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校记录表,供大家参考。
计 计 量 器 具 自 校 记 录 表 序号 名
称 编
号 使用 部门 偏 差 点 ㎜ 外 观 校准日期 判 定 下次校准 日
期 备
注 1 2 3 4 5 1 钢卷尺 JC-06 手工裁切
2 钢卷尺 JC-07 手工裁切
3 钢卷尺 JC-08 直线磨边机
4 钢卷尺 JC-09 直线磨边机
5 钢卷尺 JC-10 双边磨边机
6 钢卷尺 JC-11 钻孔机
7 钢卷尺 JC-12 钢化炉
8 钢卷尺 JC-13 钢化炉
9 钢卷尺 JC-14 检验员
10 钢卷尺 JC-15 检验员
填表规则:
按照《计量器具自校规程》,将被校钢卷尺与标准钢直尺比对,校验点偏差大于规定偏差值(±0.7mm)时,记录于“偏差点”一栏;无偏差或偏差小于规定偏差值可不记录;外观合格时打√,不合格时打× 。
制表人:
张
健