委将按照方便考察、培育的原则,指定附近村党支部协助其组织发展新党员。四要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要认真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发展党员工作中试行测评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晋委组[xx]28号),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五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新党员综合素质。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认真制定和实施预备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要坚持分类指导、因情制宜,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真正在思想上入党。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跟踪管理,要求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支部作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每季度讨论一次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要采取压担子、交任务等办法,让他们在实践锻炼中不断增长才干,加强党性修养。六要加强督查指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把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三级联创”、“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层层抓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要加强督查指导,认真落实每半年检查一次本地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发展党员出现问题的支部,实行重点指导和跟踪管理。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党组织,取消党支部和党支部负责人参加各种评先评优资格。换届时,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